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节目形态作为电视节目的本体
2015-02-20刘宝林
■刘宝林
论节目形态作为电视节目的本体
■刘宝林
通过系统研究方法,在节目生产系统概括出节目生产的三个基本元素——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并界定了节目形态的概念。电视节目生产与创新的本质是节目形态的创新,是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的变化及其组合创新。节目形态在电视节目中具有本体地位,节目内容作为本体必将导致新闻无学、电视无学。
电视节目;节目创新;节目形态;本体
一、问题的提出:实践与理论的缺失
今天的电视媒介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中央与地方电视台、境内与境外电视台、新闻节目与娱乐节目,各种竞争来争夺市场份额、观众和广告。电视节目表现得异彩纷呈,电视人策划的名人秀、草根秀,晒歌声、晒技能,找对象、找工作,风格独特、形态鲜明的达人秀节目让观众眼花缭乱。电视荧屏看似红红火火,热热闹闹,但电视人对电视的学理认知和理论的研究还非常落后。中国电视节目繁荣的泡沫背后,隐藏着节目创新环境恶劣、理论支持软弱、节目生产急功近利、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等巨大危机。
近年来观众看到的比较火的节目形态大都是国外引进。我们一个电视大国,原创节目形态竟然如此之少,那么多好看的节目形态竟然是花大价钱从国外买回来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许多行业都存在一个需要学习先进国家和发达地区经验的问题。但拿来主义与引进学习、发展提升是两回事。
拿来主义之所以盛行,归根到底就是电视人浮躁的心态和急功近利的广告利益。2001年《北京青年报》一篇文章《借来的尾巴如何长》中写到,北京电视台一名资深电视人曾公开说:现在竞争这么激烈,我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和资金去原创一档节目,而且也没有必要。美国娱乐业太成熟太发达了,它每一个成熟的娱乐节目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经过市场检验的,直接扒过来,收视就会有保证。这段话可以说是我们许多编辑记者的心声,代表那个时代一些电视人的认知。
引进欧美节目,学习韩剧,模仿港台节目,许多节目确实让观众耳目一新,但这仅仅是权宜之计,更何况,整个电视界把“直接扒过来”当作潜规则,铺天盖地的照搬克隆导致的是全国非常严重的荧屏同质化现象,良莠不齐的同质化节目最后结果是所有栏目同归于尽。创新能力越差,就越依靠外力,越依赖节目引进就越失去节目创新的动力与能力,从而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
创新需要科学理论的支撑,特别是需要那种把握了本质的理论指导。节目引进克隆,本质上是引进克隆了对方的节目形态,而且,节目形态不是节目内容。只有解决节目形态的理论问题,才能从根本解决节目创新问题。
况且,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一个核心元素来支撑它的宏伟大厦,如果找不到或者是偏移了甚至是找错了,这个学科就会出现整个体系零乱无序,相关事业就会停滞不前。核心元素应该与该学科的本质、本源有关,应该是属于该学科一个本体范畴。寻找电视节目的本体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的课题。
二、节目生产系统中的节目形态
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电视节目系统基本上可以分为4个系统,它们分别是节目生产系统、节目传输系统、节目消费系统与节目产品系统,关于电视节目的问题基本上可以纳入这4个系统中的一个去分析,电视节目形态的研究属于电视节目生产系统,它自始至终伴随着节目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1.节目形态的概念
节目形态是当今电视业界、学术界一个很热的词汇,但学界对它的定义不一,可谓五花八门,如内容与形式综合论认为“节目形态是内容和形式的某种综合性、统一性的表现”①;存在论认为“节目形态就是电视节目的存在样式和运动状态”②;还有程序软件论、生成论等等。这些概念各有所长,但就其概念的准确性、规范性、实践的操作性都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节目形态作为一个基本概念,人们没有围绕它演绎系统学科。
电视节目属于文化产品,节目创新与其他领域的生产创新具有相似性,符合一般经济生产的规律。1912年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创新的概念,他认为,创新就是企业家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能支配的原料和力量组合起来。生产其他的东西,或者用不同的方法生产相同的东西,意味着以不同的方式把这些原材料和力量组合起来。”③他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在描述循环流转时,人们必须把生产手段的组合(生产函数)当作数据”④。
在熊彼特看来,生产要素及其变化都会导致生产的变化与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同理,电视节目的生产与创新也可以从探索节目生产系统中的基本生成要素为切入点,寻找这些要素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组合,以此来实现创新。也就是说,节目形态的创新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寻找节目生态系统中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我们需要探寻这些要素如何相互作用进而来推进节目创新。
为了简明起见,我们从电视节目中最基本、最原始的形态——新闻,开始寻找新闻节目生产的基本要素。电视新闻是指“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是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⑤。简洁地表述就是 (电视人) (通过)电子技术报道(现场)事实。电视人是主体,电子技术是工具,现场事实是对象。这里有三个基本元素:电子技术、事实、(电视人)报道。所以,根据新闻定义,电视新闻节目生产的基本元素概括为: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三个基本元素。电视新闻节目形态的变化可以归结为以上三元素的变化及三元素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的组合、聚合。
由于我们研究的对象是一般电视节目,寻找的是任何一个电视节目形态创新的规律,这就需要探讨一般电视节目是否具有像电视新闻节目一样的三元素。电视人、技术这两个元素从新闻节目推广到一般节目没有什么难度。但是,“现场事件”(或事件)在新闻节目中与在文艺节目、纪录片节目、真人秀节目、谈话节目中是不一样的。为了在一个统一的话语体系下研究节目形态,我们需要把所有节目记录、反映的那个“内容”全部抽象概括为“现场事件”。
电视节目的现场事件既可以指一个事件的现场,也可以指非事件的现场,它是一个确定主体在一定时空的生存状况或发展变化过程,是可以通过电视媒介表示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存在。这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界的实物和自然现象,如人、动物、植物、风、雨、雷电,也可以是人们想象的文化符号,如动画片里的主体仅仅是符号。
这样我们便可以把新闻节目形态的定义拓展为一般的电视节目形态定义: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的生产方式,是电视节目生产系统内部元素间的存在方式、运动状态及其组合规律,是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三个基本生产元素的函数。电视节目创新,就是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三个基本生产元素的创新及三元素组合的创新;电视节目形态的创新就是寻绎生产系统内部元素及其组合规律。
2.相近概念的区别
运用系统的观点和理论分析问题的好处就在于,可以限定许多问题的研究范围与边界。许多概念混乱,人们长期争论可总是说不清道不明,实际上是因为没有明确探讨的系统范围。
“节目类型”与“节目形态”是很难区别的一对概念,但当将它们划分到各自的节目系统后,鉴别两个概念的问题变得非常简单。“节目类型”属于节目产品系统范畴,它是观众消费节目产品时,即看电视时看到的、听到的那些元素:如主持人、现场记者、现场观众嘉宾、嘉宾主持人、同期声、解说词、音乐、字幕,等等。节目形态属于生产系统,是由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元素构成的。尽管由于“节目类型”与“节目形态”的组成元素有一些相同,形成了二者区分上的难度,但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系统的划分。通过两个系统的本质区别我们找到了两个相近概念的本质区别。
系统方法还使得一些概念的外延更加准确。节目形态属于节目生产系统范畴,就旗帜鲜明地规定了属于和不属于节目形态范畴的对象。如现场观众具有电视人节目生产的作用,他们像嘉宾主持人一样参与节目生产,影响节目形态,是节目形态的元素。而观众不参与节目生产,观众就不是节目形态的元素,观众属于节目消费系统范畴。“‘现场观众’属于电视人的范畴,它与‘观众’有本质区别。”⑥为了强调二者的区别,突出“现场观众”像“嘉宾主持人”一样的功能,“现场观众”称“现场观众嘉宾”更合适一点。
三、节目形态作为电视节目本体的理论阐述
本体属于哲学层面的概念,它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第一,本体指事物存在的本源,它是事物产生、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根本依据,“本体为有本有源、能够发育万物、显示生命与精神的实体存在。”⑦
第二,事物的本身。本体是本体论所指的本体,《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对本体论的解释为:关于“是”本身,即关于一切实在的基本性质的理论或研究;《美国大百科全书》解释为:它研究实在本身,这种实在既是与经验者它的人相分离,又是与人对于它的思想观念相分离的。这两个定义都明确本体即本身。
第三,事物的本质。本体是形成现象的根本实体,常与现象相对。豪尔(David L.Hall)和艾姆斯(Roger T.Ames)认为本体论“是对事物本质的研究”。⑧
依据以上本体认定的三个标准,我们分别从三个方面证明节目形态具有电视节目的本体地位:
1.节目形态具有电视节目的本源属性
本源试图探究事物生发的根本依据,对本源研究的方法之一是寻找其组成的最基本元素、最初元素,即“元”。对世界本源的探索,我们祖先有多种多样的认识,如“三元归一”指眼、耳、意是组成世界的基本事物;《云笈七签·元气论》中指天、地、水;还有的指上、中、下三丹田;也有指精、气、神;或指日、月、星。本文对电视节目的本源的研究追溯到节目生产最初始的三个元素:电视人、技术、现场事件。这三个元素就是节目生产的本源,是电视节目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元素、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它们具有“元”的地位。而按照本文节目形态的定义,就是指这三个元素及组合。因此可以说,节目形态构成了节目生产的本源。
2.节目形态具有电视节目的本身属性
本体还可以理解为现实存在的本身、主体。主体和客体相对,也就是说本体与客体相对。本体为“我的”,我这一方面的;客体也理解为“你的”,你这一方面的,是主体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在节目生产过程中,电视人作为主体,作为话语者,“我的”就是“电视人”的,所有不是电视人的、并与电视节目相关的都属于“你的”。
在电视节目生产过程中,电视人所占有的,属于电视人的,即属于“我(电视人)的”有:播放平台、话语权(播出与不播出、采用什么方式播出),但缺少的是播放的节目内容。节目内容这个电视人缺少的部分即属于“你的”那部分。事实上,当电视人找到采访线索,深入调查,得到了这些属于“你的”采录素材后。如何播放电视节目,采取什么样的节目形态,决定权在电视人,这个固定的节目形态相对于电视人来说,是“我的”,具有“我的”那个性质。
“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的程序软件,先进的形态设计本身就是电视节目生产经验的精华所在。实际上内容观念是电视之外的东西,形态才是电视节目制作方式的核心。”⑨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人固有的、不变的,恰恰具有“我的”那个性质。电视节目内容,是他们寻找的对象,播放的对象,恰恰具有“你的”那个性质。从本体为现实存在的本身、主体角度看,节目形态具有电视本体属性,而节目内容不具有。
3.节目形态具有电视节目本质属性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存在的内在根据,本质决定事物的存在。本质与现象对立,本质存在于事物内部,具有稳定性,不易把握;现象浮于事物外部,形式变化多样,相对容易观察。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只有通过反复的实践、大量事实的分析,去除不断变化的元素,保留那些稳定不变元素并发现规律,才能做到透过现象发现本质。电视节目本质的探寻也必须深入电视节目内部,通过对一个又一个的节目分析,剥离那些不断变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现象,留下相对稳定的本质元素。
事实上,节目形态在电视节目生产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电视产业化、电视节目商品化,使得电视节目以栏目可以批量、标准化生产。在栏目生产和栏目化传播中,节目形态正是具有一定稳定性,并且决定栏目本质的要素,这是因为节目生产前,栏目策划定位时节目形态就被固定下来了。“内容可以不断变化,具体样式也可以不断变化,但是形态是个相对固定的东西”;“形态不仅规范了一大批节目,装进一大堆内容,而且它可以到处流动。”⑩一个栏目,每天播出不同内容的节目,当一期又一期的节目播完,观众不知道下一期将播出什么内容,但非常了解这档节目会以什么形态出现,将以怎样的故事结构来安排。甚至像制片人、编导等节目生产者也是做完一期节目,还不知道自己下一期或以后几期到底是哪些内容,但他们知道找什么样的素材、按照什么方式生产节目,即他们都知道节目形态。
经常在电视节目结束后,会出现字幕广告,或主持人播报广告:“欢迎观众参与节目,提供节目线索”,征集以后可以播出的节目内容。显然,节目生产者们很清楚那个相对不变的节目本质——节目形态,代表着栏目生产方式,指导着电视制作人开展节目生产。显然,电视人也相信观众清楚该栏目的节目形态,否则观众无法参与。相对于千变万化的节目内容,节目形态是稳定的,在电视节目生产中可以复制、反复运用,反映了电视节目的本质属性。
四、矫正以节目内容作为本体所引发的“新闻无学”质疑
节目形态在电视节目中具有本体地位。节目内容的重要性——“内容为王”谁都不敢否认,现实中也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他们摒弃新闻专业出身的人士,经济报道要用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法律报道用法学专业学生。但是,重要不能代替本体,节目内容的重要性、专业性一旦被扩大化,甚至取替了节目自身(节目形态)的重要性,专业性就必然出现新闻无学的结果。
电视节目所反映的内容涉及到自然、人类社会、各个科学领域,这些领域都是独立的学科,各学科有其研究的范式和方法,各有各的专家。不能用电视所反映内容的专业性考量新闻人,推出新闻是个大杂烩,没有专业性。
把节目内容的专业性等同节目自身的专业性,就会将新闻内容的简单性等同于新闻本身的简单性。看新闻、听新闻是接受其传播的内容,它确实简单。特别是像电视,作为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媒介,看电视的门槛太低了,这使得我们每个人,无论年龄大小、无需知识多少,似乎都对它知道一点,了解一点。但不能因为接受节目内容的简单推出生产制作节目的简单,否则很容易得出新闻无学的论断。
学界一直存在着“新闻无学”的论调。中国新闻学从无到有,从一开始从属于文学的三级学科,到新闻传播学成为文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从专科、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教育已有百年历史。但作为一门学科,它经历了其他学科少有的“坎坷”,其中最为痛苦的莫过于学科身份的确认。一个“新闻无学”的声音一直或明指或隐射、或直接或间接、或高或低萦绕在人们耳边,这个声音也就成了新闻传播界的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如果网络搜索“新闻无学”仍然可以出现非常可观的文章,甚至有以“新闻无学”为主题成为一个博士论文的研究课题。2008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博士论丛中,唐远清专著《“新闻无学论”的辨析及反思》。可见“新闻无学”这个命题是多么重要,它也成为学界与业界很难解开的结。
“新闻无学”观点长久存在的原因,主要错误就是把新闻内容作为本体的结果。他们把新闻本体的评价转化为一个新闻内容的评论,形成了评价(电视学专业性)对象的错位。
如果不强调新闻本体,那就找不到新闻的本体,找不到电视节目的本体,新闻无学、电视无学、电视肤浅的观点将永远存在下去。“对新闻学持质疑倾向或消极评价、悲观预测的各种论点”也将会继续,“各种形式质疑或否定新闻学科学属性、学问属性、学科地位和理论价值,轻视和不满新闻学科研究成果和现状,悲观预测新闻学发展前途的各种观点”(11)仍然不会停止。
当节目形态明确为电视本体,电视学的研究重心就转移到了节目形态,电视学的科学性基石则被奠定。今后,评价电视学应该首先从节目形态的专业性与复杂性谈起。从此,电视将不再简单,电视学科的独立性、科学性将得以凸显。同样新闻学也是如此,要对新闻有无学问进行评说,应该立足新闻本体。在新闻本体、本质之外评价新闻,都是荒谬之举。
注释:
①沈文锋:《电视节目形态的发展与创新》,《当代电视》,2006年第6期。
②李立:《认识当代电视节目形态》,《新闻界》,2006年第1期。
③[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何畏、易家详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75页。
④[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何畏、易家详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92页。
⑤杨伟光:《电视新闻分类与界定》,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⑥刘宝林:《从“现场观众”到 “现场观众嘉宾”》,《现代传播》,2007年第6期。
⑦成中英主编:《本体与诠释:中西比较》(第三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⑧David L.Hall and Roger T.Ames.Understanding Order:The Chinese Perspective.see from Robert C.Solomon and Kathleen M.Higgins ed.Africa to Zen.Rowman&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1993.p.6.
⑨郑蔚:《开心辞典:在经营中打造品牌》,《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4年第1期。
⑩李幸:《电视节目形态之我见》,《电影艺术》,2004年第1期。
(11)唐远清:《“新闻无学论”的辨析及反思》,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页。
(作者系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主任、高级编辑)
【责任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