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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背景下的网络导向型生活与精神迷失*

2015-02-20蒋建国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消费主义网民消费

■蒋建国

消费主义背景下的网络导向型生活与精神迷失*

■蒋建国

在网络社会,网络与网民之间已形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是在网络消费主义的影响下,网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会导致主体与客体的倒置,身体与心灵的分裂,形成严重的上网焦虑症。此类焦虑又进一步强化了网络迷恋,形成了网络导向型生活方式。网络消费主义对人文与哲学精神的排斥,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时代问题,并由此导致网民的价值迷乱和精神缺失。

消费主义;上网焦虑症;网络导向

在网络文化研究中,对于网络的内容、价值、功能与影响都有诸多论述,但是对于网络消费所产生的心理影响的研究有待开掘。从消费者行为的角度看,上网本质上既是一种个人消费行为,又是一种社会现象。网民上网心态和由此产生的心理反应,对网络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本文从网络消费主义的角度研究网民上网行为,对网民过度上网所产生的焦虑情绪和精神迷失现象进行初步的探讨,并反思网络化生存的负面影响。

一、网络消费主义与网络化生存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尤其是手机媒体和其他社交化媒体的发展,网络消费“触手可及”。网络消费的即时性和便捷性,使网民的消费观念发生根本性变革。网络使日常消费在线化,又扩展了信息消费的新领域。如果说在消费社会,消费成为第一主题,那么网络社会,网络消费也成为第一主题。宽泛意义上的网络消费就是网络信息消费,它不仅包括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等需要进行货币性支出的消费,也包括网络娱乐、网络社交等在线信息消费,甚至信息生产本身就是消费的过程,只要我们进入网络界面进行点击,就进入了网络消费的世界。

在网络社会,网络的重要性已超越所有的传统媒体,并促使传统媒体融入网络技术而成为网络消费的对象。今天,无论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看,网络消费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成为见证生存方式和活动空间的象征体系。互联网作为“总体性媒体”,实现了媒体消费功能的最大化。即时性、随意性、符号性消费的实现,使网民作为消费者的主体性地位得到空前的释放。网络技术极大地解放了人体的功能,正如德国哲学家汉斯·萨克斯(Sachsse Hans)所言,“什么是技术,可以将它理解为我们身体器官的继续发展,理解为我们身体器官的完善,以便扩大和增强感觉和行为的范围。”①尼古拉斯·卡尔(Nicholas Carr)也认为,“每一项技术都是人类意愿的一种表达,我们通过工具扩展我们的力量,控制周围的环境——控制自然,控制时间,控制彼此。”②网络媒体作为兼容性的“人造器官”,实现了网络生产与消费的融合,体现了上网即是消费的基本特征。

当下,网络消费已经从一般消费方式中抽离出来,成为绝大多数人的主流消费方式。根据CNNIC的最新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网民的人均周上网时长达25.9小时。③而青少年网民的上网时间更多,对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使用更为普遍。上网已成为网民每天最重要的生活内容,是网民证实自身存在的最重要的方式。而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上网本身就是一种消费,尤其是在工作环境之外的上网活动,更多地体现了网民的消费自主性和随意性。

网络消费以在线消费为实现方式,具有即时性消费的基本特征。无论是新闻浏览还是网络购物,网民将上网视为一种“在场”,通过网络场域体现自身的存在。网络“神经”已经嵌入网民的“肌体”,成为一种游动的“幽灵”,赋予生活以符号化的意义。而上网则是将网民的身体与电脑、手机进行“捆绑”,以漫游的方式实现虚拟化生存。由于网络可以实现学习、工作、娱乐、社交的一体化,而随着移动通讯的发展,网民可以随时随地触网,实现与网络的全天候触摸。只要“有闲”“有网络”,即可进入一个无处不在的自我世界。

网络消费是一种建立在各种文本链接基础之上的消费。由于任何一条信息都会与其他信息之间存在关联,而这种关联仅需要任意点击就可以直接抵达。所以,网络的“点击型”消费,一方面可以随心所欲,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漫无目的。由于网民每天要上网浏览海量的信息,即便是较为理智的消费者,如果经常点击各种链接,也很难在繁杂的消费潮流中找到真正的需求。网络的消费信息越多,消费者获得的价值和意义就越难。网络提供了消费的平台,也提供了无穷的消费欲望。网络本身就是“消费导师”,它鼓励每个人利用各种网站和搜索引擎去挖掘消费信息。各种信息充满着“消费的香味”,让网民一旦进入浏览的界面,面对各种充满诱惑的文字、图片和商品景观,就难以控制自己的“点击”欲望。“点击”本身是大脑控制手指的行为,但是,网络却通过各种信息引诱大脑不断产生点击冲动,并且持续强化点击的速度和频率,进而控制了网民身体和心智,使网民在虚拟世界中盲目地观看和消费,忘却了时间和现实世界的存在。

在“我上网,故我在”的价值导向下,网络化生存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今天,网民可以做到足不出户而满足个人消费之所需,网购可以提供消费者的绝大部分物质需求,网络社交则可以广交天下朋友,网络新闻、游戏、视屏和娱乐节目足以让网民目不暇接。网络化生活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包容,体现了全媒体时代的全方位服务。尤其是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广泛普及,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交生活,极大地提升了网民的主体本位价值,通过吸纳粉丝和建构朋友圈,任何“他者”都有可能成为“我”者的消费对象,网民们通过建立“圈子文化”,在虚拟世界拥有了一个广泛的社交群体。网民通过社交圈可以随时随地给他们的圈子提供“信息消费品”,而在“网络写作”和“信息转发”的背后,是网民对自我主体地位的不断强化。从这个层面上看,微博、微信的“主人”在生产信息的同时,本身已成为消费的对象,而他们的粉丝和朋友由于信息的互动,也成为信息生产和消费的对象。

从总体上看,网络消费无处不在,网络消费即是网络化生存的象征。而网络消费主义则极大地扩展了消费的时空性,并力图使网络成为后现代消费的主体,扩展虚拟消费的优势,培养网民的网络消费意识,达到“无处不在、无人不用”的目的。显然,网络消费主义实现了福柯式的“全景监狱”监控,让每个网民都在消费信息的同时,成为“消费数据库”的成员,并由此为网民提供无数的“信息套餐”,力图证明每个消费者都具有“消费个性”。然而,在网络消费主义的总体性框架下,网民从试探、喜悦、晕眩到盲目的过程,体现了“网络消费依赖症”的生产模式。许多网民陷入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而不能自拔,并以线上生活取代现实生活,在实现网络化生存的过程中,他们通过“点击”表达消费欲望,但是身体却被网络“控制”,黑格尔所言“此在”的意义已经被网络掏空,身体被“网络”进行了器官化连接,“网不离身”已经使网民的身体充满了信息“细胞”,一旦“触网”便难以自抑。由于网络“权力”的驱使,网民的大脑无法控制身体,对于网络消费器所发出的各种指令,指尖已不再听从大脑的理性召唤,而具有信息“香味”的消费欲望促使身体成为“消费对象”。从这个层面上看,网络消费主义的目的就是使网民产生身心分离,神形分散,成为全天候的“消费机器”。

二、网络沉迷与上网焦虑的症候

对于网民而言,上网既是一种消费行为,又是一种生活方式。一旦进入网络世界,就意味着与现实空间之间进行了“区隔”。除了一部分具有预先设定的上网行为之外,网民进入网络界面通常是一种消费习惯,网络提供海量的信息没有主题,也没有中心。信息的爆炸式传播让网民目不暇接,网民的在线浏览和交流是典型的“心情涣散”的行为,由于网络界面充满魔力和期待,网民两眼紧盯屏幕的过程,表面上是一种“专注”,但是,快速点击却表明网络的超级链接已使他们悬浮于信息的盲流之中。无论是热点新闻还是娱乐八卦,随时可能出现的“兴趣点”让网民对信息内容难以进行深度阅读,“看完即走”是网络浏览的正常行为。由于头脑中充满着各种信息杂烩,即便是思维稍作停顿,也难以回想网上浏览的内容。“看完即忘”便是一种常态。网络浏览是缺乏深度、记忆和仪式感的行为。它虽然占据了网民的主要生活空间,消耗了大部分空闲时间,却难以体现出信息消费的真正价值。

然而,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在于,人具有反思性。这种反思性促使我们去“回想”“领悟”与“批判”。但是,当网民离开混杂的网络世界进入现实社会之后,无论是抬头“仰望星空”还是低头“喃喃自语”,上网时段却很难在头脑中留下深刻的痕迹。上网表达了“主我”的存在,而下线后却难以找到“客我”的现实意象;上网时人可以忘却“客观世界”的存在,下线后却需要面对生活世界的纷乱。尤其是长期迷恋于网络漫游之后,对于现实社会的种种不适应,让许多网民极易产生空虚和陌生感。尤其是对“时间去哪里了”的反问,使许多网民内心充满了焦虑与无助。“网络附体”与“思想游离”的矛盾,意味着上网行为充满了魅惑与无奈。

上网焦虑是网络依赖症的突出表现方式,也是网瘾的基本心理特征。上网焦虑体现了网络消费行为和网络化生活的综合症状。一方面,网民明知道自己上网行为很无聊,且浪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对身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另一方面,网民在无聊时却对网络心向往之,“不上网,就会死”,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矛盾心理,使网民陷入“资讯焦虑症”而不能自拔。正如理查·伍尔曼(Richard SaulWurman)所言,资讯焦虑症的产生是因为在“我们真正了解的”与“我们以为应该了解的”之间有一道愈来愈宽的鸿沟。资讯焦虑症是资料与知识之间的黑洞,当我们无法从资讯中得到我们所需要的,焦虑感便油然而生。④上网焦虑比起传统的“资讯焦虑”更为严重,它突出表现为无聊和无用的信息消费对身心的折磨。

值得注意的是,上网焦虑是一种日常性的表现方式,它与网民平时遇到的“临时性”焦虑有着很大不同。由于网络的广泛普及,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是否上网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上网时间对生活所造成的挤压,使许多网民已不堪重负,且无法摆脱网络工具价值的诱惑。许多网民认为:“我越是频繁地上网,错过什么的可能性就越少;我越频繁地查看电子邮件,错过改变我人生的邮件的可能性就越小;我越频繁地看震动的短信,我错过安排的短信的可能性就越小。”⑤对于他们而言,上网就意味着获取机遇和成功,不能上网,就隐喻着失败和排斥,这是一个充满悖论的困境。正如心理学家罗洛·梅(Rollo May)所言:在焦虑中,我们虽然受到威胁,却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面对危险。焦虑是一种被“困住”、被“淹没”的感觉,而且我们的知觉会变得模糊不清或不明确,而不是变得更为敏锐。⑥这样不知所措的无助感使网民离生活的本真意义越来越远。

上网焦虑是网民自我意识缺失的直接体现。沉溺于网络世界的“我”,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产生了身心与形神的分离。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的快速普及,关于自我的传播极为时尚,从表面上看,许多网民热衷于自我展示,将自己作为网络生活的表演者。然而,大部分的表演热衷于“断裂文本”的自我言说,将自己居于网络的中央,以自己的衣食住行作为昭示的中心内容,以观众了解自己的生活为荣,以身体的展演为时尚,显示“我”者无处不在,“他者”无处不观的表演欲求。但是,无论是微博还是微信的自我言说都存在很大的虚幻性,表演者的选择性演出仅仅表明了其身体符号的在场,观众很难通过“浏览”得到一个真实的“他者”形象。尤其是微信朋友圈的信息转发,使许多“观众”产生厌倦和不满,对各种“拍菜秀”“服装秀”“旅游秀”“家庭秀”,许多观看者已经习以为常并产生严重的审美疲劳。在很大程度上看,上网焦虑就是由于“我”者过度关注他者的反应而形成的“点赞饥饿”。由于过分关注自我形象,“表演者”不断地刷新和观看各种“回复”,已经成为证实自我存在的方式。这类虚幻式的自我展示,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自我幻化。尽管符号化的自我经常呈现在网络上,而精神自我却很难在网络上构筑。有些网民以主动暴露隐私为荣,这恰恰表明了其人格低下的特征,与精神塑造大相径庭。在网络空间,许多网民热衷于对消费主义、拜金主义的展示,却对“我是谁”的问题缺乏应有的关顾。因此,即便是在那些大牌明星的网络秀场,观众也难以获得应有的消费品质。相反,太多太滥的身体展示,使网络的表演者和观看者不知身在何处,心归何处。“看”与“被看”都是一种莫名的空虚。

显然,上网焦虑形成的重要原因是网民“不知道应该追求什么样的角色,应该相信什么样的行为原则。”⑦对于许多网民而言,上网不仅是实现自我的方式,还是赢得别人喜爱和社会认同的重要途径。因此,网络化生存不仅是一种消费方式,也演变为日常生活的基本形态。然而,由于过度陷入信息消费和虚拟社交,许多网民往往缺乏工作、学习和交往热情,从而很难获取雄厚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个人上升空间和交往范围极为狭窄,也容易被朋友、同事所冷落,愈发感到空虚、孤独和无助。而他们在无奈之中,又情不自禁地进入网络世界“梦游”,以逃避现实生活的痛楚。上网焦虑与下网焦虑形成了恶性循环,在网上与网下,两种生活与两个世界的冲突始终存在。许多网民对“我是谁”和“我应该做什么”缺乏反思,使焦虑情绪不断蔓延,严重影响到身心健康。尤其是夜深人静之际,当整天上网的网民离线之后,仿佛坠入幽暗的洞穴之中,充满着无聊、孤寂、恐怖,不知自己将往何处,归于何地。这种长期累积的焦虑,已经使许多网民丧失了生活的原初意义。

三、网络导向型生活与精神迷失

如果说现代社会制造了消费神话,那么,在网络社会同样制造了网络消费神话。然而,此类神话属于“片断主义”的展示,缺乏严密的逻辑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网络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延伸了人体的机能,在很大程度上将人变成了消费机器。“也正是因为如此,计算机成了技术垄断时代最典型、无可比拟、近乎完美的机器,它征服了人类在天性、生物学特性、情感、精神等方面的各种诉求。”⑧加上网络本身是一个“通属的空间”。⑨网络即时性和无差异性的信息供给,为网民营造了普适性的消费环境。与印刷资本主义时期的商品拜物教类似,今天,网络的“万能”制造了信息拜物教。网络技术正在垄断信息文明,将互联网作为文明的旨归,并主导网民的生活方式。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导向型”的时代,宗教礼仪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在严重弱化,在传统社会,我们的“心理陀螺仪”受到家人、朋友和初级社群的深刻影响,并“沿着既定的道路发展”⑩。但是,在网络社会,网络不仅成为我们的“消费导师”,还引导着我们的精神生活,使我们无法摆脱网络信息的诱惑。对于网民而言,“互联网成了我的全能传媒,它是进入我的耳目乃至头脑的绝大部分信息的来源。”(11)正是因为如此,错过每一条信息的恐惧让网民对网络无比顺从,网络这一信息客体逐步占据了网民生活的中心位置,控制网民的身体和灵魂,并随意对网民发号施令。这种被网络所引导的生活方式,像病毒一样在社会上广为扩散。

在“网络导向型生活”的影响下,“我们会忘记独立思考,因为我们不再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几乎在每个领域,我们都服从于机器的权威统治。我们的思想会逐渐散逸,脱离我们内在的自我,依附在电脑键盘上。”显然,我们变成网络的“依附者”的同时,我们的器官本身也在机器化。为了与网络保持密切的关联,我们不断地刷新微信、微博,毫无耐心地等待邮件的回复,饥不择食地浏览每一条信息,“每个字节都是一个饼干,如人们所知,它会让人很快感到饥饿。”(12)问题在于,我们不知道自己为何需要消费大量的垃圾信息,也不懂得海量信息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意义。但是,“互联网所做的似乎就是把我们的专注和思考能力撕成碎片,抛到一边。”(13)我们过度依恋网络,网络却将不断抽空我们的思想,将我们变成信息消费的奴仆。

值得关注的是,当许多知识分子在为网络公共领域欢呼时,网络浮夸、欺诈、诽谤行为却日益严重,网络公信力也饱受诟病。网络在事实与虚构、现实与发明、作者与读者、生产与消费之间,缺乏明确的区隔。网络信息的混杂更是让网民真假难辨,莫衷一是。网络的话语暴力、非左即右的群体极化现象,让网民难以理性地进行甄别与思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看,网络在不断制造公共话题,但缺乏公共理性,更难形成公共领域。在网络上,我们很难通过理性的思辨观察事件的本质和真相。对于许多网民而言,“骂完即走”的心态印证了社会上广泛流行着“阿Q精神”。尤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广泛存在的“社交化阅读”,“意味着单个读者的终结、独立思想的终结、纯粹个人反思的终结。”(14)

当网民热衷于信息拜物教时,却发现网络中并没有“上帝”,对于信息的盲从使我们的生活缺乏应有的仪式感。从象征意义上看,网络消费属于精神消费的范畴。但是,信息的混杂使网络缺乏严肃的主题和深刻的内涵。对于“游走的”网民而言,信息内容的“浏览”很难产生深刻的记忆,而面对芜杂的信息,网民不可能集中精力进行膜拜。即使有时转发一些自以为有用的信息,也是带着“逐名”的心理,让更多的人关注自己,而非内容本身多有价值。此类“精神走私”的现象在网络中已屡见不鲜。由于网络阅读缺乏线性思维和深度思考,对信息的饥饿性消费难以获得反思和体验。网络导向的快餐式消费,不仅难以形成宗教意义上的图腾,还在实践中不断破坏网民的价值体系。

因此,虽然我们每天与网络相伴,但是它却难以让我们的精神更为纯净和健康。我们每天浏览大量的信息,却难以将信息转化为内心的体悟与信仰。我们试图创造各种亚文化来彰显主体性存在,但却不断地在各种网络族群中游走,不断更换着自己的身份、宣言和观念。无论是“小清新”还是“屌丝”的群体化,其实,我们在内心上很难找到精神依归,各种自我标签化的展示,也只不过是对网络生活的一种“假装”而已。我们虽然极度依恋网络,却始终难以产生深度的信任和理解。网络信息的漂移让我们有严重的“脱域”感。我们内心常常感到焦虑和无助,却无法通过网络消费得到缓解。相反,网络化生存让我们无法找到精神的根基,我们力图通过网络证实自我的存在,却使自我消失于信息的瀑布之中。网络消费主义不仅没有建立精神圣殿,反正淹没了历史与文化传统中的优秀遗产。显然,网络世界与精神世界的断裂,使无数网民深陷数字化眩晕之中,尽管有许多信息幻觉,却很难产生精神信仰。因此,网络社会的最大困惑是不知道应该信仰什么,不知道如何找到内心的精神支柱。

可见,上网焦虑与精神迷失已成为网络社会的并发症,两者互为表象、互为因果、互为影响。网络工具理性的高度膨胀,使许多网民对网络消费趋之若鹜,过度地投入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欲望,使“心理陀螺仪”偏移了人生的航向,为网络而活着的生活方式导致了对现实的高度紧张、盲目和不安,网民在焦虑之中往往迷失自我,找不到精神家园,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对现实世界的冷漠和排斥。而“网络取向”和“被网络导向”的结合,使焦虑、迷茫的网民在缺乏精神依托的情况下,又通过点击鼠标回到虚拟的世界。此类恶性循环,加剧了网瘾的蔓延和自我的迷失。因此,当我们内心感到无比空虚、焦虑和恐慌时,周围的世界会变得灰暗、苦涩和死气沉沉。所谓“境由心造”需要心灵的宁静,但在网络世界中找不到心灵归宿的人,又如何能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尼采所言的“上帝已死”,表达了对信仰问题的高度忧虑。而在网络社会,“网络至死”则已经表达了对“上帝”的排斥。迷失在信息洪流中的网民,连自我意识都难以找到,更谈不上对心灵、自我和世界的反思。而网络对人文传统、哲学精神的疏远,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时代问题。

四、结语

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在谈到机器与人的关系时指出:那些崇拜机器所显示出来的巨大力量的人们,其实是在掩饰自己内心的虚弱。在我们的眼中,机器文明不是绝对的,机器文明的一切机制都必须服从于人的目的,人的需求。(15)任何先进机器和技术的运用,都应该促进人的身心健康,推动文明的进步。网络新媒体引发了信息革命,改变了人的生存方式。但面对网络消费主义的肆虐,网民要防止网络毒化自己的大脑和身体,与网络保持适度的距离,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以促进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网民要提高自我意识和控制能力,树立信息价值理性,摆脱上网焦虑和精神迷乱的负面影响,使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通融,自我提升和文明进步相互协调。这显然是推动自我发展和网络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注释:

① [德]汉斯·萨克斯:《生态哲学》,文韬、佩云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35页。

②(11)(13) [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48、48、5页。

③ 《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407/t20140721_47437.htm。

④ [美]理查·伍尔曼:《资讯焦虑》,张美惠译,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36页。

⑤ [德]弗兰克·施尔玛赫:《网络至死》,邱袁炜译,龙门书局2011年版,第10、164页。

⑥⑦ [美]罗洛·梅:《人的自我寻求》,郭本禹、方红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23页。

⑧ [美]尼尔·波兹曼:《技术垄断:技术向文明投降》,蔡金栋、梁薇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101-102页。

⑨ [英]斯各特·拉什:《信息批判》,杨德睿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1页。

⑩ [美]大卫·里斯曼:《孤独的人群》,王崑、朱虹译,南京大学出版社,第15页。

(12) [德]弗兰克·施尔玛赫:《网络至死》,邱袁炜译,龙门书局2011年版,第10、136页。

(14) [美]安德鲁·基恩:《数字眩晕》,郑友梅、李冬芳、潘朝辉译,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87页。

(15) [美]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陈允明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377页。

(作者系河南大学“黄河学者”特聘教授)

【责任编辑:张国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传播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3AXW013)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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