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理论哲学中的自我意识问题与自我学说*
2015-02-14杨宝富张瑞臣
杨宝富, 张瑞臣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康德理论哲学中的自我意识问题与自我学说*
杨宝富, 张瑞臣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康德的自我意识理论在自我意识问题史上具有枢纽地位,本文通过探讨那些围绕自我意识展开的相关问题来论证,康德的理论哲学将自我区分为逻辑自我、现象自我和本体自我,但它们不是三个自我,而只是看待自我的三重观点;就其历史意义而言,这种三重化自我的学说,在近代哲学史关于自我问题的探讨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康德理论哲学;自我意识、自我学说
在自我意识问题的历史进程上,“唯有在康德的批判中,自我意识才上升到这样的地位:不仅是知识之确定性保证、而且是知识之形式机制的第一原则”。①Henrich,Dieter:Die Anfaeng der Theorie des Subjekts(1789)[C].In:Zwischenbegrachtungen im Prozess der Aufklaerung,Juergen Habermas zum 60.Geburtstag.Hg.von A.Honneth/T.McCarthy/C.Offe/A.Wellmer.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1989:128.康德的自我意识理论具有枢纽地位,因为它不仅回应经验论与唯理论的自我观念,而且开启德国观念论、乃至现象学的自我意识理论。②③Henrich,Dieter:Selbstbewusstsein,Kritische Einleitung in eine Thoerie[C].In:Hermeneutik und Dialektik. Band 1.Hg.von R.Bubner/K.Cramer/R.Wiehl.Tuebingen:J.C.B Mohr(Paul Siebeck),1970,p.257~258.正如康德曾经将传统形而上学比喻为一个纷争不休的战场,我们也清晰地看到,他本人借以一般地勘定知识之可能性和界限、特别地“裁决形而上学之可能性或者不可能性,规定它的起源、范围和界限④⑤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5.”的关键——自我意识学说既戏剧性地、又学理上必然地化身为供后来哲学家们驰骋的疆场。从其哲学整体来看,康德对自我意识问题的讨论展现在两个问题域中。其一是在笛卡尔以降的近代哲学的主体性转向中,在此,自我意识问题就是主体性问题。其二是人类资以区别于其他一切无理性动物的那种对自身的意识:“人能够在其表象中具有自我,这把它无限地提升到其他一切生活在地球的存在者之上。”⑥Kant,Immanuel:Gesammelte Schriften.Hg.von der Preussischen[spaeter:Deutschen]Akamdemie der Wissenschaften[M].Berlin:1900:127.“自我包含着将人与所有动物区分开来的东西。倘若一匹马能够领会自我这个思想,那么我将纡尊降贵而必须待它为我的伙伴。”①Kant,Immanuel:Gesammelte Schriften.Hg.von der Preussischen[spaeter:Deutschen]Akamdemie der Wissenschaften[M].Berlin:1900ff:859.②Baum,Manfred:Subjekt und Person bei Kant[C].In:Transzendenz und Existenz,Idealistische Grundlagen und moderne Perspektiven des Transzendentalen Gedankens.Hg.Von M.Baum und K.Hammacher.Amsterdam-Altlanta:Rodopi,2001:3~5.概言之,前者从认识论上强调自我意识的特殊角色,后者则从人类学上强调自我意识的优先地位。尽管这两个问题域在康德的文本中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他对自我意识的讨论首要地还是就其认识论意义展开的,即将自我意识当作“人们必须将人类的一切知识应用,甚至把全部逻辑以及按照逻辑把先验哲学附着于其上的最高点”③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8.,因此,对康德哲学中自我意识的人类学意义不可作“过度的诠释”④Sturma,Dieter:Grund und Grenze.Ertraege der idealistischen und analytischen Philosophie des Selbstbewusstseins[C].In:Internationales Jahrbuch des Deutschen Idealismus,(3),2005:39.。鉴于此,我们将主要在先验哲学的认识论框架内讨论康德的自我意识问题。不过此课题仍然是艰难的,因为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康德的著作中“没有一个地方存在一个得到详尽阐述的自我意识理论”⑤Rosefeldt,Tobias:Das logische Ich,Kant ueber den Gehalt des Begriffes von sich selbst.[M]Berlin/Wien: Philo Verlagsgesellschaft mb H.,2000:9.。就其主要著作《纯粹理性批判》而言,自我意识在两个核心部分即“范畴的先验演绎”和“纯粹理性的谬误推论”中都起着关键作用,但康德于此关键处却不是聚焦于对自我意识理论的诠释,倒是往往要么存而不论,要么破而不立。当然这不能归咎于一个深刻思想家的草率疏忽或者避重就轻,而是植根于其思想上的必然性,只不过,这超出了我们在这里探讨的范围,因为本文的主要旨趣限于根据《纯粹理性批判》来探讨围绕自我意识展开的诸相关问题,最后揭示出康德的自我意识理论中所蕴含的自我学说及其历史意义。
一
康德在理论哲学中对自我意识的讨论是在先验哲学的认识论框架内展开的。知识必须包含概念(通过它一个一般对象被思维)和直观(通过它该对象被给予),⑥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5.而“全部人类知识中的至上原理”是:“联结并不在对象之中,也绝不是通过知觉从它们获取并由此才接纳到知性中,相反,它只是知性的一件工作,知性本身无非是先天地进行联结并把被给予的表象的杂多置于统觉的统一性之下的能力。”⑦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9.一个知识包含直观表象的杂多,而这些杂多必须具有统一性,否则知识也就不能够成其为一个知识。这个统一性的根据被康德追溯到“联结”,也即是说,直观杂多的统一性乃是通过联结这些杂多而产生的。联结的基本形式就是十二个范畴,它们“所表象的不外乎是直观的杂多的综合,只要这种杂多在统觉中具有统一性”⑧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13.。康德将知性形式针对感官质料的运用称为综合,这种综合作为“知性对感性的一种作用”,具体而言就是“想象力的先验综合”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7.10康德在第一版中将想象力解释为在感性和知性之间起中介作用的独立的第三种认识能力,但在第二版中将它解释为知性施加于预先被给予的、就其自身而言尚未被规定的感性直观的作用,也就是自我刺激。。如果不考虑任何特定的直观,那么对杂多表象的综合就只是一个纯粹的知性行动,而无任何感性直观的特殊规定。“知性作为自发性,能够根据统觉的综合统一,通过被给予表象的杂多来规定内感官,并这样把先天感性直观的杂多之统觉的综合统一设想为我们的(人的)的直观的一切对象都必须从属于其下的条件,由此范畴就作为纯然的思想形式而获得了客观实在性,即获得对于能够在直观中被给予、但仅仅是作为显象被给予我们的对象的应用。”1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7.由此可见,知性之通过范畴的综合并不是可以独立发生的,而仅仅是所有与感性直观的表象的杂多有关的综合的纯然形式。反过来说,范畴所代表的逻辑功能只有在与我们感性直观预先给予的杂多相关时,并被表明是经验的先天可能性条件之际、并且仅仅在这个限度之内,才具有客观的意义。
在康德看来,知性通过范畴而达成的针对直观中被给予表象的杂多的先验综合需要“一个普遍的自我意识”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8.,以便保证那贯穿于知性所实施的一切综合行为的意识的同一性,亦即意识到自己在所有行为中都保持数目上的同一性,而对主体自身之同一性的这种意识正是自我意识的本质所在。将我的所有表象划归为我自己的这个活动具有简单表象的形式——“我思”。在康德看来,仅有伴随各种不同表象的经验性意识(即经验性的统觉)是不充分的,因为这种意识自身是分散的,只产生出跟被意识到的诸表象一样驳杂的自己,与主体的同一性没有关系,②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33.相反,“一切不同的经验性意识都必须被联结在一个唯一的自我意识中”③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37.,自我意识就是唯一使杂多表象的聚合统一成为可能的条件,因而是先行于一切经验性意识的先验意识。唯其如此,才会有我们的杂多表象的可能统一,这种统一能够将主体的一切综合活动统一起来。在康德看来,“统觉”就是将一个简单的表象即“我思”附加到我的一切表象之上的行动,或者说,通过“我思”将我的所有表象都划归给我自己,因而,我在杂多的表象中保持“其自身的一贯同一性”④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37.。在他看来,这种同一性对于一个可能的普遍的自我意识是必要的,它无非是杂多表象中自我的一贯同一性,而这种同一性又是通过对杂多表象的综合的意识才是可能的。“我鉴于一个直观中被给予我的表象的杂多而意识到同一的自身,因为我把它们全都称为我的表象,它们构成一个[表象]。”⑤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9.因此,自我意识不是对自身之存在的那种罔顾直观中被给予表象的杂多而单纯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也不是对主体之内部状态的直接意识(即内感觉),而是只有在针对直观中被给予表象的杂多进行规定的过程中才发生的对思维主体本身的一贯同一性的意识,“对其自身之同一性的源始的且必然的意识,同时是对一切现象按照概念、亦即按照规则……的综合的同样必然的统一性的意识。”⑥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33.“……在一个直观中被给予的杂多的一种综合是必然的,因为没有这种综合,自我意识的那种一贯的同一性就不能被想到。”⑦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9.换言之,在“我思”这个命题⑧关于“我思”这个表象的性质,康德有各种不同的称呼:“表达式”、“命题”、“概念,或者宁可说是判断”。中表达出来的自我意识,虽然就其为先验的和纯粹的而言乃是对象意识的可能性条件,却不能离开对象意识而独自发生,相反,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都是在综合活动中产生的。一言以蔽之,自我意识是在对象意识中的自我意识,正如对象意识是在自我意识中的对象意识。
二
一般地,“思维一个对象和认识一个对象并不是一回事”,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5.而特别就主体自身作为对象而言,“对[我的]自身的意识还远远不是对其自身的认识。”10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1.11在康德看来,要认识自我跟认识一个对象一样,必须借助思维和直观两个必要条件:“我不是通过我仅仅进行思维而认识某个客体,而是唯有通过我关联到一切思维都在其中的那种意识之统一性而规定一个被给予的直观,我才认识某个对象。因此,我认识我自己,甚至不是通过我意识到我自己是在思维着的,而是当我意识到对我的自身的直观就思维机能而言被规定了的时候。”所有知识都需要直观,但是我们人类的认识能力中没有一种非感性的、即智性的直观,“一种知性,在其中倘若通过自我意识一切杂多同时被给予,那么这种知性就会进行直观;我们的知性却只能思维,并且必须在感官中寻求直观。”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9.对自我的意识若缺乏直观则只能是基于思维的意识,也即意识到自己在思维。而在这种自我意识中被意识到的,“无非是简单的、自身在内容上完全空洞的表象:我;关于它,人们甚至不能说它是一个概念,它是伴随着一切概念的单纯意识而已。”②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1.“自我只不过是对我的思维的意识”,③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5.“我所表象的仅仅是我的思维(即规定)的自发性”。④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20.因此,在自我意识中被意识到的自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客体,更明确地说,“自我绝不可以被思考为作为对象的物,而是活动或者行动。”⑤Horstamnn,Rof-Peter:Kants Paralogismen[J].In:Kant-Studien,(83),1993:420.这种单纯的自我意识并不是自我认识,它既非我们人类的认识能够达到的经验性自我认识,因为若要达到这种认识,自我必须通过感性直观被给予出来;亦非那种对人类来说是不可能的本体性自我认识,因为要获得这样一种认识必须有智性直观,或者一种能够直观的知性,它在思维自我的同时就将自我给予出来,⑥“一种知性,在其中倘若通过自我意识一切杂多被给予,那么这种知性就进行直观。”但人类的知性只能以概念的、推论的方式发生作用,并且有赖于先行给予的直观杂多,在这种知性中,自我意识若非通过统觉将我的一切表象划归给我,并通过将思维及其概念关联到感性及其直观,就是不可能的。⑦Zoeller,Guenter:Selbstbewusstsein[C].In:Kant-Lexikon,hg.von Willaschek,M./Stolzenberg,J./Mohr,G./ Bacin,St.,Berlin:Walter de Gruyter,zitiert nach der Vorab-Edition,2014(https://dl.dropboxusercontent.com/u/ 18754877/KL_Preview/index.htm).我们的主体被给予出来的方式只能是内感官,但我们在内感官中所直观到的不是思维主体本身,而只是那种通过内感官才会被给予的表象。因此,在内感官中绝无那种通过本体性主体的刺激而来的表象。“在一般表象的杂多的先验综合中,因而在统觉的综合的源始的统一中,我意识到我的自身,不是如我向自己显现的那样,也不是如我自在地所是的那样,而仅仅是‘我在(Ich bin)’。”⑧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09、283.更确切地说,我在这种自我意识中所意识到的是我自己的存在或实存。这个既非现象亦非物自身的“存在”,又被称为“某个实在的东西”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80.,即这样一个东西,我们可以说它实存,但不能说它如何实存,因为我们一旦就其如何实存做出判断,就必须引入范畴,而这些范畴只能应用于感官对象即现象,这样一来,自我就被当作内感官的对象,而不再是自我意识的相关项了。所以,“我在对我的实存的思维中只能将我用作判断的主体,……它对我的存在方式绝对没有揭示任何东西。”10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55.换言之,我作为思维主体,其实存方式在自我意识中没有得到确定的规定11Frank,Manfred:Auswege aus dem Deutschen Idealismus.Berlin:Suhrkamp Verlag,2007:190.,“我实存的方式,究竟是作为实体还是作为偶性,完全不可能通过这种单纯的自我意识得到规定。”1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9.这种对自身之存在的意识,就其意识方式而言,乃是纯然智性的,“在‘我’这个表象中对我的自身的意识根本不是直观,而是对一个能思维主体之自动性的一种单纯智性的表象。”1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2、120.而这也就是康德选择“我思(维)”来表达自我意识的缘由,其中“思(维)”是一种必须在表象的“梯级序列”1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57~258.中来理解的特殊表象类型,它是区别于直观的概念性认识方式,因此是纯然智性的。15Cramer,Korad:Kants‘Ich denke’und Fichtes‘Ich bin’[C].In:Internationales Jahrbuch des Deutschen Idealismus,(1),2003:57~92.“表现能够伴随着一切思维的意识的‘我在’这个表象,直接在自身中包含着一个主体的实存,但是尚不包含该主体的任何知识,因而也不包含经验性的知识,即经验”,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2.因此,自我意识中所“包含”的自我之实存,尽管呈现于思想中,但尚从在范畴方面得到规定,它所表明的仅仅是那个作为主体的自我不可能是乌有(即非实存)而已。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前文述及的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之关系,自我对自身之存在的意识,不能脱离对象意识,自我在统觉对感性直观所给予的杂多的综合中才会确证自己的实存。换言之,单纯的思维本身尚不足以意识到自身的实存,而是还必须以思维能够运用到其上的那些唯有通过直观才能被给予的材料为条件。这也正是康德的“我思”与笛卡尔的“我思”之间最重要的区别。②Kitcher,Patricia:Kant’s‘I think’[C].In:Akten des X Intertionalen Kant-Kongresses.Band 1:Berlin:Walter de Gruyter,2008:196~197.
进而言之,若要对这个最低限度的“我在”做出确切的规定,需要从三个可能的方面推进:首先是经验性的规定,由此自我认识就是经验性心理学,但这需要直观材料,而自我意识本身并不提供这样的材料;其次是纯粹的、亦即完全罔顾经验的范畴性规定,这样自我认识就成了理性的灵魂学说,但这恰恰是康德在“谬误推论”中严厉批判的;最后,在上述两个理论性的自我认识途径之外,还有实践的或道德的自我认识,即对在自我意识中被思及的实存的实践规定,它与对道德法则的意识有关。③Klemme,Heiner F.:Kants Philosophie des Subjekts:Systematische und entwicklungsgesch-ichtliche Untersuchungen zum Verhaeltnis von Selbstbewusstsein und Selbsterkenntnis[M].Hamburg:Meiner,1996:216~217.不过,这三种将自我意识转化为自我认识的途径,实质上都是将作为主体的自我转化为不同的客体,即将本来不可对象化的(自我意识中的)自我当作一个确定的客体来认识,这实际上已经超出自我意识了。
三
现在可以依据上文对自我意识及相关问题的讨论勾勒出康德主体性学说的核心部分即自我理论的轮廓。康德对自我的区分,措辞上不尽一致,明确的说法有如下:“能思维的自我”与“能直观自身的自我”④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9.、“能规定的自我(思维)”与“可被规定的自我(能思维的主体)”⑤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2、313.、“作为主体的自我”与“作为客体的自我”⑥Kant,Immanuel:Gesammelte Schriften.Hg.von der Preussischen[spaeter:Deutschen]Akamdemie der Wissenschaften[M].Berlin:1900:270.、“作为思维主体的自我”与“作为知觉的因而内感官的客体的自我”⑦Kant,Immanuel:Gesammelte Schriften.Hg.von der Preussischen[spaeter:Deutschen]Akamdemie der Wissenschaften[M].Berlin:1900:134.,等等。这些区分,尽管彼此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但可以从整体上归结为作为主体的自我与作为客体的自我之间的区分。首先,自我是主体,但不是作为实在的主体,而是作为逻辑的主体,也就是在单纯的自我意识中被意识到的那个在内容上完全空洞的表象:我,这个表象既非直观,也非概念⑧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03.,而只是一个“最起码的表象”⑨10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1.。其次,在自我被当作一个对象来对待的时候,根据对象被区分为物自身和现象,自我可以被区分为作为现象的自我与作为物自身的自我,前者是经验性心理学的对象,可以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所通达;后者是本体11此处的本体是在消极意义上被理解的,指“不是我们的感性直观的客体”。,因而避开人类的一切认识,就此而言,自我意识并不在认识论上拥有优先于对象意识的地位,亦即没有允诺通达自身的优先权利,“外部事物跟我自身一样,都实存,而且二者都根据我的自我意识的直接见证,区别只是:我的自身作为能思维的主体,其表象仅仅与内感官相关,而表示有广延的存在者的表象则也与外感官相关。”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01、297.不特如此,正如人类的认识无法通达作为物自身的物质对象,它也无法把握到作为物自身的自我。
简言之,自我可以区分为:逻辑自我②“逻辑自我”(logische Ich)这个术语在《纯粹理性批判》尚未出现,只是在后期的论文《德国自莱布尼兹和沃尔夫时代以来的形而上学做出了何种真实的进步?》(1791年)中才被使用。、现象自我与本体自我。逻辑自我是先验主体=X1,现象自我是经验对象,本体自我是先验对象=X2。③在“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象和本体的依据”这部分的第一版中,康德指出:“先验对象不能叫作本体”,但在第二版中这句话所在的整段文字都不再出现了。
康德通过批判要警告我们的是,切不可将这三种自我混淆起来。其中,先验观念论对现象自我和本体自我的严格区分,是康德所不断提及的,因此不待我们赘言。然而,逻辑自我之被混同为其他两种自我的危险,在康德那里,虽是题中之义,却往往引而未发,不曾得到专题性的讨论。鉴于此,我们在重构康德的自我理论的时候,尤其需要强调这一危险及其后果。概言之,逻辑自我,或“思维的恒常的逻辑主体”,是在自我意识中发现的,对于它,我们只有一个简单的表象——“我在”,此外更无其他可言。它不是对象,也不能被对象化,一旦被当作一个客体,就会陷入将意识“物化”的幻象。④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13.逻辑自我作为先验主体仅仅思维自身,它既不是如我本来所是的样子、也不是如我对自己显现的那样。所以,一方面,逻辑自我不可以在人类的直观中被给予,因而不会成为现象自我,“思维就其自身而言,仅仅是逻辑功能,因此只不过是对一种单纯可能的直观进行联结的自发性,而绝不把意识的主体展示为显象”。⑤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83.另一方面,在自我意识中被意识到的“我”是“存在者本身”,⑥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83.但这个存在者本身所表达的不是本体主体(本体自我)。⑦Klemme,Heiner F.:Kants Philosophie des Subjekts:Systematische und entwicklungsgesch-ichtliche Untersuchungen zum Verhaeltnis von Selbstbewusstsein und Selbsterkenntnis[M].Hamburg:Meiner,1996:383.如果试图使用范畴对逻辑自我进行认识,会陷入“不断的循环”:“通过这个自我……被表象的无非是思想的一个先验主体=X,它唯有通过是它的谓词的那些思想才被认识,而若(与那些思想)分离开来,我们就永远不能对它有丝毫概念;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定已经使用它的表象才能对它做出某种判断,这样一来,我们就在一个不断的循环中围绕着它打转。”⑧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1~313.总之,逻辑自我不可以混同于其他自我。
上述的三重自我,是思考自我的不同方式:逻辑自我是从自我意识的观点来看的自我,现象自我是从经验观点来看的自我,而本体自我则是从仅仅能够被思维这个角度来看的自我。因此,三重自我的区分并不妨碍主体仍然是统一的。在康德看来,“纯粹理性批判”作为“理性的法庭”,旨在消除理性与自身的分裂或冲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就在“用双重的观点考察事物”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5.,即将同一个对象一方面作为现象另一方面作为物自身。然而,特别就自我这个课题而言,根据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合理地说,唯有在双重观点之外再引入自我意识的观点从而形成三重观点,才真正能够消除理性与自身的冲突。以“三重观点”来看待自我,虽然已经蕴涵在康德的论述中,却未曾得到明确指证,这是我们在此要特别强调的,因为单凭二重观点无法展现康德自我学说的全貌和精义。
对自我的三重区分之于解决“纯粹理性批判”根本问题的意义已经得到揭示,然而,“三重自我”学说的意义并非限于此,它还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哲学史意义,不仅回应了此前的近代哲学史的一个核心问题,也启发了后继的观念论哲学的本质取向。首先,康德在大陆唯理论和英国经验论之外开辟了一条讨论自我问题的新道路。由笛卡尔所奠定的、并为莱布尼兹所光大的以自我意识为唯一说词的自我形而上学从此被连根拔起了,因为将自我当作一个实体,既是对实体范畴的错误应用,也是将逻辑自我“物化”的结果。而英国经验论对自我实体的消解,始于洛克对一般实体、从而对自我实体的温和怀疑态度(实体观念是简单观念复合而成的,从而不是明晰的,也就无法确定与之对应的实在),终于休谟以彻底的经验论立场将自我阐释为“知觉束”,而从康德的“三重自我”来衡量,显然他们仅仅见及现象自我,而无视与误解逻辑自我和本体自我。①在此,我们不讨论斯宾诺莎和贝克莱,因为前者只承认唯一的真正的实体——神或自然;而后者虽然激烈否定物质实体,但对心灵实体则持肯定态度。换言之,就自我问题而言,他们在各自的传统中都显得颇为另类。其次,康德同时也开启了其后的(主要是)观念论哲学。费希特引发的观念论运动的整体趋势是,将自我的自发性高扬到极致,使之不再受感性之接受性的制约,而此种趋势的滥觞就在康德对逻辑自我之自发性的揭示。特别地,观念论的完结者黑格尔的绝对自我乃是概念性自我,而逻辑学作为概念之体系,就是自我之结构的具体展开;不仅如此,作为绝对主体性的绝对理念还异化到自然、社会和意识等领域中,故而自然、社会和历史都是为绝对主体性所展开的环节,而主观精神完全可以在这些环节中认识到自我。②杨宝富.“纯粹理性批判”与“纯粹理性体系”——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与《逻辑学》之关系的一种解读[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这样一来,康德孤心苦诣地区分和安立的逻辑自我、现象自我和本体自我,最终被逻辑进程以及自然—社会—历史—认识进程消融了。
倘若我们把视野推移到当代,也随处可见康德的自我学说所遭受的各种非议。当代的三教九流已经殚精竭虑以五花八门的方式对自我、对主体进行解构和瓦解,众口铄金地将自我、主体当成近代哲学的原罪来诅咒或忏悔,而且这种声音至今仍然甚嚣尘上,似乎要万世不竭。在此背景之下,以历史的—批判的态度回顾康德关于自我的精致论证,也许可以有助于我们反过来审视当代哲学中去主体、非主体、反主体的各种詹詹炎炎之论议。
Kantian doctrine of the self and self-consciousness in his theoretical philosophy
YANG Bao-fu&ZHANG Rui-chen
(School of Humanities,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China)
Kantian theory of self-consciousness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the studies of self-consciousness.Through an interpretive discussion of some major problems about self-consciousness,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self should be understood from three different dimensions,i.e.logical,phenomenal and noumenal.However,they are never a threefold self,but only constitute the triple viewpoint for inquiring the self.Historically,this doctrine serves as a link between the old philosophy and the new one.
Kantian theoretical philosophy;self-consciousness;doctrine of the self
B0
A
1000-5110(2015)01-0115-07
[责任编辑: 肖国荣]
杨宝富,男,云南大理人,云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德国哲学。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胡塞尔被动构造思想研究”(11CZX048);“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