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大山的协奏曲——石阡县深化土地改革发展山地高效农业
2015-02-27
文丨本刊记者 岳 振 晏 青
山,曾是石阡县农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石阡县遵循山地经济规律,创造了“山顶植树造林建设绿水青山、山腰栽茶种果创造金山银山、山下农旅融合助力富山美山”模式,把山地劣势转化为发展特色和优势。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中央强调的改革主题,要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贵州各地在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改革方面亮点颇多。在石阡县,自从2008年承担“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验试点课题任务以及2011年被列为贵州第五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县以来,唱出了深化改革破除体制瓶颈的“农头戏”,为贵州山地特色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借鉴。
从“柴火山”到“聚宝盆”
当满山的野生油茶树变成一棵棵“摇钱树”,石阡县聚凤乡的乡亲们打心眼里高兴,“在家门口挣了钱,又照顾了家里”。
“以往,这些油茶树是当做柴火,砍来烧掉了。”聚凤乡党委书记黄晋说,自包产到户以来,大面积的野生油茶树被乡亲们当柴薪乱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价值,资源被浪费了。
而今,通过土地流转、市场主体培育、园区建设等方式,聚凤乡野生油茶已成长为规模逐渐扩大的山地特色产业。在聚凤乡宝龙村,84户农户的5200亩油茶林通过非林地确权颁证,将产权向种植大户流转,种植大户用农户流转的产权证向金融部门融资15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油茶产业。这种非林地产权流转模式使昔日的“柴火山”变为今日的“聚宝盆”,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土地是根本。如何灵活运用土地经营权,激活农村生产力,把“沉睡”的土地资本变成充满市场活力的生产要素,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主动思考的问题。能够提高效率、效益的土地流转,是一项重大的改革策略,对基层而言,关键是运用好这项政策。而今,依托油茶产业,聚凤乡的乡亲们已经尝到了土地流转的甜头。在宝龙万亩油茶示范基地全面盛产后,产值将达亿元以上,百姓收入会再上台阶。
在聚凤乡,为土地流转搭建起的平台是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这个交易中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将土地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再流转给有意愿、有实力发展产业的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聚凤乡还成立了林地承包经营权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指导、监督土地流转工作。其土地流转的具体方式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村为单位,将现有家庭承包经营权范围内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经营管理,将分散的油茶林集中起来,连片管理。
林地面积是计算农户股份的基本依据。黄晋介绍,农户根据林地面积的多少分配经营利润,每年年终进行利润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按比例进行分红。根据当年效率分配利润,农户占自己流转产业面积总利润的82%,村级提留总利润的15%,预留3%作为风险金;村级提留的利润,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监事会和理事会全程参与监督和管理。
在土地流转经营的基础上,聚凤乡鼓励企业按“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油茶林基地,使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支持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兴办油茶林基地,充分发挥种植大户在发展油茶产业上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建立油茶专业合作社,目前全乡成立了油茶专业合作社2个,拥有社员200余户,入股油茶林地8000余亩。
其实,贵州各地在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改革工作上十分活跃,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体制创新。1月10日举行的贵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审慎推进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依托贵州多样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生物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什么赚钱种什么”。
遵循山地经济规律的土地流转,石阡县聚凤乡踏准了节拍,整个石阡县也在通过土地制度变革,为现代高效农业探索新的路子。
通过土地流转、市场主体培育、园区建设等方式,石阡县聚凤乡野生油茶已成长为规模逐渐扩大的山地特色产业。图为村民正在采摘油茶籽。(石阡县聚凤乡党政综合办供图)
为山地农业铺设市场路
作为贵州第五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县,石阡县的试验课题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试验”。2011年以来,石阡县先后制定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验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方式和政策措施,将全县18个乡镇均列为试验试点范围。各乡镇探索建立统一有形的流转市场,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负责流转土地的集中运营。
在探索实践中,石阡县摸索出土地流转的“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村级集体统一流转模式。根据村级集体自身发展状况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先将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集中到集体经济组织下进行统一管理、生产,然后再与相关企业或合作社达成流转协议。
第二种是“农—企”流转模式。通过政府协调,引导农民以合理价格把土地出租给企业或合作社,发展烤烟、茶叶、蔬菜、经果林以及畜牧养殖等,促进土地流转。
第三种是土地经营权互换流转模式。对于部分不愿将土地进行流转,但是其土地又处于相对特殊地域的农户,采取种植大户在其他地段拿出相应面积的土地与之进行互换的方式,最终达到流转目的。
石阡县鼓励将分散在农户中的新植产业园或半荒芜状态的低产产业园,向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流转。按照“企业(公司)+合作社+农户+市场”、“企业(公司)+家庭农场+农户+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三种主要方式,农户将自己种植的茶叶(油茶)、经果林、中药材等产业(产业园)以入股的方式流转给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年底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分红,同时又以“打工者”的身份在产业园区内打工,按月获得“薪金”。
针对农民在非林地上种植茶叶、核桃、野生油茶、中药材、水果等情况,石阡县开展非林地确权颁证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制度改革,对农户的茶园等进行确权颁证,农户将产权流转给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后者用农户流转的产权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为产业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摞荒地,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摞荒地的流转深受农民欢迎。石阡县通过召开群众会,引导农户将摞荒地向村委会流转,村委会再把从农户手中的土地向园区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流转,村委会按年度支付租金。在流转的前三年,农户可以在自己流转出来的土地上套种花生、中药材、红薯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获得收入,同时农户在耕种过程中还参与了管理,可以获得每亩200元的管理费。
为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石阡县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50亩以上大户、家庭农场100亩以上、专业合作社和企业200亩以上,流转年限在10年以上的,由县茶叶局和县园区办备案面积、定植时间、流转依据,对手续齐备、合法、管理到位的专属基地,按200元每亩进行政策补助,每年扶持1次,连续扶持2年。
为规范流转行为,确保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石阡县专门成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群众推选出的监事会和理事会,负责土地纠纷调解和村委提留管理费、保险金的监督,监事会和理事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将流转面积、提留资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连接机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带动更多的农户进入市场;鼓励和引导兴办家庭农场,促进农户向农业企业转变,实现自然人农业向法人农业过渡。坚持以市场经济规律来指导山区现代农业发展,着力破除农民分散、竞争无序的小农经济格局,使得石阡县现代农业发展出现巨大改观。
山,曾是石阡县农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石阡县遵循山地经济规律,立足“山”字做文章,创造了“山顶植树造林建设绿水青山、山腰栽茶种果创造金山银山、山下农旅融合助力富山美山”模式,把山地劣势转化为发展特色和优势。(责任编辑/岳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