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政策概念含义及义理性探讨
2015-02-26马先标杨雪锋
马先标 杨雪锋
区域经济政策概念含义及义理性探讨
马先标 杨雪锋
对区域经济政策这一概念本身的含义,还缺乏深度认识和准确把握,导致国内诸多扭曲的区域经济政策井喷式涌现,形成新的坚硬的市场壁垒,阻碍要素在区域内和区域之间自由流动,影响区域资源配置效率、政市关系和区域协调发展。该文围绕“区域经济政策”这一组合式概念术语,沿“区域→区域经济→区域经济政策”的逻辑进路,界说区域经济政策的含义,评析区域经济政策在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义理性问题。
区域经济政策 概念含义 政策的义理性
一、引 言
区域经济发展历程表明,由于区域经济政策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乃至促进国家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诸多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的政府和理论界,高度重视区域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实施和相关绩效评价,以克服区域之间(下简称区际)经济发展严重失衡而带来的诸多负效应。
就国内情况来看,对区域经济政策概念这一基本理论内核的含义,还缺乏深度认识和准确把握,导致诸多井喷式涌现的扭曲的区域经济政策,影响区域发展中的政市关系协调,损害区域内和区域之间资源配置效率。加上改革进程中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对政府绩效考核予以贯彻落实的效果难提高,以及市场本身的缺陷,使得区域经济政策乱象长存难治,进而影响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与此相伴随,包括区域规划(即区域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在内的诸多战略性区域经济政策,其内容“宽窄失范”、重复矛盾、规划“碎片化”①丁任重、陈姝兴:《区域协调:新时期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趋向分析——兼论区域经济政策“碎片化”现象》,《经济学动态》2015年第5期。等现象也较为严重,由此也引发对某些区域经济政策是否有必要存在的误解和诘难:如认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后的国际形势,国内经济一体化和构建统一的国内大市场是必然选择,众多跨省市的区域一体化政策,以及省市层面普遍制定实施区域经济政策,是与国内经济和国内市场一体化的大方向相违背的;理论界也有一些关于区域经济政策干预区域间资源、要素和产品自由流动配置,损害市场效率、妨碍市场机制、造成“无为损失”的评责,进而认为国内政府部门制定纷繁杂乱的区域经济政策是好心办坏事,等等。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区域经济政策面临义理性危机。
基本理论问题具有始基性、源头性特征,在此情境下,有必要重新思考、准确界说区域经济政策这一概念本身的核心要义,并在此基础上正确认识区域经济政策的义理性危机问题。
二、区域经济政策概念含义的界说
全面而准确地界说区域经济政策概念的含义,需沿“区域→区域经济→区域经济政策”的逻辑进路展开解读。
1.区域的概念
(1)区域的含义。正如专家在梳理解读区域含义时所指出的,“区域一词,迄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其大小也完全取决于研究的目的和问题的性质。许多经济学家在讨论区域问题时,往往使用带有中性的抽象而模糊的空间或地域的概念,而避开区域界定和划分上的混乱这一现实。”进而指出,在西方经济学界中,有较常见的三种区域,即均质区域、节点区域和规划区域,其中,节点区域又叫极化区域,规划区域则指按政府的政策目标而界定的区域②魏后凯:《西方区域经济学及其发展——西方区域经济学述评(上)》,《开发研究》1990年第2期。。
至于区域这一术语本身的含义,可能有几个层面,如土地界分下的一定地理空间的范围,有一定形状、面积和界限,此时与地区的术语含义基本同序列,即某一地区的空间范围,英文是region;再比如,区域也有界限或范围的意思,如人的活动区域,此时英文为scope或range①http://baike.baidu.com/link?url=MKpTGN6XsmFt4-myqM2eyHxvKfTiC6sIwPX2ECNONWKx4m0lcHIdgAFDSV8cp1IpX-8_Nq Nt57vdNZN9uKuR.。显然,当探讨区域经济活动时,此时的区域可能主要是指被划定的,具有一定形状、面积和界限的土地空间、地理空间。
把握区域的含义,需要认识其与“地区”这一术语之间的关系。一定范围的空间,也简称地区,可以认为是所管理的地理区域的简称。国内,在经济、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范畴谈区域经济政策时,理论与政策的中文表述中,经常混同使用区域与地区这两个术语,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例如,作为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下简称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简称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第五篇标题,凸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但是具体内容中频现“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民族地区”的术语②参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第五篇。;实践层面,如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贫困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作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经典战略模块,则由政府主管部门加以制定。
(2)等级视角下的各类区域。与经济政策相联系,这里的区域或地区,主要是被确定划界后进行管理的各级行政区,或跨行政区的“组合地区”。就区域或地区的等级而言,既有跨国家的区域(大区域或国际区域)、跨省市区域(国家级区域或“一级经济综合区”)、省级区域和地市级区域,也存在更低层级的县域乃至乡镇区域。当然,与国内区域的等级划分有差异的是,与区域经济政策相联系的“区域”,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以“问题区域”的形态出现,如美国的田纳西河流区域(TVA)、日本的北海道和冲绳地区等。
应该说,全球治理语境和逻辑下,区域经济政策中的区域,重在指跨国的空间范围,如东盟、北美、欧盟、亚太区域以及近期“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③张庆安:《一带一路:机遇与发展》,《中国民族》2015年第6期。,致力于调节国与国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多国乃至各国的共赢共荣。
在国家治理视角下,与区域经济政策相关的区域,主要指上述的跨省市区域,如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东北、西部、中部区域等,以及内置于一个省级空间内的局部市县区构成的区域,如珠三角、长株潭、昌九一体化区域,它们都致力于缩小相应区域内次级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
国内,存在一些地理空间内置于省级行政区的区域,但是因事关全国经济增长战略,仍然被视为国家级的战略性区域,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地级市的经济区域、县域和乡镇区域④王功成:《围绕当地实际 探索致富新路——拐儿镇推行区域经济政策初见成效》,《乡镇论坛》1989年第12期。,这里暂不列举。
(3)行政区域、经济区域和主体功能区域。美国区域经济政策的着力区域,是以一种“问题区域”(沈滨、王海龙,2000;贾庆军,2004;王涛,2007;张力等,2010)的形式而出现的落后地区、膨胀地区等类型。国内,与人的活动和管理的领域相关,区域则被赋予经济区域、行政区域乃至主体功能区域等不同的组合称谓。
需要认识到,对一定地理空间的划分,不仅存在经济导向的经济区划方式,和相应形成的经济区域、经济地区,也存在便于管理的行政区划方式和相应形成的行政区域、行政地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七大一级行政区,如对中国东部地区简称的华东地区,包括六个省市是行政区域概念。但是,作为经济导向下的区域称谓,同样是对中国东部地区简称的 “东部地区”,其所覆盖的省市数量和空间范围,涵盖东北、环渤海、东南沿海、长三角等,就远大于行政区视角下的华东地区。当然,两者由于不同时包括安徽省,而并不存在外延大小的从属关系。即行政区域视角下的华东地区包括安徽省,但是,经济区域视角下的东部地区,安徽省被划入中部地区或中部区域,而一般认为不在东部经济区域。另外,行政区划视角下曾经的华中地区,也与现在经济视角下的中部地区不同。
行政地区的等级无疑直接来自管理该地区的政府的层级。而国内一些经济区,也在不同层级政府的审批确认下,戴上了不同的行政化级别之帽,即国家级经济区和省级经济区等,并意味着得到不同级别和强度的财政支持。
“作为战略性公共政策,发展规划在实现我国发展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利益关系、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①杨永恒:《完善我国发展规划的编制》,《行政管理改革》2014年第1期。为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生态保护,国家十一五规划界说了主体功能区域的新型概念,国家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实施城市化地区(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两个子类)、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两个子类)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凸显其中。主体功能区的界定,本身也是“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划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角度,形成的战略性区域②参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第五篇。,以及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特殊问题区域”。
如此看来,不同价值取向下,国内存在经济区域、行政区域,和主体功能区域等主要类别,而按照行政等级,又存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乃至县乡等多个层次,区域类型和形态丰富多样。
2.区域经济的含义
区域经济通常的英文表达是Regional economy。经济、政治、管理和法律学科,以及地理学科都重视区域经济理论和实践,就此而言,存在行政区域经济③韩塔娜:《行政区划与我国的行政区域经济》,《北方经济》2008年第11期。、空间区域经济、地理空间区域经济等相关的术语全称,其共同的简称基本归结为“区域经济”。
实践维度,简要地说,区域经济指的是一定空间地域内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活动和过程,或稀缺资源的空间配置活动和过程。
理论维度,当我们谈论区域经济时,主要是要认识区域经济学的含义。区域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最早源于1826年德国经济学家杜能提出的农业区位论,至今已有近190年的历史。然而,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科学,其大体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区位研究由微观向宏观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各国政府为解决区域问题而加强对区域经济活动的干预,并大规模开展各种区域规划工作,区域经济学因而获得迅速的发展。
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内对区域经济学一些基本理论认识不够深刻相比较,当前对区域经济学概念的界定和把握已经比较成熟。当然,尽管学界对区域经济学概念含义的界说很多,也仍存在形式乃至内容方面的差异。
国外学术界,关于区域经济学的一个经典表述是:区域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在资源不平均分配且不能完全自由流动的世界中,各个地区的差异以及各地区间的关系的科学(V.Dubey,1964)。
如果循“区域”+“经济学”的认知模式,简而言之,区域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在区域内和区域之间有效配置的一门学科。如果从“个体的空间行为”、“总体的空间行为”等角度,就存在区域微观经济理论和区域宏观经济理论等理论分支④杨开忠:《区域经济学概念、分支与学派》,《经济学动态》2008年第1期。。上述两种对区域经济学概念含义的解读,无疑是综合而抽象的概括性简述。至于更为详细具体的表述,可能还要包括其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价值取向、研究方法等要素。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现代区域经济理论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稀缺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问题,包括调整区际发展极不平衡的格局,提高区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命题。限于篇幅,这里暂不罗列、总结多学科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区域经济学从的诸多定义,以及更细化的理论要素解读。
3.已有的关于区域经济政策概念的若干定义
在梳理探讨了区域和区域经济的含义后,区域经济政策的含义也就浮出水面。区域经济政策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实际上,只要统一了对政策含义的准确理解,就自然推导出区域经济政策概念的要义。
政策科学表明,政策的本质是关于某些行为的规则,按其起作用的领域不同,有经济政策、公共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等;也存在交叉领域的政策范畴,如公共性部门、公共资源的经济政策,可归并为公共经济政策。
因循上述认知理路,简而言之,区域经济政策就是政府制定的关于一定空间区域内资源如何有效配置,以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乃至社会和谐稳定的规则,区域经济政策体系则是这些若干规则或系列规则的集合。
准确把握区域经济政策更为详细的含义,就需要在梳理学术文献解读的基础上,再予以归纳和重新概述。一些经典的学术论文对区域经济政策的表述如下:
区域经济政策是由政府或其它权威部门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定区域制定的经济政策的总和。区域经济政策可分为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区域政策;区域经济政策手段包括区域投资政策、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产业政策、区域布局政策,区域开放政策等。但最重要的是前三者①李建华:《中国转型期的区域经济政策研究》,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02)。。
区域经济政策是根据区域经济差异制定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合②成学真等:《西部区域经济政策环境建设的必要性探析——地区经济差距的视角》,《未来与发展》2005年第10期 。。
区域经济政策是指政府为兼顾效率和公平,防止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促进整体经济均衡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同时,区域经济政策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区域经济问题,维护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的有效措施,也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及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重要途径③谢蓉:《国外区域经济政策的特点与启示》,《外国经济管理》1997年第7期 。。
区域经济政策是指国家旨在改善一国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推动区域经济活动协调发展,以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公平的合理而采取的所有公共干预行为。区域经济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区域经济政策目标、区域经济政策手段、区域经济政策效应评价三个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方面④李仁贵、瞿强,《西方国家区域经济政策体系评析》,《经济学动态》1995年第5期。。
专家在界定区域经济政策的含义时,也同时指出了关于区域经济政策的几个相似的称谓,即“区域经济政策,亦称区域经济协调政策、地区经济政策或简称区域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区域经济发展与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⑤张可云,《论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几个基本问题》,《开发研究》1997年第10期。
以课题组的集体研究成果对区域经济政策概念的界定,似乎具有某种权威性:区域经济政策是指中央政府为推动和协调各地区经济发展,调控区域经济运行而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布局、发展、组织和调控等方面的政策。其根本目的是推动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资源的区域优化配置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政策课题组:《我国90年代的区域经济政策》,《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90年第6期。。
也有专家学者认为,“根据比较流行的区域经济分析理论,可以从基础设施、工业化政策、人力资本投资、城镇体系与增长极、农业发展措施、激励措施、分权化与地方财政等方面,分析欠发达地区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调控手段。”⑦安虎森:《有关区域经济政策的一些思考》,《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相应的调控手段自然也就成为某类区域经济政策,而各种区域经济政策则构成区域政策框架,如各有侧重的区域发展政策、促进生产要素在各区域间自由流动的政策、区际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等⑧王一鸣:《中国区域经济政策与区域协调发展》,《中国金融》2006年第8期。。
4.区域经济政策概念含义的重新界说
结合已有的对区域经济政策概念含义的解读,并遵循“区域→区域经济→区域经济政策”的逻辑进路,可对区域经济政策的含义作如下界说:
区域经济政策是政府制定的关于一定空间区域内资源如何有效配置,以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乃至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共性规则,区域经济政策体系则是这些若干规则或系列规则的集合。扩展开来,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主体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其根本属性是公共性⑨区域经济政策的根本属性显然是公共性。道理很简单,既然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主体是政府,那么,经济学、政治学或公共管理理论的一个共识是,政府作为公共部门而存在,其职能就只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所以,如果由政府来制定实施某种区域经济政策,这种政策就必然作为一种公共政策而存在,而且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市场机制不能替代的公共经济政策。否则,就会出现逻辑上的矛盾和冲突。;功能方面,其具有促进资源有效配置,防止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或较大,实现整体经济均衡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等多维度功能;以层级视角,其种类可分为中央政府的区域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区域政策,其工具或手段主要包括区域投资政策、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产业政策、区域布局政策和区域开放政策等。
三、区域经济政策的义理性问题评述
在沿“区域→区域经济→区域经济政策”的逻辑进路,并从制定实施主体、功能、性质、种类等概念要素出发,较为深入系统地界说区域经济政策本身的含义后,区域经济政策的义理性命题,就变得容易理解和把握了。
1.学理维度下区域经济政策的义理性
一般来说,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独立投资和生产,形成部门经济或行业经济结构,也形成了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当这种经济空间结构过度扭曲、失衡,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或失灵,导致区际之间在人均收入、就业状况等主要指标的发展差距较大乃至过大时,政府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福利补贴、科技教育促进和再就业培训支持等政策,以调控这种区域之间发展的过大或较大差距,区域经济政策由此而产生。区域经济政策所具有的市场机制不能替代的诸多功能和性质的阐述,首先证明了必须由政府来制定的公共性的区域经济政策,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这就是说,区域经济政策本身,具有学理维度下的充分的义理性。
2.现实中区域经济政策的义理性危机
如上所述,学理维度下区域经济政策本身的义理性毋庸置疑。而现实中,之所以出现评责和诘难区域经济政策义理性的现象,既源于学界对区域经济政策某些基本理论要素的界说不当,还有部分公众对区域经济政策本身含义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从而引发某种认识偏误;此外,一些政策制定者对区域经济政策概念本身的核心要义,同样缺乏全面而准确的认识,导致一些地区所制定的某些种类区域经济政策,违背该类政策本身所具有的基本意蕴、基本规则。
(1)存在一些经典的理论误区引发义理性危机。一个经典的理论误区是,较普遍地认为区域经济政策是要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际上,这种对区域经济政策基本功能或目标的表述,似有不当之处。应该说,缩小区域之间较大或过大的经济差距,包括区际人均收入、就业状况等关键指标的较大或过大差距,才是政府制定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而对于区域之间发展中所存在的合理范围内的差距,既难以消除,也不必要消除。
理由很简单,各区域的发展,其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或均衡是相对的、易逝的,并且,各区域之间有一定的差距,才会通过一定的“势差“,推动要素、资源在区域之间流动,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当这种势差过大,以至于形成资源、要素过度膨胀集聚,进而在资源配置扭曲、市场机制无形之手失灵时,才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来采取合适的区域经济政策,调节过度的区际经济差距。
此前学业界在阐述区域经济问题破解时,所述及的“缩小区域差距”,在诸多解读语境下,实际上就是“缩小区域之间过大或较大差距”的意思。但是,区域问题、区域经济问题相当复杂广泛,因而,为保证理论健康发展,以及相关政策解读的精准化,需要明晰“区域差距”与“区域之间过大差距或较大差距”的区别。
(2)存在一些经典的认识误区引发义理性危机。省级行政单元有制定本省的区域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吗?答案基本肯定。“与一些面积较小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一个省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国家。”①肖金成:《关于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初步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第26期。在相当一些省际行政区域,也就相应地存在跨地级市的次区域发展差距过度的现象。例如,江苏的苏南苏北、四川的川西川东,以及陕西的陕北、关中和陕南等,均存在贫富差距大、苦乐严重不均的现象。这些省级政府就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本省内的“问题区域”,以合适的区域性公共政策缩小次区域之间大的经济差距。
但是,存在地级市、县级等较低层级政府,不能制定所在区域经济政策的观点。不错,就国内外的区域经济政策实践来看,诸多“问题区域”,主要属于跨省的国家级大区域和跨地级市的省级区域。但是,中国的国情表明,西北一些地级市或少数民族自治州盟,其地域的广阔也不亚于东部沿海的省,在此特殊背景下,该类地级市在遵循高阶区域经济规划和高阶区域经济政策的前提下,自主探索破解本地域范围次级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的政策,似乎同样有必要。
至于认为市场可以自动调节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资源要素有效配置,从而不需要政府制定区域经济政策,乃至政府制定实施区域经济政策违背市场规律的偏误观点,也在一定阶层和一定地域占有较大的市场。的确,市场经济背景下,要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政策取向,使得不少人士在对待如何缩小区域差距时,多主张由市场来单一调节。市场机制确实具有自动调节要素和资源在区际之间自由流动,从而缩小区际失衡,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取向。但是,另一方面,正如循环累积因果理论所揭示的,落后地区愈落后、发达地区愈发达的逻辑普遍地起作用,因而,市场的作用倾向于扩大而不是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缪尔达尔),此时,就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缩小区际过大或较大的差距,实现各区域协同发展平等发展。由此可见,制定实施区域经济政策,着力于破解区际经济发展较大或过大差距具有必要性,并且与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规律不矛盾。
(3)违背基本规律的区域经济政策引发义理性危机。前文对区域经济政策基本理论组分的要义进行明晰和界说,然而,现实中一些区域经济政策违背这些基本理论要义和原则,自然就因缺乏义理性而遭受批评和诘难,从而也给区域经济政策本身的义理性声誉带来不良的影响。例如,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所应坚持的基本要义之一,就是要首先能够有利于缩小区域之间较大差距或过大差距,为此,需要把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公共性投资、差别化的税收补贴和就业促进等区域经济政策工具,投向发展落后的“问题区域”,在此基础上,也可选择对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有全局性重大影响的“特殊区域”,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特殊的区域性制度安排。然而,现实中所看到的种类五花八门、数量层出不穷的“问题区域”,被较多地布局到经济繁荣地区,特别是给一般性的市场机制可以正常发挥效用的地区,乱戴上“问题区域”的帽子,这确实有区域公共经济政策被滥用之嫌。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自“十一五”以来,已经发布和批复的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不下70个,其数量之多、密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这些文件的名称包括“新区”、“经济区”、“试验区”等不同字眼。仅2008年以来,先后批复了16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区域规划①龚晓菊、张震、王一楠:《当前我国区域合作战略思考》;金碚、陈耀、杨继瑞:《2013-2014中国区域经济学前沿:区域与城乡一体化》,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年版。江国成:《区域经济政策密集出台用意何在?》,《江苏经济报》2012年10月12日。,各个规划所针对的区域,自然也就戴上“问题区域”的帽子。按理,既然是国家战略,就应该具有相当的全国性战略意义,否则,动用国家公共财政或政策性金融,对一些意义不显著的不属于“问题区域”的地区实施政策倾斜,势必会对其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公平,也就引发公众和企业对一些不伦不类的打着区域经济政策旗号,反而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度“行政化的区域经济政策”(金碚,2014)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进而从另一个侧面引发区域经济政策的义理性危机。
四、结 语
概念是构成理论的基本粒子,也是理论发展的先导和理论体系的重要组分,在区域经济政策基本理论框架内,逻辑亦然。前文对与区域经济政策概念相关的基本理论要素的界说,有利于夯实区域经济政策理论发展的基础,也会为积极制定区域经济政策提供学理依据和支撑动力。在结束本文前,还需强调两点:
其一,作为致力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缩小区际经济发展较大或过大差距的公共性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还具有民族、国防、社会等特殊向度的扩展功能。新常态下的中国区域经济政策,不仅要着重关注“资源丰富、城镇化潜力巨大的广袤的中西部地区”②张可云:《论中国区域经济的新常态》,《区域经济评论》2015年第2期。,更要关注作为特殊问题区域的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十三五”时期,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的战略地位跃升”(陈耀,2010)③陈耀:《我国区域规划特点、问题及区域发展新格局》,《创新》2010年第3期。,特别应将公共财政资金和相关倾斜政策,投向那些牵动西部民族地区发展全局的“西部特色农业、西部特色旅游业和西部民族教育事业”(张丽君,2001,2002,2003)④张丽君:《论大力发展西部地区特色农业》,《西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张丽君:《立足优势 大力发展西部地区特色旅游业》,《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张丽君:《西北大开发背景下民族教育发展的新举措》,《民族教育研究》2001年第3期。。
其二,区域经济政策的全称,就其属性而言,无疑是区域公共经济政策。其公共性的发挥,要有利于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政市协调的破解“区域问题”的长效机制。在选定好名副其实的“问题区域”后,需重视围绕“问题区域”设立相应的区域问题破解的组织机构,并在实践中推动区域经济政策系统化和法制化,利用法律的威权和强大执行力,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吴 群]
F061.5
A
1009-2382(2015)12-0025-06
马先标,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杨雪锋,浙江财经大学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教授(杭州 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