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防治对策
2015-02-25程志华顾琳娜
程志华,顾琳娜,韦 东,罗 照,杨 扬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江西南昌330095)
上犹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防治对策
程志华*,顾琳娜,韦 东,罗 照,杨 扬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江西南昌330095)
上犹县地质灾害发育,是江西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之一。近几年随着县内经济的快速增长,由于区内山多地少,县内切坡建房、新建公路及公路拓宽建设切坡大幅增多,矿业开采、工业园区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隐患呈增加态势,因此,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对策,为防灾、减灾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与对策
2013年上犹县进行了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2003年1∶10万地质灾害调查相比较,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73处的基础上仍增加地质灾害隐患点764处,近10年增幅达199%;经济损失738.49万元,增幅达81.1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严峻,因此,对上犹县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并提出防治对策极为重要。
1 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条件概况
1.1 自然地理
上犹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西部,是构建赣州特大城市的新区之一。全县总面积1544.14km2。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多年年平均气温为18.8℃。多年年平均降雨量为1425.61mm,降雨量主要集中于3~8月,约占全年雨量的71.13%。
1.2 地质环境条件概况
1.2.1 地形地貌
上犹县位于罗霄山脉中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齐云山峰(鼎锅寨)海拔1920m,为全县最高点。区内以构造侵蚀低山为主,占全县总面积的49.43%,由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泥盆系及石炭系等地层组成;其次为构造侵蚀中山和剥蚀侵蚀丘陵,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18.44%和21.21%。中山主要由燕山期花岗岩体组成,丘陵主要由寒武系地层和岩浆岩组成;剥蚀侵蚀岗地占全县总面积的6.33%,主要由白垩系地层和岩浆岩组成。侵蚀堆积河谷平原沿上犹江两岸,占全县总面积的4.59%,由河流冲积相组成。
1.2.2 岩土体类型与基本特征
区内岩性具有多样性,松散岩类由第四系冲洪积、残坡积粉质粘土、粗砂砾石组成;红色碎屑岩类,由白垩系砂砾岩、含砾粉砂岩组成,强风化带厚3.0~6.0m;一般碎屑岩类由石炭系和泥盆系粉砂岩、石英砂岩、长石石英砂岩组成,强风化带厚2.0~7.5m,节理裂隙较发育;碳酸盐岩类由石炭系灰岩、白云岩组成,岩石致密坚硬,抗风化能力强;变质岩类由奥陶系、寒武系和震旦系变余长石石英砂岩、变余粉砂岩、绢云母板岩、粉砂质板岩、千枚状板岩组成,变余长石石英砂岩、变余粉砂岩全风化厚1.5~12.0m,局部达15m以上,强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岩体呈碎裂状;岩浆岩类由加里东期和燕山期花岗岩组成,全风化带厚一般5.0~10.0m,呈砂土状,结构松散。
1.2.3 地质构造
构造上位于南岭东西复杂构造带东端北侧,武夷山新华系隆起褶皱带及储广山南北构造带东侧交接复合地区。区内有东西向、赣南山字型、华夏系、新华夏系及南北向和旋扭构
造体系,其中以东西向及新华夏系发育最好,旋扭构造保存完整。区内新构造运动不明显。
2 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特征
2.1 地质灾害类型
上犹县地质灾害发育,是江西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之一,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148处,其中滑坡504处,崩塌54处,泥石流4处,地面塌陷2处,不稳定斜坡584处。
2.2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2.2.1 崩塌
以丘陵和变质岩、岩浆岩最为发育,达30处,占崩塌数的55.55%。以滑移式为主,规模等级均为小型,以60~500m3居多。自然坡度为30°~40°时,发生崩塌37处;自然坡高为10~20m时,发生崩塌33处;人工切坡引发的有53处,以岩质坡为主,切坡坡度大于60°。
2.2.2 滑坡
以低山、丘陵和变质岩类、岩浆岩类最为发育,占滑坡点的84.51%;以现代滑坡、浅层滑坡、牵引式滑坡为主,规模等级均为小型,以200~5000m3居多。坡高小于10m、坡度小于25°时,斜坡基本上呈稳定状态,滑坡灾害较少;坡高在10~40m、坡度25°~45°时,滑坡灾害较多,这是由于斜坡高差越大、坡度较陡,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故滑坡灾害较发育;当坡高大于40m、坡度大于45°时,人类工程活动往往较弱,因而滑坡灾害较少。滑坡中凸形坡居多,而阶状坡最少,滑坡性质以土质滑坡为主,其次为碎块石滑坡;滑面倾角一般小于60°,滑壁倾角一般50°~80°,高一般1.0~2.0m,多呈圈椅状。控滑结构面类型主要为覆盖层沿基岩接触面滑动,其次为层内错动,少量的节理裂隙面和层理面。
2.2.3 泥石流
区内泥石流有4处,泥石流的方量为5000~30000m3,规模等级小型的有3处,中型1处,属沟谷型水石流,均为突发性暴雨形成。泥石流位于低山地貌区,这是由于中低山区地势陡峻,地形切割强烈,沟谷发育,其形成区为三面环山,且区内岩性主要为花岗岩、花岗闪长岩,全风化带较厚,为泥石流的发生提供了基础条件。
2.2.4 地面塌陷
均为采空塌陷,塌陷面积为18~6000m2,规模等级小型1处,大型1处。主陷坑平面形态呈长条形,长100m,宽60m,陷坑深度约7m,沿矿山采空方向展布,与采空巷道方向基本一致。
2.2.5 不稳定斜坡
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以变质岩和岩浆岩最为发育,分别为331处和225处,以顺向坡和斜向坡为主,其次为反向坡和横向坡,多为人工边坡。潜在崩塌217处,为人工岩质边坡,边坡岩体岩性主要为变余砂岩、板岩、砂岩、花岗岩(全风化)等,残坡积层较薄,强风化带或全风化带较厚,风化强烈,裂隙发育,裂隙多呈陡倾状平行或斜交于坡面,将岩体切割成块体状或楔体状;切坡坡角或自然坡角大于60°,坡高10~110m不等,在降雨、风化及重力卸荷营力作用下易于发生崩塌。潜在滑坡有367处,主要为人工岩土混合边坡,边坡覆盖层较厚,一般1.5~4.0m,岩性主要为含碎石粘性土、粘性土、砂土;下伏基岩强风化带可见厚5~20m,节理裂隙较发育;自然坡度多属陡坡;潜在控滑结构面以层内错动带和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为主。在强降雨作用下,土体存在沿土层与岩层的接触面下滑。
3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3.1 防治分区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遵循“以人为本”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依据上犹县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危害程度等并结合该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划分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等级,把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城镇、人口集中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区、主要交通干线、工业园区等地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把人类工程活动较弱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作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把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划为一般防治区。
3.2 防治分区评价
3.2.1 重点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面积964.47km2,占总面积的62.46%。以中山、低山、丘陵区为主。岩土类型以变质岩、岩浆岩为主,少量的一般碎屑岩和碳酸盐岩。地质构造复杂。公路切坡、切坡建房、矿山开采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较强烈。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1025处,隐患点密度1.06处/km2,威胁人口8835人,财产16985.98万元。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共划分2个亚区。
3.2.2 次重点防治区
次重点防治区面积508.78km2,占总面积的32.95%。以低山、丘陵、岗地区为主。岩土类型以变质岩、岩浆岩及红色碎屑岩为主。地质构造较复杂,公路切坡、切坡建房、露采矿山开采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114处,隐患点密度0.22处/km2,威胁人口900人,财产1431.56万元。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共划分2个亚区。
3.2.3 一般防治区
一般防治区面积70.9km2,占总面积的4.59%。岩土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公路切坡、切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威胁人口66人,财产262.5万元。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共划分3个亚区。
4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4.1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4.1.1 监测措施
监测可分为宏观和微观监测两种,宏观监测主要是定期目视检查,即通过人的感观系统直接收集变形体的形变与位移,后者主要专业监测和简易监测,即为借助仪器或设制简易监测设施监测获取各种信息。
4.1.2 群测群防
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行层层负责制度,建立监测、巡查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向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定期对防灾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各级监测预警机制。
4.1.3 搬迁避让
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村民、搬迁费用远低于灾害治理费用、实施工程治理技术难度较大且治理效果不好、短期内不能实施工程治理的点搬迁至具有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环境安全、交通便利的地带。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65处,搬迁人口1918人。
4.1.4 工程治理
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威胁人口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不宜实施搬迁安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工程治理点883处。
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工程治理措施主要为裂缝填埋、地表排水、削方减载、坡改梯、坡面防护、支挡、锚固。
泥石流主要工程措施为拦挡、排导、绕避。
地面塌陷灾害工程治理措施对废弃的采空区、巷道进行回填,加大支撑矿柱密度。
4.1.5 生物治理
生物防治主要针对水土流失,以封山育草和退耕还林为治灾目标,以植树造林,优化配置林型、树种和草类以及合理开发林业经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减灾目标。
4.2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由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监测人员和相关工作措施,实行分级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4.3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
增强各级领导以及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自觉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
4.4 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规
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责任追究制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发布制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及土地开发利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与处理制度、防治工程资质管理等制度。
4.5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旅游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城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4.6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应采取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筹措,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进行。
4.7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
防治工作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也显得十分重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指导机构,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趋势会商、方法技术研究等工作。
[1]纪仁刚,彭金星.江西省上犹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R].2004.
[2]庞国兴,李金轩,陈军锋.山西省太谷县地质灾害及防治[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8,19(2),22-26.
P642.2
A
1004-5716(2015)12-0102-03
2014-12-26
程志华(1968-),男(汉族),江西鄱阳人,工程师,现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