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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与华侨华人——基于潮汕侨乡及海外潮人的历史考察

2015-02-25

新视野 2015年3期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与华侨华人——基于潮汕侨乡及海外潮人的历史考察

文/黄晓坚

摘要:华侨华人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关系源远流长。自汉代以来,海外潮商经历了行商、“海盗”、米商、南北行商等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都对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或延续做出了很大贡献。不仅如此,他们还是海上丝绸之路贸易带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促进了侨居地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对于中国、西方和东南亚来说都是双赢的结果。在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构建中,应该重视并善于发挥华侨华人在中国—东盟睦邻友好、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上的作用。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华侨华人;海外潮人;潮汕侨乡

华侨华人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关系,是个历久弥新的研究课题,在我国新时期海洋发展战略中具有特殊的借鉴意义。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学术界又陆续推出了一批相关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多以泉州及闽商的海外贸易为中心,甚少涉及海外潮人及潮州商帮。本文尝试从潮汕侨乡及海外潮人的视角,对海上丝绸之路与华侨华人的关系进行一番纵向的考察,以揭示华侨华人在中外经贸关系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一 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及潮州支点的形成

华侨华人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关系源远流长,早在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以前,中国即已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发生海上交通和人员、商贸往来,并留下箕子去朝、徐福东渡等美丽传说,由此也产生了最早的华侨。而在汉武帝于公元前111年平定南粤后,中国进一步开拓了与海外国家的贸易联系,形成一条通往印度,连接东南亚、南亚诸国的海上交通航线。这条航线大致由今广东雷州半岛起始,沿中南半岛、暹罗湾、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马六甲海峡、印度洋至印度东南海岸和斯里兰卡,然后折返。不过,在此后的两三百年间,由于波斯人操纵了中国丝绸的欧亚贸易,中国与罗马的海上交通还是间接的;直到公元162-165年罗马征服安息、控制波斯湾后,这条海上丝绸之路才由印度延伸到了罗马。

海上丝绸之路在晋至唐代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其重要标志,是海外联系区域的扩展和中国外贸港口的增多。有唐一代,以巨港为中心的苏门答腊岛东南海岸兴起了室利佛逝(即“三佛齐”)王国,成为东西方海上贸易的重要商品集散地;而西亚阿拉伯帝国崛起,臣服阿拉伯帝国的波斯人常常驾驶远洋帆船成群结队地来到中国,更促成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广州、泉州、明州和扬州成为当时中国的四大对外贸易港口。

潮州地区僻处粤东一隅,依山傍水,河海相通,自古以来便有舟楫之利,民众的海上交通和贸易活动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六朝以后,中国陶瓷外销不断增多;到了唐代,瓷器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上仅次于丝绸的大宗出口商品,远销东南亚、印度、阿拉伯和东非地区,其中就包括潮州生产的陶瓷。据考古发掘,潮州陶瓷生产在唐朝以后有了很大的发展,潮州城北郊的上埔、南郊的洪厝埔和西郊的凤山等地都曾发现瓷窑,并有瓷器出口外销。如泰国发现的一种“青釉碗”,与汕头市博物馆收藏的潮州北郊上埔出土的唐“青釉碗”完全一样,证明唐代潮州瓷窑的产品确已外销至泰国。[1]

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趋于空前繁荣。随着中国经济中心加速南移,东南沿海地区对外交流日渐频繁,新兴的港口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潮州即是这一时期东南沿海众多外贸港口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潮州在海上丝绸之路地位的上升,除了仰赖它的海上贸易传统和难以替代的航线区位(东西洋海上贸易中继站)、港口条件外,还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

首先,贸易商品种类齐备。北宋是潮州陶瓷生产的黄金时代,无论产量抑或工艺水平均居于岭南前列。潮州宋瓷窑区广泛分布于韩江下游流域,主要分为韩江东岸的笔架山窑、韩江西岸的附城窑和今澄海隆都程洋岗一带的港口窑。上世纪80年代初,潮州文物部门对笔架山古窑部分遗址进行清理,发掘出大量瓷器和窑具,内中有一种长颈、圆腹的瓷瓶,东南亚各地土著居民用它来装水或作为祭祀用品;还有一些深目高鼻的洋人造像和短脚垂耳的哈巴狗瓷像,均仿自西洋形象,专为外销而作。[2]此外,潮州还盛产丝绸、茶叶、红糖以及各种工艺品,也都成为畅销的大宗外贸商品。这些商品都通过韩江水路汇集到凤岭港,然后通过海上丝绸之路销往世界各地。

第二,潮州拥有众多海外侨民。唐宋年间,国人通常于秋冬之际顺着东北季风扬帆南下,而在春夏之交依托西南季风返航。由于辗转贸易或错过季风时节,往往需要流寓“驻冬”,因此出现短期侨居的行商甚或“住番”“十年不归”的住贾,[3]这其中自然包含潮州商人。宋元之际,南宋小朝廷避难于东南沿海,有不少潮人忠义护国,勤王抗元,并于崖山兵败后流寓海外。这些海外潮人多定居于东南亚地区,从事商贸活动。他们无论是作为商人水手还是贡使通事,对于推介潮州商品、扩张潮州外贸的辐射地域,把潮州打造成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无疑都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二 明代潮商武装集团与海外贸易

明代,为防止倭寇侵扰和沿海军阀余党、海盗的滋扰,朝廷断续厉行海禁,严令“片板不许下海”,“禁革双桅大船”,对倚赖传统对外贸易为生的东南沿海人民产生了极大影响,亦对海上丝绸之路的中西贸易造成了巨大障碍。在潮州地区,民众遭遇嘉靖、隆庆年间几次飓风之灾,饿殍遍野,迫使他们铤而走险,纷纷群聚海上从事走私贸易。而明代以后因海禁政策导致朝贡贸易的衰落,使得中外贸易奇货可居、有利可图,更进一步刺激了潮州民众下海一搏,到国外进行自由贸易,以牟利为目的的私人海上贸易活动遂迅速兴盛起来。

但是,潮州私人海上贸易招致官方的镇压。如正统九年(1444年),有潮州府民纠集55人私自下海到爪哇贸易,其中22人滞留爪哇不归,余者回国后准备再次下海时,被官府捕获入狱。成化二十年(1484年),潮州府界泊有到南洋贸易的大船37艘,遭海防官军追捕,被斩者85人,活捉30余人。[4]严厉的海禁政策,促使潮州海商集团采取武装手段乃至联合倭寇势力对抗朝廷和官府。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倭寇自福建流入广东,寇掠惠州、海丰等地,遇飓风,倭船自相撞击,覆溺几尽。南澳海盗巨头吴平乃将其余众收集,于是倭寇与海盗合流,纵横海宇。仅《潮州志·大事志》中记载的明代潮州盗寇倭祸及官军平寇御倭事,即有一百多宗。

海盗猖獗,威胁到明朝的地方统治和海疆秩序,导致海禁律例、禁令的严格和官军的严厉镇压。嘉靖八年(1529年),明世宗下令“禁沿海居民毋得私充牙行,居积番货,以为窝主;势豪违禁大船,悉报官拆毁,以杜后患,违者一体重治”。[5]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戚继光与俞大猷联合作战,在南澳消灭了著名的吴平海盗集团,其他海盗集团,也被强大的官军镇压或被迫流落海外。如活跃于嘉靖至万历年间的海上“强人”林道乾,率部两千活跃于南海一带与朝廷官府为敌,失利后在暹罗(今泰国)南部北大年港定居拓殖,被北大年国王招为“驸马”。再如聚众十万、联合海上武装力量与明廷为敌的“飞龙人主”张琏,失利后亦远遁南洋,据三佛齐(今苏门答腊岛),“列肆为蕃舶长,漳泉人多附之,犹中国市舶官”。[6]获益于濒临海洋的优越地理条件,潮州人民将出洋谋生作为摆脱官军剿杀的一种避难方式,海盗集团亦由此成为潮州海外移民的先驱。

关于明代海盗,历史上一直存在着争议。就潮州海盗来看,无论其实质和形式,都有别于杀人越货的一般海盗和倭寇。确切地说,他们是未取得国家特许的海商集团,其身份特征和行为方式处于不断的转化之中。随着形势的发展,明朝的海禁政策和海盗势力亦不断发生变化:海禁政策时张时弛,海盗集团也呈现出“亦商亦盗”的特征。明朝官员谢杰指出:“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之愈严而寇愈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7]所以,明代海盗问题的核心,还是在于朝廷的海禁政策。

从区域经济来看,潮州自唐宋开始发展起来的陶瓷制造等业,在明代以后也得以继续发展,而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私人海上贸易的支撑。15世纪以后,葡萄牙、荷兰等国商人来华贸易,常采取预付订金、来样加工、期货贸易等方式,不仅促成东南沿海的浙江、江西、福建、广东等地形成一批颇具规模的瓷器生产地和外销集散地,并直接导致东南沿海的窑址与港口之间形成了兴衰与共的局面;同时,它也使东南沿海各窑出产的瓷器在种类变化、产品特征乃至生产、销售方式等方面都与海洋经济文化圈的异动、海外消费习俗的变迁等密切相关。[8]潮州的外销产业亦不例外。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海外潮人的向导和中介,离不开潮州海商的冒险和博弈。

潮州武装海商集团的滥觞,无疑有其广泛的社会基础,也是一场当地民众争取区域社会利益的持久抗争。考虑到明代对中外朝贡贸易的限制和民间贸易的打压,以潮州武装海商集团为代表的民间对外贸易力量,对于沟通东西洋商贸和人员往来、繁荣海上丝绸之路,其重要意义同样是不言自明的。而潮州武装海商集团将遁匿海外作为退身之路,化“盗”为“侨”,则为清朝海外潮商集团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三 清代红头船贸易与海外潮商集团的形成

清朝入主中原后,为防范反清复明势力的复辟,不仅沿袭了明朝海禁政策,还采取了迁界徙民等一系列抑制措施。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又下诏禁南洋贸易。不过,清朝禁止海外贸易的禁令并未奏效。据荷兰方面资料记载,1723年到巴达维亚的中国商船有21艘,翌年有18艘,已超过了禁南洋前每年16艘的规模。[9]而在康乾年间,东南沿海因人稠地狭、旱涝频频,粮荒的情况日趋严重。因此,从乾隆七年(1742年)始,清廷重启自雍正二年(1724年)起断续进行的中暹大米贸易,允许广东、福建、浙江商民出洋购粮以济内地民食之需。乾隆十二年(1747年),清政府发给内地商民往暹买米造船印照,潮人终于获准领照到暹罗购买大米和木材(或直接在暹罗造船),由此开启了红头船贸易——当时出海民船,福建船头涂青绿色,浙江船涂白色,广东船则涂红色,故称“红头船”——的新时代。

红头船最初是以申请购入暹罗大米而营运的,但是这项生意因米重价廉却“获利甚微”,因此,洋船主们就从南洋改运那些有利可图的货物回来,如象牙、珠宝等奇珍异物,犀角、肉桂等贵重药材,暹绸、胡椒香料、番藤等物产,而只象征性地运载一点大米以备查验。南洋的高级木料,如柚木、酸枝、铁梨木等,也作为压舱物而运了进来。由潮州运往南洋的物产,则有潮州本地的陶瓷品、潮绣、雕刻、蒜头、麻皮、菜籽等,以及从北方转来的人参、鹿茸、兽皮、丝绸等。这些货物在南洋各地很受欢迎,获利丰厚。数年间,船业就蓬勃发展起来了。

伴随着红头船贸易的兴起和繁盛,潮州府澄海县境内的樟林渔港迅速发展为繁华的“粤东通洋总汇”,成为经历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数朝百余载,辐射粤东、闽西南和赣东南的远洋大港,并造就了一批富豪——“船主”和“舵公”。盛时,樟林港拥有100多支远洋船队,每支船队约有船10~20艘,每艘船可载红糖三四千包。潮梅乃至闽西南商民,人货多由此装船出海。

中暹大米贸易在乾隆中期达到最高峰,直到乾隆四十年(1775年),才因暹缅战争及中国东南沿海海盗势力的再一次崛起而中止。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后的一百年间,潮州商民与暹罗的海上交通与商贸、人员往来不仅没有因之萧条,反而愈趋密切,这不能不说与旅暹潮人有莫大的关联。

与大米输入的同时,是内地商民的移出。通过出洋从事大米贸易,许多潮州商民移民定居到了暹罗,形成潮州人向东南亚移民的第一次高潮。《嘉庆一统志》卷552《暹罗条》记载:“澄海县商民领照赴暹罗买米接济内地民食,虽行之已阅四十余年,但此项米船据称回棹者不过十之五六。”特别是在1767-1782年暹罗吞武里王朝期间,由于在位的是御缅复国、创建吞武里王朝的潮人混血后裔——郑信大帝, 而旅暹潮人又在暹罗复国战争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因之号称“王室华侨”和“红顶商人”,倍受王室优待并享有某些特权,由此造就了一批颇具实力的潮商。而无数能工巧匠参与建都的各项工程,更促成了大批潮人移民及后续连锁移民的到来。暹罗成为潮人在海外的最大聚集地。

中暹海上交通和商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展、推动了潮州与东南亚各地的联系。国际商贸与自由移民同步发展,成为清代潮人海洋活动的重要形态。《澄海市前埔乡志谱》记载:隆都前埔人许可均等先民,即于彼时“合伙租船往暹罗贩运大米,每年农历八、九月从樟林港扬帆出海,翌年春季才运载回归;碰到天时不利无法按时归棹,有的人看那里地缘好,便设法藏匿起来”, 此为隆都最早侨泰的乡民。此后零星过番或成批下海往暹罗谋生的隆都乡民渐多。据粤海关文献统计,从1782年至1868年,潮人乘红头船出国谋生者,多达150万人。他们主要分布在暹罗(泰国)、石叻(新加坡)、柔佛、麻坡和今安南(越南)、真腊(柬埔寨)、荷属东印度(印尼)等地。

大约从19世纪开始,潮州人追逐着闽南人的足迹来到石叻,成为当地华人的第二大方言群。他们将中国的丝绸、锦缎和茶叶、瓷器等物品运到新加坡,销售给欧洲的私营商人,然后将来自印度等地的商品带回中国。新加坡河上的驳船码头和中国城牛车水,成为东南亚商船贸易活动的中心及全世界的贸易集散地。在殖民地时期,东南亚的潮人作为中介商,在沟通东西洋商贸、活跃海上丝绸之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外潮人还大规模参与到侨居地的开发之中,并从中构筑起潮人的商业网络。在马来半岛北部,大约从18世纪末起,就已有潮州人在槟城种植胡椒和香料。甘蜜膏可用于制革业的鞣皮,是丝绸布匹的重要染料,西方工业革命后纺织业迅猛发展,对其需求甚巨。早在18世纪,廖内群岛就已经有华人在从事甘蜜的种植。1819年英国人莱佛士登陆新加坡时,新加坡甘蜜和胡椒的种植已经很普遍,种植者绝大多数是潮州人。在甘蜜种植全盛期的1848年,全岛共有甘蜜店数百家,甘蜜和胡椒种植占全岛总耕地面积的76%以上。从1944年起,柔佛苏丹大力推行港主制,吸引新加坡华人前去开发。新加坡潮人秘密会社义兴公司首领之一陈开顺率先取得了柔佛地不佬河流域港主身份,此后大力招徕潮人前往垦殖,大量种植甘蜜和胡椒。据估计,在实行港主制的时期(1844-1917年),华人一共在柔佛开发了138条港,其中大多数港主是潮州人,如陈开顺、陈旭年、林亚相、黄亚福等,柔佛绝大多数地区都是潮州人开发的;柔佛所产甘蜜和胡椒,源源不断地输入新加坡转销世界各地,其产量在19世纪80年代更跃居世界第一。[10]与此同时,柔佛潮人也开始向商业发展,垄断了主售糖米粮食的京果杂货和布匹、罐头、烟酒、鱼菜业及陶瓷等行业,并逐渐由零售商向批发商(中间商)、进出口商发展,构筑起一个层级分明的商业网络:众多的零售商是这一网络的基点,以商店、巴刹(即市场)和行商贩卖的形式展开最基本的商业活动;批发商处于枢纽的关键位置,是这一商业网络不断扩张的推动者;而华人大资本家则处于网络的中心,通过经营航运业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进出口贸易,控制了整个商业网络。[11]

通观红头船贸易,潮州人不仅延续和发扬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传统,还通过大量侨居东南亚,投身侨居地开发,直接参与到世界资本主义贸易体系的生产环节中来。在此过程中,他们编织起一个井然有序的商业网络,最终形成了一批具有雄厚财力的海外潮商。他们在繁荣侨居地经济、促进国际贸易上做出了独特贡献,为海上丝绸之路增添了浓笔重彩的一笔。

四 “香—叻—暹—汕”贸易体系的繁荣

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通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西方列强取得了招募华工出洋、增开通商口岸等特权。随着1860年汕头的开埠和稍后通往东南亚及国内各埠定期蒸汽轮船的开航,以及“猪仔”贸易的合法运营,潮汕地区与海外的联系借助于快捷、安全的新型交通运输工具而得以强化。另一方面,获益于上一波海外移民潮形成的血缘、地缘网络和连锁移民链条,大批潮人新客蜂拥来到东南亚,移民人数剧增。据统计,1860-1949年经汕头口岸移民港澳和东南亚等地的人数在140万左右,其中多属潮汕人。[12]在此形势下,传统的红头船贸易及人员往来日渐式微,在20世纪初很快销声匿迹。

1860年后潮汕人大规模移民东南亚,其结果,一是促使了潮人族群华侨社会的形成;二是导致了潮汕地区向“侨乡”的转型。从此,海外潮侨社会与潮汕侨乡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并首先表现在国际性商业网络和贸易体系的构建上。

自红头船贸易时代以来,移居泰国的潮侨多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谋生;而在汕头开埠后,在泰潮侨纷纷加入到日趋兴旺的米业中来,从事收购、加工、包装、运输等业务,在城乡内地充当收购稻谷的小贩。[13]潮人在泰国米业出口商中也占据很大比例,航行于中泰之间的运米商船更是以潮州籍居多。据统计,在20世纪初期,从事中泰两国商贸运输的近百艘传统帆木船几乎全为潮州人所有。[14]鉴于以大米交易为基础的中暹贸易一直是中国与东南亚经济关系的主体,暹—潮(汕)贸易的重要性自不待言。19世纪中后期,石叻(新加坡)崛起成为东南亚的贸易枢纽和金融汇兑中心,潮人族群为数众多,与中国及潮汕的经济关系愈加密切,叻—汕之间的转口贸易也日趋活跃。然而,随着香港于1841年成为自由港,允许商人、资金、商船自由进出,大量潮汕人也被吸引过去从事商业活动,香港逐渐成为东南亚地区的转口贸易中心。于是乎,在汕头取代樟林成为潮汕侨乡的主要对外贸易港口后,海内外潮人便编织起一个以香港为中心,范围几乎涵盖整个南中国海域的多角贸易关系网——“香—叻—暹—汕”贸易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有直接贸易,主要是暹汕;也有转口贸易,香港为主、新加坡次之。[15]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太平洋战争爆发前,这一多边国际贸易体系进入全盛时期,再续了海上丝绸之路的辉煌。而它的主要开拓者,正是自红头船贸易以后发家致富的海外潮侨。

以潮汕侨乡近代华侨第一大家族——陈黉利家族为例。早在1851年,樟林港红头船船主陈焕荣即在香港创办“乾泰隆行”,经营北至辽东半岛、南至东南亚各地的“南北洋贸易”,是为香港转口贸易的创始者之一。乾泰隆贸易的方式小部分为自营,大部分是“代客买卖”。这种买卖方式非常独特,它不用自己出资,货物由南北各地客商提供,乾泰隆只负责联系香港本地及南北各地的买主,代为发货转运,收取2%的佣金,这种方式当时称为“寄售取佣”或“九八扣佣”,做这一行生意的则称“九八行”。从事寄售取佣不需要太多自有资金,风险较少,但利润较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众多客户和相当大的货运量。陈焕荣凭着当“红头船”船主时走南闯北对行情的了解和积累的人脉,加以他一贯以诚待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因此,乾泰隆开张后客户便接踵而至,生意兴隆。此后,一批南洋、广州、汕头等地的商人纷纷转移到香港,在其商行附近开设商号或联号,于是以元发行、乾泰隆行和合兴行为中心发展出一处热闹的商业区,形成潮州商帮。由于这些商家都经营南北转口贸易生意,所以人们称其为“南北行商”,其聚集的街区则称“南北行街”。南北行商实行的都是寄售扣拥的买卖方式。这种方式决定了行商与客户之间必须有相当高的信任度,因此南北行业的买卖双方往往都是非亲即故。旅居香港及海外从商的潮州人为数众多,凝聚力强,自然南北行的商家就大多是潮州人了。正因南北行生意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基础之上的,以致连拥有政治、资本优势的英国商人,竟也无法插足其间。

同治十年(1871年),陈焕荣之子陈慈黉由香港移居暹罗,在曼谷创设黉利行,经营出入口贸易及火砻业(机器碾米加工、运销和批发)、船务、银庄,并相继把事业扩展到南洋各地,将暹罗黉利行与新加坡陈生利行(后改组为陈元利行)、香港乾泰隆行和汕头黉利栈连成一体,生意火爆,富甲南洋,吸引前美村人相继去“过番”,很多人侨居暹罗。陈慈黉之子陈立梅、孙陈守明继承先辈事业,再续辉煌。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该家族共拥有近20个商号,遍布汕头、泰国、新加坡和越南,经营领域涉及大米输出、土特产品进出口、航运、金融、房地产业及保险等行业,被列为泰华八大集团之首。

跟广大华侨一样,陈黉利家族由于受到“光宗耀祖”“落叶归根”等传统思想的影响,祖孙几代相继在原乡广置房地产。至1949年,该家族“在家乡拥有出租土地近3000亩和7座大院落,其中有4座是从1910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新建的,占地共25000多平方米,计有大小厅房506间。此外,在澄海东里镇建有铺店18间。在汕头市拥有房地产业226宗,其中地2l宗,3800多平方米;房产205宗,建筑面积48000多平方米。”[16]其中,位于汕头繁华商业区的“四永一升平”店铺及在家乡修建的大片“中西合璧”式精致院落,备受世人瞩目,它们不仅见证了该家族在近现代海外潮人“香—叻—暹—汕”贸易体系中的实力和地位,也为今人留下了一份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评判性思维是护理人员应对和判断病人护理状况采取行动的基础能力,被认为是健康职业领域中从业者最重要的技能之一。研究表明,学生特征及教师特征是影响学生评判性思维的主要因素[1],因此教师应注重加强学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培养。基于问题的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PBL),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一种教学方式[2]。近年来的教育学实践表明,PBL教学法对学生评判性思维能力的形成具有良好效果。

随着潮人族群在海外的不断扩张与立足发展,其与家乡的联系也日益密切。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潮汕一带批馆林立、侨汇可观,华侨不仅在家乡买地盖房,投资有以潮汕铁路为代表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业和以汕头“四永一升平”为代表的房地产业,兴办有不少教育、卫生和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了潮汕地区的经济社会繁荣和汕头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即以航运业来说,当时不仅有泰国陈黉利公司租赁轮船、代理船务,航行于汕头、暹罗和香港、新加坡、马来亚、缅甸各地达40载,而且有陈振敬集资经营的五福轮船公司,穿行于中国和东南亚各主要港口。在这一进程中,以陈慈黉家族为代表的海外潮州商帮,实贡献良多。

20世纪初至二战之前,潮商面对洋商的激烈竞争,将传统的中泰大米贸易扩展为“香—叻—暹—汕”国际贸易,并长期处于垄断地位,这一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还应归功于其遍布海内外的业缘性公所(公会)、商会组织。如在暹罗,有1867年前后暹罗潮商在曼谷成立的“汕头郊公所”,20世纪初设立的“火砻公会”,以及1910年创办的“中华总商会”;在香港,有1868年潮州帮成立的“南北行公所”;在汕头,有1886年由经营南洋线的出口商成立的“南商公所”及后来相继成立的“南郊”“和益”和“暹商”三大经营土特产品出口的行业组织。这些商人行业组织,其成员一般都拥有雄厚财力,在促进同业间的互助合作、排解纠纷、规范竞争、对外交涉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曼谷的“汕头郊公所”,起先它的出现只是在暹潮商为延续潮州红头船商人的南北行贸易,建立区域性商业网络,巩固其在中暹贸易中的地位。随着暹罗潮侨在香港、新加坡贸易的与日俱增,为适应时代环境所需,它于1925年改名“香叻汕公所”(俗称“三郊公所”),1966年又更名为“曼谷泰华进出口商会”,对推销国货、促进中泰贸易繁荣不遗余力,做出了卓越贡献。众多公所、商会组织的存在,不仅巩固了潮人在传统优势行业中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它们成为整个潮人海外商业网络的重要支点,同时也为所在地商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保障。

结 语

华侨华人之与海上丝绸之路,是相伴相生的历史产物。从潮汕侨乡及海外潮人的历史考察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宋代以前流寓住番的行商、明代窜匿南洋的“海盗”,还是清代暹罗的“王室华侨”、垄断贸易的南北行商,侨居海外的潮人都对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或延续发挥了独特作用,做出了很大贡献,是沟通中西方文明的使者。值得注意的是,与19世纪遍布全球的华工移民一样,海外潮人不仅仅是海上丝绸之路上的贸易经营者,他们也曾扮演过工程建设和商品生产者的角色,这在18世纪下半叶的暹罗和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加坡及柔佛王国尤为突出。潮侨拓殖生产的胡椒、甘密、菠萝、橡胶等等热带作物,源源不断地供应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同时也促进了侨居地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是开发东南亚的有功之臣。

由海外潮侨与海上丝绸之路关系的发展进程,我们还可以看到,海上丝绸之路贸易及贸易带的开发,对于中国、西方和东南亚来说都是双赢的结果。借助于华侨华人的经营与拓殖,一方面,西方社会和东南亚侨居地取得了高品质的消费品和原材料,刺激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大量的侨汇也源源不断地回馈中国原乡眷属,从而也促成了中国乡土社会向“侨乡”的转型。近代以来,海外潮人主要集聚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地区,皆成因于长达两三个世纪的自由移民,而这与海外潮人的海上贸易传统和商业贸易圈无疑是息息相关的。

战后70年以来,东南亚华侨社会业已完成向华人社会的转变,华侨华人早已融入当地社会,成为各所在国政坛和经济领域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然而,中华文化和商贸的传统,依然深深地扎根于东南亚华人社会之中。在新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构建中,我们应该利用香港作为传统商贸枢纽中心的优势,重视并善于发挥华侨华人对华友好力量在中国—东盟睦邻友好、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上的作用。

注释:

[1]陆集源:《潮州古瓷与海上丝绸之路》,《潮州日报》2014年6月12日。

[2]陆集源:《潮州古瓷与海上丝绸之路》,《潮州日报》2014年6月12日。

[3]朱彧《萍洲可谈》卷2。

[5]《明世宗实录》卷108,嘉靖八年十二月戊寅条。

[6]《明史》卷324《外国传·三佛齐》。

[7]谢杰:《虔台倭纂》上卷《倭原二》。

[8]李庆新:《明代海外贸易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71-486页。

[9]吴建雍:《清前期中国与巴达维亚的帆船贸易》,《清史研究》1996年第3期。

[10]安焕然:《论潮人在马来西亚柔佛麻坡的开拓》,《汕头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11]魏建峰:《早期马来西亚柔佛潮人商业网络探析——以柔佛新山为例》,《东南亚纵横》2010年第7期。

[12]饶宗颐总纂:《潮州志·户口志下·统计图表》,汕头:潮州修志馆,1949年。

[13]李国卿:《泰国华人经济的演变与前瞻》,台北:世华经济出版社,1988年,第87页。

[14]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一辑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5页。

[15]林风:《“香叻暹汕”贸易体系的形成及其历史作用》,《汕头侨史》1989年第1期。

[16]袁伟强:《陈黉利家庭发展史及其社会功绩》,《陈黉利家族史料汇编》,汕头:汕头华侨历史学会,1997年。

责任编辑 高寿仙

作者简介:黄晓坚,韩山师范学院华侨华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秘书长,潮州市,52104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闽粤侨乡与海外华侨华人的文化互动”(12YJA850009)

文章编号:1006-0138(2015)03-0117-07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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