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内外主体性研究综述

2015-02-24贺鸽,粟迎春

新疆社科论坛 2015年5期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主体

国内外主体性研究综述

贺鸽粟迎春

摘要国外主体性研究大致经历了自我意识的主体性、现象学基础上的交互主体性,以及共生共在的主体间性等三个阶段。国内主体性研究可以概括为主体性概念、结构及内涵等方面的研究、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研究、中国哲学主体性思想研究、西方主体性思想研究,以及实践领域中的主体性研究等五个方面。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观点;要进一步推动中国本土语境下的主体性哲学研究;要研究不同群体的主体性;要研究信息社会中主体性的表现与发展。

关键词主体性国内外研究概述发展趋向

文章编号中国图书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1671-4741(2015)05-0046-07

作者简介:(贺鸽新疆大学2014级博士研究生,女

主体性研究伴随着人的发展应运而生,主体性问题一直受到国内外哲学界的高度关注,究其实质,源于人类对自身的发展及反思。建立在认识论基础上的近代西方哲学最早开启了主体性研究的先河,然而,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探索,人类的主体地位以及对主体性的认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主体性的质疑中,主体间性研究进入了学者们的视野。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西方各学术流派之间既相互借鉴又相互批判,从而把主体性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与此同时,西方学者对主体性的研究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强烈共鸣。近年来,一方面,国内哲学界围绕大量的译著、译文对主体性问题展开了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研究和讨论;另一方面,其他学科也结合不同的主体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可以说,已有的研究不仅揭示了以往主体性研究存在的误区,而且提出了许多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话题。为此,本文旨在梳理、反思国内外学术界主体性研究的概况,并提出主体性研究的发展趋向,以期进一步推动主体性研究的继续深化。

一、国外主体性研究概述

综观近代西方哲学史,主体及主体性研究一直占据着最基本、最核心的地位。关于主体以及主体性思想的萌芽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但古希腊哲学语境中的主体思想带有明显的直观性和朴素性。主体性原则在近代启蒙运动中得以确立,这是西方哲学对主体性进行的第一次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这一阶段最具影响力的西方哲学家如笛卡尔、康德及黑格尔都是从认识论角度来研究主体及主体性问题;西方主体性研究的第二阶段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时期的主体性研究主要从现象学角度展开;20世纪,西方哲学家从语言学以及社会学批判角度研究主体性,可以说推动了主体性研究的第三次浪潮,此次研究浪潮的代表人物有德国哲学家卡尔-奥托·阿佩尔、尤尔根·哈贝马斯、埃德蒙·胡赛尔以及阿克塞尔·霍奈特等。国外主体性研究大致经历了自我意识的主体性、现象学基础上的交互主体性,以及共生共在的主体间性等三个阶段。

(一)自我意识的主体性。

从历史上看,主体性的确立同文艺复兴、新教改革以及近代启蒙运动密切相关,为了将主体从对宗教的信仰枷锁中解救出来,近代哲学家转而关注意识、思维或理性的认识,从认识论角度推动了主体性研究的发展。这一哲学认识论最初的转向是由笛卡尔完成的。笛卡尔受近代自然科学方法的影响,完全摒弃了古代目的论的思维模式,将受纯数学指导的理性原则运用于对整个世界及哲学的思考,坚持自我意识内在的理性独立性和自由,从而确定了我思主体或思维实体的地位。①康德通过颠倒传统的知识和对象的关系,提出了“知性为自然立法”的主体性原则,认为知性是思维运用范畴对感性杂多的材料进行综合统一的先验统觉能力,并从知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主体的理性认识功能,强调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性。②黑格尔提出“绝对理念”,以求达到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同一。③黑格尔通过把个人的自我意识理解为实现绝对精神的一个过程,认为人的各种感性实践活动最终依赖绝对与神圣的超验力量。

(二)现象学基础上的交互主体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时代与社会政治的发展,建立在自我意识或个体理性基础上的主体性遭遇到新的困境,部分学者将近代和现代生活的弊病直接或间接地追溯至个体主义的扩张,以及对笛卡尔式的“我思主体”的注重。他们试图从现象学角度廓清围困着交互主体性或社会相互作用的各种日趋恶化的问题。现象学运动大致可分为形成时期和法国学派时期。现象学运动形成时期的代表人物埃德蒙·胡塞尔对交互主体性的解释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他在不同的经验层析之间对交互主体性作出了重要的区分④,并试图阐述主体之间相互移情在交互主体之间承担起桥梁的作用。⑤他还力图建立一种作为世界全部意义内容之构成性源泉的先验意识。⑥并进一步总结概括先验现象学的最终目的是发现一种绝对的交互主体性。⑦现象学运动形成时期的另一位杰出人物——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的观点正好与埃德蒙·胡塞尔的先验探讨方式相对照。马丁·海德格尔具体论证了人在世存在的意义问题,他认为,自笛卡尔至胡塞尔所关注的都是传统的、世俗的和常识性的实体而非作为真正主体的人的实存,通过引入在世存在这一概念,马丁·海德格尔实际揭示了自我与世界相互渗透的关系。⑧现象学运动法国学派时期的主要代表有保尔·萨特和梅劳-庞帝。保尔·萨特用一种合并的方式把埃德蒙·胡塞尔、黑格尔和马丁·海德格尔的多种主题糅合在一起,他竭力以一种存在本体论视角来替换传统的理智认知性的视角,将主体的人的遭遇描述成注视与个人之间的冲突。⑨梅劳-庞帝则努力克服传统认识论的主客二分法,他借助马丁·海德格尔的在世存在这一概念,但并不限于马丁·海德格尔的共在范围,将交互主体性从认识论范畴移到前反省经验和隐匿的文化遭遇上,他认为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依附于反省主体的流动性和开放性特征。⑩

(三)共生共在的主体间性。

19世纪末,尼采“上帝死了”的判断意味着传统哲学时代的结束,并以此开启了后现代主义批判话语的新局面。以法国的福柯、弗朗索瓦·利奥塔、雅克·德里达为主要代表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家更是主张对主体性进行消解,以便彻底摧毁“主体性”。福柯以“人的死亡”的口号宣告了自笛卡尔以来无所不在的主体概念的消解,彻底批判了自古希腊以来以认识论来定位的真理观和理性中心主义。雅克·德里达通过对逻各斯的藐视和对逻辑中心主义的批判来消解现代主体性。弗朗索瓦·利奥塔则认为,自启蒙运动以来人类进步的学说失去了原有的可信度。尽管主体性遭到了后现代主义思潮的猛烈批判,但究其实质,对主体性的批判或消解乃是对现代社会观念及困境作出的反思和超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的批判也只是为主体性研究开创了一种新思路、新气象。与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解构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德国哲学家卡尔-奥托·阿佩尔、尤尔根·哈贝马斯以及阿克塞尔·霍奈特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拯救主体性的思路,他们的观点大致可以概括为一种共生共在的主体间性。卡尔-奥托·阿佩尔对康德先验哲学进行语用学转型,以语言为中介形成的交往共同体代替个体意识的讨论,并指出人们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即为主体间有效性的规范。与卡尔-奥托·阿佩尔一样,尤尔根·哈贝马斯以语言学哲学为基础论证主体间的有效性。尤尔根·哈贝马斯集中关注主体性与自我同一性,在批判的理论语境中实现了语言学的转折,从而将认知和相互作用的经验建立在语言学哲学为基础的交往理性范式之中。紧接着,尤尔根·哈贝马斯借助交往行为理论重新解释、建构一种有益于克服现代化困境的主体间性。作为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亲炙弟子,阿克塞尔·霍耐特秉承其师的哲学路径,以形而上学批判为灵魂,构建了一套以确立主体的实践自我关系为目标的相互主体间的承认理论,主体间通过普遍的社会道德规范达到相互承认,从而实现一种共生、共存的主体间关系。

从西方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主体性的确立奠定了现代性的基础,也正是主体性研究加速了西方现代化进程的步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西方主体性研究取得的成绩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随着全球现代化的不断深入,人类面临的生存问题不断加剧,当代西方主体性研究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明显,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第一,现当代西方主体间性研究仅局限于批判近代认识论转向所确立的认知主体,而未真正建构基于历史实践的主体性。第二,现当代西方主体间性研究关注的重点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未建立一种可包容不同群体主体的主体性。第三,现当代西方主体间性研究并未说明主体性的真正意义,在这一点上,离马克思提出的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价值追求相距甚远。

二、国内主体性研究概述

20世纪80年代之前,主体性问题在我国哲学界并没有受到较多的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之后,主体以及主体性研究才开始成为国内哲学界热衷讨论的话题。国内学术界的主体性研究最初始于美学界,之后才引起哲学界的重视,1985年至1986年,主体性问题逐渐被哲学界关注,并在1987年至1988年间迅速成为哲学界关注的核心,辐射到了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的所有学科领域,国内许多学者发表了大量的有影响力的文章和专著,主体性研究重点主要是认识论范畴中的主客体关系以及主体性的内涵和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学者纷纷投入主体性研究的热潮中,哲学界对主体和主体性的性质、结构、功能和意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其他学科也结合各自领域具体的主体性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发挥。从20世纪末到目前,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国内学术界研究主体性的热潮确实有所减弱,但多了几分冷静和成熟,可以说,这是一个理性的再思主体及主体性的阶段。大体上来说,国内主体性研究可以概括为主体性概念、结构及内涵等方面的研究、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研究、中国哲学主体性思想研究、西方主体性思想研究,以及实践领域中的主体性研究等五个方面。

(一)主体性概念、结构及内涵等方面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期,国内学者主体性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主体性概念、结构、规定、内涵的界定上,这也是国内学人研究主体性的第一个视角。如,武汉大学的汪信砚教授提出,认识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并进一步分析了认识的主体性内部结构及其作用和实质。河北省社科院哲学所的王为高,李莉通过考察主体的历史,从整体上把握主体及其属性。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的郝贵生教授揭示了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对立统一。南京大学哲学系的李林昆认为,应从主客体范畴来把握主体性。中共中央党校的崔自铎提出,主体性的内涵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规定性及其与客体的对应关系所表现出的主体的基本属性。

(二)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研究。

马克思主体性思想是国内学者研究主体性的重点对象之一。学界对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研究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基本含义。如,复旦大学的殷晓蓉教授最早在其研究中通过考察从黑格尔经费尔巴哈到马克思的主体观念的理论深化过程,从而揭示马克思对主体的诸项规定。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卫生局的朱宝信在揭示主体性的两个层次、三种形态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马克思哲学主体性的基本含义。温州医学院的欧阳爱权通过分析主体性的历史生成研究阐释马克思历史主体理论。第二,研究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基本内容、原则及维度。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赵凯荣以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研究视角,探究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李荣诠释了马克思哲学所确立主体性建构的三重意蕴。复旦大学哲学系的俞吾金教授不仅研究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体论,而且提出了马克思“主体概念四种样态”的观点,进而阐释了马克思主体性概念的两个维度。第三,研究马克思主体性思想对西方主体性哲学的超越。如,空军政治学院哲学系的张雄教授通过批判传统的历史转折观,揭示唯物史观核心原理,阐明主体实践活动的自主性和自觉性是历史演化创新的关键。杭州商学院人文社科部的张文喜通过批判阿尔都塞提出的马克思理论反人道主义观点,说明马克思对西方主体性哲学的超越。鲁东大学政法学院的刘金萍分析了马克思对近代主体形而上学抽象思维方式的批判和扬弃过程。第四,揭示马克思的价值主体性思想。如,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贺来区分了对认知主体与价值主体,指出马克思价值主体的优先性原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郭晶通过揭示主体性哲学的使命及其当前困境,说明马克思价值主体性哲学承担了主体性哲学现当代发展的重任。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发展研究中心的刘洋认为,马克思价值主体思想的两大基石为目的与责任,马克思价值主体思想的当代关照体现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三)中国哲学主体性思想研究。

中国哲学包含着丰富的主体性观点,因此,研究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思想成为国内学者主体性研究的主要视角。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蒙培元研究员最早从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主客认识论的主体思维角度分析了中国哲学主体天人合一式的思维方式。山东聊城师院马列部的代金平分析了中国古代、近代主体性思想的历史演变过程。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的颜炳罡教授提出,中国哲学史必须从“依傍”走向主体自觉,由“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现式研究回归到“中国的哲学史”,即对中国哲学固有义理逻辑展开历程的研究。广东省委党校的成龙指出,对中国哲学主体间相互关系的思考始于春秋有三方面的原因。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吴根友结合其中国古代哲学研究基础,就“主体生成论”命题的提出与“希望人学”的理论设想对当代中国哲学理论创新的价值与意义进行了阐述。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的张学义、刘胜梅指出,以中国传统“和谐”思想为理论支持的主体间性道德哲学旨在关照主体间的伦理承认与认同,可以消弭主体性道德哲学的内在矛盾与现代性道德分化造成的鸿沟。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郭齐勇、肖雄则揭示了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方法论及主体性建构的特征。

(四)西方主体性思想研究。

研究西方主体性思想是国内学者主体性研究的第四个视角。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学者对西方主体性思想研究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内学者对西方某一大家的思想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有些学者围绕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研究,如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孙庆斌、复旦大学哲学系的刘日明、上海市委党校的刘中起等。有些学者围绕笛卡尔的主体性思想展开研究,如,苏州科技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王腾对笛卡尔主体理性主义道德哲学形态的内在结构及其道德哲学形态的建构逻辑进行了梳理;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的严松则认为,笛卡尔主体性哲学包含了认识论和本体论双重角度。有些学者对康德的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研究,如华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的罗建平系统地分析了康德的“自然”范畴,进而解析了康德哲学的主体性思想。二是国内学者研究、探讨了西方主体性思想的演进过程、困境表现及其发展趋势。如武汉大学哲学系的萧诗美着重描述了西方本体论哲学从客体形而上学到主体形而上学演变的逻辑历程,并从哲学角度提出主体和客体以及主客体关系的一些方法论原则。河南大学文学院的金惠敏则将西方哲学主体性发展的思路分为五个阶段:古希腊借贷主体、笛卡儿主体、康德—费希特体系中的先验主体、谢林—黑格尔体系的“绝对”主体、胡塞尔的主体间性。三是国内学者对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主体性进行研究。国内学者对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主体性反思,以武汉大学段德智教授的著作《主体生成论——对“主体死亡论”之超越》最具影响,段教授以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宣告的“主体死亡论”为契机,在对近现代主体性哲学作出细致入微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长时段的历史观察,对前现代社会、现代社会和当代社会关于主体性的人或人的主体性问题展开了宏观的考察与探究,并就主体生成的逻辑结构作出了深入的阐释与思考。围绕段德智的这一著作,国内学人如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的倪梁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罗骞、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翟志宏、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邓安庆等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五)实践领域中的主体性研究。

结合主体性理论研究现实社会问题成为国内学者主体性研究的第五个重要视角。不少国内学者围绕中国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以及人类社会可持续等问题展开了研究。如,杨适阐述了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进程中如何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湖南工业大学的陈胜利结合当代中国实际,阐述当代中国人主体性思想的形成、实现途径,以及邓小平哲学主体性思想的理论特色。上海大学的郑海侠认为,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在于对主体抽象化的理解,而要突破西方现当代哲学这一理论悖论,必须依靠马克思的“实践”主体理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雷扬指出,应合理借鉴我国传统哲学资源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体间性理论来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吉林省委党校的郑伟指出,群众路线的哲学构建在于克服主体性哲学“认知主体”维度。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刘洋提出,要用马克思的价值主体思想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三重关系。

总之,国内主体性研究取得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正确阐释主体性原则及其内涵的已成为国内学者的共识;另一方面,围绕马克思主体性思想展开的研究和讨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内容。此外,国内学者通过反思、批判近现代主体性观念,促进了中国传统主体性哲学、中国当代主体性哲学和西方主体性哲学的互动、互补。当然,纵观国内主体性研究现状来看,主体性研究仍然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结合主体性理论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第二,国内学者研究视角大多囿于对国外主体性研究文本的解读,还未形成完全基于中国主体性哲学自身发展需要的研究氛围。第三,虽然研究西方主体性哲学的论文、专著较多,但反映国际前沿发展动态的研究成果则较少。

三、主体性研究的发展趋向

主体性研究关涉到当代及未来人类的生存境遇及发展状态。人类在与自然界相互依存的关联中,人的主体地位以及主体性必然随着时代的变化呈现出多变的趋势,并被赋予更加丰富的内涵,真正的主体性要求人类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的现实关系及其变化趋势。

(一)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观点是对前人关于主体思想和理论的批判和继承,是对西方哲学史主体理论的扬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主体观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体系,但其著作中不乏关于主体性的论述。因此,推动主体性研究的深入,首要任务是对散见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中的主体性论述进行研究。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在此方面,国内学者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有两个方面的工作还有待继续加强:一是系统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者的主体性观点,并进行正确、合理的阐释。二是研究如何切实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来解决现实问题。国内学者研究主体性在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同时,必须关注现实社会,并进行深入研究。

(二)要进一步推动中国本土语境下的主体性哲学研究。

中国传统哲学主张“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从一开始便决定了其含有主体性的合理观点,这些观点包含有以自身为对象的自我反思、自我醒悟和自我呈现。这种注重主体自身的思维方式,其最终价值取向是达到圣贤的理想人格,而要实现这一理想人格,光靠内心的反思、明理是远远不够的,更要付诸实践,因此,中国传统哲学还表现出实践主体性特征。这也是古代圣贤皆重视切身践履、知行一致的原因。中国传统哲学这种重视实践体验的特征对促使人们正确处理个人、群体、国家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无疑有着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当然,中国传统哲学“内圣外王”、“天人合一”的出发点无疑带有唯心主义色彩,借鉴其主体性思维的合理成分,进一步发挥中国本土语境下的主体性哲学的优势,理应进入今后国内学人的研究视野。

(三)要研究不同群体的主体性。

社会中的个人相互依赖、彼此依存,组成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群体,不同的群体对其面对的对象而言也具有主体性。群体主体性既反映其个体的主体性,但由于其以整体性的存在身份面对客体,从而超越了个体主体性的有限性和局限性。伴随着人类生产实践的深入,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个体封闭的自我思维方式以及主体间松散的交往方式已无法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因此,研究群体主体性是客观现实带来的新课题。但以往的主体性研究过分注重个体主体性而忽略了对群体主体性的深入挖掘,其相关研究文献仅有寥寥几篇,且这些文献也仅限于对社会群体主体进行简单的分类、介绍。因此,研究群体的主体性,一方面需要研究整个人类、不同群体的主体性特点,另一方面要研究全球化进程中新的社群、共同体出现的原因、背景及发展趋势。

(四)要研究信息社会中主体性的表现与发展。

主体性研究必须应对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20世纪50年代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发明、运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以信息和知识带动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高速运转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知识、技术创新的社会,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发展关键取决于人们主体性的发挥。因为要生产创造出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知识,不仅要有主动的创新意识,更要有正确运用、把握人类自我的主体性。因此,研究信息社会主体性的表现与发展显得意义重大而任务艰巨。通过研究现代社会主体自身的结构、功能和表现,充分调动主体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适应信息技术创新的要求、创造出更多的知识,这正是信息社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主体性研究的任务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

概而言之,就国内外主体性研究态势而言,主体性研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仍有诸多问题等待着人们去探究。国外主体性研究因其表现出来的抽象性、实体性与非历史性,哲学界面临着多种质疑和理论深化的困境。国内主体性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将主体性研究从西方的认识领域拓展到历史领域、实践领域,从而为主体性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但国内主体性研究所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乃是结合主体性在当代社会的新特征,反思、探讨如何使其更好地适应中国国情,以确保主体性研究的持续发展。

注释:

①笛卡尔(法):《第一哲学沉思录》[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2页。

②康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2页。

③黑格尔(德):《逻辑学》[M],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88~189页。

④埃德蒙·胡塞尔(德):《理念:纯粹现象学总导论》(第一卷)[M],吉布逊译,伦敦,乔治.艾伦与安文出版社,1931年,第25页。

⑤埃德蒙·胡塞尔(德):《胡塞尔全集》(第2卷)[M],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45~46页。

⑥埃德蒙·胡塞尔(德):《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M],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22~223页。

⑦埃德蒙·胡塞尔(德):《欧洲的科学危机与先验现象学》[M],卡尔译,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70年,第158页。

⑧马丁·海德格尔(法):《存在与时间》[M],亓校盛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6~87页。

⑨保尔·萨特(法):《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2页。

⑩梅劳-庞帝(法):《知觉现象学》[M],姜志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30页。

说明:本文系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2014年度招标项目“民族地区现代化与少数民族主体性研究”(项目批准号:XJEDU040114B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粟迎春新疆财经大学教授,新疆大学博士生导师,女)

〔责任编辑:李爱民〕

●法学研究

猜你喜欢

马克思哲学主体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菱的哲学
大健康观的哲学思考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马克思的“知本”积累与发现
论多元主体的生成
翻译“主体间性”的辩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