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作为他者的自身”这一全新的人的观念
2015-02-25贺来
学术界 2015年6期
贺来撰文《“陌生人”的位置——对“利他精神”的哲学前提性反思》指出,只有消解“共同体”与“自我”的实体化和总体化,我们才能真正确立起对“陌生人”的尊重。而要消解“共同体”与“自我”的实体化和总体化,我们必须改变和扭转关于人自身的狭隘、封闭的观念,重建人的观念与人的自我理解,并以此为基础,调整我们对于“陌生人”的态度,确立“他人”在我们价值伦理体系中不可剥夺的重要地位。要做到这一点,最核心的任务就是要确立“作为他者的自身”这一全新的人的观念。这一概念包含相辅相成的两方面的价值关切。第一,它要求把个人从共同体的藩篱中摆脱出来,使之成为独立的生命个体;第二,它要求摆脱自我中心主义的封闭“个体”观念,认为个体人格只有在与他人的相互承认与交往关系中,在把他人视为“目的”而非“手段”的过程中才有可能生成。它既不从“大写的人”,即从“共同体”的角度理解人,也不再从“小写的人”,即从抽象“自我”的角度理解人,而是真正从“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中,把每一个人理解为“自我”与“他人”的内在统一体。从“作为他者的自身”这一核心概念出发,我们将确立一种关于人的全新观念。它将拆除“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墙壁与藩篱,把“自我”的存在及其生存意义与“他人”内在地关联在一起,使“爱他人”与“爱自己”结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摘自《文史哲》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