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2015-02-24
要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近年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时常发生,应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治乱用重典”的实际经验,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处以高额的罚款,并记入征信档案,据此依法对其贷款、购车购房、投资等行为进行限制。企业多次违法的,以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个人多次违法的,可将此作为刑事罪名中“情节严重”的标准;行政或事业单位违法的。依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是一项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措施,从制度上进行立法则可以在源头上有效地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防范。尽管国家层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但是我省可以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探索,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时,为国家最终出台统一法律提供实验借鉴。
(省政协常委 林 通)
建议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市、县经常性预算
我省是全国遭受地震灾害最严重的省市之一,建议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经常性预算,以保证防震减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省财政参考中国地震局对河北省地震局财政资金拨付的科目,在省财政经常性预算中增加防震减灾工作经费预算科目,包括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与维护、地震应急设备购置与更新、地震应急演练、地震宣传等内容,以利于各市、县财政在制定本级财政预算时增加相应的预算科目,使经费投入有据可循。
建议省财政牵头,会同省地震局等部门制定市、县财政对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及增加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对防灾减灾经费的投入类别、额度以及年度增长数量加以规范。解决防震减灾经费靠追加预算取得的突出问题。
建议省财政联合省地震局等部门制定防震减灾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高防震减灾经费的利用效率,同时避免防震减灾工作经费被挤占、挪用等现象。
(省政协常委 孙东峰)
应加快推进河北省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
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各自运行,两种医保、两个标准、两套人员设备,由此引发多头管理、层级繁杂、重复参保等一系列问题和弊端。因此城乡医保并轨,实行一体化管理是百姓期盼,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之举。目前全国已有四川、广东、福建、宁夏、天津等多个省市区全面推开,如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早于2009年就启动实施了这项改革,并取得了很好成效,成为全国的典型。但我省在这方面进展还不快,目前只有迁安等少数县(市)进行试行,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此建议:
尽快在全省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即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新农合等医疗保障险种全部并轨,实现几保合一,减少管理部门,切实方便群众,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财政支出,增强报销能力。
并轨后由人劳社保部门管理为宜。目前新农合在卫生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都为社会保障的属性,如果归口卫生部门,形成管理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造成管办不分,不利于医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借鉴省内外统筹管理的成效,并轨后以归口人劳社保部门管理为宜。
(省政协常委 王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