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三管齐下湿地保护显成效
2015-02-24撰文汪斯洁谢纯刚
□撰文/汪斯洁谢纯刚
金华:三管齐下湿地保护显成效
□撰文/汪斯洁谢纯刚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01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23号)文件,明确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地市“五水共治”绩效考核内容。近年来,金华市积极探索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开展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切实提升流域水质、改善沿线环境。目前,金华市依托“百村湿地”工程,已有400余个行政村建成生态湿地2000余亩,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总计超5万吨;已建成大型尾水处理人工湿地8处,综合日尾水处理能力30万余吨。经湿地净化,工业尾水污染物总量削减近三成,平均水质由地表水Ⅳ类提升至Ⅲ类标准;形成了武义柳城“十里荷花”等一批独具特色的乡村湿地景观,3个省级湿地公园年均接待游客20万人次,带动旅游收入1000万余元,实现了净水、美景、增收三并举。
开展人工湿地项目建设——提水质
推进生活污水“百村湿地”工程,构建生活污水处理“净化池”。结合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在规模小、地址偏的乡村村入口、主要道路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处,建设2至50亩规模不等的小型生态湿地,并种植菱角、宣莲等湿地生物,将不便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引入湿地。利用湿地植物吸收水体氨氮、总磷、COD(化学需氧量)等有机污染物的功能,实现净化生活污水、提升水质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00余个行政村建成生态湿地2000余亩,服务人口约15万人,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总计超过5万吨,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集约化处理。
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湿地工程,构建尾水处理“提质池”。在各大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大型人工湿地,种植吸污能力强、成活率高、适水性强、生命周期长、美观兼具经济价值的水生植物,利用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物理、化学和生物三重协调作用,通过沉降、过滤、吸附、吸收和生物分解等形式,降解污水处理厂尾水中的有机物,实现尾水的深度净化。
实施水库来水湿地净化工程,构建饮用水源保障“安全池”。在重要饮用水源地上游,建设人工湿地,把溪流来水引入人工湿地先行进行沉降、过滤、吸收,降低来水中的营养盐和重金属含量,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已对2.6万亩饮用水源实施湿地净化提质,其中,永康市杨溪水库生态湿地被纳入省“五水共治”典型工程,总投资3000万余元、日处理地表水能力达4.6万吨。据检测,经湿地净化后水中的总磷、总氮、COD指标均呈不同程度下降,去除率分别达45%、57%和39%。
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优环境
与“美丽乡村”、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促进沿线景观美化提升。武义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县、乡、村三级联动,累计投入600万余元资金,完成以湿地公园和古村落乡愁文化为主线的精品村建设,修复占地面积600余亩的白鹭溪湿地,实现了村庄美化和生态优化,目前该湿地已成为鹭鸟栖息的天堂。同时,武义县依托房地产开发建设资金用于桐琴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实现环境、房价双提升。2014年,浦江县累计投入资金2834万余元,建成通济桥库尾人工湿地、翠湖水
资源保护复合生态湿地等人工湿地5处,大大改善了周边环境,其中三江口湿地公园建成后,一改“脏、乱、差”旧状,变“全省最差的高速路出口”和“天然垃圾场”为水清、岸绿、景美、白鹭戏水、游人如织的生态公园。
与生态旅游、促农增收相结合,促进沿线产业增产提效。金华市通过实施“百村湿地”工程,种植菱角、宣莲等湿地经济植物,实现了净化水质、美化环境与促农增收并举。以种植宣莲建设湿地为例,亩均成本1240元,而莲子和莲蓬产出收益每亩达7000—12000元,累计带动农民增收达1700万余元,并形成了武义柳城“十里荷花”等一批独具特色的乡村湿地景观。同时,金华市充分挖掘湿地的生态、社会效益,大力发展集垂钓休闲、湿地观光、休憩餐饮等于一体的湿地生态旅游产业,提高湿地资源综合产出。
与资源保护、生态优化相结合,丰富沿线生物多样性。在湿地项目开发建设的同时,注重原生态景观资源保护,强化湿地植被恢复工程建设,改善鸟类、水生动植物栖息环境。深入开展以野生动植物和水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综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乱采乱挖和违规占用湿地等违法行为,确保湿地生态安全。依托日益改善的湿地生态环境,近年来全市陆续发现磐安樱、天台鹅耳枥、阔叶猕猴桃等珍贵濒危植物新物种,其中磐安县成为天台鹅耳枥国内第二处自然分布地;南方红豆杉、九龙山榧、七子花、香果树、长序榆等植物资源亦得到恢复和壮大。
探索湿地保护管理机制——促长效
规划引领,全面实施湿地资源保护红线管理。在统一开展湿地资源现状和保护对策调研基础上,各地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积极开展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6月30日,金华市搭建规划编制统一评审平台,9个县(市、区)湿地保护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同时,实施湿地资源红线管理,各地结合资源现状,将面积较大、区位重要、典型性突出的重要湿地列入保护名录严格保护。目前,全市已公布七仙湖高山湿地等重要湿地73处,力争至2020年,全市126处湿地划入重要湿地保护名录或保护小区,计划投资20亿余元,建成省级湿地公园6—8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3个。
明确职责,积极探索湿地资源管护机制。为解决当前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主体不明、部门兼职管理、职责不清、多头参与导致湿地保护力度有限、监管缺失、部门推诿等现状,金华市于2014年12月成立了由27个成员单位参与的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明确其牵头负责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先后成立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湿地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同时,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专职管理机制,磐安县全省率先成立首个湿地保护管理站,落实机构编制,明确职责任务,专职负责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载体创新,大力营造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氛围。金华市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专家指导、统一培训、走访考察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湿地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其间,累计组织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湿地保护红线划定等专题培训23次、参训人员956人。同时,结合“世界湿地日”,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主题宣传,在《金华日报》等市级主流报刊开辟湿地资源保护专栏,每周一次刊登湿地资源照片,并不间断进行湿地重要性和意义专版宣传,累计刊登美丽湿地宣传图片86幅、主题宣传60余次。此外,还联合市摄影家协会开展“湿地·爱鸟”主题摄影比赛,吸引500余名摄影爱好者参与湿地保护宣传;并积极利用农民信箱、《金华林业》、金华对农广播、金华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发布湿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及宣传信息,广泛营造全社会参与湿地资源保护浓厚氛围。
特别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