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传播行为的思考
——以“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为例
2015-02-22肖婷婷
□靖 鸣 肖婷婷
关于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传播行为的思考
——以“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为例
□靖 鸣 肖婷婷
微博“大V”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行为直接影响微博的传播环境和社会舆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本文以2014年“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为例,选取@微博云南、@云南日报等微博“大V”在事件发生后所发表的相关微博内容为研究对象,对微博的数量、微博的内容、微博被转发和评论的次数进行分析,认为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应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进行正能量传播,积极引导舆论,具体来说,一是作为意见领袖的微博“大V”需要理性发声;二是微博“大V”作为消解谣言传播的关键节点,应当提高更新微博的频率;三是微博“大V”应充分利用自身的粉丝效应,扩大舆论引导的效果。
微博“大V”;突发事件;意见领袖;舆论;昆明火车站
微博的发展,迎来了“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尤其是在发生突发事件之后,微博上更是出现“信息大爆炸”的局面。微博“大V”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行为直接影响微博的传播环境和社会舆论,事关重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所以其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行为值得认真研究,此项研究也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浪“大V”传播行为与失范应对研究》(批准号:14BXW 029)的阶段性成果。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是毫无预警却又影响巨大,在微博上迅速成为舆论热点。目前,互联网信息管理尚不完善,因此在突发事件的微博传播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谣言的传播、网络语言暴力的产生,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不仅会误导微博舆论,甚至可能造成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南华早报》英文网站的报道称,香港大学新闻与传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傅景华最新的一项研究表明,约1000万用户创造了新浪微博约94%的消息,与此同时,还有约2亿用户只是在转发这些消息和帖子。新浪微博仅5%的信息为原创。[1]这意味着微博上大部分用户处于“不发声”的状态,而这些用户往往是通过转发“大V”的微博借以表达自己的观点。由此可见,微博“大V”所传播的微博内容对微博舆论的形成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因此,笔者希望以“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为例,通过对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传播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在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应如何进一步完善自己的传播行为,从而正确引导舆论。
一、研究背景说明
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了情节恶劣的暴力恐怖案件(简称“3·1”案件),事件造成29人死亡,130人受伤。事件发生后约5分钟,微博网友@我要存钱买药发出第一条现场微博:“昆明火车站!为什么警察救护车还没来!!!看见拜托转一下!!!谢谢!!”之后,陆续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出信息,“昆明火车站”迅速成为微博热词被广泛关注,“#春城之殇#”“#昆明火车站砍人事件#”等话题也成为微博上的热门话题而引发了大量的讨论。之后,传统媒体的介入与跟踪报道使微博上的讨论热度进一步升温。事件发生之后的24小时内,#昆明火车站砍人事件#一直在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上占据第一的位置,并在Top10榜上占据4个位置。
“3·1”案件也得到微博“大V”的普遍关注,绝大多数的微博“大V”都就此事发表了微博,这些微博的内容包括为伤者祈福、向平民英雄致敬以及表达严厉打击暴徒的决心等。例如,@王克勤在微博中写道:“不管仇恨有多深,不管你以谁的名义,当你把屠刀对准无辜者,你就是人民公敌!逝者安息”,随后@刘春、@任志强等多人转发了这条微博,并配发评论。但同时,也有一些微博“大V”言论失当,引起微博用户的抨击。例如,@姚晨在2日2时11分发表微博:“难过得无以言表,恶之花绽放的土地,愿真相早日到来,告慰无辜的亡灵。”《财经》杂志原副主编罗昌平发表微博,引述一位记者的话:“从来不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让你盲目地仇恨,莫名地恐惧,稀里糊涂地活,不明不白地死。”这些微博的不当表达或不正确的观点经过微博用户的大量阅读和转发,在微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虽然这些微博不久后被删除,但是由于微博“大V”往往具有数以百万计的粉丝量,其微博的传播量和传播范围是难以估计的。因此,微博“大V”的每一条微博都可能引发“蝴蝶效应”,进而影响到整个微博舆论场。
新浪微博采用的身份区分机制将微博主分为实名认证的个人(橙V)、机构或企业(蓝V)和未认证的普通公众三类。前两者中会产生“大V”。[2]目前有关“大V”的研究中,常常出现个人“大V”被重视而机构“大V”被忽视的现象。笔者认为,无论是个人“大V”还是机构“大V”,都发挥着影响微博舆论的重要作用,同时,又因为他们自身的性质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传播行为。但是,如果个人“大V”与机构“大V”能够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对良好的微博舆论的形成将有着重大的作用。
笔者认为,在“3·1”案件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有五类微博“大V”的传播行为对事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政务“大V”,即中国政府部门推出的官方微博账号;二是传统媒体“大V”,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机构推出的官方微博账号;三是网络媒体“大V”,即互联网媒体机构推出的官方微博账号;四是明星“大V”,即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的微博账号;五是专家“大V”,即某一行业、某一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的微博账号。考虑到本文研究的范围,笔者分别选择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微博云南、中共云南省委机关报官方微博@云南日报、新浪新闻中心微博@头条新闻、“微博女王”姚晨的微博@姚晨和知名军事评论员、前总参谋部上校、反恐专家岳刚的微博@岳刚为研究对象。这5个微博账号分别代表政务“大V”、传统媒体“大V”、网络媒体“大V”、明星“大V”、专家“大V”。其中前3个“大V”为机构“大V”,后2个“大V”为个人“大V”。
另外,本文以新浪微博为研究平台来展开。由于笔者搜集数据的时间与事件发生的时间有一定的间隔,而微博中有关该事件的微博可能已经被原作者删除,因此本文的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微博数量、微博内容、微博被转发和评论量的统计分析
(一)微博“大V”对“3·1”案件的关注度——以发布微博总数为基础
笔者假设,微博用户对“3·1”案件的关注程度与相关微博条数有关,即微博用户对“3·1”案件的关注程度越高,相关微博条数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笔者以“昆明火车站”为关键词,搜索2014年3月1日21时至22时的新浪微博,一共有36256条相关微博。由于“3·1”案件具有引发的突然性、聚众的瞬间性、影响的广泛性等特点,因而在事件发生后极短的时间内便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随后,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昆明市长李文荣等多位中央和地方领导人都对事件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了微博用户对“3· 1”案件的关注。3月3日下午该案件宣布告破,引发了微博用户对“3·1”案件的新一轮关注高潮。图1是笔者以“昆明火车站”为关键词对3月1日到10日新浪微博上有关该事件的微博数量的搜索结果。结果虽然不能完全反映“3·1”案件在微博上被关注的程度,但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以3月4日为转折点,微博用户对“3·1”案件的关注呈现出逐渐弱化的趋势。
图1:3月1日至10日新浪微博以“昆明火车站”为关键词的搜索结果
笔者通过对5位 “大V”的微博分析发现,5位“大V”最早发出有关该事件的微博时间均为3月2日,根据上面的数据分析,3月5日微博用户对“3·1”案件的关注开始转入衰退期,因此笔者抽取了5位“大V”在3月2日、3日和4日所发表的所有有关“3·1”案件的微博,并对微博的条数进行统计,以探究5位微博“大V”对该事件的关注度(见图2)。
图2:3月2日至4日微博发表条数汇总
图2结果显示,发表微博最多的是网络媒体“大V”@头条新闻,一共发表80条,相当于每小时发出一条有关“3·1”案件的微博;第二是政务“大V”@微博云南,共有61条;第三是省级党报云南日报的微博@云南日报,一共有35条相关微博;第四是反恐专家岳刚的微博@岳刚,共发表微博22条;第五是明星微博的代表“微博女王”@姚晨的微博,她一共发表2条相关微博。
@头条新闻和@云南日报都属于媒体“大V”,媒体的首要任务就是报道事件的最新进展,因此他们发表的微博条数较多,但我们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同为媒体微博,网站媒体发表的微博条数是传统媒体的2倍多。同时,政务微博作为官方信息的发表渠道之一,也承担着及时跟进事态的发展情况、有效地引导舆论和防止谣言扩散的责任,因此,@微博云南发表微博条数也较多。“3·1”案件相关方面的专家岳刚虽然对此事件只发出22条微博,但考虑到他并不具有媒体的性质,也不是官方信息的发表渠道,因此可以认为他对这一事件有一定的关注度。而明星“大V”@姚晨只发表2条相关微博,由此笔者推断她对此事件的关注度不高。
(二)微博 “大V”对3·1案件的舆论引导研究——以发表微博内容为基础
“大V”作为微博里的舆论领袖,拥有着庞大的粉丝群,因而他们所发表的微博有着巨大的号召力和强大的舆论引导力,微博“大V”有关“3·1”案件的微博内容,影响着其他微博用户对事件的关注、态度以及所采取的行为,乃至影响到事件未来的发展趋势等。笔者选取了5位“大V”从3月1日至10日的微博内容,并将所有的微博内容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告知类,即对事件的最新情况进行通报,包括伤亡情况、救援情况、案件的处理情况等;第二类是理性分析类,即通过对事件的理性分析,揭示该事件内部所隐含的信息,包括对新疆局势、东突局势的分析以及有关自我保护知识的介绍;第三类是中央以及地方领导人对处理该事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的报道,包括领导人讲话等;第四类是情感表达类,包括对死者的默哀、为伤者祈福、对平民英雄的赞美以及对恐怖分子的谴责等;第五类是辟谣类,考虑到突发事件发生时,微博总是谣言扩散的“重灾区”,而微博“大V”的辟谣往往能有效地阻止谣言的扩散,因此特别提出辟谣类微博。5位微博“大V”的微博内容情况见下表:
内容分类“大V”账户对事件最新情况通报对事件的理性分析报道重要领导人的指示与讲话对事件的情感表达谣言与辟谣@微博云南5 21(31%)1 8(8%)@云南日报2 (5%) @头条新闻(12%)4 32(48%)1(2%)18(41%)11(25%)12(27%)42 (51%)(1%)(4%) @姚晨 0(0)11 (14%) 11 (14%) 14 (17%) 0 1 24 (96%) 0 (67%)(0) (0)@岳刚 1 (14%) (33%) 2 0 0 0(0) (0) (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告知类微博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为@头条新闻、@云南日报、@微博云南、@岳刚、@姚晨。由于@头条新闻、@云南日报都属于媒体微博,担负着报道事件最新进展的责任,因此,他们告知类微博最多。@微博云南作为政务微博,是官方权威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之一,告知类微博也较多。@姚晨、@岳刚作为个人微博,并不承担着告知事件最新进展的责任,因此其告知类微博较少。理性分析类微博除有关方面的专家@岳刚发布较多外,其他4位“大V”则比较少甚至没有。由于“3·1”事件涉及新疆恐怖主义等专业知识,而媒体机构中具有相关知识的编辑、记者较少,因此,理性分析类内容在媒体微博中所占比例并不高。情感表达类微博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为@姚晨、@微博云南、@云南日报、@头条新闻、@岳刚,在突发性事件中,明星微博以情感表达为主,多是表达“祈福”“默哀”等主题,但经过进一步比较,不难发现,政务微博中情感表达类微博也比较多;在传统媒体和网站媒体的对比中可以看出,传统媒体的情感表达类微博多于网站媒体;专家微博以对事件的理性分析为主,没有发布对事件情感表达类的微博;5位“大V”的辟谣类微博比例都比较低,分别为8%、5%、4%、0、0。微博的“随手转发”模式,让谣言的传播更加快速。尤其是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微博用户的高度关注与事件的相关信息匮乏之间形成强烈的对比,更容易导致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因此及时辟谣就显得格外重要。在所有的辟谣力量中,微博“大V”们无疑是其中的主力军。5位“大V”的辟谣类微博数占全部微博数不到10%,可见,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微博“大V”们并没有意识到辟谣类微博的重要性。最后,5位微博“大V”的微博中都涉及中央以及地方领导人对处理该事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的信息。
(三)微博“大V”对其他微博用户影响度研究——以微博均转发量、均评论量为主
“大V”的微博往往具有较高的转发量和评论量,而微博的转发量和评论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微博“大V”对其他微博用户的影响度,“大V”如果能够正确利用自己的影响度,对于积极引导舆论、遏制网络谣言的产生具有重要的作用。笔者对5位微博“大V”从3月1日至10日的微博转发量和评论量进行统计(见图3),分析结果如下:
图3
从图3中可以看出,微博均转发量由高到低是:@姚晨、@头条新闻、@云南日报、@微博云南、@岳刚。微博均评论量由高到低的是:@姚晨、@头条新闻、@云南日报、@岳刚、@微博云南。无论是微博的均转发量还是均评论量,明星“大V”、网站媒体“大V”和传统媒体“大V”都排在前列,尤其是明星“大V”和网站媒体“大V”。除此之外,政务“大V”@微博云南的均转发量和均评论量都较少,这对官方信息的传播十分不利,政务微博需要有意识地培养粉丝,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专家“大V”@岳刚因为粉丝数较少,微博的均转发量和均评论量也很少。近几年来,恐怖活动势头由新疆扩散至国内其他省份,国人也需要加强对相关知识的了解,而专家型“大V”也需要注意培养粉丝,加强对相关知识的讲解和宣传。
三、突发事件中微博“大V”传播行为的反思
(一)作为意见领袖的微博“大V”应该发声
意见领袖,最早是在美国学者拉扎斯菲尔德1944年与贝雷尔森、甘地特合作出版的关于1941年和1944年选举问题的研究报告《人民的选择:总统选举战中选民如何考虑投票》中提出的。1955年,拉扎斯菲尔德与卡茨合作出版的《个人的影响:人在大众传播流通中的作用》中提出,大众传播只有通过意见领袖的中介才能发挥影响,“观念常常是从广播与报刊流向舆论领袖,然后由舆论领袖流向人口中不太活跃的部分”[3]。目前,虽然没有研究表明微博“大V”等同于意见领袖,但“从性质与覆盖人群上看,‘大V’与‘微博名人’‘微博意见(或舆论)领袖’比较接近,可以将三者理解为同一概念”[4]。本文通过对5位“大V”微博分析发现,除专家“大V”外,其他“大V”的理性发声都较少,其中存在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例如,“大V”们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因而不具备对事件进行理性分析的能力。由此导致在“3·1”案件发生后,微博上有关该事件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对恐怖分子的谴责以及为伤者祈福等,多是纯粹的情感表达,缺乏理性的声音来引导舆论。随着伤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人民日报将事件的性质定性为 “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后,微博用户的情绪被激化,微博上出现了很多过激的情绪性言论,例如对新疆人的侮辱、谩骂等。这些言论使得微博上对事件的理性讨论转为情绪性的口水战。中国内地女演员蒋欣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在事件发生后,她很快发布微博为伤者祈福,并呼吁网友理性对待新疆人:“新疆人热情,爽朗,好客,真诚!”但由于网友的态度过于激烈,在评论中骂战持续升级,致使蒋欣无奈删除微博。一个认证为“上海××酒业有限公司”的微博账号发布博文:“反正是云南人,大快人心啊!”随后遭到无数网友的批判和人肉搜索。不一会儿其称“我错了,请大家不要去公司,已经离职”,这样的道歉也未能化解矛盾,批判声音持续增长,引起网民大量的口水骂战。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指出,中国微博用户整体呈现学历低、年纪轻、收入低等特征,高中学历以下用户占74.88%。绝大多数的低学历微博用户在微博上的言论表达多以情感发泄为主。特别是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往往给人们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冲击,引起情感上的巨大波动,更加导致微博用户对此类事件情感上的关注多于理性上的关注,此时微博上亟须理性的言论来引导舆论。
媒体“大V”作为一种机构“大V”,其微博内容上的局限性反映出媒体中相关人才的缺乏。在罗马尼亚,《新闻法》规定从事工业报道的记者必须是工程师,搞农业报道的必须是农艺师。[5]目前,我国媒体从业者多毕业于新闻学、传播学,知识也局限于新闻学、传播学等,对其他学科的知识知之甚少。每当在新闻采访与报道中遇到其他学科的专业问题时,新闻记者往往很难写出有深度的文章,而微博平台上140个字的内容限制,又增加了新闻记者写稿的难度,因此民众质疑中国媒体的报道能力,认为中国媒体只会转发和祈福就不足为奇了。要求每一位媒体从业者要在知识的深度上达到专家的程度,笔者认为是很难的。对此,笔者认为媒体必须通过其他途径来弥补这一缺陷。例如,签约一些专家、学者作为特约评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与之联系并进行采访,同时,在微博平台上及时报道。通过媒体“大V”与专家“大V”的结合,取长补短,将媒体“大V”的影响力和专家“大V”的专业知识相结合,使微博平台成为理性发声的舆论场。
(二)微博“大V”作为消解谣言传播的关键节点,应当提高更新微博的频率
“humannode(节点)”一词是美国学者Jim Banister创造的新词汇,即“human(人)”和“node(节点)”的组合。他指出,“每一个网络媒体的节点实际上是生命个体的人,节点的力量来自人,这与把每个人联结起来的设备无关。因此,每个人代表的是网络媒体里的个体终端,或是节点”[6]。按照信息传播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些节点又分为核心节点、桥节点与长尾节点[7],显然,由于微博“大V”意见领袖的身份特殊性,往往是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核心节点或者桥节点,对信息传播的整体趋势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在遏制微博谣言的传播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在“3·1”案件发生后,微博上也出现了大量有关该事件的谣言。例如,事件发生后不久,微博中就出现了 “恐怖袭击受伤者必须提前缴纳5万元押金”等虚假消息;在涉及抓捕在逃恐怖分子的细节上,微博中也流传出数个不同版本,或引用2013年7月警方通缉的11名犯罪嫌疑人的旧照,或散布在逃人员已逃至四川、重庆等地,或爆料在成都偶遇警察追捕新疆人等网络谣言。这些谣言的传播不但影响到微博用户对事件发展的了解,更有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不利于突发事件的解决。
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谣言产生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故事的主题必须对传谣者和听谣言有某种重要性;第二,真实的事实必须有某种模糊性掩盖起来。[8]根据这两个基本条件,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总结出一个谣言公式:R=I×A。其中R是Rumour,“谣言”;I是Important,“重要”;A是Ambiguous,“含糊”。这说明事件对于某群体越重要,事件的模糊程度越高,则谣言产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传播的强度就越高、传播范围就越广。突发事件多是一些重大的天灾人祸,由于其破坏性大,往往会引起微博用户的高度关注。因此,我们要避免谣言的产生与扩散,只能尽量降低事件的模糊程度,即及时更新事件发展的最新情况。3月2日至4日,传统媒体“大V”@云南日报一共发表35条微博,相当于每两小时发表一条微博,网络媒体“大V”@头条新闻共发表80条微博,相当于每小时发表一条微博,传统媒体“大V”的微博发表频率只有网络媒体“大V”的一半。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指出,从微博意见领袖的信息来源看,传统媒体仍是微博意见领袖的重要新闻源。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使得微博用户倾向于从传统媒体微博上对照、核实信息。因此,传统媒体“大V”应该提高微博更新的频率,努力消解谣言的传播。另外,5位“大V”的辟谣类微博所占的比例都不足10%,这对于遏制微博上谣言的传播十分不利,作为消解谣言传播的重要节点,“大V”们应当主动辟谣,避免谣言的扩散。
(三)微博“大V”应充分利用自身的粉丝效应,扩大舆论引导效果
粉丝现象是近几年传播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提起微博“大V”,就不免令人想到他们庞大的粉丝群体。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30日,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中,粉丝在千万以上的“大V”共有212个;在新浪微博,粉丝超过千万“大V”的前三名是陈坤、林心如和李开复,其中陈坤的粉丝达到5470万。按照新浪5.36亿(截止到2013年3月底)的注册用户来看,相当于每10个新浪微博用户中就有一个是陈坤的粉丝。[9]微博“大V”庞大的粉丝数量使他们的微博被广泛传播。早在2012年4月26日,人民网官方微博就称:“微博女王”姚晨让人民日报有了强烈的“危机感”。这句话虽然存在着夸张的成分,但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微博“大V”的粉丝效应所蕴含的巨大能量。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发现,相较于明星“大V”和网络媒体“大V”,政务“大V”、传统媒体“大V”和专家“大V”的微博转发量和评论量都比较低,微博传播范围有所局限,这与“大V”们的粉丝数量较少有关,这对于权威信息的发布、民众情绪的稳定、社会舆论的引导等十分不利。为扩大对微博舆论的引导效果,一方面,政务“大V”、传统媒体“大V”和专家“大V”需要有意识地进行粉丝培养,例如增加与粉丝的互动,在微博上开展抽奖、投票等活动吸引粉丝的关注等;另一方面,政务“大V”、传统媒体“大V”和专家“大V”发表微博的同时可以通过@一些拥有较多粉丝的网络媒体“大V”或明星“大V”,借助他们的粉丝优势,使微博得到二次传播,扩大微博的传播范围。
四、结语
目前,我国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矛盾加剧,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同时,随着微博技术的不断发展,微博的使用也逐渐成熟,微博已成为重要的舆论场之一,突发事件在微博上引起的关注和舆论越来越多。社会舆论对事件的进程、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微博“大V”作为微博中的意见领袖,在突发性事件中应当主动承担起正确引导舆论的责任,规范自己的传播行为。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浪“大V”传播行为与失范应对研究》(批准号:14BXW 029)的阶段性成果]
[1]Almost all Weibo messages are generated by just 5 per cent of users,http://www.scmp.com/news/china-insider/article/ 1469338/weibo-less-active-expected-says-new-study.
[2]靖鸣,杨晓霞.微博“大V”的特征与构成分析[J].新闻与写作,2014(2).
[3]麦奎尔,温德尔.大众传播模式论[M].祝建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4]杨晓霞,靖鸣.“大V”传播研究的现状、问题及未来研究思考[J].新闻知识,2014(2).
[5]南振中.我怎样学习当记者[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5:52.
[6]Jim Banister:The World of Mouse:the new age of networked media,chicago,Agate,2004:109.
[7]喻国明,欧亚,张佰明,王斌.微博:一种新传播形态的考察——影响力模型和社会性应用[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13-15.
[8]奥尔波特.谣言心理学[M].刘水平,梁元元,黄鹂,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17.
[9]程喆,王岗.微博大V“成色”分析[EB/OL].http://finance.china. com.cn/roll/20130830/1773824.shtm l.
(靖鸣为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婷婷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
编校:郑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