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发展伦理价值的逻辑性〔*〕
2015-02-25任雪萍陈浴新
○ 任雪萍,陈浴新
(1.合肥工业大学 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安徽 合肥 230009;2.国网安徽电力公司 培训中心,安徽 合肥 230022)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实现此目的的关键在于树立“新”型发展的理念。所谓“新”型发展,就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1〕“新”型发展理念从总体上规制了我国未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走向要符合生态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这不仅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政治、文化、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一、传统发展伦理的悖论与“新”型发展伦理的提出
传统发展伦理,我们可以最简洁地把它概括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观念。尽管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解读有着视角的差异和历史的流变,但都基本认同人类中心主义,从价值层面认为人类是自己所构建起来的那个实然世界的中心,其核心论点是坚持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利益及其实现高于一切,人类利益应成为人类实践处理自身与外部生态环境关系的终极价值尺度。它在近代工业社会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与实践形态,主要表现为以实验手段和数学方法来把握自然的价值意义。
按照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目标,自然的价值只表现为人类的衣食仓储和人类情感的载物,不具有自我表征价值的实在性。人类在与自然的唇齿相依中,不断地由自在走向自为,由感性走向理性(工具理性),这一方面意味着人类意识到了自身与自然客体的区别和差异,标志着人类“类”特征(主观能动性)的觉醒;另一方面,工具与技术理性的“非理性”理解和运用,使得人类在自然面前滋长出了无限的优越性和自豪感,人类成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成为唯一拥有存在价值和权利,并且是唯一应当享受伦理关怀的高等动物,自然则只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手段。在这样的伦理价值观指导下的人类实践形成了以人为中心的哲学、宗教、道德、美学观念,形成了以人为中心的科学体系和技术体系,形成了以人为中心的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所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以人的利益作为唯一的价值判断尺度。
传统发展的伦理价值观认为伦理关系应该是两个伦理主体之间的双方道德义务关系,或者说两个主体在权利与义务上是对等的,否定单向伦理的存在。按此逻辑推演,传统发展的伦理价值观认为即使人类对自然担负起道德义务和责任,自然却不能对人类担负对等的义务和责任,从而人类的道德义务和责任便失去了意义和价值。或者更明确地说,传统发展伦理认为迄今为止只有人类在承担义务,而自然则只是享受人类作为的“权利”成果,并由此判定这是一种不公正的道德义务关系。显然,这种表述是不科学的,从伦理关系建立基础向度来看,利他关系才应当是充分必要条件,只要存在利他关系,就可判定为存在伦理关系,一方对另一方的利他性的单向伦理关系是可以存在的。由此,从人类存在的历史来看,自然为人类所付义务的量是巨大的,美国《自然》杂志的一项统计保守地估计,地球生态系统每年为人类提供服务的价值至少为330000亿美元,接近于全世界的生产总值,而且绝大多数的服务是无价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它们,一旦离开了它们,人类将不复存在;〔2〕反过来,人类在权利与义务的享有和履行上存在着明显的偏颇和不公,权利享受有余,甚至滥用,义务履行不足,甚至虚无。
当然也应该看到,人类自我理性与自我能力的肯定确实获得了丰厚的物质回报,它使人类享有了空前的富足与繁荣,正如马克思所描绘的,仿佛像巫师那样,用法术呼唤出巨大的生产力,各种消费品琳琅满目,使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实现了革命性的飞跃,故而,从表面上看“人类中心主义”伦理价值观确实最大化了人类的需要和利益,但是在“最大化”满足人类需求和利益的同时却“宿命”般预设了无法解决的价值悖论:在实现人类享有专一伦理关怀的同时却也在日益消解它的存在;在人类不断强化“类”强大的同时却也日益感知到一种“穷途末路”的无奈。20世纪末“新”型发展伦理的蕴育与提出正是人类致力求解该悖论的价值路途。
“新”型发展是人类对于传统发展观的反思,要求人们所从事的发展活动,不仅突出人在发展创造中的主体性地位,还要将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统一起来考虑,走和谐发展与和平发展的道路,实现由高代价的发展模式向低代价的发展模式转变。1972年,由科学家、经济学家和企业家组成的民间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发表了著名的《增长的极限》的研究报告,提出了自然界的资源供给与环境容量无法满足外延式经济增长模式的观点,它在给世人以极大的警示的同时,也似乎设定了一个“死局”,即经济与生态的对立,从而引起了学界、商界的极大争议;近些年来,更多的学者赞成,从本原意义上讲,只要人类趋于“公正、平等、理性”地对待自然,坚持“新”型发展,两者之间并非是鱼与熊掌的关系,即只要人类能够厘清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前瞻的眼光推动生态新产业的形成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就一定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收获丰厚的回报。
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紧张,人们在思考问题的方式、技术处理的手段及发展成果的评价上都已经把是否有对自然的关爱作为首要的价值选择之一。利奥波德说过:“我不能想象,在没有对土地的热爱、尊敬和赞美以及高度认识它的价值的情况下,能有一种对土地的伦理关系,所谓价值,我的意思当然是远比经济价值高的某种涵义,我指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3〕“新”型发展伦理要求在人类的道德视野里,要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负有特殊道德使命的成员,要能够以强大的道德力量来约束人对自然的盲目行为,自觉地限制自己破坏自然的行为。
二、人对自然“意识品质”的嬗变是“新”型发展伦理产生的逻辑前提
人类与自然形成的伦理关系,必须通过人类自觉的活动来实现,而这种自觉活动的状态依赖于人类关乎自然的“意识品质”,即人类对自然道德情感的状态。
人类自产生后就已经意识到了自身活动的环境和作用的对象,而且每一活动均注入了一种意图和目的,给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加入了主观自觉的成分。远古时代,人类的自我意识尚处感性懵懂状态,人存在的意义自在性高于能动性,所以“原始人”没有真正地将人类自身同自然界区分开来,只是本能地将自己的存在渗透融合于天地之中,形成了非自觉状态的人类与自然的平等交往和人类对自然道德意义上的敬畏、尊重,甚至是崇拜。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4〕
到了农耕文明时代,中西方对自然的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西方在与自然冲突中萌生了早期人类中心论,主张一切以人类的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以人为根本尺度去评价和安排整个世界,最经典的表述是古希腊哲人普拉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事物不存在的尺度”。而中国却在与土地交融磨合的过程中,缔结了“天人合一”的情缘,各家各派从不同的视角,沿循不同的路径,表现出了对自然的亲近和“顺服”,基本视人类为自然万物中的一员,不以主宰者自居,不致力于榨取自然,主张自然必要的“休养生息”。特别是中国的道家隐士们毕生恬淡无为,淡泊自甘,恰如其分地认识自己在自然中的地位,重视精神而非物质的生活,在根基处体验生命的真正意义。中国古代的这些亲近自然的思想和主张尽管在近代世界没有得到和声,但却已然成为现代生态伦理的重要理论渊源。
到了近代,随着人的物质力量的增长,人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并迅速膨胀,人们不断强化人类中心观念,使“人类中心论”成为垄断性的意识与话语。近代认识论的主客二分以及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在观念上先行树立了人是自然主人的信念。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尔认为,人与动物和其他存在的区别在于人具有理性和语言能力。动物由于缺乏这些品质,它们充其量只能被看做是自动机器。人对动物没有义务,除非这种处理影响到人类自身。此后,在笛卡尔的影响下,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了:“人是目的”,“人为自然界立法”;英国大哲学家洛克提出了:“对自然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等等。这些大哲学家的推演和阐述为人类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促成了近代人类“自我放纵”,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异于预期的异化结果的产生,它首先带来了对自然价值的戕害,贻害着人类的持续生存与发展;其次还促成人的发展畸形化,造成了单向度的人,它使人的视点聚焦于物质享乐而成了物的奴隶,从而忽视了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和人类后代繁衍生息的长期性要求。
20世纪以后,各种自然问题情境的出现促使人类觉醒反思,尽管内在分野依旧存在,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再忽视自然的“生存”状态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不同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只把理性和语言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认为非人类的存在没有内在价值,只有工具价值,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则能从一种“开明”的利己主义出发,将以人为中心的伦理学不仅延伸到了子孙后代,还进一步延伸到了动物,甚至所有有感觉的生命,在一定意义和尺度上表示了对非人类道德的肯定。更多的有识之士则开始思索人类之外的其他东西是否具有内在的意义和价值,并逐渐认识到自然界是“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具有先在性的“优先地位”及独立存在的“尊严性”。人类在地球上不应该是“先在”的统治者,生态系统中的每一存在物都具有内在价值,每一种生物都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此点无关乎人类的需要和用途;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纳入道德关系的范围中,“确认它们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权利”,“我们尊重它们,不仅在于把它们视为人类有用的工具,而且应当视为一种活着的存在”,因为荒野作为自组织的自然生态系统,是生物生存与繁衍的栖息地,也是人类的发源地与生存场所,这样的荒野与生态群落本身都具有内在价值。“贬低自然的价值而提高人类的价值无异于用假币做生意,这样的做法导致了一种机能失调的,独断的世界观,因为我们错读了我们的生命支撑系统,我们变得不适应这个世界。”〔5〕
“新”型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被广泛认同是人类对自然的“意识品质”辩证复归的结晶,特别是对近代“人类中心主义”意识的否定和超越,它是人们自觉地意识到人与自然道德伦理关系建立的合理性,并自觉地去通过实践活动实现这种关系的具体表现。人的力量尽管与日俱增,其对于自然的独立性也是相对的,因为人是活的有机体,需要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不断交换以保证自己的生存,自然对于人类有着无以替代的必要性,故而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它都有存在的“自由”和权利。当然,自然存在权利的合法性依赖于道德权利的支持,一种权利如果没有获得道德伦理上的尊重,便难以在客观上实现对其真正的保护和关怀。“新”型发展是人类在现实困顿中的内省和觉悟,它从自身需要出发支持和维护自然的存在,却又在过程中实现了由“外在强迫”向“内在自觉”的蜕变,“新”型发展不仅是人生存的道德吁求,更是对支持人生存价值的自然系统价值的道德认知,也必将转化为人类自觉的道德实践。
三、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性是“新”型发展伦理形成的逻辑基础
“随着文明进步,伦理观念也必然不断扩展,现在,伦理应当加进处理人与土地之间,以及人与土地上生长的动植物之间关系这一新的内容。”〔6〕地球孕育了生命,同时它也是生命的产物,但它不是单一生物作用的产物,也不是由众多生物彼此孤立作用的产物,而是生物多样性协同作用的产物,各种生物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成就了今天视野里的地球。这种共生关系告诉我们,整个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活生生的利益整体,其中任何生物物种的存在在价值意义上都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现代生态科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即机能整体思维方式,它能够以另一种认识模式,对自然界的目的性分门别类。即按照自然界事物在各类关系中是目的还是手段,是原因还是结果来划分。可以把自然界事物的目的性分为两类:一是事物的内在目的性。这“就是事物自身同时是原因,又是结果,同时是目的,又是手段”的情况。二是外在目的性。这“是把目的放在自然事物之外的”情况。这两类目的性,在生物圈中是普遍存在的。个体有机体、个体生物都有内在目的性。因为在生物圈中,它们被维系在食物链网上,物种之间形成竞争、偏害、寄生、捕食、偏利和互利共生等关系。任一物种都为了自身的生存(目的),同时它的存在也是其他生物的手段;生物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都有内在目的性,通常它们有维持稳态的能力(目的),也是保持上一层次系统的手段。无机环境系统通常只有外在目的性,因为它的存在是它物的结果,它是为了它物或说它是它物的手段。这种按照自然事物在各类关系中的分类方法,为深入认识生态关系中的目的性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生物圈的时空范围,各种植物、各种动物、各种微生物与自然环境共同编织成一种相互联系、协同进化的立体交叉网络,保持着生物圈的生态平衡。
罗尔斯顿也认为,在大自然中,所有生物都是从自身角度选择和利用周围环境,都把自己理解为一种“好”的存在物,把自己理解为一个目的,自然系统自身具有的能动性、创造性是实现自己目的的内在机制。这种能动性、创造性使自然物不仅极力通过对环境的主动适应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的协同进化使得大自然的复杂性和稳定性得以实现。罗尔斯顿的论断说明,大自然每一物种首先以维系自身存在作为直接的目的存在,但其自身又无法孤立地维系自身的存在,它需要其它物种作为维系自己存在的外部手段,没有了其它物种,自己也就没有了。
事物的产生和存在首先是以它物或环境为目的的,以此拥有了对它物或环境的价值。另一方面,事物既以它物或环境为目的,必定要从根本上符合它物或环境的客观需要,拥有满足这种客观需要的价值属性,如此,它又作为它物或环境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而被规定或要求具有特定的形态或功能,成为一种特定形态的存在者。这种特定存在形态,本身具备着满足它物或环境需要的价值,也正因为这种性质,派生出了它自身存在的内在目的和价值。
概括起来说,任何物种作为目的,表明它存在,而且需要其它生物也存在;作为手段,表明某一物种存在,需要它的存在。否定某事物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价值,也就否定了它们作为手段而存在的价值;反之,否定了某事物作为手段而存在的价值,也就否定了它们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价值。世界万物既表现为一个目的性体系,又表现为一个手段性体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大自然的任何生物既是目的又是手段,这是大自然实现复杂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也是任何事物存在与发展的价值基础。
在自然链条中,任何事物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换个角度也可表述为任何事物既是价值主体,又是价值客体。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是指客体的属性和功能满足主体的需要或对主体产生影响而形成的效用关系,工业文明之前的历史,人类是唯一的价值主体,价值可直接解读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满足人类的需要所形成的效用关系。言下之意,自然中事物的存在价值皆表征为对人类所具有的意义,它们的存在状态也应当随着人类的意愿而发生改变,于是乎,人类对自然所做的任何行为便具有了合理的动机和合理的解释。
事实上,从生态伦理的角度来看,这里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是把整体的自然界视作价值主体,那么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自然物都应当是价值客体,他们的存在及其存在状态取决于对自然界整体的稳定、有序、进化所具有的意义;狭义的是把人类视作价值主体,我们就应当关注自然界及其它事物的存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无论价值关系的主客体怎么确立,具有能动处理和平衡这种主客体关系的只有人类,历史的经验已然告诉我们,当我们从未将自然界整体作为价值主体地位,并为此付出努力的时候,人类价值主体的地位也便岌岌可危了,两者相辅相成,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而从生态学和生物学的视角来看,价值是“附着于整个生命形式,而非只存在于生命基本单位的个体之中。这种价值虽说是由个体生命体现出来的,但又超越了个体生命——它出现于一种整体性的交互作用之中。”〔7〕
总之,自然界的任何物体,作为目的,它们享有一定的权利,作为手段它们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具有能动性的人类应当努力培养与其他物体共容的心态,努力保护与促进人类与其他生命形成共生的条件。
四、“新”型发展伦理的基本实现路径
伦理实践是人类在一定伦理意识引领下所进行的德性实践活动。当下人类实现“新”型发展的途径主要是实施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与低碳发展。
绿色发展具有多维价值载荷,既具有生态价值、经济价值,还具有政治、文化、社会层面的人文价值。生态价值的收获是最直接的,减量使用资源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控制污染排放并采用循环模式,可以使生态有机体重回其再生能力范围,使自然与人类重获和解,不给后代人留下一个赤字的生态环境;同时,绿色发展的生态价值中还蕴存着“类价值”因子,它将为人类寻找、合成维系自己生存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物质与能量赢得宝贵的世界。绿色发展的经济学意义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对待环境问题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它作为一个经济问题来分析。宏观地看,地球生态系统每年为人类提供的330000亿美元的服务是不可替代的,离开了它的服务,人类无法生存;中观地看,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要素稀缺已然由资本与劳动要素稀缺转变为资源与环境要素稀缺,资源与环境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瓶颈制约;微观地看,企业资源和环境成本不可逆转的日益增加,成为企业未来决策的关键维度。绿色发展的人文价值较之生态与经济价值似乎间接了许多,但它对人类“类”本质的复活和完善具有更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意义。绿色发展从长远看能够多维度地促使人本身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不断改善人的衣食住行,生态和谐能够增强人类“类”存在的安全性和当代人的生活品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能促使人逐步摆脱工业文明制造的“单向度”性,不断进化为完整的人。
循环发展主要是针对解决的资源约束问题,它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自然资源,按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是“在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它是有限的,有些是不可再生的。然而经过工业文明“蹂躏”后的地球资源,早已捉襟见肘,难以为继,我们从世界土地资源危机中便可洞窥一斑。人类对土地的利用程度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但过度使用也造成对土地资源的直接破坏,表现在土壤侵蚀、土地荒漠化、土壤盐碱化和土壤污染等方面。据估计,目前世界耕地的表土流失量约为230亿吨/年,全球每年有600万公顷的土地变为荒漠,全世界约有30%到80%的水浇地受到不同程度的盐化影响,由于盐化和水渍而损失的土地每年高达20-30万公顷。我国的情况更不容乐观,有资料显示,到202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5亿,而城市化进程伴随着沙漠化,可居住及可利用土地都是50年前的一半。中国的西部,和其他有生态压力的地区已经很难养活居住在那里的人口了。未来,将有22个省市1.86亿居民需要安家,然而,其他省市只能收纳大约3300万人,那意味着中国将有1.5亿生态移民,或者叫做“环境难民”。为此,唯有力行循环经济才能拯“资源”于水火之中。
传统经济是一种由“原料——产品——废料”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断裂链条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开发出来,但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只有一部分或一小部分转化为产品,其它部分则作为“三废”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去,其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环境污染后果。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按照循环原理补上“废料——原料”这段链条,形成“原料——产品——废料——原料”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闭合链条,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真正将生产整合到生态系统的大循环中去。
自工业文明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的经济体,大多走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这种污染治理模式是治标而非治本的,结果是事倍功半。20世纪下半叶后,一些环境人士开始呼吁污染治理必须变末端治理为源头控制,即控制废物生产的优先顺序是: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最终处置。首先要在生产源头——输入端就要进行产品的绿色设计,以节约资源并预防和减少废物的产生;其次是对于源头不能削减的污染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弃物、旧货等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最后,当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不能实现时,将最终废弃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能够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无论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看,都应该成为环境保护的一种理性选择。
低碳发展主要针对的是节能减排,污染排放和气侯变化问题,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排放为基础,是一种能源依赖度小,温室气体排放小的经济模式。
工业社会的高碳生产和生活模式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特别是大量地燃烧煤炭和石油,以致向大气中排放过量的二氧化碳,产生地球“温室效应”,导致地球不断增温,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美国当代著名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保罗·霍肯在他的代表作《商业生态学》中发出了这样的警告:“我们正处在10亿年才有一次的碳氢化合物疯狂使用的顶峰时期。在未来的50年内,这一物质燃烧所产生的废气给地球造成的影响相当于给地球罩上了双层玻璃,而它对气候造成的影响尚不得而知。”〔8〕事实上,由于近50年工业生产使碳排放量增加了3倍,造成地球气温因此显著提高,全球各地极端化气候的发生频率和在全年所占时间都越来越高、越来越多。如果人类再不改变既成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减少碳的排放,那么将来的破坏性可能会使现在的破坏性相形见绌。我国作为最大的新兴发展中国家,是能源消耗大国,又是二氧化碳排放大户,为了中国未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承担保护全球环境的大国责任,我们必须立即改变高碳即自然资源高消耗、二氧化碳高排放的经济模式,发展低碳经济模式。
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是资源低消耗、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它的基本要求是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降低能耗和开发新能源;它的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的实质是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区域的清洁生产和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生态平衡。这是从高碳能源时代向低碳能源时代转变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从具体处着眼,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发低碳技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碳能源;改善土地利用,扩大碳汇潜力,提高森林、耕地和草地对温室气体的吸收和减少排放,并保持或增加它们的碳库存量等等。
注释: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2〕《哈佛商业评论》精粹译丛:《企业与环境》,思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页。
〔3〕〔美〕利奥波德:《沙乡年鉴》,候文惠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1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8页。
〔5〕〔美〕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杨通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96-197页。
〔6〕韩立新:《环境价值论》,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2页。
〔7〕〔美〕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刘耳、叶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63页。
〔8〕〔美〕保罗·霍肯:《商业生态学》,夏善晨、余继英、方坤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