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大公报》新闻报道困境考察——以规则博弈为视角
2015-02-26江卫东
建国初期《大公报》新闻报道困境考察
——以规则博弈为视角
江卫东
(重庆三峡学院 传媒学院,重庆 万州 404020)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民营大报在市场机制下形成的比较符合新闻业运作规律的内部规则遭遇外部秩序和外部规则的巨大挑战。《大公报》新闻信源受阻,编辑个性受限,批评勇气丧失,陷入新闻报道困境,是当时两种规则博弈的必然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复杂的现代社会结构对内部规则这个社会生机之源的依靠,重新开启了新闻业至今尚未完成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关键词]新闻报道;大公报;解放日报;内部规则;外部规则
[中图分类号]G219.245.1[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5-09-14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
[作者简介]丁国祥(1962-),男,江苏金坛人,教授,从事明清诗文和文人组织研究。
导语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
1949年春,周恩来当面告诉王芸生,上海《大公报》(下文径称《大公报》)不必改名,可继续出版。这张已经在中国大陆出版近半个世纪的曾经被胡适誉为“中国最好的报纸”的民营大报,在行将没顶之际意外获得一线生机。5月25日,王芸生和杨刚一身戎装出现在惊愕的《大公报》同仁面前,这张老报纸的“新生”之路随即展开。但所谓“新生”,不是发一纸“宣言”那么简单,而是在一种全新体制下脱胎换骨的过程。新政权要建立报业新秩序,势必诉诸一套新规则。大公报的“新生”其实也是离开旧规则、走向新规则的过程。两种规则转换之际,无疑充满矛盾、冲突与调适。
按照哈耶克社会秩序理论,人类社会存在两种规则、两种秩序。一种是“自生自发的秩序”,称为“内部秩序”;另一种是“组织”或“人造的秩序”,称为“外部秩序”。内部秩序是“许多人的行动的产物,而不是人之设计的结果”[1]56,它建立在内部规则之上;而内部规则是“在应对其即时性环境的过程中”,由于“那些因偶然的缘故而采纳了妥适的规则的人们”[1]73做事更易成功而逐渐传播形成的一套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惯例、程序等行为规范。反之,外部秩序和外部规则是组织或个人为达成某种目的而人为设计的行动规范,以及立基于该套规范而形成的“人造”秩序。在哈耶克看来,如果说“社会”或“自由市场”代表的是自生自发的内部秩序和内部规则,那么“政府”则代表人为设计的、有明确组织目标的外部秩序和外部规则。在现代自由社会,这两种秩序和规则可以共存,且相得益彰。内部规则由于“会运用每个社会成员所具有的分立的知识,而这种知识绝不可能为个别心智所完全掌握,也不可能受制于一个心智所展开的那些刻意协调或调适的过程”[1]61,故是社会生机之源。而外部规则是“为了确使那些(内部)规则得到遵守”,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称之为政府的那种组织”才是不可或缺的。[1]69但问题是:内部秩序往往是“抽象的”,深藏于人类行为的背后,内部规则也因其司空见惯的“常识性”而不为意识所自觉捕获;相反,外部秩序则是蓝图般“具体”的,并由政府强制力量保障贯彻实施;而由于人类“致命的自负”,二者会出现紧张、冲突与矛盾,外部规则和外部秩序往往膨胀而凌驾于内部规则和内部秩序之上,“自生自发的内部秩序和植根于其间的个人的行动自由就会蒙受侵犯并遭到扼杀”[2],社会整体也会遭受严重惩罚和巨大损失。
1949年中国大陆政权更替后,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社会改造随之展开。对社会信息系统的改造更是一马当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属于大众信息传播系统的报业的改造。官方报业政策秉持阶级斗争工具论的核心理念,通过“党管报纸的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党报及其权威地位的确立,民营报业的控制与改造”,试图建立“共产党领导的中央行政计划主导的国营媒体网络”的报业新秩序。[3]41“新生”后的《大公报》如何生存的问题凸显出来,其前身“新记《大公报》”在相对自由的市场机制下形成的比较符合新闻业运作规律的一套内部规则在新形势下遭遇外部秩序和外部规则的巨大挑战,消亡与新生、命令与服从、改造与反抗、向往与犹疑、痛苦与喜悦一一呈现。李金铨研究认为,“《大公报》比同时代的报纸更注重新闻报道”[4]。但有研究者发现,新中国成立后,《大公报》“办报特色逐渐淡化,新闻报道无法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5],宣传“工具化”,“传递新闻信息的功能被大大弱化了”,“报纸作为新闻纸的新闻功用基本丧失”[6]369-371,《大公报》陷入新闻报道困境。然而,这种困境如何生成、表现如何、何以如此等问题均未得到系统回答。因此,本文从新闻学角度,借鉴哈耶克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的理论视角,深入考察建国初期《大公报》的新闻报道状况,具体呈现造成其新闻报道困境的种种冲突与紧张,以便更好地理解两种规则下新闻报道的不同特点、《大公报》从民营大报到专业党报的艰难蜕变,以及建国初期民营报业所走过的适应、改造直至“集体退场”的历程。
一、新闻信源:多元与单一
“新闻本位是报纸的本质特征,新记《大公报》不仅很好地表现了报纸的这一共性,而且做得特别出色。”[7]18新记《大公报》新闻报道的“特别出色”,与其多元、迅捷的信息来源是分不开的。虽然面临国民党政府严格的新闻检查制度,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可以保持传递新闻信息的功用的,因为国民党并未全面限制报纸获取新闻的渠道,并不特别限制报道新闻的范围”[8]。新记《大公报》的信源渠道既包括自身记者的采访,也包括从官方通讯社、各民间通讯社及外国通讯社等渠道获取消息。
新中国初期,在官方看来,报刊与其说是信息传播媒介,不如说是党的“宣传工具”,应当服从于党的阶级斗争任务并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服务。信源多元意味着声音多元,与宣传工作所追求的“舆论一律”背道而驰;与此相随,信源多元也暗示强烈追求新闻时效,这与毛泽东“新闻、旧闻、无闻”的指导思想不一致,他说“新闻太快了有时就出毛病,不如慢一点好”[9]。正是基于此思维逻辑,早在新中国成立前五个月,中共中央就专门指示各地:“通讯社原则上应归国营,除新华社外,无须鼓励成立其他的通讯社。”[10]之后,中共中央及各级政府更明文规定“禁用中央社及帝国主义国家通讯社电讯”。国际新闻和评论,以及国内重大的政治新闻、军事消息,均须以新华社稿件为准[6]370。这样,《大公报》只有大量照抄照搬新华社消息等官方信源,包括经常转发塔斯社、真理报等苏联信源的消息与文章;有时也转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的海外快讯,偶尔还转发人民日报和(南京)新华日报的某些消息或评论。据统计,1950年上半年《大公报》要闻版消息中,转载新闻占66%强。然而有时“转载”权威信源消息也会“祸从天降”。1952年2月22日,《大公报》“第一版刊载的《奸商赵金峯竟向解放军猖狂进攻》新闻,其中择引南京新华日报一段文字,造成严重的泄露国防秘密的错误”,受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处点名通报批评,为此报馆上下反复“检讨”,从社长、总编辑到编辑主任再到具体写稿记者都受到“记过”或“警告”处分(上档,B35-2-65-22,1952)*本文使用上海市档案馆和北京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分别在文中括注“上档”“北档”及档号、档案形成时间。。首发的党报没有被追究“泄密”责任,转载的反倒代人受过,民营报的无奈昭然若揭。
此外,《大公报》过去作为影响卓著的民营大报在重大政经新闻采集、发布上的特长与优势在建国后也荡然无存。在建国初期上海报业新格局中,《解放日报》作为华东局机关报,按照上海市军管会新闻出版处的说法,“是干部和进步群众唯一精神食粮,它是共产党在华东地区最高的宣传指导刊物,在群众中威信很高,每一篇言论和每一个号召都是群众工作努力的指示方向”(上档,Q431-1-21,1950)。因此,该报享有列席华东局书记办公会、上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各委员会及行政会议的特权,许多官方文件、资料也直接送达报社[3]56-57,因此其政经硬新闻的报道既快又权威。而民营《大公报》没有这些特权,在政府大政方针等重大政经信源方面与党报无法相提并论。
总之,建国初期《大公报》获取信息主要靠新华社等官方的垄断的信源,报纸信息来源呈现单一化特点,且与党报相比处于弱势地位。
二、新闻采访:平等与歧视
新闻采访最能体现新记《大公报》的采编能力、办报特色。“新记《大公报》的新闻、通讯颇具时效而有血有肉。”之所以能这样,主要是因为“它派往国内外的特派员人数众多,版面上专电、特写、特派员通讯较其他报的多。有一段时期,‘要闻版’完全用自己的专电编起来,不用一条外电,颇为读者所注意”[7]18。这说明新记《大公报》对新闻采访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大公报》记者的新闻敏感度和竞争意识。事实上,解放初期的《大公报》对自采新闻也确实重视。版面上,自采新闻不仅标注“本报讯”等信息来源,还特别在旁加上黑点以示强调。
可是,以往民营报的“拿手好戏”,如“抢新闻”“挖内幕”等采访手段,在新体制下似乎都不好用了,因为当局对新闻报道有种种严格规定,比如:所有新闻的报道均应采取事后报道的方式,“因事前报道容易失真,且有种种妨碍”;涉及民生问题的新闻报道和文章,尤“应慎重发表”;涉及政府机关的新闻,要层层送审报批或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见报,新闻总署认为,对于重要新闻稿件,“这种审查是必不可少的。应该定为新闻稿件的必经手续和采访记者的纪律责任”[11]315。若有违反,必遭批评责罚。比如,1951年9月24日,《大公报》记者单于越“写了一篇欢迎爱伦堡和聂鲁达来沪的稿子,没有送到市政府新闻处审查就径行发表”,结果不得不为其“自由主义、轻视纪律的错误”而深刻检讨(上档,B35-2-65-22,1950)。
甚至,民营报纸要报道某些地方消息,还要经过地方党报同意。王芸生对此有过抱怨,列举过两个事例,一是复旦大学开坦白大会,二是同济大学地下党公开,《大公报》均派记者前去采访,都被《解放日报》记者以“统一发稿”名义使其不得自行采访报道(上档,B37-1-27,1950)。《大公报》记者前往一些机关、单位采访时,常因“民营报纸”身份而遭到歧视、冷遇甚至拒绝。据一个记者回忆,他曾拿着陈毅市长的介绍信去某机关采访,也被奚落、拒绝[12]。李纯青在向新协党组汇报《大公报》记者与党报记者关系时说:“记者在外碰到党报记者,因为得到消息的难易不同,有时心里牢骚,但不敢公开说”(上档,A22-2-1532,1952)。正因为存在对民营报采访报道的歧视,1953年《大公报》正式公私合营以后中央特别发文要求“重视运用”该报,并专门指出要给该报“经过正式介绍的工作人员以必要的帮助和便利,纠正过去有意无意加以排斥和冷遇的倾向。”(北档,043-001-00022,1953)然而,中央文件也不能完全扭转这种趋势,直到1957年《大公报》记者萧离还在抱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在新闻报道上经常处于一种垄断地位。种种不公平的对待使我们无从展开竞赛”[13]。
针对当局对新闻采访审查和干预太多的情况,《大公报》有时也通过某种特殊新闻手段曲折含蓄地表达不满和抗议、无奈和委屈。1950年5月11日晚9时41分左右,许多上海市民目睹了一场激烈的空战,结果“击落匪机”一架,机上二人跳伞逃生。这个事件引起广大市民强烈关注,可是翌日报纸并未报道这个重要新闻。因此,13日,一个叫“钟仁”的读者给《大公报》写来一封批评信,责问“击落匪机轰动全市,报纸为什么不发表”。14日,《大公报》才在头版头条以套红标题方式隆重报道“击落匪机”消息,并配有“解放军清理匪机残骸”照片一幅及短评《庆祝空中之捷》。15日,又在头版刊登“本报特写”《该死的家伙!美制匪机火化记》,并特意在第二版登出上述“钟仁”来信并作出回答:此事“属于军事新闻的范畴”,“我们不能在主管当局没有正式宣布之前就贸然发表”。由此,我们知道,这件“民众极为关心的”新闻是“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6]371才见报的。
《大公报》虽然重视自采新闻,但新闻采访报道上的不平等和歧视使得其自采新闻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尽如人意。比如1950年1月18—19日两天的要闻版只有1条自采新闻,而且篇幅短到只有两句话。头条新闻是要闻版上最显著位置,但《大公报》头条大部分是转载新闻,在我们统计期内自采新闻只占23.1%,比《解放日报》低10个百分点,且其时效(发表时间与发生时间之差)均值为2.5天,而《解放日报》只有1.6天,《大公报》头条新闻速度明显慢一拍。从1950年上半年《大公报》和《解放日报》要闻版(个案数皆为146)的统计数据看,《大公报》自采新闻的均值仅占《解放日报》的84%,亦即其自采新闻数量半年之内比后者少近百条。《大公报》自采新闻质量也明显不如《解放日报》,主要表现为:(1)从主题分布看,除文教类基本相当外,《大公报》政治、经济、军事、国际等重大主题方面自采新闻量均明显不及《解放日报》。这种自采新闻主题分布上的差异,至少说明《大公报》在反映社会生活的宽度上较为狭窄,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其反映生活的深度稍逊一筹。事实上,《解放日报》自采新闻的单篇篇幅远大于《大公报》,内容充实得多。(2)从地域范围看,《大公报》要闻版来自上海市内的自采新闻均值2.2条与《解放日报》3.6条差距显著,仅占后者的61%,反映出《解放日报》凭借党报优势在市内新闻的采访上明显占上风。而市外新闻,从数字上看为1.4︰0.7,似乎《大公报》扳回一局,但其实这些市外新闻主要不是报馆派出记者所采制,而是出自各地“通信员”之手,往往标有本报某地通信字样。这些“通信”时效性较差,报道着眼点在于“工作”而非“新闻”。(3)从新闻时效看,《大公报》均值1.4天,稍稍落后于《解放日报》的1.2天。一般来说,市内新闻两报基本同是第二天见报,即时效为1天;若是市外新闻,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多天。而《大公报》恰恰是市外的自采新闻比《解放日报》多一倍,从而影响了时效性。(4)从报道形式看,《大公报》新闻(消息)条数均值3.4条比《解放日报》4.2条少一些,而“特稿”(通讯)0.2条比《解放日报》0.1条多一倍。特稿(通讯)报道较为深入细致,篇幅较长,内容较为丰富,但时效性差,新闻性弱。
三、新闻编辑:个性与程式
建国初期《大公报》不仅获取新闻信息的渠道变得单一,采访遭遇歧视,而且在如何编辑新闻方面也不再有太多的回旋空间。根据政务院指示,1949年11月11日新闻总署做出《关于报纸采用新华社电讯的规定》,要求“一般大报对新华社所发表的各种有特别重要性的稿件,如政府公告,外交文书,社论和重大的政治外交新闻等,不得节删”[11]315。党的文件、著作、法令、政策,各报社无解释权,且“不得增删改写”,不得断章取义,不能改动标题。对此,《文汇报》总编辑徐铸成曾经列举两例,一是抢发长沙解放的电讯,二是《论人民民主专政》分题发布,被批为“资产阶级办报作风”和“离经叛道”。他称官方那种“不问宣传效果”的教条主义新闻编辑程式为“老区方式,苏联套套”[14]。
《大公报》在追求独家新闻、喜用“专电”、讲究版面编排等新闻编辑方面也栽过跟头。1949年8月22日,《大公报》头版登出一条题为《周副主席倡新风气》的“北平特讯”,主要是摘录了周恩来8月14日在社会科学工作者小组会上关于“不做生日,不送礼,不以人名代地名,为人民服务,最怕逢迎”的谈话内容。结果,因为涉及毛泽东主席是否达到“炉火纯青”般“成熟”等评价问题,被认为“未经校阅”“颇多失实”,不得不在9月10日该报上“突然登出王芸生和徐盈两人的紧要启事”“表示更正、认错、道歉”[15]。大量采用“专电”曾是新记《大公报》版面上的“亮点”,在新体制下却成罪过。《大公报》副编辑主任刘克林在其“思想检查”中说,由于受“资产阶级新闻观点”影响,“轻信香港专电”编发号外而“欺骗了人民,跟政府开玩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在版面形式上,刘克林说,自己喜欢用“超大标题”“套红”,“求刺激”,追求“编排好看”,都是“不务实际的形式主义”(上档,A22-2-1543,1952)。由此可见,大公报人习以为常的“抢新闻、抢市场、争独家、自主办报、张扬个性等……行规和理念”[3]47不再适用,新体制有它自己的新闻编辑程式。
因此,建国初期《大公报》要闻版经常出现“大块头”文章,主要是一些领导人讲话、工作报告、政府文件、人员名单、来往电函、通告公告等。它们也许确实含有某些重要信息,可是全部采用全文照登的形式,一方面形式呆板,传播效率低,很多重要、有用的信息可能淹没在大量常规无用的冗余信息之中,另一方面版面占用量很大,势必挤压整个版面的信息空间。此外,版面上还经常刊登大号字的标语、口号,也会占用不少版面空间而减少信息量。对于这套编辑模式,曹聚仁曾感慨道:“以形式版面来说,目前的报纸,已经回到十九世纪末期上海报纸的老样子去了,未免太单调呆板,近于政府公报了”,“至于教条主义文字太多,若干报告所占篇幅太多,也是使读者逐渐厌倦了的”。[16]
四、新闻批评:自由与拘谨
报纸是信息传播媒介,登载“确而速”的消息是其基本使命,也是实现其认知功能的必然要求。但报纸功能若仅限于此,则报纸沦为客观事实“流水账”,不能满足社会发展要求。因此,报纸还应着眼于社会整体良性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看门狗”的社会监测功能,即戈公振所谓“上足以监督政府,下足以指导人民”[17]。如何实现报纸的社会监测功能?非拿起新闻批评的武器不可。
从中共党报理论看,报纸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工具,是党实现其领导职能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领导群众、指导工作,群众监督、新闻批评也是其报刊宣传主张的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提得较多的是报纸批评,1950、1954、1956年党中央有3个文件,都是关于报纸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而报纸批评实际上大多是经过主管报纸的机关批准的批评。”[18]343这种“批准制下的批评”,经过各级机关甚至包括批评对象的层层过滤,能够走上版面的新闻批评是非常少的。加之战争时期形成的通过大树正面典型来推动工作的典型报道思想的影响,后来形成了“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报刊传统,从而“剥夺了新闻媒体的负反馈机能,使新闻媒体只发挥正反馈机能,它接受正确信号加以增强,接受错误也只能加强,而不能加以减弱”,最终导致新闻媒体推波助澜、火上浇油的某些恶果[18]369。
从历史上看,《大公报》是有“敢言”传统的,不仅表现在言论的“勇敢泼辣而卓有见地”,也表现在其敢于直面社会弊端的揭露性报道上。最著名的案例当数1943年2月1日《大公报》刊载了该报记者张高峰寄自河南叶县的通讯《豫灾实录》,对1942年夏秋河南大饥馑惨绝人寰的情况作了详细报道。结果,得罪了国民党当局,遭到“停刊三天”的处罚[7]311。
经过政权更替和政治改造,《大公报》在新闻批评方面还能否犀利依旧?从1950年上半年《大公报》和《解放日报》要闻版(个案数皆为146)自采新闻的态度倾向看,不持明显态度的中立新闻日均条数之比为1.6︰1.5,明显持有赞扬态度的肯定性新闻为2.0︰2.5,明显持有批评态度的否定性新闻为0.1︰0.4。《大公报》自采新闻中,批评性报道明显少于《解放日报》,仅占后者的25%。应当说,建国初期新政权朝气蓬勃,政治清明,威信很高,同时也虚怀若谷,开门纳谏。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5月16日上海市政府又发布指示:“公私报刊可独立负责地批评政府的工作和人员”。可就在这样较为宽松的政治空气下,《大公报》由于其敏感的“私营”属性和尴尬的政治处境,在批评报道上表现得畏首畏尾,不敢放胆开展舆论监督,与党报《解放日报》犀利泼辣的批评报道恰成鲜明对比。事实上,《大公报》自采新闻中不仅批评性新闻数量少,而且批评深度、批评锐度与《解放日报》相比都不在一个量级上。就深度说,《大公报》对上海铁路局遗失一部电话机、查了172天无结果的“官僚主义、文牍主义”的批评,以及对解放后中小学生活动增多、有“过忙”现象的批评等,与《解放日报》所涉及的基层干部“乱打乱抓”、枪伤群众、打死农民等违法问题,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玩忽职守、本位主义问题,工会脱离群众、工会干部压制批评问题,国营公司严重浪费、干部不团结、工作缺乏计划性和“政策思想”的问题,工人怠工、偷窃、浪费及越权围攻和控制资方的问题,以及私营工商业投机钻营、不顾信誉、唯利是图等社会生活中比较重大的问题相比,可以说《大公报》基本处于“沉默”状态,有则也是“鸡毛蒜皮”式的批评居多。从批评锐度看,《大公报》的批评性新闻态度婉转、修辞温和,多属轻描淡写式的批评。至于像《解放日报》那样在一个要闻版上集中发表两篇、三篇甚至五篇批评稿,在《大公报》是很难想象的。从更加引人注目的评价指标看,批评性报道出现在头版头条的频率彰显着一家报纸的新闻批评勇气。在我们统计期内,《大公报》头条批评性报道6则,只占全部133则头条新闻的4.5%,而《解放日报》为13则,在总数124则中占10.5%,比《大公报》高出一倍多。比较之下,不得不说《大公报》新闻批评较为拘谨,犀利渐失,风光不再。
五、结论
上述分析表明,1949年后官方依据阶级斗争政治理念,贯彻根据地时期建立起来的党报模式,按照人为设计出来的“外部规则”建立一种新的报业秩序。《大公报》的“新生”伴随着两种规则的竞争、冲突与调适。内部规则的传统使得《大公报》难以在一夜之间完全放弃早已深入骨髓的新闻市场理念,对抢新闻、争独家、自主办报、凸显个性等新闻操作惯例的熟练运用也不可能在短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中戒绝干净。而强大的外部规则视报刊为宣传工具,深恶痛绝“市场竞争”,大力崇尚“计划合作”思想,把内部规则作为“资产阶级新闻思想和办报作风”大加挞伐。许多大公报人顿时发现自己一无是处,干了几十年的老报人突然觉得不会编报了,经历自卑与自傲、悲观与乐观、无助与执着、怀疑与信任、自我批判与改造自新等一系列复杂的精神过程。王芸生曾经承认,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怀着不服气心态欲与党报比个高低的,“在解放初期,根本不了解解放日报是领导报纸,存着竞争心,不愿同解放日报交换发行数字,保守‘业务机密’,在版面形式上比较,以为大公报优于解放日报。直到五反期间,连犯严重错误,才知道尊重解放日报的领导”(上档,A22-2-1550,1952)。王芸生心态的这一变迁,折射了外部规则对内部规则的胜利,也可谓内部规则逐渐臣服同化于外部规则的“简史”。两种规则此消彼长,是政治与媒介生态关系变化的反映,是通过不断重复“犯错-批评”或“命令-服从”的模式而最终实现的。
显然,在新秩序中,《大公报》的新闻报道已经很难与《解放日报》颉颃争锋。从发行量看,《解放日报》“经常每天约销九万余份”,稳居龙头老大地位,而《大公报》1950年6月已降至4万余份,“发行数量占上海各报第三位”(上档,Q431-1-21,1950)。毋庸讳言,这种高下优劣不是由于王芸生等大公报人突然变得无能,事实上这拨人的新闻业务能力,包括政治眼光,都曾得到当地新闻出版处的较高评价(上档,Q431-1-21,1950)[6]372。真正原因是,在新体制下,作为民营报纸的《大公报》所赖以生存发展的内部规则已经式微,而以中共党报模式为代表的外部规则凭借新政权巨大政治优势方兴未艾。虽然初期允许部分民营报业存在,但这些民营报已不能按其内部规则运行,而是必须遵循外部规则、模仿党报模式,不断进行自我批判、自我改造、自我校正,其历史命运必然是新政权早就设定的“民报党办”模式和党报一统的终极目标。后来民营报业很快从中国大陆“集体退场”,《大公报》也从民营大报转变为党的专业机关报,直至1966年从大陆消失,这些都是上述逻辑的必然发展。
然而,历史逻辑尚未走完自己的轨迹,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的较量也才经历第一回合。外部规则尽管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再完美的“设计”都不可能穷尽每一个“情势”,再伟大的“心智”、再英明的领导也都不可能取代每个“分立的个人知识”的自由运用,“确凿无疑的是,任何人都不曾成功地对复杂社会中所展开的所有活动做到全面且刻意的安排”[1]71,因此,外部规则对内部规则侵扰越大,其走向反面和解体的速度越快。相反,内部规则之所以能产生“自生自发的秩序”,是因其源源不绝的创造性来自每个个体运用各自“分立的个人知识”对即时情势的应对,它不是哪个人“预期而设计出来的”,“真实的情况毋宁是,那些因偶然的缘故而采纳了妥适的规则的人们发展出了一种复杂的文明,此后这种文明又不断扩展到了其他族群”。如果说外部规则只能维持一种原始简单秩序,那么只有内部规则才能维续复杂的现代社会结构,“不争的事实是:我们之所以能够维续如此之复杂的秩序,所凭靠的并不是操纵或控制社会成员的方法,而只是一种间接的方式,亦即对那些有助益于型构自生自发秩序的规则予以实施和改进的方式”。[1]73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新闻业开启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正是内部规则不屈不挠运行的表征,“新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市场秩序与外生秩序的不断冲突与调整的演进过程”[19]。这一历史进程尚未完成,还在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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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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