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地质灾害核查分析与防治建议
2015-02-23袁玉龙
袁玉龙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二地质队,山西长治046000)
沁水县地质灾害核查分析与防治建议
袁玉龙*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二地质队,山西长治046000)
地质灾害的发生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破坏越来越严重,核查工作迫在眉睫。核查工作要紧密结合防灾需要,突出“以人为本”。以沁水县地质灾害核查为例进行分析,并提出防治建议。
地质灾害;核查;分析;防治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蕴藏着丰富的煤铁等矿产资源,以沁水命名的“沁水煤田”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田之一。近年来,由于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导致一系列的地质灾害发生,特别是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之某些不合理开采,矿山地质灾害日趋严重。因采矿形成的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以及人为和自然原因诱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倒塌、道路受损、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本次核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66个,直接经济损失约1250.30万元。
1 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分析
沁水县地处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之间,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主要造成的危害有房屋倒塌、道路受损、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1 不稳定斜坡
沁水县大部分地区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多出露有二叠系、三叠系软硬相间的泥岩、页岩、砂岩互层及第四系中上更新统粉土、粉质粘土地层,且山高坡陡,水系发育,因此形成多处不稳定斜坡,一旦受降雨、人工开挖等外部诱发因素作用,极易形成崩滑。本次核查共发现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21.2%,其分布于郑村镇、土沃乡、郑庄镇和龙港镇。郑村镇发现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土沃乡发现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郑庄镇发现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龙港镇发现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共威胁人数约274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022万元。
1.2 崩塌
沁水县崩塌的主要诱发因素是坡脚开挖,崩落物以第四系中上更新统粉土、粉质粘土为主。在本地区,坡度大于55°,坡高大于5m的黄土陡崖,都有可能发生黄土崩塌,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切坡平基建宅或在垂直崖壁土体内挖掘土窑洞,从而形成新的人工边坡,它严重破坏了边坡原来的应力均衡条件,常导致黄土崩塌,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此类黄土崩塌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规模虽小却涉及千家万户的住宅和人身安全。本次核查共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21.2%。其分布于十里乡、固县乡、胡底乡、端氏镇、土沃乡和龙港镇。十里乡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固县乡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胡底乡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端氏镇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土沃乡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龙港镇发现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共威胁人数约152人,潜在经济损失约211万元。
1.3 滑坡
沁水县滑坡的形成主要受地形地貌、降水、坡脚开挖、砍伐树木等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按动力成因划分为自然滑坡和工程滑坡。自然滑坡主要分布于区内的低山、丘陵区,工程滑坡集中分布在公路两侧和群众居住区。本次核查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31.8%。其分布于十里乡、胡底乡、端氏镇、郑村镇、土沃乡、中村镇、张村乡、郑庄镇和龙港镇。十里乡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胡底乡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端氏镇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郑村镇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土沃乡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中村镇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张村乡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郑庄镇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龙港镇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共威胁人数约952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519万元。
1.4 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
沁水县采空塌陷与地裂缝主要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裂缝常常与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相伴出现,其空间分布范围及展布方向与煤、铁矿开采状况密切相关,主要受采空区范围、采煤巷道方位及上覆岩土体的工程特性所控制。本次核查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25.8%。其分布于端氏镇、郑村镇、嘉峰镇、中村镇、张村乡和龙港镇。端氏镇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郑村镇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嘉峰镇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中村镇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张村乡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龙港镇发现地面塌陷及伴生的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共威胁人数约832人,潜在经济损失约2750万元。
2 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沁水县地质灾害防治应采取理论与实际结合的科学方法,以突发地质灾害为重点,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依托,采取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法。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1 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对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崩塌,选用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及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合适的工程防治措施。
2.2 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这种方法适用范围广、投资少,能够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它的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
根据本次核查地质灾害特点及自然条件,滑坡区、地面塌陷区较适用于这种防治措施。
2.3 避让措施
(1)雨天避让措施。对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乡镇在防治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把受威胁的住户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
(2)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灾情、险情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点,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2.4 建设群测群防预警体系
2.4.1 建设群测群防网络
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由县政府组建,分管副县长负责,县国土局具体实施。县级监测网(一级网)组织群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重要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对有重大险情的地质灾害组织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避险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同时立即报省、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
乡(镇)级监测网(二级网)负责本乡(镇)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巡查、险情上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
村级监测网(三级网)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对地质灾害实施长期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出现险情或有险情预兆时及时上报,组织村民实施防治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路线,实行自救工作等。
2.4.2 建设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
(1)由县国土局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监测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危险点可能发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预测、预报并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及对重要设施管理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2)由县国土局负责组织乡镇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
(3)由县国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汛期来临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和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
(4)县级预警由县国土局在电视、广播中发布预警公告和电话通知二、三级监测网。村级预警采用高音喇叭广播和敲锣击鼓等形式。
2.5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1)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按比例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按由重到轻、由急到缓逐步实施治理。
(2)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技术等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实施地质灾害分级管理,调动全社会力量,实现减灾工作社会化。
(4)对某一具体灾害的防治工程,实行地质灾害项目管理,专人负责,以保障取得最充分的减灾效果。
(5)建立地质灾害普查、勘查和防治信息数据库。
(6)利用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实行群测、群防、群治。
(7)今后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建设项目,应科学选址,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和工程建设加剧环境的破坏。
3 结论
通过地质灾害核查工作,查明了沁水县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了沁水县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监测网络,为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相信随着对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及应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将走上新的台阶。
F642.2
A
1004-5716(2015)10-0165-03
2014-11-21
2014-12-15
袁玉龙(1987-),男(汉族),河北衡水人,助理工程师,现从事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