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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美国文学中上帝形象的巨变〔*〕

2015-02-25洪增流

学术界 2015年6期
关键词:圣经上帝主体

○ 田 平,洪增流

(1.巢湖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8000;2.安徽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现代文明始于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开始成为人类的主题思想,但中世纪,基督教以上帝的代言人的角色,教化广大的教民和教徒,使基督教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现代文明化过程的早期,上帝仍然高高在上,体现人文精神的伟大的事业还得是上帝的意旨,即使是那些具有强烈的人文思想的先行者,他们也不会怀疑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权威。然而历史潮流浩浩荡荡,奔涌向前,上帝的概念逐步发生着变化,直到上帝完成开启现代文明的光荣历史使命后,神才退出人类主流思想的中心位置,把它还给人类思维主体——人本身,人文思想才逐渐成为人类的主题思想。本文所要论述的就是这个时期美国早期文学如何体现从清教的上帝观向自然神论上帝观的演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之。

一、清教理念世俗化

美国早期纯清教理念逐渐世俗化是在清教理想和社会生活相结合的实际过程中自然实现的。

清教徒一开始来到美洲主要不是为了满足积累财富的世俗物质欲望,而是因为饱受压迫,内心又受了一种上帝所赋予的神圣的使命感的激励和鼓舞才历经艰辛来到新世界的。欧洲移民在“蛮荒之处”落脚,建立殖民地的全过程,完全是上帝的计划,是要欧洲移民这批“上帝的选民”完成一次犹如《圣经》中记载的犹太人所完成的事业,以开拓北美殖民地的成就来印证上帝之伟大和全能。宣扬彻底的堕落,无条件地遴选,有限的赎罪,不可抵御的圣恩,圣人坚忍不拔的精神,这些浓厚的加尔文清教思想深深地扎根于清教徒的灵魂深处,这就是清教徒试图想在新大陆建立的以《圣经》理念为基础的理想之国。

但是,清教理想是要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实现的,如何处理世俗政治与清教理想的关系是摆在早期清教领袖们面前的首要难题。清教理念与社会政治生活相结合主要经历了下列一系列重要事件并向世俗化方向发生转变。起初,到达北美殖民地的早期移民的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首先建立不受官方和英国国教控制的自己的教会。公理会信徒以清教思想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区的创建与管理,把参加宗教生活和以教会为中心开展的社区活动看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正是通过这种对教徒日常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影响,教会不断地强化教徒的宗教使命感。1630年,清教领袖约翰·温思罗普在《基督慈善之典范》里说,“这神圣的事业,就矗立在上帝与我们之间,我们追随他进入为此而奋斗的契约之中”。这就是后来所说的“神圣试验”。1648年,马萨诸塞湾、普利茅斯、康涅狄格和纽黑文等清教徒殖民地的教会召开了第一次宗教会议,通过了由理查德·马瑟主撰的《剑桥纲领》,其中第十七章《关于教会事务之民事官员》揭示了政教合一的原则,教会不得与政府为敌。官吏不仅应以世俗政务为己任,更该为神竭忠效命,使真理能通达四方。在宗教组织内部,无论是先来的清教徒还是随后到达的其他教派教徒,都在各自教会管理的实践中不约而同地采用了《剑桥纲领》,该纲领旋即成为新英格兰政教合一的教会模式。1643年,罗杰·威廉斯建立的罗得岛殖民地率先实行了宗教宽容原则,1649年马里兰殖民地通过了保护处于少数地位的罗马天主教徒的宗教宽容法。到18世纪,不同教派信仰者源源不断地来到新大陆,又使各殖民地的宗教出现多样化。这些变化,对宗教专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宗教自由,宗教宽容逐渐成为时代的要求。〔1〕1786年,托马斯·杰裴逊与詹姆斯·麦迪逊在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弗吉尼亚州宗教自由法》,该法案作为明确要求“废除国教”的法案。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最终确立了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权利法案》第1条明文规定:“国会不得制定确立一种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法律”。独立后的美国人认识到,要保障统一后的美国实行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就必须实行“政教分离”。清教思想退出政治中心地位,政教合一走向分离。尊重人的信仰、民主和民生的基本权利,建立不同信仰和谐共存的社会逐渐高于各教派自己的利益,反映了在美国的政治进程中,上帝的主宰地位逐渐让位于人。

清教理念从最初的以纯宗教性教化为主向以指导世俗性生活、培养良好的道德和规范人的良好行为的方向转变。

温思罗普在旗舰“阿贝拉号”上以《基督教博爱的典范》为题为清教徒此行目的和意图的布道,那就是把殖民地建设成一座“山巅之城”,〔2〕成为所有其他民族的典范,这是一次宣布建立未来和谐社会新迦南计划的布道,它把清教思想与新英格兰的开发的意义联系起来,具有纯宗教教化之目的。随着各教会和社区的建立,牧师在露天场合的布道转而更多关注的是世俗生活,如选举日的布道从正教神学的角度阐明不同的选择意味着什么,好的统治者意味着什么,好的统治者应有什么特点,以此来影响选民,从而影响政治形势;处决罪犯前的布道则劝说死囚在临死前及时悔悟并要求会众以此为借鉴等。清教理念将信奉上帝与规范人的行为联系起来,进行道德教育。每当周日来临,虔诚的基督徒总要带着子女到教堂做礼拜,《圣经》中的《十诫》既是基督教的信仰,又包含了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如“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盗窃”“不可奸淫”“不可说谎”等。〔3〕霍桑笔下讲述的就是十七世纪新英格兰在清教思想统治下用清教教义和道德如何规范清教徒行为的故事。随后,随着教会内部的民主和政教分离,“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爱护生命”“爱你的邻居”等基督教倡导的基本信条,也早已融入了社会道德规范之中。这些道德教化表面是宗教行为,但内容已发生了实质的变化。富兰克林的《自传》里的著名的“十三条”美德(包括节制、寡言、有序、坚定、简朴、勤勉、诚恳、公正、适度、贞操、谦虚等)就带有强烈理性的色彩,宗教的色彩几乎不见了。从信奉上帝为最高美德转而向尊重人的生存权和基本人权的人文思想为基本的社会道德,反映了人的思想已发生了质的转变。

二、上帝主体向上帝客体的转变

《圣经》中上帝由主体地位(主动)到美国早期文学上帝向客体地位(被动)的变化,是清教徒和美国早期思想家在寻觅上帝以期获得赎救的过程中自然实现的。

《圣经》中上帝的主体地位通过上帝造人、找人和救人就可以表现出来。上帝创造人时,乃是按自己的形象来造,〔4〕将自己的灵气吹在人身上〔5〕;第一个问句是神寻找人的呼唤:“亚当,你在哪里?”〔6〕神差遣耶稣基督降世人间,向人类展示上帝的洪恩,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7〕。从《圣经》中神与人的关系看,也充分反映出上帝的主体地位。《诗篇》有云(也反映在《圣经》里的其它章节里):1.他生我们〔8〕:①始祖亚当和夏娃是真神直接生的(创造的),故称为神的儿女〔9〕;②大卫王说:“我受造奇妙可畏”〔10〕;每一个人虽然都由母腹出生,但肉体的形成,生命的来源,确由真神造化的奇妙和赐予。所以古人云:“我们也是他所生的”〔11〕。2.他养我们〔12〕:①在神造人之先,就为人创造日、月、星及大地,又在其上造出蔬菜、果子、五谷、树木、花草、牲畜等等给人类享受〔13〕;②现在神使节令不变,又按时降雨,赏赐丰年,叫我们饮食饱足〔14〕;③所以我们当称颂、报答真神养育之大恩〔15〕。3.他支配我们的一切〔16〕:①生死在神〔17〕:加添希西家王十五年寿命〔18〕,叫寡妇的儿子复活〔19〕;②富贵在神〔20〕:神使所罗门富贵〔21〕,使以撒的百倍的收成〔22〕;③一切在神:婚姻是神配合的〔23〕,儿女是神所赐的〔24〕,人的脚步为神所定。〔25〕

与宗教改革前的基督教统治时期的欧洲完全不同,新英格兰早期,虽然《圣经》是清教徒的宗教理念的基础,他们实质上是在以自己的智慧在诠释《圣经》,开启印证上帝存在、寻找上帝的历程。清教徒可以自己诠释《圣经》,这本身就显示了人的主动作用,而在宗教改革前,《圣经》的解释权在天主教会,它们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存在,阻碍了教徒与上帝的直接联系,妨碍了教徒寻觅上帝。

在《普利茅斯种植园史》中,布拉德福认为上帝无时、无事、无处不在,建立殖民地完全是上帝的计划,就是要欧洲移民这批“上帝的选民”完成一次有如《圣经》中记载的犹太人所完成的事业。该书中上帝随处可见,登陆后即遭印第安人的弓箭“欢迎”,半数移民在第一个冬天里忍冻挨饿病贫交加而死,被描述为上帝展现力量对他们进行“考验”,移民遇上了一个初通英语,愿为他们充当翻译的印第安人,被认为是“上帝送来了礼物”,马萨诸塞湾海域内水产丰富,使布拉德福想到的是这是上帝不会让自己的选民饿死,〔26〕上帝在帮助他们完成伟业。英克里斯·马瑟在《上帝福佑现象录》一书中认为,上帝直接插手于人类及世间一切事务,因此他坚信人可以从日常的、此世的现象和事件中领悟到上帝的意愿和上帝的存在,有时他试图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同他的清教观念融合起来,在讨论“彗星”“地震”“天使”等“现象”的作品中,马瑟甚至频频引用开普勒、波义耳等自然科学家的著作,用自然科学的理论来“证明”他的神学观点,〔27〕从所谓的“第二等原因或事件”(日常的、此世的现象和事件)中寻找上帝,点明上帝。爱德华兹在他的《自述》〔28〕中描述了一次神显神迹给他带来的激动:

一七三七年,我为着健康,有一次骑马到林间去,照着平常的习惯,从马上下来,到了一个幽静处,一边散步,一边对神默想祷告。忽然有一个非常的异象出现,我看见神人间的中保神子的荣耀,和祂伟大,完全,纯洁,美妙的恩典与爱,以及祂谦卑温柔的俯就。这种宁静甜蜜的恩典,也显得非常伟大超过诸天。基督无法形容的优美崇高,足吞一切思想和概念……这种情形,照我所能计算的,持续约有一点钟之久,大部分的时候,我是眼泪直流,大声号哭。我心中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迫切热望,想要把自己倒空消灭,躺在尘埃,只让基督把我充满;我要以圣洁和纯全的爱去爱祂,信靠祂,生活在祂里面,一生跟从祂,服事祂;靠祂的神圣纯洁,使我得以完全纯洁成圣。另外有几次,我也看见同样的异象,产生同样的效果。

如果说布拉德福、马瑟和爱德华兹记叙了他们在寻找上帝时就能感触到上帝,而且这个上帝又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话(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清教思想所致),那么富兰克林、托马斯·潘恩和托马斯·杰佛逊他们所追寻的上帝则是隐遁的(主要是他们的启蒙思想和自然神论的观点所致),因为他们寻找到的上帝在创造了宇宙、赋予宇宙以规律之后,就站往一边,再也不管世间的事务了,他赋予人类以理性的力量,让人类发现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去发现上帝的存在。

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在研究大气电方面做出了贡献,他成了培根、牛顿和洛克等思想家的宣传家,一个把对上帝热切信仰用理性精神体现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用主义思想家,他是用科学的实验证明上帝就在他为宇宙设立的规律之中的科学家。潘恩和杰佛逊以自然神论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试图想利用上帝赋予人的理性,从常识入手,看到人的本质并进而发现一位以理性为本质的上帝用自然的社会法则创建的和谐社会。潘恩是最激进的自然神论者之一,他寻找并为之奋斗的上帝就是平等的人权。在《人权论》《理性时代》中,他倡导“人权平等的光辉神圣原则”,他着重论述了《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中的天赋人权思想。杰佛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对美国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从《圣经》的上帝和耶稣对人类主动拯救,到后来的清教徒积极寻求被拯救的途径和积极探索与上帝融合的方式,用宗教的改革保持了上帝的圣洁,用神授的理性来抵消或代替上帝神迹和万能,用人权神授的概念获得生而平等的权利,架空了上帝,使上帝逐渐失去了主动,同时也逐渐失去了他那高大的形象,也让人类由被动变为主动,同时人的形象从地上崛起,逐渐矗立起来。

三、上帝为叙述主体向作者为叙述主体的转变

从《圣经》以上帝为叙述主体逐渐向美国早期文学以作者为叙述主体转变,这一变化是美国早期文学家在遵循叙述主体与叙述主题相一致这一叙事规律的过程中自然实现的。〔29〕

《圣经》的叙述主体是上帝:《圣经》的叙事目的在于宣扬上帝的绝对权威,而此权威是由上帝作为叙述主体而确立的。犹太教或基督教神学家都说《圣经》是神圣的书,如果不是上帝自己编写的,就是上帝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口授、委托摩西编写的。于是,《圣经》就有了人们想象中的以至高无上的上帝作为叙述主体的必备特点:全知全能、绝对的口吻、深刻而简洁、人神的互通性。叙述主体的这些特点,构成了《圣经》叙事主题和叙述主体相结合所形成的魅力:《圣经》实际上是上帝的意旨的化身,因为只要读了《圣经》经文,那上帝的意志、上帝的睿智、上帝的力量以及上帝的遗迹的显现——总之,这些由上帝作为叙述主体决定并显现出的上帝的权威才会成为广大的教徒信仰的支柱。

布道文的叙述主体是传教士:一篇典型的讲道通常有三部分:教义、道理和用途。“道理”是用来支持教义的,而“用途”则把教义运用到听众的日常生活中去,因而从布道文中人们能吸收大量有益于认识神意的信息从而获得有关人类获救的真理,是指导生活和建设社会的《圣经》的经文。作为布道叙述主体的传教士具有两面性:一面是上帝的代言人,一面是尘世的自己,这两面性基本是统一的,他能以宗教仪式的方式起到了对世俗生活排难解疑的指导和说教作用,布道文是教义和世俗生活间的中介。托马斯·谢泼德是新英格兰早期较有影响的牧师,《真诚的皈依者》这篇布道文宣传清教思想人之原罪、人之受罚和上帝之爱等教义时,警告不敬上帝的听众,“要是我们凿一块木头,使之成为有用的器具,但凿了许久也不成器,就只好将它扔到火里当柴烧;上帝也如此:他用疾病、破财,用死亡、用怜悯,用惨境来凿你们,要仍然不起作用,除了也把你们扔进火中,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然后,他用越来越多的家庭生活的意象,如妻子、父母、子女等,来描绘“上帝之爱”,使清教的教义变得非常生动,使听众皈依上帝。布道文叙述主体阐述上帝的意旨,指导实现清教理念的实践,使布道含有了世俗中人的因素,象征人获得了阐述上帝意志,指导人的实践的机会。在宗教氛围很浓的新英格兰,它预示着上帝主宰和万能地位开始松动、人的地位将要崛起。

清教主流叙史作品的叙述主体是作者自己,是那些富有宗教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殖民地的领袖们自己,以他们本人的日记、书信,叙述新大陆新伊甸园的创建,告知欧洲母国的亲友们他们在新大陆的情况,或记录下他们对新大陆的开发。但以作者为叙述主体叙述社会的重大变革和事件,却从叙述的角度,象征上帝的光辉照耀下,人在实践和实现上帝意志中的重要作用,表明了人的地位的崛起。清教移民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北美,把那里看作是上帝的“允赐之地”。叙史作品在印证上帝的伟大和全能的同时,着力宣扬新英格兰移民开拓新伊甸园的成就,如温斯罗普的《新英格兰史》,全部以日记形式写成重大事件的发生;有的把《圣经》作为叙事的蓝本,将叙事的时刻暗示类比《圣经》中的描述,如科顿·马瑟的《新英格兰宗教史》中则以叙述在新英格兰的事迹的同时,使读者时时联想到《圣经》,以叙史来阐述他的宗教观点。此外,在叙史作品里,隐约看出人的灵性,他们领悟上帝的意图,创造了“山巅之城”(虽然字面上是以上帝的名义);把创建殖民地提高到《圣经》中上帝指引犹太人建立迦南圣地的高度,有神人一体、神人相似的意味;与此相适应,叙述主体完全脱离了上帝(《圣经》的叙述主体)或上帝的影子(布道文的叙述主体传教士),由人(作者自己)站出来说话,替代了上帝在《圣经》和传教士在布道文里的角色。作者作为叙述主体进入叙述过程,自己又是故事过程的叙述者和经历者,叙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并被历史证明了的重大事件,这样,作者本人在叙事中扮演着上帝的创世的角色,即创造叙事的天地,并与他们创建新“迦南”圣地的创举结合起来,这样从叙事和叙述两个方面,人的作用就可见一斑了。这个转变从叙事史的角度充分反映了人终于取得了说话的机会和权利(尽管这个机会和权利被用于旨在反映和执行上帝意旨),它象征着人的地位真正开始从大地上崛起。

爱德华兹的《自述》和富兰克林的《自传》中的叙述主体也是作者本人。这两篇作品分别以作者自己内心的丰富想象、理性的辨证思维叙述人神一体所带来的神圣的和谐和事业的成功,象征着上帝的地位进一步迅速下降。《自述》从人的内心描述了人神的交流,记述了爱德华兹内心极度的感恩,达到了人神和谐与交融,《自传》认为一个有清教理念与自律自强结合起来的人,上帝才会垂青,事业才会成功。和叙史作品一样,《自述》和《自传》仍保持着上帝的绝对权威,叙史作品意在侧重执行上帝的意旨,在促进社会巨变的伟大事业中,显示出了才能和才干,而在《自述》和《自传》中,在上帝光辉照耀下的清教徒仍是卑微、虔诚的。和叙史作品一样,《自述》和《自传》的叙述仍发生在作者层面,但他们不把叙述的重点放在对实际发生、亲身经历的历史事件的叙述上。在叙述方面将叙事时间停顿下来,无限制地放慢,使事件之间缺少叙述时间上的上下文的联系,重点叙述自己的内心活动,阐述如何做才能配做上帝的子民;《自述》中绝少找到能够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只限于交代两句他自己某时在某地的外部环境,有的倒是在连上帝都见不到的地方(对我们一般读者来说),如何体验到神迹的显现和他又是如何的诚惶诚恐、悔悟以及与上帝交流时内心的窃悦;与爱德华兹相反,富兰克林用理性的眼光,在《自传》中连篇累牍讲的是如何做人的训诫和道理,甚至连自传必备的故事也被严重地淡化了。由此,他们作品中的叙述主体的基本意义便一目了然:一、《自述》和《自传》使用作者作为叙述主体,本意仍在证明他们叙事的真实性,但这种叙事的真实性由于叙述的严重内化而受到质疑,从而看到了上帝的权威的下降。就《自述》来讲,爱德华兹以自己作为叙述主体是想要读者相信他的叙述是真实的,可将叙事内化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因为他的叙事在现实中得不到证实,尽管他的叙述中隐藏着巨大的、真挚的、虔诚的热情。事实上,面对岌岌可危的清教理念,他也只能从内心发出一声深沉的叹息,不可能像清教叙史作品的叙述主体那样仍充满自信地敢于叙述自己经历的史实。《自传》同样也遇到真实性的问题,因为自传本身就是自己写自己,相不相信还在于别人。二、《自述》和《自传》本意在于弱化人的作用,颂扬上帝的伟大,但以作者为叙述主体,却产生了相反的效果。《自述》叙述内化,一味地强调他自己作为人物内心的具有奇特想象的直觉感受,否定自己作为人在社会改革中的作用(比如没像叙史作品那样,从而突出上帝万能的目的),可他以一个俗人的身份作为叙述主体却恰好表达了人的巨大能力,他剪裁叙事过程,以内化叙述造成叙述瞬间的极度扩张、使叙述速度极度放慢,充分展示了叙述主体的巨大叙事能力。《自传》也弱化了他自己作为故事中人物的作用,他自己作为人在社会变革中呼风唤雨、驰骋风云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但他将伦理和社会意义提高到与宗教意义同样重要的地位,强调自己用理性的态度与上帝的沟通,用具有进取心的“商人态度”来衡量人的价值,论证了“自助者,天助之”的道理,说明诚实和勤奋才能获得物质上的成功,这无意中却又展示了人的理性的巨大力量。

在美国早期叙事经典作品中,以上帝为叙述主体向以作者为叙述主体的方向发生转变,遵循这样一条基本规律:叙述主题与叙述主体相一致。上帝的权威主题需要上帝作为叙述主体,反映人的力量和作用的主题必然要以人为叙述主体;清教理念占统摄地位的社会造成了僧俗双重身份的传教士去鼓吹上帝,宣传教义,但又必须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俗人;清教的影响和衰落,造成了作为叙述主体的作者虽要为上帝歌功颂德,但作为人,他不免在无意中也要显露自己。

总之,在世界开始进入现代文明的大背景下,文艺复兴便逐渐使人文思想成为人类思想的主流。受欧洲尤其是英国的影响,经过一系列的宗教改革,从新英格兰殖民时期到独立前后,上帝的形象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使这一时期成为产生信仰巨变的伟大时代。

注释:

〔1〕刘澎:《第四章宗教与美国市民社会》,http://ias.cass.cn/photo/2004712151212.pdf。

〔2〕《马太福音》第5章,第14节。

〔3〕刘澎:《当代美国美国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315页。

〔4〕《旧约·创世记》第1章,第26、27节。

〔5〕〔6〕《旧约·创世记》第2、3 章,第7、9 节。

〔7〕《新约·路加福音》第19章,第10节。

〔8〕《旧约·诗篇》第100篇,第3节:“我们是他造的,也是属他的。”

〔9〕《旧约·创世记》第1,2章有关上帝耶和华造人的故事。

〔10〕〔15〕《旧约·诗篇》第139、103 篇,第14、2 节。

〔11〕《新约·使徒行传》第17章,第28节。

〔12〕《旧约·诗篇》第23篇,第1节:“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13〕《旧约·创世记》第1章,第29节;第9章,第2、3节。

〔14〕《旧约·创世记》第8章,第22节;《新约·使徒行传》第14章,第17节。

〔16〕《旧约·诗篇》第31篇,第14、15篇。

〔17〕《旧约·申命记》第32章,第39节。

〔18〕《旧约·以赛亚书》第38章,第5节。

〔19〕〔21〕《旧约·列王纪上》第17、3 章,第22、13 节。

〔20〕《旧约·撒母耳记上》第2章,第6、7节。

〔22〕《旧约·创世记》第26章,第12、13节。

〔23〕《旧约·箴言》第19章,第14节。

〔24〕《旧约·诗篇》第127篇,第3节;《旧约·创世记》第25章,第21节。

〔25〕《旧约·箴言》第20章,第24节;《旧约·耶利米书》第10章,第23节。

〔26〕〔27〕张冲:《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一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7-68、90-91页。

〔28〕《自述》是爱德华兹关于自己对世界的新认识的一篇记述,最初写于1739年,首次刊载在《已故乔纳森·爱德华兹牧师的生活和性格》(Life and Character of the Late Reverend Mr.Jonathan Edwards)一书中。

〔29〕田平、洪增流:《简论美国早期文学中上帝主题的叙事演变》,《山东外语教学》2005年第6期,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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