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资源维护的失范与文化矫正研究
2015-02-13
水土资源是自然的产物,并随着自然的演替不断地变化。分布在地球表面水土资源的结构不同、性质不同是一个客观事实,而不同性质的水土资源在演替的过程中其结构和性质会发生变化。就纯自然的角度看,不同性质的水土资源并存,其间并不存在好坏优劣上下之分。只是由于人类社会存在和延续的需要,以文化的方式去利用水土资源而已,人类需要什么样的生物产品和生物能因人类的文化而异。这样一来,从人类社会的角度着眼去评估水土资源时,其利用价值才会互有区别。
在不同文化规约下的人群希望水土资源更适应他们的需要,同时又会很自然地担忧他们手中所控制的水土资源使用价值下降,会影响其生活质量和文化延续。于是,在文化的作用下人类社会会对水土资源加以维护。但这样的水土资源维护行为在各民族文化之间出现的差异被人为地忽视,因而导致了水土资源维护的偏离,乃至失范。这样的偏离与失范导致了人类生存环境的生态失衡与生态危机。①[韩]全京秀:《环境人类亲和》,崔海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版,第44页。但可以将这样的问题归因于人类的文化,因此对其进行矫正也可从人类的文化入手。
一、水土资源维护目标与维护行为的偏颇
纵观各民族文化,人类维护水土资源主要有如下三个目标。
1.为了人类自身的延续和发展
人类以文化为分野而区分为不同的民族,但各民族建构的文化体系有赖于水土资源提供生物产品和生物能,从而获得其存在与延续,为了确保其生物能的稳定供给,进而要求水土资源的结构也必须高度稳定。各民族都希望他们能利用的那部分水土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能够稳定地提供生物产品和生物能,以求得各民族的延续与发展。
人类社会作为一个高度有序的自组织系统,也是以自然生态系统作为其延续的基础。我们知道,地球上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一个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系统,并具有更高的稳定性,人类才能加以利用。人类社会对水土资源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水土资源具有了稳定性,才能被人类的文化所感知与理解,并能够加以利用。因此,水土资源的稳定直接关系着人类社会自身的稳定。
水土资源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其演替的速度极为缓慢,其演替周期大大地长于任何一个民族文化的延续期。人类在不同文化的规约下结成为一个个有意识的社会群体——民族。各个民族凭借其文化而凝聚社会力量,按照其文化模式采用相对单一的方式对水土资源利用,这就打乱了生态系统中水土资源的制衡关系,其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灾变。①李凤、陈法扬:《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学报》2004年第6期。当然,人类的文化也具有抑制这一不利过程的能力,通过文化回归的力量形成社会行动对水土资源进行维护。②罗康隆:《文化适应与文化制衡:基于人类文化生态的思考》,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57-67页。人类在维护水土资源的过程中,是按不同文化的价值要求去分别采取行动,通过文化的回归能动地抑制水土流失。
2.优化匹配水土资源,使之适应于人类的不同需要
水土资源自身结构最为关键的是水与土壤的匹配。从自然的角度看,水土资源的匹配关系虽然千差万别,但其间并不存在优劣之分。若从人类社会的角度出发,水土资源的匹配关系则会因文化的差异而呈现明显的差异。于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地要区分水土资源的优劣,当然,这样的区分标准因文化而异。对稻作民族而言,浅水沼泽是最优化的水土资源匹配;但对于草原民族来说,半干旱的平旷草场更为重要。
自然界的水土资源匹配当然是基础,也是难以自己更改、且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但由于人类文化的作用,人类社会可以对水土资源的匹配关系加以调整。比如,人类通过水利工程的建设,可以缩小水资源补给的季节差异,甚至通过水利设施将丰水地带的水资源调节到缺水地区,有效地做到以丰补欠,以优化水土资源的匹配,使之适应于不同的需要。
从特定意义上说,优化水土资源匹配具有的文化属性,这是当今人们在维护水土资源配置时需要认真考虑的关键问题。中国境内并存着56个民族,每一个民族都在对其所面对的水土资源进行优化匹配,但对优化配置的理解都不相同。基于这样的文化差异,民族间可以实现水土资源利用的互补和转让。比如对农业生产不利的水土资源匹配,可能对畜牧业生产是最优选择。对高山旱地农牧兼营最优化的水土资源匹配,也许对定居水稻农业没有多大价值,但在高山河谷交错地带实施农牧兼营,不仅可以减缓水土资源的流失,还能为下游暴雨季节截留地表径流,使之成为稳定江河下游水土资源匹配的屏障。但深感遗憾的是,在当今的水土资源维护中,由于水资源使用的法律体系尚未健全,以至于如何兼容中国各民族对水土资源优化匹配的观念,还无章可循,③田圃德、张淑华:水资源优化配置需要水权制度创新,《水利经济》2002年第1期。这极大地损害了水土资源维护的成效。
3.因地制宜地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价值
地球表面千姿百态的水土资源,显然不能用一种方式去加以利用并获得同样的效益。水土资源的差异存在,要求人类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去加以利用,这正是民族文化得以建构并互有差异、且稳定延续的物质基础之一。然而,在中国以往乃至当今的水土资源维护中,却忽视了这一至关重要的水土资源利用原则,不加区别地对互有差异的水土资源按同一的标准去加以利用,这就降低甚至损害了利用水土资源的效益,并种下了水土流失的祸根。为此,水土资源维护的目标应当是以人类的文化为中心,差异性地利用水土资源。
但是,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这样的基本原则往往被强势的文化所抛弃。如中国汉族农耕文化在推行“以粮为纲”的时代发展到了极端。这种极端的“农业”发展模式,导致了中国非宜农区规模性的水土流失。那一时期在非农耕地区控制水土流失的对策,忽视了不同民族的水土资源利用方式。目前,中国西南山区的水土流失、石漠化,河套地区的土壤沙化,内流河地区土地盐渍化,以及青藏高原的草原退化,从某种意义上讲都与这种一刀切式的利用方式的推行直接或间接相关。④杨庭硕等:《生态人类学导论》,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89页。
水土资源是可再生的资源,但各民族对水土资源的利用需求,往往快于水土资源的再生速度,这就造成了供求的尖锐矛盾。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民族都认为自己的水土资源是稀缺的,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世界上水资源最丰富的国度也会出现局部用水成本的居高不下,因此,水土资源维护就是要在每一个民族已有水土资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价值,减少无效的流失和耗损。⑤黄占斌、山仓:《北方干旱地区农业水环境变化与适应对策》,《生态经济》2000年第4期。因此,如何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效益,乃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问题。
不同民族对水土资源的利用方式可以千差万别。而这样的文化差异能否与当地的水土资源再生能力相适应,可以在其文化内进行调控。因而通过文化的借鉴作用,调整对所在处水土资源的利用方式,乃是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益的可行途径。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在水土资源维护方面作出了重大的努力,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就总体上看,水土流失至今仍在不断地加剧,水土流失灾害仍在不断地发生,水土资源维护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笔者认为这既不是工程技术的失误,也不是政策法规的失误,更不是维护力度不大、重视不够而导致的后果,而是水土资源维护思路与观念上的偏颇——采用单一文化的思维模式去应对中国千差万别的水土资源局面,以至于在不适宜农耕的地区,机械照搬农耕的方式去利用水土资源的恶果。
由此看来,对中国水土资源维护现状的评估,不能理解为局部的失误或失当,而应当理解为维护方略上的偏颇,由此导致维护目标的混淆,是一种维护思路的失范。以致对水土资源维护的理解,长期以来没有形成共识,在水土资源维护实践中出现了理解上的分歧和行动上的不相协调,损害了水土资源维护的成效。要改变目前这一被动局面,必须从改变水土资源维护的思路入手,将水土资源的多样性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掘中国各民族文化的生态智慧与技能,并辅以现代的科学技术,才能开创21世纪维护水土资源的新局面。
由于对水土资源维护理解的偏颇,以至于中国在半个多世纪的水土资源维护的实践中,突出的问题主要有:重治轻防;重显轻隐;以单向救治代替全局维护;片面强调工程设施,轻视社会力量参与;重视集中投资维护,轻视持续性维护工作;各民族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技术技能未得到有效的发掘利用等方面。
水土流失是自然与社会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水土资源的维护关键在于通过改变水土资源的利用方式和人为移植造成水土流失的不利做法,从持续性的人地关系中去防范水土资源价值的降低。故此,日常的维护行动比灾变发生后的救治更为重要。但在中国相当一段时间的水土资源维护中,不到水土流失成灾往往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必要关注,更谈不上采取未雨绸缪的日常维护举措。这样的水土资源维护格局在各地均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水土流失灾变区。
以往的水土资源维护总是特意关注明显的水土流失区段,或者是政治经济影响大的区段,不同程度地忽略了隐性存在的大面积水土流失地带。只注意点而不注意面,其结果只能是局部地段水土流失得到了明显控制,但在更大范围内水土流失却愈演愈烈,致使在新闻中,人们经常看到的是沙漠变成绿洲的镜头,却很少知道中国的沙漠化速度正在与日俱增。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期,中国的沙漠化土地面积年均扩大了1560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为1.01%;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年均扩大面积为2100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为1.47%;而目前沙漠化土地面积正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①周立华、樊胜岳:《中国土地沙漠化的现状、成因和治理途径》,《中国地理》2001年第1期。这同样不是个别人的决策失误,而是维护思路的偏颇。水土资源的维护从来都具有全局性,治理的成效不能以点为代表。
近半个世纪的水土流失治理,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犯了这一水土流失维护的禁忌:不是针对各地区水土资源结构实情,建构稳定的维护方略,而是动用政治、经济力量人为地改变水土资源结构。如果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就不惜牺牲周边地区的水土资源结构的稳定,将有限的水资源集中到重点治理区段,换取逐步实现沙漠变绿洲的宏伟蓝图。这当然招致了周边地区沙漠化进程的加速,局部区段的生产效益提高完全抵销不了大面积沙漠化造成的损失,致使局部的成功只具有象征意义而没有实际价值。为今之际,关键是要启动各族居民广泛参与水土资源维护的机制,具体则需要改变水土资源的利用方式。完成这项努力,在国外通常都由国家全额投资,在这一问题上中国不应当例外。否则的话,光有点上的成效,掩盖不了全国范围内的大面积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水土资源维护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水土资源的维护本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活动,不仅牵涉到众多学科的理论与资料,还必然涉及到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长期以来,我们对水土资源维护的理解往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误以为数世纪积累下来的水土流失灾变可以凭借群众性的植树造林运动或者一两项技术措施就能解决。然而在实际中面对的问题远比规划要错综复杂得多。以退化草原的恢复为例,一些专家依据降雨量的地区差指出,年均降雨量高于400毫米的退化草原,即使实施围栏封育后也至少需要3年的时间才能基本恢复。这样的地区仅限于科尔沁草原的东南部和毛乌素沙漠的东南部。而年降雨量在300~400毫米的退化草原,围栏封育后至少需要5年的时间,这样的地区包括乌兰察布盟南部、察哈尔草原和河北省的坝上高原。至于年降雨量在300毫米以下的地区,围栏封育至少需要10年才能得以恢复。①樊胜岳、高新才:《中国荒漠化治理的模式与制度创新》,《中国社会科学》2000第6期。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仅涉及到降雨量这一个因素,事实上,内蒙古草原的恢复不仅与降雨量相关,还与所在地的土壤结构相关联。高度沙化的地带,即令完全封育,牧草也无法顺利生根发育,若不采用特殊的植草技术,全凭自然力自我恢复,所需要的时间还会相应延长。因而,单凭封育决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更何况能封育的只是局部地区,封育范围的扩大客观上加重了未封育地带的草场载畜压力。在封育区好转的同时,未封育区同时普遍恶化,两相抵销,封育收到的成效并不明显。有学者认为只要减轻人口压力,把尽可能多的人口从牧业等第一产业彻底转移出去,草原就可望得以大面积恢复,但要实现这一目标直到目前还没有妥善的经济、社会对策。
维护水土资源本来有更多的对策,而且这些对策需要因地制宜,然而在以往的治理中却将千差万别的水土资源维护简单化为种树种草,而不具体考察相关地区是否有可能种树种草,以及该种什么树和草。大规模的群众植树造林运动往往是有什么树苗种什么树,种完了事,无人经营也无人监管,结果是只见种树而不见森林。事实上,要实施有效的水土资源维护光有人种树种草不行,更关键的因素在于所种的树与草能在当地存活,存活后有人监管。由于种树后的一切都不配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种下的树和草在水土资源维护中发挥的效益极为有限。
在内蒙古草原上,年降雨量不超过300毫米的地带,由于高大乔木的年需水量高达数吨,要兴建连片的森林在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在这样的地带即使在生态条件十分良好的情况下也只能存在疏林草原,甚至仅是在草原中有孤立的大树。像这样的地段要求形成林带根本不切实际,能形成稳定的灌丛草原就不错了。
所以,开展水土资源维护是一篇大文章,需要的是一种跨学科、跨部门的协调努力。单靠群众的植树热情以及一刀切的维护方案,显然达不到水土资源维护的预期效果。然而困难之处正在于,眼前的水土资源维护并无权责明确的相关制度作保证。绝大部分的水土保持措施都是根据单方面的材料笼统做出的。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的针对性和使用范围,这正是水土资源维护仅见投入而收效不明显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把水土资源维护视为公益事业,问题严重时上级主管部门也往往设置各式各样的工程指挥部,专门主管水土资源维护的行动。但这样的工程只具有公益性质,经费是临时划拨,人员是临时抽调的。热一阵子之后,或因投资不济,或因工程见效不明显又冷下来。有工程而不具备持续能力显然无法适应需要长期投入并稳定运作的水土资源维护的需要。这正是水土资源维护声势大见效小的原因所在。近年来,有的学者主张生态建设、水土资源维护纳入企业经营的渠道去运作。有的学者从生态经济的角度出发,希望生态工程获得可持续运作力。其用意可嘉,所揭示的问题也很有代表性。“长江上游生态林建设,应计算其经济效益,且纳入GDP计算体系,才能持久。过去种树不见活树、造林不见成林,主要是缺乏经济观点,仅把植树造林当作做好事的公益事业,觉悟高的多栽些、勤管些;觉悟低的则不栽,还乱砍;国家对生态林建设也多视其为一种只投入不产出的‘负担’,资金往往不到位,或所投入的与应有投入的相差太远。我们应从生态经济的角度,计算每一片造林、保护每一片草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并以货币的形式加以量化。”②陈国阶:《关于长江上游生态建设的几点思考》,《生态环境与保护》2000年第5期。需要指出的是,水土资源维护其成效的实现具有互涉性,不仅维护者可以受惠,非参与者也可以间接受惠,一些重大的维护项目做得好还可以福泽子孙,这样一来,要过细地实施经济核算,客观上存在着极大的难度。因而,水土资源维护的报偿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定性而难以定量,这就要求水土资源的间接受惠者应当分担一定的维护费用,水土资源的破坏者应当支付罚金。但这只具有奖惩性质,还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易。也正因为如此,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最健全的国家,对水土资源的维护也主要靠国家投资,而不能全凭市场运作。
对于线性卷积这个知识点来讲,经过运算原理讲解、概念对比分析,以及Matlab运算结果验证分析几个步骤之后,学生已经比较清楚地理解了卷积运算的步骤,了解到卷积是获取系统输出的一种运算方法。知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数字信号处理理论的知识最终是为了应用于工程设计。为了让学生理解卷积的实际应用过程,我们对教材[1]中的实例1.3.4进行修改完善,并引出本门课的FIR(Finite Impulse Response)滤波器设计的概念,将卷积这种纯理论的运算与工程应用联系起来,不仅可以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卷积运算的物理意义,也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对这个知识点,甚至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兴趣。
因而,水土资源的维护者应当获得报偿,以便支持这一利及全国的社会活动。但水土资源维护从根本上讲无法真正纳入市场化运作,国家将永远是水土资源维护的主要投资来源。这从逻辑上讲也十分明确,在中国,水土资源属于国有,国家为自己所拥有的资源支付维护费用理所当然。因此,要让水土资源维护获得持续动力,不能光靠经济行为。经济利益只能起到诱导作用,要使水土资源维护获得持续力,最终还得仰仗各民族的文化。使所涉及到的各族居民把水土资源维护视为伦理准则的有机组成部分,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水土资源维护才可望获得较为稳定的持续能力。能否做到这一步,不同专业的学者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在这里仅提请注意,在洞庭湖的围湖造田区,洪水季节围垸中的居民无论男女老幼都会自动地投入到护堤防洪的任务中去,如果仔细计算个人的付出与回报,谁都知道是永远也算不清的。但这样的活动年年做、人人做,而且一直做到真正完成退耕还湖后。这是一个生动的实例,足以表明只要水土资源的维护能与相关民族的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族人民是可以自觉参与水土资源维护的。
当然这种参与需要来自外部的经济支撑,更需要精神方面的褒奖,而这两方面需要在中国的制度创新中加以体现。同时,制度的创新也需要通过各民族的文化才能发挥效应。在这样的水土资源维护行动中,各民族的文化始终是主导因素和内在因素。也只有这样将水土资源维护具体化,各民族能动参与维护的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只管上工程而不问持续能力的习惯性偏颇才能得到有效矫正。
水土资源维护从根本上讲,应该是一项长期性的社会活动,需要调动一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通力合作,持之以恒,才能收到明显的成效。然而长期以来,我们仅注意用有限的投资兴建水保工程,或者搞群众性的水土资源维护活动。与水土资源维护直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反而可以置身事外,这就导致了一项需要持续努力的社会工程变成了无关痛痒的公益性群众运动。这也是水土资源维护质量低下的一个直接原因。
水土资源维护具有很广的牵连性,单有个别人、个别组织和个别部门的积极参与还远远不够。正如《韩非子》所载:“夫杨,横树之即生,倒树之即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树之而一人拔之,则毋生杨。”①(战国)韩非子:《韩非子·说林上》第二十二,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很多社会公益性的活动都没有专职的协调机构,水土资源维护也是如此。尽管国务院明确授权林业部门主管造林和育林,营建各种防护林和用材林。然而造林必须有造林地,但需要退耕还林的大量陡坡地却已经承包到户,这种承包和转包则由各级行政部门主管。中国的水利部门管理各种水域和水面,林业部门的造林如果涉及到河滩地,其管理权限还会与水利部门交叉。在水土流失治理中,除了植树外,在很多地区无法植树,需要恢复的是草原。于是,林业部门牵头主持水土资源维护又得与畜牧部门打交道。更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特殊地段的水土资源维护与林业管理部门无关,如盐渍化土地的治理、石漠化土地的生态恢复。这些地区要涉及到的土地都不是宜林地,林业部门不能越权代管。这使得涉及到水土资源维护的各部门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层出不穷,有限的资金无法落到实处。
更为困难的是,有关水土资源维护的科研工作都分散到各行政部门,科研人员不管它自愿还是不自愿都得立足于本单位去确定研究取向,这又会造成研究工作中的重复劳动和研究结论的不相兼容。在这样的背景下,基层群众更是无所适从,林业部门要植树造林,农业部门要求他们坡改梯,水利部门要求他们兴修水利,最终结果只能一概应付了事。有鉴于上述各种困扰,近年来有的学者主张需要建立统筹安排的水土资源维护职能机构,以免水土资源维护相关的平级部门之间相互推诿。②樊胜岳、高新才:《中国荒漠化治理的模式与制度创新》,《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在中国干旱荒漠地带的水土资源维护,如何高效利用水资源是一个关键问题。考虑到水资源是一种易于流动的可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就意味着对周边的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然而在现有的体制下,行政划分与水资源的分布和流向不相关联,各个地区往往只能就本地区的地表和地下水资源实施管理和开发利用,很难建立起水资源的统筹安排、计划使用。于是,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凭借先进的技术装备无节制地使用水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同一流域内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即使有水资源也得不到利用,甚至被富裕地区造成的水体污染所殃及。这乃是缺水与浪费水并存、治理与污染并存的原因之一。对此,有的研究者主张建立流域性的水资源管理机构来协调这一矛盾。“一方面,流域往往地跨数县甚至数省,另一方面,农、林、牧、副、工矿、城建、国防等部门均要用水,因此必须改变现行的水资源分散管理体制,按流域成立统一的水资源分配和管理体制,按流域成立统一的水资源分配和管理机构,从流域的上、中、下游整体利益考虑,超越地方与部门局部利益,立足于国家长远利益,科学地管水、配水。同时,提高水资源收费标准,采用‘多用多收,少用少收,节约奖励,浪费处罚’的原则,大力鼓励和提倡节水。”①樊胜岳、高新才:《中国荒漠化治理的模式与制度创新》,《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上述建议很有参考价值,但要真正付诸实施仍然很困难。原因在于这样的机构势必将水资源和土壤资源分离开来按不同的体制进行管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水资源必须与相应的土壤资源相匹配才能发挥效益。两套体制并行管理必然造成管理上的死角和盲点,发生管理过程的相互抵牾。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体制改革中通盘考虑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总之,水土资源维护必须强调它的社会性和群众参与性,必须强调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有效的水土资源维护仍然会遇到众多来自社会的阻力和障碍。
水土资源维护涉及到众多的学科理论。然而,与水土资源相关的现代科学的资料积累在中国很不完善,不管是水文气象,还是土壤和植被等学科,其资料大多是在20世纪30年代以来才陆续由专门机构收集整理的。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相关资料的积累至少长达半个世纪到一个世纪。而在中国西部最需要加强水土资源维护的各民族地区,其科学数据的储备最为缺乏。举例说,中国西部各地的气象站往往仅在县政府所在地,而西部某些县的管辖范围有的很大,大多数县的辖地将近1万平方公里,在北方荒漠和西藏腹地甚至在10万平方公里内没有气象观测点;在西南山区,一山之隔,其气候条件迥然不同,这里气象资料显然不敷使用,难以满足水土流失治理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可资凭借的资料只有西部各民族的母语记录或许才最具有参考价值;其次是各民族的民间传闻、家族史传、地方掌故也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最能与实际结合的资料莫过于各民族还在运用的生态智慧和生态技能。由此看来,西部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在水土资源维护中仍然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
三、中国水土资源维护的文化矫正例证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水土资源利用的偏差,乃至生态环境的灾变,可以归结为对民族文化的忽视。那么在当下要实现对水土资源的维护也可以从各民族的文化入手,以文化的矫正来有效维护水土资源。比如河套地区为疏林草原生态系统。年降雨量大致在300~400毫米之间,年际波动值大于30%,属于半干旱的草原地带。加上风蚀作用烈度较大,降雨过于集中,水蚀作用十分强烈。水土资源的利用格局长期维持半农半牧的经营组合,因而在历史上该地带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交错杂居的地段。在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和睦相处的年代里,游牧民族都要将畜群驱赶到半固定的农田上越冬,并就便向农业民族出售牲畜。而农耕民族也乐于接待游牧民族前来放牧,一方面可以利用畜群的粪便提高土壤的肥力,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过手的牲畜贸易谋取利益。至今,陕西、山西北部的汉族农民还将这种农牧两利的做法称为“羊踩屎”。
在20世纪以后这里的水土资源利用状况发生了逆转。20世纪30年代傅作义任绥远省省主席,为了扩充兵员和征集军粮,按照农耕模式对土地资源加以利用:给当地的蒙古族应征青年划拨300亩土地,供其家属种地养家。但蒙古族妇女只会畜牧而不会农耕,于是划拨到手的土地租给陕西、山西两省汉族农民代耕。从而开启了“以农代牧”的先河。1949年以后,该地区和全国一样实施了土地改革,以前受雇到内蒙草原租地耕作的汉族农民,由此变成了固定居民,草原上的“以农代牧”再一次被行政措施固定下来。然而,该地带本身并不适于固定农耕,在农耕换季时土地会大面积裸露,从而失去了抗风蚀能力。在暴雨季节,除庄稼外地表没有其他植被庇护,大大降低了抗水蚀能力。加上将原有的天然林地也扩大为农业耕地,更加重了风蚀和水蚀的破坏力。以致到20世纪80年代该区域成了中国沙漠化发展最为迅速的地段之一。
当前,尽管对该地区的水土流失控制对策不断地调整,花样翻新,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在该地区不应当建构固定的农田,而应当维护农牧兼营的利用模式——在农田收割时必须留茬,并在农田中播种牧草;放牧必须实行“浅牧”,确保终年地表的覆盖度不低于75%。然而,这一思路不仅是该地区的居民难以接受,就连很多专家也难以接受。大家都不自觉地受到“以农为本”思路的干扰,强调要在该地区建构固定农田,企图通过提高农田产量去改变这一地带的贫困现象,并以此减轻人口对水土资源利用的压力,从而达到维护效果。这样的手段不管采用程度如何,其收效都大可怀疑。在风蚀严重、水资源短缺的前提下,稳定农田建设和维护的费用,都会大大超过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这不仅不能实现当地居民脱贫,而且对水土资源的维护也将无济于事。目前,这一地带沙漠化未能得到控制,正是这类违背实际的做法而引起的。中国每年被沙漠吞噬的土地资源高达2460平方公里,其中有大部分就发生在这一地区。这一事实客观地表明,该该地区水土资源维护对策,就在于以文化的方式去矫正目前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①丁运华:《关于生态恢复几个问题的讨论》,《中国沙漠》2000年第3期。
在干旱的内陆沙漠的蒙古族、维吾尔族本来就有一套防治沙丘移动的有效对策——他们用芨芨草、胡杨枝条、骆驼刺和拧条等干旱植物编成疏篱,在起风的季节将其竖立在沙丘顶上,狂风携带的沙粒碰上这些疏篱后,会顺势下落,沿着沙丘坡面下滑,从而有效地阻止了沙丘的移动,保护了农田和牧场的安全。这种做法对防治沙丘移动十分有效,但在学术论著中很少系统地提及,更缺乏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值得庆幸的是,联合国的防治沙漠化行动委员会将这种办法引入到了撒哈拉沙漠的治沙之中,在防治沙漠南移上发挥了重大效益。这一办法表面上很笨,其实只要稍加创新后就可以比耗费巨资设置沙障还要有效。
西南地区的苗族、彝族在木材采伐中,有意识地将山林中最高大、结子最多的母树保留下来。苗族和彝族认为这样的树有神力。在实践中,它们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因为这样的母树在被采伐的宜林地森林就可以起到自然恢复的作用。比如在彝族地区,高山栎不仅是用材树,其落叶和幼树还是羊的饲料。一株成年的高山栎所结的种子,可以在一年内自然长出上千株幼树来。只需有意识地移植这些幼树,就使得恢复森林的成本极低,成为长江上游水源储养林。遗憾的是,很多伐木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认为母树大,能够派上用场,而将之砍光,致使这种有价值的传统不能得到推广。
瑶族和苗族在从事旱地耕作时,都要在耕地的上方保留5~15米宽的野草带,在烧畲清理耕地时也必须防范这些野草被烧掉。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耕地上方长了草,庄稼才不会被土压。这种做法诱导出山区带状退耕的水土流失治理的新模式。可惜的是,在片面要求退耕还林的指导思想下,主管部门片面强调退耕就必须植树。其实,植了树,如果树下没有杂草,树木即令存活,在这些地区,也不能起到抑制水土流失的实效。
事实上,陡坡植被的恢复是一个客观的自然过程,任何森林都是在草坡的基础上发育起来的。成熟森林的乔灌草藤多层次植被结构也是从低层逐步发育而来的。这些少数民族留草带的做法,看似简单,却蕴含有科学道理,坡地的草带更有助于防治水土流失。
由此看来,各民族都有成功的水土资源维护经验,只是水土资源维护部门很少注意到,更没有想到在科学的指导下对少数民族的传统经验加以创新。未能把这些具有实际成效的维护措施加以利用,这就难怪当前很多水土资源维护的举措成效低下了。②尹绍亭:《文化生态与物质文化·论文篇》,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5页。
总之,在中国有关水土资源的系统资料缺乏、历史文献记载残缺的情况下,在各民族地区的水土资源维护中,如果忽视各民族的传统生态智慧与生态技能,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误。当今我们看到这种失误,就需要对其进行纠正。这样一来,我国的水土资源维护才能做到因地制宜而事半功倍。
四、结 语
在当前的水土流失治理中,大多数人总是较多地关注水土资源上着生的生态系统的演替,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水土资源结构的稳定比生态景观的稳定更为关键。在自组织系统中,总是要以下一层次的稳定来换取上一层次的稳定。生态景观的恢复固然重要,在恢复生态系统之前,更多地关注水土资源是否还保持相对的稳定,其意义更为重大。
近年来,一些学者注意到了我国当前水土资源维护的这一严重不足,指出在实施退化了生态的环境进行恢复时,首先得关注当地的水土资源是否已经衰退。“土壤具有抵抗退化的稳定性,它是土壤性质的综合表现,土壤稳定性是支撑草地生产力恢复和稳定的重要因子。”③李绍良等:《土壤退化与草地退化关系的研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2年第1期。该论述虽然涉及到了水土资源的生态恢复问题,但这样的见解并不适用于所有地区的水土资源维护。因为水土资源维护的实质不是要另造水土资源,而仅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努力保持水土资源固有结构的稳定,以确保人类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