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态
2015-02-21高艳
高 艳
宦官大量娶妻成家的现象最先出现于东汉,《后汉书》记载:“常侍、黄门,亦广娶妻”[1]1122。 东汉宦官娶妻成家不为当时社会接受,会受到舆论谴责,时人认为“竖宦之人,亦复虚以形势,威侮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1]2025当时的社会观念认为宦官娶妻是假把式,只是为了满足自我心理上渴望做一个正常人的愿望,却白白地侮害了良家女子。到了唐代,人们的社会观念发生了转变,宦官娶妻成家这一特殊的婚姻家庭结构开始被逐渐接受,不仅如此,唐代的达官贵人为了攀附权宦甚至还主动将女儿嫁于宦官。例如:河间人李元晤,官至少卿,将女嫁于玄宗朝宦官高力士;肃宗朝权宦李辅国娶梁州刺史元擢女为妻。唐代开放的社会环境使得宦官婚姻具有稳定性、合法性和普遍性[2]。
明人黄宗羲认为“阉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己,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3]43明代宦官的权势甚于汉、唐,然而其婚姻却讳莫如深。关于明代宦官的婚姻记载稀见于正史,也没有专门记载宦官妻妾的碑刻,其婚姻只在野史小说笔记中略有记载。由于资料的缺乏,关于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态探究地较少,仅有一些关于宫中宦官自结 “菜户”(古代太监与宫女结成假夫妇,俗称菜户)的研究[4]。本文就明代宦官婚姻的类型、婚姻观念、婚姻的影响三个方面来探究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态。
一、明代宦官婚姻的类型
明太祖在位之时,禁止宦官娶妻。史载“太祖驭内官极严,凡椓人娶妻者,有剥皮之刑”[5]158。 永乐时期,为了奖励宦官军功,成祖违例祖制,为宦官赐婚。太监刘通、刘顺兄弟,为女真三万户大族,幼阉,入侍燕王府。据刘通墓志记载,刘通作战英勇,“随驾肃清内乱”,平九门,取雄县,复大宁,克大同,讨灵璧,伐盱眙,夺金川门,定金陵。永乐初年,又多次随成祖出征塞外,“累战有功”。“上深念之,特賜居第,以王氏之女為配,俾理家政,以奉其母,恩至厚也。 ”[6]25
揆诸史料,明代永乐、宣德甚至到了天顺初年,宦官因军功或其他才能备受皇帝宠爱,不仅可以擢升官职,而且可以违例为其赐婚。但到了明代中后期这种赐婚现象就几乎没有了。明代中后期,宦官建立的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宦官家庭
所谓宦官家庭就是宦官与宫女结合而构建的家庭。这种婚姻在明代宦官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宦官自结为“菜户”,这种现象是常见的,据载“内中宫人,鲜有无配偶者”[5]158。宦官与宫女的结合是有其现实需要的,即生活上互相照顾,心理上互相安慰。史载“贵珰近侍者俱有直房,然密迩、乾清等各宫不敢设庖畗,仅于外室移飧入内,用木炭再温,以供饔飧。唯宫婢各有爨室自炊,旋调旋供。贵珰辈反甘之,托为中馈,此结好中之吃紧事也。 ”[5]178宫女结“菜户”也可以得到很多好处,诸如可以雇佣“镟匠”为其采办生活用品,为其烹饪食物。同时二者的结合也可以满足彼此的性需求。内廷结好使宦官看似过上了寻常人家般的生活,这也是宦官所向往的家庭生活。
内廷相结合的程序很简单。“其议婚媾者,订定之后,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更无别遇。 ”[5]177说明二者的结合只需要二人彼此心意想通,月下盟誓即可。
宦官结为“菜户”之后,虽没有一纸婚书,可大多数都是伉俪情深,甚至妻子死后将其牌位放于寺中并定期拜祭,可见感情甚笃。明人沈德符记载其所见之情形,“余向读书城外一寺,稍久与主僧习,寺中一室,房锁甚固。偶因汛扫,随之入,则皆中官奉祀宫人之已死者,设牌位,署姓名甚备。一日,其耦以忌日来致奠,擗踊号恸,情俞伉俪。 ”[5]158彼此结为“菜户”之后,感情更加稳定。但是也不能避免宫女移情别恋的情况,史载“顷年,翼坤宫皇贵妃郑氏宫人,名吴赞女者,久为内官宋保所侍,后复与张进朝者结女子。宋不胜愤恨,遂其官,去为僧不返。 ”[5]177对于伴侣的背叛,宋保只是愤恨,辞官为僧,然而大多数的宦官并不能容忍这种背叛。大宦官魏忠贤就是宦官魏朝与天启皇帝的乳母客氏的第三者。“二人因宠渐相冒嫉,于乾清宫暖阁内醉骂相嚷。”[8]70宦官之间争奸斗殴之事在一般宦官中亦很常见,说明宦官将结为“菜户”的伴侣当作自己的财产,不允许别人争抢。
(二)与娼妓交好
史载,“中贵授室者甚众,亦有与娼妇交好,因而娶归者。”与娼妓结为夫妇的宦官多是下层宦官,“皆废退失职,及年少轻佻者为之”,“同类俱贱之,不屑与齿”。《万历野获编》中记载:“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曲,所谓西院者,耑作宦者外宅……”宦官专置西苑蓄姬妾,而和这些宦官媾和的多是京城的“猥下妇女”,“至有昵爱宦官,弃其夫而托身者”[5]176。 时人沈德符的记载说明,万历时期宦官宣淫无度,严重地破坏了家庭生活和社会风气。
(三)与平民家庭通婚
这类婚姻多发生在担任内外朝官职以及出任军职与使职的宦官中。宦官居内廷之中,鲜有与外廷接触的机会。然而到了明代中后期,宦官大量地出使各地,担任镇守太监,这就为宦官在外娶妻创造了契机。明代宦官与平民家通婚多是宦官以势强娶。天顺年间镇守大同的宦官韦力转,作恶多端,“衔军妻不与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杀养子。”继而“强娶部民女为妾”为大臣霍瑄所告,“帝怒,执之下锦衣卫狱,既而宥之。”英宗这种宽宥地行为默认了出使外廷的宦官娶妻的行为[5]176。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马贵,“收浣衣局所释女妇为妻”,为都指挥杜鉴所讦,“上命贵自陈,贵输罪,遂宥之。 ”[5]176
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监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人所诉。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5]176。万历年间,各地大量的派遣矿监、税使,(万历)二十八年,民不堪忍受陈奉的盘剥,武昌民变。南京吏部主事吴中明奏言:“(陈)奉嚇诈官民,僭称千岁。其党至直入民家,奸淫妇女,或掠入税监署中。 王生之女、沈生之妻,皆被逼辱。 ”[9]7807可见万历时期宦官出任外职时奸淫无度,强娶平民子女为妻妾的现象甚为严重,导致民变。
在宦官婚姻中还要注意另外两个方面的现象。一方面是在唐代,大宦官与官僚家庭通婚的例子很多,甚至出现大官僚为了捞取政治上的好处主动与宦官联姻。然而到了明代这样的现象是违反祖制的。如史料记载,“成化五年,内臣龙闰娶南和伯方英妻为妻,上命离异”[5]158。 明实录中记载龙闰是娶了南和伯的妾而非寡妻,但是即便如此,这种婚姻被皇帝知道也是不被认可的。涉及到宦官自身与官僚家庭通婚,以及宦官家庭(即宦官子、侄、孙、外甥、孙女等)与官僚家庭通婚,这两个问题,对于前者明代是不允许的,但似乎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对于后者,则比比皆是,属正常现象。如万历初年,冯保权盛一时,吏部尚书梁梦龙将孙女许聘冯保弟弟为儿妇[10]2345。天启五年,直隶河间卫百户,京营内外巡捕提督郭钦,见魏忠贤“权擅国政”,就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10]27。禁止宦官与官僚家族联姻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宦官与外廷官僚勾结扰乱朝政,但是与宦官家庭成员的政治联姻却又将这种防御打破。
另一方面,明代宦官有很多自宫者,其中有些在入宫前就已娶妻。如魏忠贤,史载:“贤无子,家贫自宫,妻改适他方,人不存。 ”[8]68说明宦官的妻子不像父母兄弟一般可以共享富贵,明代宦官自宫后很少有夫妻仍是在一起的。元顺帝时,契丹人赵伯颜不花被擒,帝怜惜他的才华,就将他阉为宫人留在身边。当时不花“年已三十有余,妻子具矣。”因不舍其妻,帝仍允许其与妻共处[11]939,在明代却很少有这种情况。
二、明代宦官的婚姻观
明代宦官的婚姻观念是崇尚义节。郑贵妃宫人吴赞女,久为内官宋保所侍,后又移情张进朝,宋保遂出家为僧。宋保这种节气“侪类咸高之”。“又宫人与内官既偶之后或一人先亡,亦有终生不再婚配,如人间所称义节。”时人对这种守贞的看法是“其与友者多津津称美,为人道之。”[5]177由此可见宦官整体上对这种守节尚义现象的肯定与颂扬。对于宫中与妇女淫乱的宦官,“以故同类俱贱之,不屑与齿。”称扬义节,不屑淫乱,是明代宦官婚姻观的外在表现。
明代宦官婚姻观地形成,一方面是明代大宦官对名下进行儒家伦理教育的结果。传统的儒家伦理主张妇德,提倡节妇,这是封建社会一直宣扬的婚姻伦理。陈宝良教授认为明代社会的大变动使“义夫”得到推崇。“义夫”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丈夫的行为,使其在男女情感关系上不可有“淫”的行为[12]。宦官对其名下的教育是使其认同儒家纲常伦理所提倡的“义节”。另一方面大宦官的行为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其名下宦官。对于宦官宣淫,“若用事贵珰,极讳其事,名下有犯者必痛治,或致斃乃已。”不仅如此,对于名下为妇女争夺之事也觉得丢人。天启皇帝乳母客氏,先与魏朝相好,继而移情魏忠贤,二人因宠相妒忌竟于乾清宫 “醉骂相嚷”。魏朝的本管王安,“心恶名下之人作此丑态”,毫不留情地掌掴魏朝,而且将其从御前发配到兵仗局[8]70。
明代整个社会婚姻中都崇尚这种义节。可见宦官虽是刑余之人,但是其思想是与整个社会相连结的,而且是渴望获得社会认可的。因而宦官的婚姻观念与明代整个社会相差无几,甚至更为推崇。宦官娶妻不需要考虑承嗣,更注重夫妇间的情感依托,因而感情甚笃,而且也容易守节。大多数的宦官渴望这种婚姻,因而对义节相对于外廷更为推崇。
三、宦官婚姻对明代社会的影响
相对于唐代而言,明代宦官婚姻具有非法性、不稳定性,但是共同特点是具有普遍性。说明明代宦官婚姻已经不可遏制,宦官婚姻对明代内廷秩序和外廷社会风气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一)扰乱内廷秩序
宦官宫中自结“菜户”,在宫廷中俨然一家,过节亦以家为单位。刘若愚记载,“二月二日,……各家用黍面枣糕,以油煎之,或曰面和稀摊为煎饼,名曰‘薰虫’”。“各家”当然是宦官与内廷宫女组成的家了。不仅如此,腊八日举家皆吃腊八粥,而且互相馈送,互相攀比精美[8]181。宫人这种其乐融融的生活却潜藏着危害。如宫女为了更好的生活,联合“菜户”将宫中财物盗取偷卖是常有之事。万历三十二年,尚衣监丢失御前珍珠袍,遍查竟无踪迹。后乃知是宫女盗与菜户内官斥卖久矣[5]173。更有甚者,万历年间有“妇人男装”闯入禁廷。后审讯得知,该妇人是宦官包奸的娼妓,因该宦官“逋其夜合之资,匿避内府不出”[5]176,所以身着宦官衣冠蒙混入禁中。宦寺宣淫而招致妇人闯内廷,实属罕见,但也说明明代宦官宣淫之甚。
天启年间,魏忠贤与客氏结为“菜户”后更加骄奢僭越,破坏内廷秩序。乾清宫东西各设五房,“俱有名封大宫婢所住”,以正名分。然而客氏迁进去俨如先帝嫔妃之礼,破坏内廷礼制。客氏休沐归私第更是排场颇大,五更时,“钦差乾清宫管事牌子王朝宗或涂文辅等数员,及暖殿数十员,穿红圆领玉带,在客氏前摆队步行,客氏自咸安宫盛服靓妆,乘小轿由嘉德、咸和、顺德右门,经月华门至乾清宫门西一室,亦不下轿,而竟坐至西下马门。”“在轿前后摆道围随者数百人,司礼监该班监官、典簿、掌司人数等,文书房官咸在宝宁门内跪叩道旁迎送。”出了西下马门,换八台大轿由外役抬走,“呼殿之声远在圣驾游幸之上,灯火簇烈照如白昼,衣服鲜美俨若神仙,人如流水,马若游龙。 ”[8]76客氏与魏忠贤结合气焰嚣张,逾越礼制,极大地破坏了内廷秩序。
(二)影响社会风气
明代宦官娶娼妓导致京城妇女与宦官媾和而放弃自身家庭,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镇守和出使的宦官强娶部民子女,激化了社会矛盾。另外,宦官以各种名目大肆建造佛寺,以作为身后与妻子寿藏之地。礼科给事中宁举等弹劾李兴罪名之一即是李兴 “以祝延圣寿,护国佑民为辞。窃惟内官条建寺观,不过自为身后香火之供,眼前福田之计,其于圣寿何预,似此欺诳,有负圣恩”[13]3184。
四、结语
明代宦官的婚姻是随着朝代的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的。太祖之初虽严厉禁止宦官结婚,但是自永乐之后,宦官结婚这一趋势已经不可遏制。明代宦官通过与宫女、娼妓、平民家庭通婚组建家庭,这种联姻使明代宫廷内形成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小团体,为了一己之利,逾越礼制。随着明代中后期宦官权势的增强,宦官娶妻成为风尚,严重破坏了当时的社会秩序,激化了社会矛盾。
唐明两朝都是宦官权力极炽的朝代,唐代宦官的婚姻形态却与明代有所不同。兹就唐、明宦官婚姻对比,以期更加了解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态。唐代开放的社会环境使得唐代宦官婚姻最大的不同就是宦官婚姻更加透明和公开化,宦官及其妻子地位较高。唐代有大量宦官妻子的墓碑留存于世,甚至有很多碑刻是炫耀妻子的家世尊贵情况。唐代宦官对配偶有严格的选择标准,首先是门第,其次女方的淑德、才貌、年龄也在考虑的范围之内[3]。相比较而言,明代宦官的婚姻形态更加的私密化。为什么明代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明太祖鉴于前代之祸,对宦官严厉禁止,将宦官禁锢于内廷之中,只备洒扫庭除。虽然最终宦官婚姻已不可遏制,但是明代毕竟没有出现唐代宦官与大官僚的政治联姻,宦官与外廷政治势力连结在某种程度上被遏制。关注宦官婚姻形态可以从社会史的角度更全面地剖析宦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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