钢琴演奏中的艺术个性
2015-02-27朱珺
朱珺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南昌 330044)
钢琴演奏中的艺术个性
朱珺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南昌 330044)
在钢琴演奏中,演奏者除了要遵循作曲家所描绘的意境和宣泄的情绪,还必须渗透个人对乐曲的认知和理解,在演奏中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较好地表现音乐的内涵。只有对钢琴演奏进行合理的艺术构思,才能将技巧、文化、感知与理性思维同构,提高演奏者音乐表演的创造能力。
钢琴演奏 艺术构思 音响构思
音乐不仅是一门古老的艺术,而且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音乐除了内容美之外,还有其本身的形式美。它会使我们受到感染、得到教育,帮助我们识别美与丑,使我们崇尚纯洁的、健康的美,并向着健康的、美好的方向发展。美育,是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的简称,它借助于艺术美和现实美,影响人、感染人、陶冶人和教育人,提高人们感受美、理解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音乐的特征在于能够让人直接感觉到那柔缓的、悲哀的、激动的、欢快的乐音,让我们的情绪随着节奏的强弱、音符的上下而波动。美育的特点是以美好的形象和事物影响和感染人,所以说音乐是美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音乐不同于诗歌、散文,可以通过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感情,也不像绘画、雕塑给人的是一目了然的形象。音乐是抽象的艺术,是运用音响效果换取听众思维上的共鸣而产生的心理感知过程,这种感知过程是一种情感勃发过程,它使人大脑产生各种音乐形象,使抽象的音乐具象化。钢琴演奏也是如此,当我们演奏一首乐曲时,如果脑海中没有形成完整的音乐形象,没有对不同的音响效果、旋律层次和和声色彩、力度的变换,以及与音乐要表达的内涵的融合与同构,将很难使抽象的音乐具有生命的旋律感,更谈不上意境的表现。但是没有对音乐的理解和分析,只凭知觉表现音乐,又会因滥用感情,歪曲作者原意,贻误听众文化审美观念的正确形成,形成审美价值判断误区。演奏者对乐曲的艺术构思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演奏者继作曲家创作之后的再度创作,这种再创作的音乐形象是通过充分发挥演奏者对音乐的想象与创造能力,而产生的整体的艺术构思。
一、钢琴演奏中音乐内容的艺术构思
K.C.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演员自我修养》一书中是这样描述演员创造角色的过程的:“我们是全部从作者和导演那里得来的材料都通过:我们在自己心理复制这种材料,用自己的想象补充它,使它获得生命。我们和它融为一体,在心理和形体上都生活于其中;我们通过所扮演人物的热情和情感,创作出活生生的、典型的形象。”之所以引用K.C.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话,是因为各类艺术的功能主要是取悦人的感官刺激,因此它的构架与手法应该是相通的,涉猎其他门类艺术,对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音乐演奏者和演员一样,其任务在于深入作品内容,然后尽可能真实地再现内容。通过理解乐曲和分析乐曲,把从乐曲中体会到的情感与自己亲身经历过的类似情感体验融合起来,在演奏中将音乐内容在大脑中具像化,就像为每一段音乐编配图像与情节一样,让乐曲的演奏始终贯穿在栩栩如生的画面中。这样有助于对音乐的演奏与处理,有利于培养乐感,进一步提高演奏水平。在钢琴演奏中,对乐曲的联想性情感与演奏者个人具有的阅历和素养的积累是分不开的,所以演奏者要特别注重琴外功夫的修养,如对大自然的热爱,对人类悲欢喜怒、自豪、旷达情感的体验,对电影、戏剧、歌舞、文学诗歌等姊妹艺术的修养是音乐内容艺术构思的重要源泉。
二、钢琴演奏中的音响构思
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艺术是声音在音乐家头脑中能动的反映的产物。从音响美学的角度来讲,音乐虽是非描述性、非语义性的,却以抒情见长,以刻画音乐性格为主。因为“音响效果能表达相当多的内涵,有时甚至能产生巨大的情绪感染力”。闻声而知情,古典美学指出:“钟鼓之声,怒而击则武,忧而击则背,喜而击则乐。其志变,其声亦变。”在艺术创作中借用一些具体可感的形象或音响,传达表现一种概括的思想感情,因此从音响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得出音响的构思对钢琴演奏立美、审美至关重要的结论。我们在演奏一首乐曲之前,就要想象好所需的音响效果,要让表现某种特定情感或内容的声音走在手前面,想好再弹,要知道每一个音都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声音效果。一首乐曲不可能自始至终都是一种音色,古人所云:“墨分五色,琴分七律。”就是强调艺术中需要层次的变换和晕染给人以美感。每首乐曲都会有不同的声音层次,乐曲的层次首先要靠理性的分析,对音乐有明确的层次设计,包括旋律本身的层次,和声效果浓淡的层次,声部之间主次交替的层次,特别是力度强弱对比的层次及音色的变化。只有这样,乐曲的演奏才会显得生动而鲜明,才能打动听众。
[1]瓦格纳.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西班牙交响狂想曲(1880)Rapsodie“Espana”<西>.
[2]莫扎特钢琴奏鸣曲集.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