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凡人》对个人伦理的反思
2015-02-13史璇
史 璇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社科系,江苏 南京 211135)
论《凡人》对个人伦理的反思
史 璇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社科系,江苏 南京 211135)
小说《凡人》是关于一个男人失去与悔憾、疾病与死亡的凡人故事。作者通过对家庭、婚姻、社会、种族、人生这些问题的思考,阐释了罗斯对个人伦理的反思,即人的一生是顺从、拥有、背叛、失去和健康、疾病、衰老、死亡的过程,两个逻辑在生命中平行前进,充满矛盾,无所遁逃。罗斯对个人伦理的这种反思超越了种族、国界和年龄,是对每一个凡人生命的概括和警示。
菲利普·罗斯;《凡人》;个人伦理;身份反思;亲情反思;本体反思
菲利普·罗斯是美国著名作家,曾荣获美国国家艺术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布克国际文学奖等数项重量级奖项,作品被收入“美国文库”,被誉为“文坛活神话”。从1959年发表第一部作品以来,罗斯迄今已通过各种主题创作小说30多部。与其它作品利用框架结构展开情节描述,进而表现矛盾冲突不同,罗斯创作《凡人》这部小说时并未遵守这一规范。小说描述了“他”去世后一生被回顾的故事。从童年的夏季在海边初次见证死亡,到精力旺盛的成年时代事业上取得成功、三次婚姻家庭聚散,再到步入老年目睹同代人日渐凋谢、自己屡遭病变,讲述了“他”作为凡人一生中的失去与悔憾、疾病与死亡。这部没有主人公姓名的作品,与罗斯本人的人生经历高度重合,带有自传的特点。小说行文时根据回忆展开,着意去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体现了罗斯在创作中潜心追求的个人在伦理上的各种反思。
一、身份反思:社会中的个人伦理
《凡人》以主人公的葬礼为开端,回顾了主人公病重并最终死亡的故事,通过葬礼上亲人们的回忆,勾画了“他”的完整命运。小说中作为主人公的“他”始终没有名字,似乎违背了小说的创作规律,其实这正是罗斯的高明之处。在一次采访中,罗斯表示,自己对叙述人称的使用不是毫无目的的,而是有意识的[1]。“当我坐下来阅读小说的初稿时,我还没拿定主意究竟给主人公起一个怎样的名字。后来,我决定干脆就不给他取名,就让他在与旁人建立的关系中确立身份吧。我们都以为名字赋予自己有别于他人的身份,可事实上,一个人的身份是基于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而确定。只有在这种关系网中,我们才能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2]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具有复杂的社会性,脱离了与社会的关系,人便失去了类本质,通过社会关系来展示主人公的命运,无疑是罗斯试图利用一种特殊视角来对每个人的社会身份进行反思。
《凡人》中的“他”具有丰富的身份,“他”是犹太父亲的小儿子、前后三个女人的丈夫、富裕而健康的兄长的弟弟、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父亲、一对双胞胎男孩的外公、广告公司的总监、秘书和护士的情人、业余绘画班的教授、数家医院的病人、同各种疾病做斗争的老人。小说在行文时主要着眼于自己的经历,具有高度内倾的特点,似乎“被剥离了社会语境”[3]。但是,小说并未失去对人与社会之间复杂关系的关心。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他”首先要面对的是犹太后裔这一身份,但是,小说的主人公并不在意自己血统上的犹太移民身份,感觉自己在美国土生土长,接受了美国文化,融入了美国传统,已经是一名地道的美国人。“他”从13岁起就“不把犹太教当回事,从那时起就不曾踏足犹太教堂一步”[4]40。现实中,罗斯也持同样的观点。在早期的多部作品中,罗斯已经表现出对犹太文化传统的不满。罗斯认为,陈旧、落后的犹太文化传统严重影响他的艺术想象力,对他的成长过程产生负面影响。欧文·豪在他的作品《重新审视菲利普·罗斯》里尖锐地批评罗斯小说:“充满逃避责任的犹太士兵,通奸犹太丈夫,挥霍无度的物质主义的女儿,以及好色犹太儿子,总之都是往扰太人脸上抹黑的家伙。”[5]然而,罗斯并不认为血统上的犹太裔必须维护犹太道德,在他的想法中,犹太生活的“丑恶”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以至于另一位评论者格德霍姆·斯库勒姆则认为:“罗斯所写的作品成为所有反犹太分子长期以来想要得到的东西。”[6]
罗斯本人历来反对包括犹太人在内的美国人对族裔身份过于敏感。罗斯认为,与其不痛不痒地描写平淡的生活,不如揭示在现实生活中人性中最本真、最隐蔽的部分。小说《凡人》中,主人公作为犹太后裔却放弃犹太教信仰,婚姻中屡次对妻子不忠,喜新厌旧,抛弃儿子和女儿另组家庭,在公司中玩弄下属,在工作中勾搭客户,在医院中偷情护士,在辅导班中诱惑学员,这些丑陋但本真的反映,正是基于对个人在社会中各种身份的反思。这种反思并非着意抹黑犹太人,而是每一个在社会中的人都潜在具有的缺点。罗斯将主人确定为犹太人,无非因为自己比较熟悉犹太人生活而已,至于一些人将其对号入座,罗斯也无能为力。罗斯认为这些人是犹太人,但他们更是美国人。犹太后裔所具有的身份反思,一样也适用于非犹太裔的美国人。
罗斯无意于纠缠主人公的族裔身份,而是注重“他”的社会身份以及基于这些社会身份的行为,探讨的是多重文化背景和多种社会身份下的个体生存境况。但是这样的描述难免被误解,罗斯曾表示:“在国内,最大的威胁来自那些反对或抵制我们的美国人……要么以我们的恩人自居,要么严厉地排斥我们……因为我们是犹太人。”[7]小说中的主人公“他”也对个体的生存困境感到困惑,既想做一个遵守父亲传统的好儿子,做一个受儿子和女儿爱戴的好父亲,做一个让妻子敬重的好丈夫,但内心对别处生活的追求,性欲不断在其他女性身上宣泄的冲动,让“他”的行为违背了基于身份产生的责任,产生了诸多超出意料的危害,这些危害让“他”遭遇到了另一个自我,即一名“失败的父亲,嫉妒的弟弟,不忠的丈夫、无用的儿子”。这个自我在不断遭遇疾病的老年越发显得清晰,在“他”的内心里,两个自我因为反思最终实现了和解,不过,界定“他”身份的那些社会关系,并未对他进行原谅。罗斯对“他”作为凡人一生的刻画,显示了个人与社会的对抗性关系,这种对抗在罗斯看来几乎是不可以避免的,纵然“他”在将死之时充满悔意,但也对自我进行了辩解。作为一名社会人,“他”失当之处颇多,因而后悔,但作为自然人,却又觉得并无不妥,因而辩解。在悔意和辩解之间,即是人无法逃脱身份界定的尴尬和悲哀,这种对身份的反思,实际是对每个人在社会中面对生存悖论时的一种探究,是一种对社会中个人伦理的反思。
二、亲情反思:家庭中的个人伦理
每个人都必定生于并生活在某一个家庭之中,这是伦理学的基本原理之一。“他”作为犹太移民家庭中的一员,与家庭中其他成员有密切的伦理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伦理并未受到尊重,相反,“他”和父亲、妻子、儿子、哥哥产生了一系列的冲突。在这一系列冲突中,罗斯通过“他”的亲情反思折射出了每个人在家庭中的个人伦理。
父辈和子辈之间的烦恼关系是“他”面临的第一个冲突。与尊重犹太传统的父亲不同,“他”对与犹太人有关的一切事物都不感兴趣。父亲注重作为家长在家庭中的责任,是否被美国主流文化接纳不是最要紧的问题,为家庭赚钱糊口才是第一要义。基于此,父亲敢于辞去了稳定的工作,自己创办了一家小珠宝店。在罗斯看来,父亲离开他的老东家是非常具有勇气的事情,敢于在经济大萧条的时期选择自己创业,理由就是要给儿子们创造收入。不过,对父亲的这种高度评价,是“他”在年过半百之后做出的,是在深刻反思之后得出的结论。在更早的年龄段上,“他”对努力为家庭奋斗的父亲并不理解,在另一部自传体小说《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中,他的想法是“在童年时就渴望有一个见识多、有地位的爸爸代替这个没文化、让我有点羞愧的爸爸”[8]。因为当“他”在珠宝店里赞叹于五彩钻石的光芒,感慨于精美工艺的瑰魅,并雄心壮志地计划“将全部心思投入到绘画中去,至于维持生计则靠间或打点零工就可以”的时候[4]24,在父亲看来,钻石再美,折射的光辉再亮丽,也只是赚钱养家的商品。“他”认为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是其心目中的理想自我,于“他”而言,那个理想自我完全高于现实中的自我,因而物质上的富足没有太大吸引力。父亲的想法相反,认为必须首先赢得物质上的富足,并籍此获得他人尊重,这应该是每个普通人的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理想的意义所在,艺术只能与金钱联姻,理想自我只能俯首称臣于现实自我。“他”年轻时最终选择进入广告业并在中年成就辉煌,实际上只是年轻时违心地向父亲的这种理念妥协的结果,并非自己的情趣所致。但到老年回首时,方觉父亲的言语充满了智慧和远见,从而对父亲充满了尊敬,在这个意义上,父亲最终赢回了儿子。儿子在反思中勾画出了普通人作为人子的伦理。
与妻子和儿子们的冲突,虽然在形式上不同,但根源是一样的,即“他”对婚姻的背叛。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引发了他对凡人应该如何面对婚姻和如何度过一生的思考。他想放弃这段糟糕的婚姻,到别处去寻找他所渴求的那种男女温存。在欲望的指引下,他带着妻子的唾骂和儿子们的仇恨,走出了家庭。但是当“他”年老体弱,需要妻子的照料和儿子们的亲情时,却发现自己几乎一无所有。“第一次婚姻生的两个儿子对他的爱,他已经不指望了,对他们或者他们的母亲来说,他就没有干过一件正确的事。”[4]74比起第一次婚姻中的两个儿子,第二段婚姻中的女儿南希成为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他始终牵挂她,也不明白这样一个好孩子怎么碰巧就成了他的女儿,未必是他做了什么正确的事才有了这个结果。”[4]60“他”在疾病缠身时候的这种反问,无疑是对亲情伦理的一种设身处地的反思。两个儿子的冷漠在“他”看来是理所应当,但是女儿对“他”的好则显得毫无理由,似乎单纯的父女血缘关系不足以让“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毕竟作为父亲,“他”无情地抛弃过她和她的母亲菲比。对于第二次婚姻时的妻子菲比,“他”同样充满了矛盾和自责,当婚姻还在维持的时候,“他”对她厌倦,“他”用谎言欺骗她,用彼此间的信息不对称来控制她。但是在得知菲比中风之后,“他”比较一生中的三位妻子,又觉得菲比楚楚动人的单纯,家教甚好,以至于他想起这个率真的女人居然令他出乎意料的兴奋。
在别人眼里,“他通情达理,待人和气,是个亲切、温和、勤奋的人,熟悉他的人可能都会这么认为”[4]24。但是,当“他”被纳入家庭亲情的这个框架内,在妈妈、爸爸、豪伊、菲比、南希、兰迪、隆尼这些一生中最亲近的人织成的家庭关系中,“他”扮演儿子、弟弟、丈夫、父亲等重要的角色时,他一再破坏婚姻,莫名其妙的嫉妒哥哥的健康,不负责任的缺席儿子和女儿的成长,甚至对治疗父母亲疾病也无能为力。这一切最终让“他”成为了一名失败的父亲,嫉妒的弟弟,不忠的丈夫、无用的儿子。“他”在梦中对过去充满了自责,对所有家庭中的成员充满了愧疚,“他呼喊着一个个他无论怎样努力都追不上的亲人的名字……而他们正以同样的速度与他背道而驰,迅速消失,他们转头若有深意地向他喊:太晚了”[4]134。“太晚了”似乎是对这一系列反思的一个注解,也是对凡人家庭伦理的一个警示。这种面对家庭伦理前后天壤之别的感受,这种对亲情无限的渴望,是“他”对家庭伦理反思之后的一个轮回。
三、本体反思:生命中的个人伦理
无论从宗教学角度还是从进化论的角度,人的产生和存在都是一个很难解释清楚的问题。其难度在于人的存在不仅要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还不断和自己的内在发生关系。卡希尔在《人论》中说:“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是众所公认的,在各种不同的哲学流派之间的一切争论中,这个目标始终未被改变和动摇过。怀疑论者宣称,认识自我乃是实现自我的第一条件。”[9]认识自我的过程,实际上是对生命伦理的一种关注,因此就不可避免要认识疾病和死亡。罗斯在小说中对生命本体的反思,即是从疾病与死亡对生命的影响开始的。
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中说:“疾病是生命的阴面,是一重更麻烦的公民身份。”[10]罗斯在《凡人》中用含蓄而慰藉的手法表示了对疾病的抵触情绪。“他”对于疾病表示出了无比的担心和不满,由于体内六个支架和动脉起搏器的存在,导致人的身体出现令人难堪的变异,使得人失去了作为人的完整意义。并且因为疾病的存在,使人不得不面对和思考随时可能降临的死亡。但在他看来,“老年不是一场战斗,老年是一场屠杀。”[4]127屠杀背后的主导力量,便是让人无能为力的疾病。
疾病除了在终极目标上使人死亡之外,在发生的过程中极大地伤害了人的精神状态。主人公在几次手术之后,变得比刚退休后的第一年更加孤独,越发感觉自己正在被带向死亡。从中明确无误地反思出这样一条信息,即疾病其实是来自坟墓的信使,经历肉体的痛苦之后便是死亡的到来。面对死亡这一主题,罗斯真诚而勇敢。罗斯在小说中认为,疾病和死亡在与生命冲突时也产生了唯一积极的作用,就是使人反思,靠近自己的灵魂,同时也促使死者周围的人的反思,对死者形成一个最终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罗斯对疾病的认识超越了桑塔格等人的观点。罗斯的作品暗示,疾病并非我们可以去祛除和战胜的“缺点”与“敌人”,而应该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生命历程中一种转换性的“常态”。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厌恶疾病,去痛恨疾病。从某种意义上说,疾病是与我们共存一体的,这是一种寄生互生的关系。对疾病,我们只能心存感念,甚至充满谢意。实际上,厌恶疾病,痛恨疾病,战胜疾病,最终厌恶、痛恨、战胜的只可能是我们自己。我们完全可以用一种不同的方式来看待疾病,把它看作是我们身体的一种大声抱怨,是身体对我们自己并不自知的某种生活的不满,看作是一种有益于我们更大生命利益的善意的提醒,一种明显的警示和间接的暗示。目的是让我们有机会、有时间去关注我们生命中的某些更为重要的东西,去关注我们心理和精神层面上某种更为严重的事态。如果我们忽视它,不把它当回事,就必然会导致无可挽回的身体损害和持久的情感方面的痛苦,甚至导致死亡。我们完全可以说,疾病不是病,仅就病论病而言,它才是病。我们完全可以说疾病是“福音”,疾病本身即是“救助”,是“治愈”,或至少是一个我们有望康复的起点和象征。因为它病的是身,救的是心,患的是局部,治的是整体,扰乱的是短暂,成全的是久安。疾病是我们人格的阴影,是我们精神的暗斑,它对应的是我们内心的偏差,内心的负值,内心的亏欠,内心的空虚。这里所指的阴影实际上就是我们内心中所有那些我们不想看到,不愿想到,不愿经历和不愿呈现的东西。是我们一直想回避,但实际上又回避不了的那些东西。就像德国著名心理医生和心理学家吕·达尔克所说:“阴影是人最大的危险,因为人有阴影,却看不到它,也不知其存在。阴影使人的全部努力和企图最终都走向反面[11]。每一次疾病是使我们生活真相得以彰显的一次珍贵的机会,是使我们有可能变得更加诚实的一次天大的恩赐。是对日常生活习惯化、机械化、平庸化、单调化状态的一次蓄意性的“谋反”与背叛。疾病引导我们脱离习惯化和单调化的因循守旧,至少是在一段时间,让我们离开凡庸生活的功利语境,有机会去直面那些我们也许早已忽视的生命主题,比如关爱、慰藉、包容、慈悲、豁达、灵情之类。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说,人只有在面对死亡时,才能深刻体会到自己的存在,一个人只有在濒于死亡时,才能真正把自己和他人、社会及集分离开来,才能突然面对着他自己,懂得自己的存在与其它的存在根本不同,懂得生与死的根本不同,懂得生的意义[12]。所以,死亡带给人的痛苦会超出自己的范围,进入家庭乃至社会领域。在缅怀之中,人们往往会发现死亡并没有使一切终结,有某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溢出了时间之外,人看不见了,但是他在任心中的形象却更加清晰,这便是死亡升华的亲情。正如德里达所指明的:“当我们一旦意识到一个真正的‘他’时,当我们理解了死亡时,我们就把那个‘他’注入到我们的生命中了。”[13]
四、小结
罗斯的《凡人》将故事限定在家庭之内,不断描述生老病死和爱情,亲情,远离世界的喧嚣和不安,通过不断地回忆和插叙来描述自己的心理感受,阐述自己对家庭、婚姻、社会、种族、人生这些大问题的思考。《凡人》是一部无法用小说的创作理论来进行解构的作品,主人公没有名字,是千百万美国普通男人中的一个,这正好给了一个广阔的空间和多个视角来审视每个人的人生。
在罗斯多年的小说创作生涯中,他以多重的小说主题给读者塑造了一个复杂的人性世界,谱写了一曲充满激情的交响乐,并“以无比艰辛的努力去探寻20世纪现代人存在的意义”,“以强烈的抒情和略显粗俗的叙述之间的非凡结合来处理人类现状的荒谬情形”[14]《凡人》即是这个结论的绝好注释。
罗斯的小说创作有着严肃的伦理指向,它突破了种族和环境的局限,在演绎犹太文化在异质文化中的发展与嬗变,刻画犹太人在他者的国度里流浪、漂泊、受难以及陷入难以实现自我解放的困境的同时,也在诠释整个社会的伦理环境和人类的生存处境。恰如文学评论家索罗塔洛夫所说:“罗斯属于犹太道德主义者的行列,但他却以犹太性的独特思维方式和浑厚的犹太道德经验迈向人类内心世界普遍存在的两难境地。”[15]罗斯在《凡人》中用“他”的视角阐述了他的伦理观,人的一生就是顺从、拥有、背叛、失去和健康、疾病、衰老和死亡的过程,两个逻辑在生命中平行前进,充满矛盾,无所遁逃。斯坦尔甚至如此奖掖罗斯:“他的小说直探美国人思想和行为的机理,其程度之深,以致未来的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都将为之欣喜。”[16]正是由于罗斯作品直面人类恒久的生活与精神困境,对存在始终不渝的追问,使他的作品的意义变得厚重而丰富。
[1] Searles G J.Conversations with Philip Roth[M].Jackson and London :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 1992:182.
[2] Hage V.Interview With Philip Roth:“Old Age Is a Massacre”[J].Spiegel On Line,August 25,2006.
[3] Deresiewicz W.Dead Man[J].The Nation,May 29,2006.
[4] 菲利普·罗斯.凡人[M].彭伦,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5] 欧文·豪.重新审视菲利普·罗斯[J].评论,1972:70.
[6] Omer-Sherman R.Dispora and Zionism in Jewish American Literature[M].London:Brandeis University Press,2002:199.
[7] 菲利普·罗斯.真相:一位小说家的自传[M].纽约:纽约兰堡书屋,1988:20.
[8] 菲利普·罗斯.遗产[M].彭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49.
[9] Cassirer E.An Essay on Man[M].Yale University Press,1944:15.
[10] Sontag S.Illness as Metaphor[M].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s. 1978:3.
[11] Dethlefsen T,Dahlke R.Hope of Disease[M].C Bertesmann Verlag Gmbll,Munchen,1983:42.
[12] Nuland S B.How We Die[M].Alfred A. Knopf Inc,231.
[13] Watkins W.On Mourning[M].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04:205.
[14] Safer E.Mocking the Age:the Later Novels of Philip Roth[M].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6:34.
[15] McDaniel J.Distinctive Features of Roth’s Artistic Vision[M]//Harlod Bloom(ed).Roth P.Philadelphia:Chelsea House,2003:42.
[16] Searles G J.The Fiction of Philip Roth and John Updike[M].Carbonda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85:172.
〔责任编辑:朱莉莉〕
Reflection on Individual Ethics inEveryman
SHI Xuan
(Humanity and Sociology Department, Nanjing Institute of Mechatronic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1135, China)
The novelEverymanis a story about a man’s life and death, loss and regre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love, family bond, disease shown in the novel and author’s thought on these problems such as family, marriage, society, race, life and so on, then explains Philip Roth’s reflection on individual ethics, that human life is the two parallel processes of obedience, betrayal, loss, and that of health, disease, aging, death. Both of them are marching forward in everone’s life, no one can escape from that. Roth’s reflection transcends race, boundaries and age, as the summary and the warning of everyman’s life.
Philip Roth;Everyman; individual ethics; reflection on identity; reflection on family bond; reflection on reality
I106.4
A
1003-6873(2015)02-0093-05
2014-11-18
史璇(1981-- ),女,山东德州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
10.16401/j.cnki.ysxb.1003-6873.201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