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人物形象研究综述
2015-02-14汪文琴
汪文琴
(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人物形象的塑造是叙事性文学创作的关键问题,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助于凸显作品的思想主旨和审美价值,占据极其重要的功能地位。元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统治的王朝,给一代之文学——元杂剧,带来了不一样的存在因子,使元杂剧成为一种独特的叙事性文学。杂剧家们感怀时势,或以人寄言,或借人抒怀,采用一系列艺术手法,塑造出一批鲜明生动、类型多样的人物形象,有闺阁小姐,亦有青楼妓女;有王孙公子,亦有地痞无赖,成为文学史上引人注目的特殊形象。可以说,杂剧家们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是那个时代最多的。
纵观学界,由于时代、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学者们对元杂剧中人物形象的研究侧重点各不相同。研究成果根据认知发展的规律,呈循序渐进的趋势,如:最早进行人物研究的是郑振铎先生在1934年发表的《论元人所写商人、士子、妓女间的三角恋爱剧》[1],局限在爱情剧中,展现出对商人、士子、妓女的关注;之后到七十年代末,有美国杨富森教授的硕士论文《元杂剧中的吕洞宾》[2],日本会泽卓司的《元杂剧中胥吏的形象》[3];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有傅平、黄竹三的《论元杂剧的清官形象》[4],李晖、吕福田的《略论中国古代戏剧中的鬼魂形象》[5],王季思的《我国戏曲舞台上最早出现的雄辩家形象——谈元杂剧<赚蒯通>》[6]等等。之后的研究不仅逐渐增加,也逐渐深入,不一一列举。在此通过对元杂剧人物形象研究的整理,发现研究点主要在人物类型化及分类、人物形象形成原因、人物形象的意义等方面。
一、元杂剧人物形象类型化研究
元杂剧中的人物总是以群像的姿态出现,因此特别引人注目。翻阅以往的类型化研究,发现可大致分为三大阶段,即二十世纪之前、二十世纪初至七十年代末、七十年代末至今。
1.二十世纪之前
这一时期,明清的学者吸收元杂剧的类型化创作经验,并作为自己的创作方法和评价标准。对类型化的研究主要是评点,如王思任的《牡丹亭》评点、陈眉公的《绣襦记》评点和李卓吾的《琵琶记》评点等。在著作中,也涉及人物类型化的理论,如梁廷的《曲话》、王骥德的《曲律》和李渔的《闲情偶寄》等,都有人物塑造类型化的研究。当然,在这个时期,人物形象类型化研究理论还是零星片段的,非常简略,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2.二十世纪初至七十年代末
进入二十世纪,戏曲学的发展进入稳定时期,对元杂剧的研究也进入实质性的阶段。王国维先生的《宋元戏曲史》便是奠基之作,在其中,先生认为元杂剧“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也指出元杂剧舞台形象的类型化。1934年,郑振铎在《论元人所写商人、士子、妓女的三角恋爱剧》中认为元杂剧的爱情剧存在一个固定的形式,“士子和妓女必定是‘团圆’。士子做了官,妓女则有了五花官诰,坐了暖轿香车,做了官夫人,而那被注定了的悲剧的角色,商人呢,则不是被断遣回家,便是人财两失,甚至于连性命都送掉。”[1]1938年,徐慕云出版《中国戏剧史》,第三卷的第一章中,详细地论述了角色的分类。1956年潭正璧出版的《话本与古剧》,1960年周贻白出版的《中国戏剧史长篇》等都有元杂剧类型化人物的论述。这个时期,还有一些著作文章在公案戏、妓女戏、水浒戏、婚姻爱情戏和神仙道化戏等的研究里,也涉及此类研究,如聂石樵的《关汉卿的杂剧》,对关剧塑造的英雄、妇女、正反面人物进行评述。
这个时期的著作文章对元杂剧人物形象类型化的研究在内容、创作手法和思想等许多方面,都有一定的建树,对后世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启发。
3.七十年代末至今
1979年以后,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学界在元杂剧人物类型化相关的研究取得丰硕的成果,丰富的研究论文和著作相继出现,专门进行类型化研究的文章开始问世。而且,此时期的研究运用多种理论,采用多种角度对元杂剧中的人物进行分类。在研究的量和质上,都有提升。
198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张赣生的《中国戏曲艺术》,张先生在书中对产生类型化人物的戏曲程式、情节、行当和教育功能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7]。在《中国古典剧论概要》的第五章中,蔡钟翔专门进行人物论,概括了中国古典戏剧中的人物塑造原理、类型化人物的语言及人物塑造的艺术[8]。尤其值得关注的是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典戏剧理论史》,谭帆、陆炜专门设置《“类型”:人物论》一节,分析阐述了明清的剧论特征后,明确提出,从戏剧人物的逻辑趋向而言,中国古典戏剧人物理论是以“类型化”为审美追求的,因此,中国古代戏剧人物在自身的表现形态上也更多的趋于“类型化”[9]。此外,1997年,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中国古代戏剧统论》,徐振贵在第四章《中国古代戏剧的形象类型》里分别论述了中国古代戏剧中的帝王戏、清官戏、才子戏和佳人戏。傅谨在《中国戏剧艺术论》中从表演、性格、题材和程式多角度分析探讨,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元杂剧人物类型化的成因[10-11]。姚文放先生也指出:“纵观中国戏剧美学的诸多法式,虽然其审视角度不同,归纳方法不同,使用范围不同,涉及到戏剧的主题、题材、人物形象、体裁、语言、宫调、角色、表演等方面,但是有一明显的共同之处,即基本上都是类型化的。”[12]
除了以上专著之外,近年来,关于人物类型化研究的论文也硕果累累。如徐广宇的《元杂剧类型化人物研究》,引用了西方的类型化理论和中国古代的类型化理论,对剧中类型化人物的分布进行整理[13]。李鑫的《元杂剧男主角形象研究》,将男主角分帝王形象、官吏形象、英雄形象、文人形象、商人形象和鬼神形象六个类型进行分析,且追溯了各个类型的文化意蕴[14]。张冠男的《元杂剧中的“无赖”的类型形象研究》,认为元杂剧中的无赖有两类,一是“权豪势要”之人,一是无地位、流氓、爱财取之无道之人,更是从模糊之美、扮相之美和娱悦之美三个角度对“无赖”的舞台表演价值进行阐述[15]。陈小珏的《元杂剧中的商人形象研究》,将商人形象分为贬商、褒商和怜商三类,还从角色扮演、语言和行商道具三个角度阐述不同商人形象的塑造[16]。冯爱霞的《元杂剧中吏员形象研究》,认为剧中有三类形象,即正直清廉能吏、善良懦弱庸吏、徇私枉法恶吏[17]。黄胜江的《论中国古代文人剧作中的君子形象》,从戏剧叙事的需要和文化心理的同构两个角度出发,将君子分为忠烈君子、勇义君子、高行君子、多智君子和红粉君子,考察了君子形象的各种类型[18]。马兰的《论元杂剧中母亲形象的类型化》,认为元杂剧中的母亲形象类型化的特点是人物语言的类型化、人物行为的类型化、人物性格的类型化和人物命名或身份的类型化。并且从心理学和伦理学角度分析母亲形象类型化的原因[19]。通过对这些论文的梳理,可以总结出近几年学术界对各类形象的分类工作比较突出,尤其是各个大学的硕士论文对此贡献极大。但也不难看出,这些研究集中在分类,但分类依据的研究尚且缺少。
二、元杂剧人物形象成因研究
作为作品中一类人物形象的形成,它的产生与许多因素不无关系,历来的学者们也注意到这一现象,从各个角度留下宝贵的研究成果。将这些研究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成因集中在社会、元杂剧自身、元杂剧家和人物自身等方面。如果每个方面的原因单独列出,比较困难,因此将每个研究者的研究一一列出。
张国微在硕士论文《元杂剧妓女形象研究》的第四章中指出,一类人物形象的出现,产生的原因与一定时期的社会现象和受这一现实影响的作家的创作观不无关系,认为元代的社会现实、作家困敝的处境及妓女的生活方式是造成元杂剧妓女形象迥然有别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文学作品中妓女形象主要原因,认为社会生活条件、时代背景、人文环境、风俗习惯、人们共同的审美取向和价值观念等因素构成社会原因,而元杂剧的创作原因,如作者自己主观创作倾向和审美追求,也影响人物形象的形成,最主要的还是妓女自身的原因,因为她们根据自己的生活处境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20]。赵平平的《元杂剧商人形象研究》,从文化视角分析元杂剧商人活跃的原因,他认为商业自身在发展及商人活跃在壮大,而剧作家地位和视野在转变,并且认为元杂剧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文学样式,这些是商人活跃的文化成因[21]。刘代霞的《民族大融合中的元杂剧妇女形象》,认为妇女形象形成的原因有三:一是游牧文化对儒家正统思想文化的冲击;一是元代的剧作家在创作和思想上高度自由;三是元代市民通俗化的蓬勃兴起[22]。王晓航的《试论元杂剧之爱情中的懦弱男性形象》,认为在爱情剧中,杂剧家们造出“女强男弱”的局面,而且分析了懦弱形象塑造的原因,首先,一切文学艺术的特质都是审美,创作者们创造这样一种“阴盛阳衰”的格局,是有一定美学原理和价值的”刚柔并济“;其次,这是对社会问题的反映——对自由婚恋的向往和封建婚恋观的批判,因为爱情、婚姻等问题总是与一定的经济、政治、法律、道德有紧密关系的;最后,这受创作者自身遭遇的影响,文学作品是作家对现实印象进行创作性加工的产物,是作家生命力量实现的结果[23]。黄胜江的《中国古代文人剧作中的君子形象》认为君子形象的塑造是戏剧叙事的需要和文化心理的同构导致的[18]。马兰在《论元杂剧中的母亲形象类型化》中认为,元杂剧的文学体制、表演体制、观众审美的需要以及作家的道德认知是母亲形象的成因[19]。赛安娜的《民族文化交融的奇葩——论元杂剧中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也认为元代没有森严的思想文化控制体系,而且长期停止科举考试,社会繁荣,民族融合,让元杂剧女性形象成功形成。但是元代的科举考试是否真的长期停止,还值得商榷[24]。陈巧玲在《元杂剧反面人物研究》中对于反面人物形象大量涌现,从经济、文化、政策及作家心理方面做解释,认为元代畸形繁荣的商品经济,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念,使得整个社会唯利是图,扭曲人性,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反面人物形象[25]。
三、元杂剧人物形象价值研究
元杂剧是在前代文学艺术(唐传奇、宋杂剧、金院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较为成熟的戏剧形式。杂剧家们真实地描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率真地表达了他们的向往以及追求,因而塑造了一批又一批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他们散发出民族融合特殊时代的气息,或质朴,或豪放,或美丽,或丑陋,附带着独特的美学价值、时代价值、文化价值、文学价值,也给现代社会留下不可或缺的现实价值。
1.文学价值
吴媚秋在《论元杂剧母亲形象塑造的得与失》中指出,元杂剧中的母亲群像填补了中国中国古代文学人物形象类型的缺失,丰富了古代文学人物画廊,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同时也认为大部分母亲形象类型化有余,个性化不够,只有个别,如郑老夫人,具备了一定的形象典型性[26]。冯爱霞的《元杂剧中吏员形象研究》认为元杂剧中的吏员形象对《水浒传》以及后世作品在吏员形象和故事情节两方面有很大的影响[17]。詹妮的《元杂剧中的鸨儿形象研究》,从女性形象的立体化、戏剧冲突的多样化和作家视角的底层化三个层面道出元杂剧鸨儿形象的文学贡献[27]。徐广宇在《元杂剧类型化人物研究》中认为元杂剧类型化人物对后世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创作手法;题材的选取和创作模式;创作思想;人物造型;人物批评[13]。陈小珏的《元杂剧中的商人形象研究》对商人形象进行了文化解读:一是商业文化的初步展现,资本积累下产生了务实精神,利益诱惑下产生了冒险精神;二是儒家文化的深层融入,有仁义兼备的儒风表现,在士商樊篱方面也表现出渐宽态度[16]。赵平平的《元杂剧商人形象研究》也探讨了元杂剧中商人形象的文学史意义[21]。
2.现实价值
詹妮的《元杂剧中的鸨儿形象研究》总结了鸨儿形象的文学贡献,也指出了鸨儿形象的现实影响,她认为鸨儿摧残理想,是“团圆”的反讽,也是“梦想”的失落表现,而且鸨儿破坏了纲纪,催化犯罪的出现,也使得道德逐渐解体[27]。朱娟的《元杂剧中的母亲形象研究》认为元杂剧中的母亲形象对现代有重要的启示,比如重视“母亲”这一角色的作用;重视知识教育和品行教育并重;均衡“爱护”与“放任”之间的关系;客观地正视首先作为“人”存在的母亲;母亲在家庭和社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重视榜样力量和文学作品的宣导作用[28]。黄胜江的《论中国古代文人剧作中的君子形象》对元杂剧人物形象现实价值的研究最接近我们,他认为通过对古代文人剧作中的“君子”形象承载的君子文化的梳理和考察,可以发掘其与当下时代的对接点与融合面,尤其是对重构当代人格,提振当前文艺创作,建构当前文化可产生积极的借鉴意义。首先君子形象体现的家园情怀意义有利于现代公民人格的爱国精神培养;其次君子形象体现的道德价值操守有助于现代公民人格精神风骨的砥砺;再次君子形象展示的雅致谦和的风度有助于现代公民人格和谐风貌的塑形[18]。
四、其他
除了以上三点,学界对人物形象的研究,在比较研究方面也很突出。如王国维从题材、人物、冲突、结局、艺术手法等方面作了具体的研究,并且大胆与西方进行比较。郑振铎在《论元人所写商人、士子、妓女的三角恋爱剧》中也采用比较理论研究元杂剧,使元杂剧的研究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范围,他是较早运用比较文学的方法研究元杂剧的学者[1]。有学者直接进行横向比较,将元杂剧中的人物形象与国外戏剧中的人物形象进行比较。学者还对人物进行了纵向比较,如黄贤的《元杂剧龙女形象研究》[29];王季思、萧德明的《从<昭君怨>到<汉宫秋>王昭君的悲剧形象》[30];朱娟的《元杂剧中的母亲形象研究》将元杂剧中的母亲形象与前代母亲形象进行比较,还从政治、经济、元杂剧作家自身的原因和元杂剧繁荣体制特色等方面,对元杂剧中母亲形象新特征进行探本溯源。这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人物进行比较,使得元杂剧中的人物留在人们心中[28]。
综上所述,元杂剧人物形象的研究成果喜人,尤其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但是研究也有不足之处。首先,不同人物形象,研究并不平衡。学术无非是拓宽补白、填空补缺,而在元杂剧中的人物形象研究的一些领域蜂拥而上,而有些领域无人问津,如学者关注的重点在女性形象,对男性形象的关注并不多;学者对著名作家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为好奇,比如关汉卿、石宝君、马致远等人的杂剧。其次,人物形象的研究程度并不高。只停留在人物分类、形成原因、意义和比较等方面,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探讨鲜有。最后,对元杂剧人物形象的研究几乎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这种现象尤其体现在硕士论文的当中,只管照搬材料,就能完成。当然,关于元杂剧的许多资料已经散佚,导致人物形象研究的不足,相信随着研究的逐渐深入和人们对元杂剧人物的日益关注,元杂剧人物形象的研究会更加全面,成果更加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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