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建设的几点看法
2015-02-27周方冶
文/周方冶
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演讲时,首次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1]同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抓紧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加强务实合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寻求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通过务实合作促进合作共赢”。[2]
作为新时期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构想,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一带一路”倡议承载着贯彻落实“向西开放”的发展重任。对国内而言,有利于推动西部大开发,改善区域发展失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对周边国家而言,有助于“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开展互利共赢合作,构建公平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维护和谐稳定的地区安全环境。
不过,亚欧地区复杂的地缘政治关系,尤其是大国之间的竞争与博弈,以及差异明显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传统,都使得“一带一路”倡议从构想变为现实将会面临重重困难。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合作”的工作思路。这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海上丝路)建设同样适用。于是,如何有效构建战略支点,也就成为海上丝路建设在起步阶段的首要议题。
一 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的基本要点
战略支点是指在次区域的、区域的、跨区域的或全球的多边合作框架下,通过战略性的双边互动、交流与合作,能有效发挥全局的或关键的支撑作用,并能对多边合作其他各方产生积极的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从而切实保证多边合作进程稳定、和谐、有序的国家或地区。从海上丝路的战略支点建设来看,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基本要点。
(一)战略支点建设具有阶段性,要形成合理的功能定位,切实保证诉求、能力与目标的相互契合
作为横跨欧亚沟通两洋的宏大战略构想,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需要依据总体战略的进展情况,分步骤、有重点、见实效地有序推进,从而集中力量突破海上丝路建设的发展瓶颈。
诚然,从理想状态看,战略支点的建设是起步越早越好,数量越多越好,进展越快越好;但问题在于,任何战略支点建设都需要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在内的大量资源投入,否则很难取得预期成果,甚至会适得其反。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在有效满足国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后,可用于“走出去”战略的资源依然相对有限,难以保证所有潜在战略支点的共同建设需要,唯有选取更有价值的国家(地区)率先构建战略支点,而后再进一步延伸和拓展。
对于海上丝路建设而言,起步阶段的核心目标是要开辟从中国大陆直达印度洋的战略通道。这一方面有助于为中国—东盟合作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为海上丝路建设引入新的合作伙伴国提供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有助于改变东亚地区封闭的地缘政治格局,缓和在大国博弈影响下日趋紧张的地区局势。[3]因此,现阶段海上丝路在跨区域的、区域的、次区域的战略支点选择,需要以印度洋战略通道建设为首要依据。
在跨区域层面,由于海上丝路建设将会为我国“向西开放”进一步深化跨区域交流与合作铺平道路,从而在根本上瓦解美国通过“亚太再平衡”对我国进行包围与遏制的战略意图,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目前有利于西方的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产生解构作用,因此在印度洋战略通道建设方面,不仅很难期望西方国家提供实质性协助,而且将会面临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的干涉和阻碍。[4]
在区域层面,作为东盟最大成员国,印尼是最有价值成为海上丝路战略支点的东南亚国家。2014年10月,印尼新任总统佐科威在就职演讲中强调指出:“我们应努力使印尼恢复为海洋国家,海湾、海峡、海洋将成为我国未来的文明,我们已经太久背弃了海洋、海峡与海湾。现在我们要回到海洋强国的时代,如同先祖一般在海洋称雄。”[5]在海洋开发方面,印尼与我国存在共同的战略诉求。双方在维护南海稳定,保证马六甲航道安全、加快海港建设、促进海上经贸往来、推动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等方面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6]
在次区域层面,战略支点选择应着眼于中南半岛和马六甲海峡。从中国大陆到印度洋主要有两条路线:其一是海路,从中国东南沿海出发,渡南海,经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其二是陆路,从中国西南内陆出发,穿越中南半岛,直达印度洋入海口。海路是现成的,但要支撑起海上丝路,还必须化解马六甲困境,进一步加强海港建设和航道安全。因此,除印尼外,地处马六甲海峡的马来西亚也应成为海上丝路起步阶段的战略支点。新加坡在地缘上具有重要价值,但是樟宜美军基地的长期存在,使其很难真正成为海上丝路的战略支点。陆路是待建的,需要通过中南半岛的铁路网建设和印度洋东海岸的港口建设,方能形成快捷的战略通道。因此,地处中南半岛的缅甸与泰国也就很有价值成为海上丝路起步阶段的战略支点。
(二)战略支点建设具有曲折性,要立足于长远规划,坚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评判得失的根本标准
战略支点建设要经历从相互接触到相互认知,到相互信任,再到相互交融的发展过程,其间由于文化差异、利益分歧以及外部大国阻碍等因素影响,难免产生各种误解、摩擦、冲突等不利情况,从而使得建设道路曲折难行,甚至会不时出现反复。2014年7月,缅甸单方面宣布无限期搁置中缅高铁项目,不仅严重影响中南半岛的印度洋战略通道建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长期以来的政治互信。其中,既有缅甸部分高层借机提高要价的政治因素,也有缅甸中央与少数民族地方的利益分歧因素,更有美日等西方国家施加压力的外部因素。
作为负责任大国和海上丝路倡议者,我国在战略支点建设上必须有恒心、耐心和信心。一方面要充分理解相关国家在对华合作中的患得患失——既想搭乘中国经济的“顺风车”,又担心中国崛起后的地缘政治和安全风险——从而包容对待相关国家的犹豫、反复和“搞平衡”;另一方面要立足长远规划,坚持“亲诚惠容”方针,将双边关系做实、做细、做深,通过实际行动化解相关国家的顾虑和担忧,夯实双方互利共赢的合作基础。战略支点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严防“短期红利”和“抄近路”利益冲动,尤其在经济合作中,更要重视环境保护、劳工保障、社区交流等看似费时费力的“赔钱工作”。唯有如此,方能自下而上形成良好的民意基础,进而为战略支点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动力。
(三)战略支点建设具有开放性,要着眼于多边合作,充分发挥双边合作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
海上丝路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搭建公平、合理、安全、有序的多边合作框架,从而为沿途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环境,因此其建设成效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沿途国家的广泛参与。这就使得海上丝路的战略支点建设,必须在积极推进双边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将着眼点延伸到多边合作,充分发挥双边合作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促使其他国家共同参与海上丝路建设。
具体来看,一是要在双边合作中积极树立成功典范,形成“用事实说话”的示范效应,从而在根本上瓦解美日等西方国家利用媒体和非政府组织歪曲我国形象的不实之词,化解其他国家的担忧和顾虑;二是要在双边合作中进一步摸索和完善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其他国家理解和接受海上丝路的多边合作框架;三是要在双边合作中合理运用外溢效应,从而对其他国家形成有效激励,促使其他国家明确意识到,唯有参与海上丝路建设,方能最大限度地获得共同发展的合作收益。
二 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的发展目标
战略支点建设是双边关系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所体现的是双方在战略层面的平等、互信与共赢。海上丝路战略支点的建设目标,必须要遵循“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原则,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和互联互通。本文认为,可以从下述方面加以把握。
(一)政治稳定性:对象国权力运作有序,政治主导集团与我国形成战略互信,能够有效遏制国内外的各类负面因素影响,确保对象国长期坚持并有效落实对华战略合作的基本方略
缅甸与泰国都与我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但在落实过程中,明显受制于各自国内政治影响。缅甸国内的政治民主化,使得各派势力都时不时地打“中国牌”,借以鼓动民族情绪或争取西方国家青睐,甚至罔顾国计民生。2011年9月,缅甸政府宣布暂时搁置在建的密松水电站,使得双方都遭受巨大损失;[9]2014年7月,缅甸政府宣布搁置中缅高铁项目,使得中缅战略合作再次遭遇寒流。泰国国内的政治冲突,使得中泰战略合作备受影响,中泰高铁项目更是在反政府运动中一波三折,直到军方上台才得以重启。
于是,对象国长期保持政治稳定,也就成为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的首要目标。我国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但并不意味着忽视“周边命运共同体”关系下的大国责任。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也已变得空前紧密,我国对世界的依靠、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在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依靠、对我国的影响也在不断加深。战略支点建设不会“天上掉馅饼”,必须主动谋划,努力进取。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动荡很大程度上都与发展问题相关,尤其是存量改革引起的新旧利益集团冲突。因此,坚持开展务实合作,共同促进对象国社会经济发展,将有助于在增量改革条件下引导对象国权力结构有序重组,形成新的政治稳定状态,从而为海上丝路战略支点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经济依存性:通过跨国产业分工,对象国与我国形成紧密的互惠依存关系,从而使其社会精英与普通民众都能获得对华战略合作的发展红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亲华利益共识
战略合作持续深化的根本动力,源于对共同利益诉求的不断追求与满足。因此在战略支点建设过程中,要以持续推进互利共赢的双边经贸合作为根本目标。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外经贸关系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对外贸易迅猛增长,成为不少国家的重要甚至首要贸易伙伴。2013年,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总额达到4436亿美元,其中与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的双边贸易额分别达到1060.8亿、712.4亿、683.5亿美元,并保持高增长态势。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倡议共建海上丝路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争取实现我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万亿美元。与此相对,我国对外投资的发展情况差强人意。截至2013年,我国在亚洲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仅为4474亿美元,而且,其中在中国香港投资就占到了84%,在印尼和泰国的直接投资存量仅为46.5亿和24.7亿美元,远远落后于美日等国。[7]
问题在于,“重贸易,轻投资”的双边经贸格局缺乏长期可持续性。单一依托双边贸易并不足以支撑“周边命运共同体”发展诉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廉价商品大量涌入,已使得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情绪有所上升,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双边经贸合作的有序开展。因此,从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来看,应当进一步鼓励“走出去”到对象国投资,广泛开展经贸技术互利合作,努力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通过更有效利用和整合跨国资源,促进双方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更合理的产业分工与收益分配体系,切实保证对象国的普通民众也能从中受益,并在此基础上引导亲华利益共识的形成与发展,从而为对象国坚持对华战略合作争取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安全协同性:基于亚洲安全观的战略共识,对象国与我国在安全领域形成制度化的协同合作,能够有效处置各类安全议题,从而为海上丝路的地区安全合作新架构提供有力支撑
海上丝路建设的立足点是经贸合作,但要以安全合作为前提。如果无法有效处置各类传统与非传统的安全难题,那么经贸合作也就很难取得预期成效。尤其是随着资金和人员国际流动大规模增加,恐怖主义、跨国犯罪、金融风险、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将会更加突出,从而严重制约经贸合作深化发展。因此,在海上丝路的战略支点建设过程中,应当积极拓展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有序推进传统安全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探索有助于“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长效安全机制。
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发表演讲,积极倡导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亚洲安全观。[8]从而为共建海上丝路的地区安全合作新架构,指明了发展方向。海上丝路的沿途国家在政治体制、经济水平、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千差万别,安全利益和诉求也互不相同,因此在海上丝路建设过程中,必须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坚持各国无论强弱都有权平等参与地区安全事务,坚持任何国家都无权垄断地区安全事务,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本国所谓绝对安全。不过,作为海上丝路的倡议者,我国还是需要承担起“探路者”的大国责任,以战略支点的安全机制建设为范本,充分展现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小国家的制度安排,从而引导相关国家消除顾虑,增进互信,共同参与海上丝路的地区安全合作。
石门县从震旦系到第四系地层在县内均有分布,石炭系分布稀少,未采集该地层土壤样品。在野外工作中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时对照石门县地质图,将每个土壤样品归入对应的地质背景中,通过分析得出各地质背景区土壤元素含量见表2所示。性,凡母岩硒含量高者,其风化土壤硒含量同样较高。
(四)文化包容性:依托涵盖官方和民间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机制,促使对象国各阶层对我国文化形成相对全面的认知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互鉴共荣关系
随着双边战略合作深化发展,尤其是人员往来规模迅速扩大,对象国与我国的文化接触将会日益频繁,很容易产生异质文化的摩擦与碰撞。如果缺乏有序疏导,就有可能引发本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排斥反应,从而影响双边战略合作的发展进程。事实是,即使最具包容性的本土文化,也需要相当长时期的反复磨合,方能真正接纳和融合外来文化。
因此,随着海外新移民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在海上丝路的战略支点建设过程中,需要在文化领域与对象国开展积极互动,依托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切实增进对象国各阶层对我国文化的认知与理解,避免因误解引发不必要的文化冲突,并在此基础上,以“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为目标,推进文化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繁荣,从而为海上丝路沿途的其他国家提供多元文化“和谐并存、互鉴共荣”的现实范本,促使各国摒弃西方“文明冲突论”的观念桎梏,能够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积极参与海上丝路建设。
三 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的工作机制
作为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与国际环境下做出的重要战略安排,海上丝路建设将会面临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因此,在战略支点的建设过程中,必须积极推进对外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从而有效满足新时期对外战略合作的迫切发展需求。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官方外交方面,应当加强国内各部门和各地区的政策协调,统合条块关系,形成积极有序的外事协调机制
海上丝路的战略支点建设对政府间交流与合作具有很高要求,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抑或是非传统安全合作等,都需要我国与对象国政府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落实,方能有效排除政府层面的制度障碍。尤其是在具有威权政治传统的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发展中国家,通过官方对接推动商业合作与民间交流,更具有突出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海上丝路建设的战略意义,我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深刻认识,因此在推动海上丝路建设方面都表现得相当积极。但是,长期以来行政条块分割的结构性障碍,却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各领域、各部门和各地方无序竞争,甚至相互掣肘的不利局面,从而在客观上影响对外工作成效。
有鉴于此,我国必须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各领域各部门各地方对外工作的统筹协调。今后在海上丝路建设尤其是在战略支点建设过程中,有必要在国家层面设立协调指导机构,统合各方利益诉求,从而在全国“一盘棋”的统筹安排下,引导各领域各部门各地方有分工、有侧重、有先有后地开展与对象国的官方交流与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加积极有序的外事协调机制。
(二)在商业合作方面,应当引导规模化、集群化的跨国产业分工,形成更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对外投资机制
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存在明显局限性的发展中国家,将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显著提高投资成本,降低对外投资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在战略支点建设过程中,如果完全依托市场化的经济利益导向,将很难期望我国对外投资能跟上战略合作的发展步伐,进而为更合理更有效的跨国产业布局提供支撑。
有鉴于此,我国在积极鼓励对外投资的过程中,有必要在国家层面构建战略性的对外投资引导机制,依据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的跨国产业布局,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促使国内相关龙头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前往对象国进行战略投资,并在此基础上带动其他的中小型关联企业进行产业转移,进而形成规模化、集群化的对外投资格局。这一方面将为战略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尤其是为我国与对象国互联互通建设提供产业驱动力,另一方面将有效降低我国企业在当地开展自然环境与人文保护、社区交流与服务、劳工技能培训等相关配套工作的边际成本,切实增强我国对外投资的竞争力与可持续性。
(三)在民间交流方面,应当构建新闻传媒、学术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多方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对外文化交流
近年来,我国在传统中华文化的对外交流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在华人文化已经融入当地社会的东南亚地区,更是得到广泛的理解和认同,但在现代中华文化的对外交流方面却是差强人意。具体来看,首先是主体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对外文化交流是以官方交流为主,因此很容易受到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孔子学院项目经过十年发展,“为推动世界各国文明交流互鉴、增进中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发挥了重要作用”,[9]但也仅限于汉语教学与传统中华文化推介,如果涉及现代中华文化尤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很容易引起对象国的顾虑和猜忌。其次是形式问题。传统中华文化的表现形式相当多元,诸如音乐、书法、服饰、饮食、礼仪等,都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与此相对,现代中华文化的表现形式就略显贫乏,缺少具有代表性的独特载体。再次是内容问题。从国际文化交流的成功经验来看,能够得到对象国认可的通常都是具有普适价值的经验与智慧。现代中华文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从逻辑思维到语言表达都有鲜明的本土特征和时代特色。[10]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国家民众的理解与认知形成了障碍,因此,有必要对现代中华文化进行提炼,萃取具有普适性的核心内容,通过更加国际化的表达方式进行宣传和推介,从而讲好中国故事,做好对外宣传。
有鉴于此,我国在推进海上丝路战略支点建设的双边文化交流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民间交流,有效调动新闻传媒、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积极参与文化交流,并通过构建多方联动平台,促使各种民间力量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形成合力,从而形成更全面、更细致、更灵活的对外文化交流机制。
注释:
[1]习近平:《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2014年10月4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10/04/c_125482798.htm,2014年12月1日。
[2]《习近平出席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14年11月29日,http://news.xinhuanet.com/2014-11/29/c_1113457723.htm,2014年12月1日。
[3]周方冶:《中泰关系—东盟合作中的战略支点作用——基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分析视角》,《南洋问题研究》2014年第3期,第20页。
[4]全毅,汪洁,刘婉婷:《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与建设方略》,《国际贸易》2014年第8期,第7页。
[5]《中国—东盟研究院印尼研究所舆情周报》(2014.10.19-10.25)总第34期。
[6]刘赐贵:《发展海洋合作伙伴关系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若干思考》,《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4期,第4页。
[7]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4(光盘版)》,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表11-6;表11-19。
[8]习近平:《应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2014年5月21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4-05/21/c_1110792359.htm,2014年12月1日。
[9]习近平:《孔子学院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2014年9月27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27/c_1112652079.htm,2014年12月1日。
[10]钟君:《中国梦——伟大诗意的中国理想》,《探索》2014年第2期,第8-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