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的初步构想

2015-02-26裴予峰

西部法学评论 2015年3期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经济带

裴予峰

2013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提出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倡议以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得到了越来越多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欢迎。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经贸往来的增多,在交通、能源、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政策等领域,国家间的合作将会取得长足进展。但实践表明,随着国家间经济贸易往来的增多,相互之间的摩擦就会随之增多,所以建立经济贸易争端机制并使之良好运作对增强国家间贸易往来的安全,提高区域内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推动区域内国家间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非常重要。

一、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中国与他国区域经济合作健康发展的保障

1.丝绸之路经济带对中国的战略意义。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要么互为近邻,要么历史上存在经济商贸往来。中国的西部接近中亚各国的地区更是在历史上与中亚各国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蒙古族、回族等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中亚各国有些民族使用的是共同的语言,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对本地区、本民族经济的发展有着共同的期望,这也促成了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中亚各国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另外,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不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牧业生产基地,地大物博,而且有着丰富的煤气资源,矿产资源种类也多,储存量大,能为持续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提供庞大的能源供给。

2.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合作已初具规模。对中国和中亚各国来说,一直以来都有经济贸易之间的往来,如今,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可以更好地促进各国间富余的、有竞争力的装备、技术、产能、资源等的相互转移,以便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中亚各国间能源合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中俄开始合作超能源领域,部分中亚国家的输气项目和输电项目也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另外,各方合作还扩大至传染病监测、禽流感防控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全程长达11000公里左右的东起中国连云港、日照等沿海港口城市,西行出域穿越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地区,经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波兰至德国等欧洲口岸的 “新亚欧大陆桥”更是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交通保障。中俄也达成了共建莫斯科-喀山的高铁协议。目前相关国家正在建设包括中国——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公路在内的数条区域交通走廊,中吉乌铁路、中蒙俄公路等更多的线路也在拟议之中。另外,丝路基金投资公司 (丝路基金)的建立,也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提供资金保证,这一切显示中国已着手扎实地改变周边环境,区域合作也正步入更加务实、更富成果和更可持续的新时期。无论是从安全还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健康发展对中国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自身特点决定了不能直接采用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如今,世界各大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都设置了争端解决机制,来防范和解决区域内国家间经贸往来产生争端,并在其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争端解决模式。区域争端解决模式在区域经济组织的整体机构功能中承担着其他制度无法替代的作用,能够促进和保障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对于任何自由贸易区来说,合理地架构符合自身发展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于保障区域内经济贸易有效运行并实现成员方各国合作初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怎样借鉴既有经验构建、发展、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内各国出现冲突的争端解决机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世界上各大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经过丰富实践,并不断发展日益成熟,有些区域争端解决机制运行得比较顺畅,可以为其他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构建自身争端解决机制提供相应的借鉴和参考如:北美自由贸易区 (NAFTA)争端解决机制;而有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虽然设置了一定的区域争端解决机制,却由于在设置时就存在不合理,再碰到其他因素的干扰,导致在运行遇到了重重阻力,根本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如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CCFTA)争端解决机制和中国- 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 (CPFTA)争端解决机制,都没有被使用解决过争端的痕迹,面临着制度疏离实践的问题。〔1〕蒋德翠:《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探析》,载 《商业时代》,2013年第5期。运行比较顺畅的区域争端解决模式,因为有扎实的实践支撑,可从中归纳和提炼出实用的区域争端解决模式理论;而那些在运行就遇到阻力的的区域争端解决模式,由于运行的不顺畅,加之缺乏一定的实践检验,该区域争端解决模式有可能走向衰竭,其理论更不能拿来借鉴,比如一些仅采用单一性争端解决机制的争端解决模式。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各国经济交往中产生的争端会有很多类型,比如:私人投资者之间,私人投资者同中国政府之间,中国私人投资者同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政府之间,中国政府同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政府之间,甚至可能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外的人员或国家或地区政府同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产生的多种形式的争端,〔2〕朱姝、蔡晓纯:《中国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争端解决机制探析》,载 《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期。丝绸之路经济带可能产生的国际争端还会有其他类型。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区域经济组织内部的经贸争端解决机制,对其他类型争端解决机制暂不做探讨。国际上存在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很多,但都不能直接适用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所产生的争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存在有其时代特色和战略意义,所以在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时要在借鉴其他区域经济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优点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丝绸之路经济带自身特点的争端解决机制。

二、国际社会中几种主要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社会解决争端的机制,大致可分为单一性争端解决机制和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机制两种。

(一)单一性争端解决机制

单一性争端解决机制又可分为替代性解决方式和司法解决方式,替代性解决方式又包括非司法 (外交手段)解决方式和准司法解决方式。非司法解决方式包括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查、和解等方式。准司法解决方式法介于非司法解决方式和司法解决方式之间,包括调解和仲裁,它是由临时成立的机构或常设机构运用已经形成的一套程序和规则来处理争端。因此,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意见书和仲裁裁决对争端各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争端双方负有遵守的义务。司法解决方法是争端各方将争端提交法院,以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相互间的争端,这样产生的结果具有稳定性和终极性,这也是争端解决的最后手段。

1.非司法争端解决方式。该解决方式主要采用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查、和解等外交方式来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这种解决方式是建立在当事双方自愿与协商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只有双方都同意才可以采用,它是基于争端双方希望通过有效且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能保障争端各国自主解决争端的权利,并且在程序上较为灵活、适用的范围也比较广。虽然此种方式作为一种和平的手段,能较好地解决某些争端,但是争端双方并不是在每次协商谈判后都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因为这种方式是以国家权力为导向的解决方式,争端各方的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争端解决的结果,其最终解决基本是建立在争端各国实力强弱的对比上而不是争端问题本身的是非曲直。实力强大的一方为实现自己的目的,往往可能会通过一些其他的政治经济手段向实力较弱的一方施压,造成弱方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被迫接受不利于自己的协商、谈判结果,如此一来,争端的过程就缺乏稳定性和规则性,争端的结果又往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能最终无法得到执行和有效解决。〔3〕程似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载 《四川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如南太平洋区域贸易和经济协定、中欧自由贸易协定、欧共体分别与冰岛、娜威、瑞士等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南亚优惠贸易安排和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安排等。

2.准司法争端解决方式。准司法解决方式法介于非司法解决方式和司法解决方式之间,包括调解和仲裁,它是由临时成立的机构或常设机构运用已经形成的一套程序和规则来处理争端。因此,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意见书和仲裁裁决对争端各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争端双方负有遵守的义务。准司法争端解决方式是采用调解和仲裁来解决争端的准司法方式,与司法解决方式相比,调解和仲裁最大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它是建立在争端双方共同选择的基础上,争端当事方不但可以选择程序规则,还可选择适用什么国际条约,以及挑选调解员和仲裁员,这些制度有利于争端当事人保障自己的权益,也有利于公平地解决争端。准司法争端解决最终作出的调解意见书和仲裁裁决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得到执行。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新西兰与新加坡关于更紧密经济关系的协定、中美洲共同市场和美国与以色列、约旦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等。

3.司法争端解决方式。司法争端解决方式是争端各方将争端提交法院,以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相互间的争端。这样产生的结果具有稳定性和终极性,这也是争端解决的最后手段。司法争端解决方式对成员国主权的限制较高,须成员国让渡出一部分国家主权,并且要履行超国家机构法院作出的判决。司法争端解决方式的主要代表就是欧盟,其他区域经济组织,如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安第斯条约组织也采用类似的争端解决方式。

(二)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机制

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指区域经济组织内部各主体之间的争端不是通过单一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而是通过多套争端解决机制或采用多种争端解决机制分工解决,并且各套争端解决机制均有分工,每套争端解决机制又采用多种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端,各套争端解决机制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世界贸易组织 (WTO)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最大的特征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高度统一,这种争端解决机制的优势在于能迅速解决争端和加强各争端解决程序之间的协调,尤其是当争端涉及多种重合协议时,譬如一桩贸易纠纷同时涉及到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时,高度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就可以避免在程序选择上发生分歧,以及由选择程序所引起的混乱局面,从而大大提高了争端解决效率。〔4〕徐京西:《国际经济外交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载 《经济与管理》2014年第5期。这种争端解决机制包含了协商、斡旋、调解、调停、专家小组审查、上诉复审、仲裁和报复等。当发生争端时,首先争端各方必须进行协商,如果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下一步既可以选择使用斡旋、调停和调解这一非必须程序,也可以直接进入专家组程序和上诉机构程序。任何一方如果在60日内自愿提出进行斡旋、调解或调停,但双方还是不能达成协议,则争端任何一方都可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DSB)申请设立专家小组解决问题;专家小组会根据双方所述事项进行调查,最后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及有关各方提交调查报告和对相关争端的解决建议,如果争端任何一方对专家小组的报告持有异议并上诉,或者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采用专家小组的报告时,则由上诉机关进行复审;最后,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就补偿办法达成一致,如果在合理期限后的20日内不能达成令人满意的一致则胜诉方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进行交叉报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裁决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当被起诉方不履行裁决结果时,可以通过对被起诉方行为进行曝光的办法,对其施加舆论和社会压力,迫使其履行裁决结果。

2.北美自由贸易区 (NAFTA)争端解决机制。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方式典型代表,具体来说,它由6套功能不同、程序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组合而成,来解决存在于投资领域、金融服务贸易领域、反倾销与反补贴方面、环境及劳工方面的争端。在争端解决方式上,既有磋商、调解、调停、斡旋等程序的使用,也有仲裁程序的采纳,并且各套争端解决机制均有分工,相互间既有联系,也有显著区别,这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一大特点。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多样性,为解决不同类型的经济贸易争端提供了不同的解决程序,显示了其程序上高度的灵活性,也弥补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程序过于单一的缺点。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依托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的法律制度与传统、长期的经贸交往及争端解决实践,所以对北美自由贸易区进行探讨对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也深具价值。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从磋商到调解再到仲裁的制度安排,也显示了北美自贸区着眼于效率和灵活性,希望通过给予成员国更多自主权来解决争端。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在同一机制下并存着多种解决程序,而且也没有规定解决程序间相互冲突该适用的条款,这在实际争端处理中难免造成程序间的不协调,不利于迅速有效地解决经济贸易争端,也影响了人们对解决争端的可预见性,增加了争端解决的不确定性。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CAFTA)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规定了几种典型的争议解决方式,既有基本的磋商、调解、调停,也有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仲裁。这种多元化的趋势体现了对争议解决效率及灵活性的追求。成员国可以经协议选择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争端解决机制,相较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更为自由。应该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磋商与调解非必经程序,对于磋商、调解程序的选择权还是在于成员国自身,这也赋予了争端解决机制相对的灵活性,可由争端当事方随时开始,随时终止,并不是仲裁程序的前置程序,争端方完全可以不经磋商直接进入仲裁程序。此外,当事方在仲裁的同时,也可进行调解、调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仲裁与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相关制度最为相似。北美自由贸易区机制下争端解决基本流程为磋商——自由贸易区委员会主持的调解——专家组仲裁程序——执行。其中的仲裁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下的仲裁并不完全相同,其做出的报告不具有强制力,并不能直接被适用,需要争端方在收到报告的基础上再自行协商以达成符合报告的协议,如30天内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方就可按仲裁专家组决议进行强制执行。相较之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仲裁庭报告是一裁终审,其报告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5〕蓝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载 《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10。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定,如争端双方在合理期限结束起20日内不能商定起诉方满意的的补偿,起诉方可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请求授权中止对被诉方适用协定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报复行动,该报复行动由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负责监督和确认执行结果。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规定,争端方在收到最后报告后,应当与对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符合专家组建议或裁决的协议,一般是撤销不符的措施或提供补偿,如果在收到最终裁决后30天内争端方不能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任何投诉方可以采取措施强制执行专家组的决议 (无须授权)。报复措施的采用由起诉方自主掌握,不需经过仲裁庭或专家组的授权。不过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中并没有规定执行监督机制,仅仅在环境争端解决机制和劳工争端解决机制中规定了罚款制裁措施,通过罚款来增大违法成本,以督促裁决结果有效执行。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裁决执行监督机制,不能对裁决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督,并采取督促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争端裁决的执行力度和争端裁决的执行效率。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也没有建立类似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监督制度,也没有将裁决执行置于原仲裁庭的监督之下,对于争端裁决的有效执行依赖于争端各方根据自身利益相互磋商达成意思一致,另外还要依赖于争端双方为维护国家信用和迫于国际舆论的压力做出让步。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的初步构想

任何区域经济组织在构建争端解决机制时,首先必须面对本区域的争端解决实践,区域经济组织争端的多元存在,决定了区域经济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多元存在,而不能千篇一律地采用普遍性的统一的争端解决原则、规则和程序。为此,在各自区域经济贸易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争端解决机制便自然带上了本区域的特色。如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欧盟,在它基础上建立起了超国家因素的司法机构—欧洲法院,这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超国家司法机关的区域组织,欧盟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因此呈现出强烈的司法化特质,其更强调诉讼程序在整个争端过程中的使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为解决美、加、墨三国的各种富有地区特色的争端,便启用了多套争端解决机制。丝绸之路经济带也需要根据自身特色建立符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特点的争端解决方式。

(一)确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需要考虑的因素

1.争端解决机制要以协调和平衡争端当事国的利益以实现相互间的正义为根本目标。丝绸之路经济带需要确立一种以协调和平衡争端当事国的利益以实现相互间的正义为根本目标,在综合考虑当前争端解决机制运作要具有可预见性、稳定性,能有效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服务,并其裁决结果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使受损方的正当利益较为有效得到保护的争端解决机制。

2.我国与他国间经贸争端解决实践。关于我国与他国间经贸争端的解决方法与程序均由中外双边贸易条约或协定、中外双边保护投资协定及我国参加的多边经贸公约作出规定。我国与他国间的经贸争端主要通过谈判与协商等非司法方法解决,如中国与新西兰自贸区、中国与智利自贸区、中国与新加坡自贸区、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与冰岛自贸区,在这些双边贸易协定中,大多列入了争端解决条款,这些争端解决条款均强调缔约方之间的贸易争端应通过谈判与友好协商方法解决,从而确立了谈判与协商在我国与他国间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重要地位,并成为该争端解决机制最常用的方法。但随着我国同其他国家区域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贸易区的不断建立,我国开始用准司法和司法的方法来解决国际经贸争端,比如:中国与东盟自贸区、中国与巴基斯坦自贸区、中国与秘鲁自贸区、中国与哥斯达黎加自贸区等确立的争端解决机制。但就我国同他国建立的众多自贸区来说,还是重视采用谈判与协商等非司法手段 (外交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不轻易采用仲裁或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等准司法和司法方法来解决争端。但其实世界贸易组织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提供了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积极采用非司法手段与准司法和司法方法相结合的做法,才能迅速有效地解决政府间的经贸争端。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初步构想

借鉴我国与他国间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经验,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实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构建一个真正符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

1.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要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但要兼顾分散型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只有一套高度统一的程序,这种争端解决机制的优势在于能迅速解决经济贸易争端和加强各争端解决程序之间的协调,避免在程序选择上发生分歧或由选择程序所引起的混乱局面,从而大大提高争端解决的效率。然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单一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处理实际争端问题时往往又显得过于僵化,缺少必要的灵活性,不能适应近几年国际社会的经济贸易争端日益复杂化、交叉化和多样化的需要。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则根据不同的争端类型提供了相互独立的几套程序来解决争端,这种多样性解决争端程序为解决不同类型的争端提供不同的解决程序,显示出其高度的灵活性,弥补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单一性的不足。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在同一机制下并存着多种争端解决程序,而且也没有拟定争端解决程序间相互冲突改适用哪个程序的条款,这在实际应用中难免造成程序间的不协调,不利于迅速有效地解决贸易争端,也影响人们对解决争端的可预见性,增加了争端解决的不确定性。一方面考虑到迅速解决争端、提高争端解决效率和加强各争端解决程序之间的协调的重要性,一方面根据近几年国际社会区域间经济贸易争端日益复杂化、交叉化和多样化的形势,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不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当争端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有所重叠时,就可避免潜在的程序冲突;另外可以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制定相对灵活多样的特别规则和程序用于解决各种特殊争端。

2.丝绸之路经济带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方式的采纳。纵观现有的几个主要的争端解决机制,我们可以发现,非司法 (外交手段)争端解决方式仍然是解决双边贸易协定区域内或区域自贸区内经济贸易争端的重要方式,但随着双边贸易协定区域内或区域自贸区内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由非司法 (外交手段)争端解决方式向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方式过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都得益于其主要依靠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方式来解决争端,这使得自贸区内经济贸易争端能比较迅速有效地得到解决。双边贸易协定区域内或区域自贸区内的实践愈来愈清晰的表明,用多元性、兼容性争端解决方式来解决区域经济贸易争端将成为一种趋势。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要采取多元性、兼容性的争端解决方式,同时可以侧重于对准司法、司法手段的运用,以增加该机制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

3.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方式参与主体的确定。无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在认定争端解决的主体资格时都是采取法定主义。在国际经贸交往中的数据统计显示,在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中,私人、企业等非国家主体也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些非国家主体在国家经济贸易活动中虽然很重要但实质上不能获得和国家主体相平等的权利地位,东道国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政策法规往往不顾及其在国际间贸易与投资中的利益。如果其所属国政府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不承担保护私人主体利益的责任,这些私人主体的损失便很难得到弥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沿用了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将争端主体的资格限制在具有法律人格的主权国家、国际组织或单独关税区上,私人没有资格成为国际争端中的主体。由于私人不能直接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只有将个人争端上升到国家高度后,才能将对方成员诉诸有约束力的国际仲裁,获得损失补偿,这一规定显然加大了私人在贸易争端中的维权成本,使贸易争端中的私人一方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具体到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情况,自贸区成员国国内时有政局不稳的情况发生,且东盟成员国各国法治程度参差不齐,侵害私人投资者利益的可能性更大。这种对私人主体权益的不保护,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对整个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和发展都将造成极大的限制。但北美自由贸易区就允许个人、非政府组织参与争端解决,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在第11章的投资协定中规定,当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发生争端时,投资者可以在该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下与东道国政府解决争端,即投资者可以成为投资争端解决的主体,这就为遭受不公或损失的私人成员在解决争端时提供了便利。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必然包括具有法律人格的主权国家、国际组织或单独关税区,但也不妨从国内国际多方面进行考虑切实做到对私人主体在国际经济贸易中权益的保障。

4.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和惩罚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监督制度,即将建议与裁决的执行置于世界贸易组织监督之下直至问题得以解决,这种设置使争端解决机构可以对裁决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给予争端案件更多关注,当被诉方不履行裁决结果时,可以通过曝光,对被诉方施加舆论与社会压力,迫使其履行裁决结果,更好地保护胜诉方的利益。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应该设立一个类似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常设机构来承担执行这一角色,这种设置必然能从传统机制之外给予争端案件更多关注,并给予争端责任方更大的压力,更好的保护胜诉方的利益。北美自由贸易区没有监督执行制度,但是它也规定了一些惩罚机制,比如:其在环境争端解决机制和劳工争端解决机制中,将罚款作为制裁措施,通过罚款来增大违法成本,起到督促裁决结果有效执行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规定世界贸易组织授权的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应等于利益抵消或减损的程度。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方式也要规定相应的惩罚机制,确保争端的顺利解决,同时也能对其他国家起到警示作用。

综上所述,国际上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在确立时都能从本区域实践情况出发,在确立时都各有侧重,且利弊兼有,在确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时可以加以借鉴。如今,全球范围内的区域一体化浪潮风起云涌,大量的区域经济贸易协定也随之签订,鉴于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区域经济贸易协定的重要保障作用,无论自由贸易区所涉及的范围宽广或融合纵深程度如何,都毫无例外地设置了争端解决机制,没有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任何一个区域经济贸易协定都将寸步难行。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不仅可以解决各缔约方已发生的各类争端,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制度性存在,它搭建了一个让各缔约方解决争端的平台。最后,希望本文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争端解决机制的探讨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能为日后丝绸之路经济带健康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猜你喜欢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经济带
世界贸易组织运行困境成因探析——基于核心机制的考察
一条江的嬗变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之路
陕西呼应长江经济带
解决中印领土争端要打“持久战”
妥协与平衡:TPP中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
货物进出口额
中国接受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新疆教育人才培养
丝绸之路经济带媒体合作论坛联合宣言签署
对日受降权争端背景下的中共与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