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文学作品中“健妇”形象的美学特征
2015-02-13高畅
高 畅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文法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0)
先秦两汉时期的平民女性除了小农家庭的女子、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外,还包括低级官吏的女眷。这类女性固然被排除在权力阶层之外,处于被统治、被压迫的状态,但在家庭中却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力,名副其实的“半边天”。她们不仅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养家糊口”的巨大贡献而获得了较高的家庭地位,在文学作品中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审美形象——健妇。
一、先秦两汉平民女性对家庭经济的贡献
先秦两汉时期,平民女性凭借其卓越的纺织技能和吃苦耐劳的勤奋品质,成为家庭财富的重要创造者。以两汉为例,国家层面需要大量的丝帛品。一是因为丝绸之路开通后,中亚、西亚、欧洲诸国十分青睐中原的丝织品,导致巨大的贸易需求量。二则是宫廷和官府喜用布帛进行赏赐,数额亦很可观。结果到西汉后期官营纺织业已经不能满足宫廷需要,所以在东汉章帝时期,还增加了对普通布帛的征收。另外,在某些情况下,纺织业会成为不亚于农业的国家经济支柱而受到特别扶持。如周代“齐地负海舄卤,少五谷而人民寡”,不便发展农业,齐国统治者“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即把纺织业、商业作为立国之本。东汉末期的蜀地“女工之业,覆衣天下”,诸葛亮认为“决敌之资,唯仰锦耳”。因为纺织业对国家经济如此重要,历代帝王都非常重视它的发展。汉景帝下诏要求“欲天下务农蚕,素有蓄积,以备灾害。”东汉明德马皇后则“置织室,蚕于濯龙中,数往观视。”这种“后亲桑”之举意在以君主之威表率天下,强化耕织并举的国家经济政策。
而在社会生活层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汉武帝以后出现了奢侈世风,全社会成员形成了“衣纨履丝”的着装风尚,对丝织品的需求量十分惊人,从大路货的帛、素、缣到珍贵的绫、罗、绮等,根本不愁销售出路,而且不仅普通丝织品价格比粮食昂贵,高档丝织品的价格更是令人咋舌。西汉宣帝时期“霍光妻遗淳于衍散花绫二十五匹……一匹直钱一万,又与绿绫七百端,直钱百万。”这样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平民女性们“相从夜绩”,文学作品亦有反映,像《上山采蘼芜》中故妻一日织素五丈余,《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她们都为家庭创造了大量的财富,成为个体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
经济上“半边天”的贡献使得先秦两汉时期的平民女性形成了一种独立、自信的精神状态。刘兰芝自豪地表示她不仅不依赖夫家提供经济来源,而且可以“供养卒大恩”——赡养婆婆、养育小姑不在话下;更有《陇西行》中那样独持门户的女性,她接待过路来客时聪明干练,言行举止落落大方,彬彬有礼的同时又进退得宜、热情周到。总之,这些“亦胜一丈夫”的女性呈现出特有的“健妇”之美。
二、先秦两汉文学作品中“健妇”形象的审美特征之一——劳动美
《诗经》与汉乐府民歌中鲜见对平民女性具体的外貌描写,其笔墨往往集中于女子的日常劳作中,竭力表现她们的劳动美,这展示了底层人民朴素的女性审美观。在先秦两汉时期,小农家庭并没有很严格的男耕女织的生产区分,成书于西汉中晚期的《汜胜之书》载:“区麦……大男大女治十亩”,这表明成年女子同样要参加农业生产,并且承担份额不逊男子。不过创作主体出于文学审美功能的需要,往往倾向选择一些具有美感的动作、形象,而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汗如雨的重体力劳作场景显然不利于对女性美的描摹。采摘野菜、采桑纺织是除了农耕外,女性从事的最普遍的工作,且劳作过程动作优美,富有节奏感,足以表现广大平民女子的劳动美。因此文学作品中有许多对女性采摘、纺织工作的描写。如《诗经·七月》: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文学作品描写下层女性的审美视角趋向于展示劳动美的结果是必然的。格罗塞指出:“有节奏的身体活动不仅本身对人具有肯定的审美意义,它们同时还使人们去注意自己身体结构的匀称中所显现的男性美和女性美,注意身体动作的精确、轻捷和优美,注意面部表情的灵活和表达内心感情的能力等等”,劳动过程中那些带有节奏性的动作“打开了人们的眼睛,使他们看到了整个自己身体的美”。正因为劳动与美的关系如此密切,于是《陌上桑》描写秦罗敷这样疑为贵族女性的时候,不能仅仅铺陈她的外貌、服饰之美,而是必须先强调她“喜蚕桑”,让其以“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的劳动者形象“采桑城南隅”,在劳作中展示她的美丽。值得注意的是,对女性劳动美的展示往往呈现出群像的描摹。《诗经·七月》里“采蘩祁祁”一句即形容妇女众多的样子。《东门之池》讲一群青年男女在护城河里浸麻、洗麻、漂麻,他们将艰苦的劳动变成温馨的相聚,歌声充满欢乐之情,女子勤劳美丽的形象就在这样一种相当艰苦的劳动中集体表现出来。《苡》也是一曲女子们劳动的群体欢歌。全诗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采”“有”“掇”“捋”“”“”几 个 动词,反复地表达劳作的过程,洋溢着下层女性们劳动的热情与欢欣。方玉润《诗经原始》云:“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绣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馀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则此诗可不必细绎而自得其妙焉。”
虽然劳动美是平民女性展示给后人的最大审美感受,虽然我们无从了解这些可爱女子们的具体外貌,但文学作品依然留下了对她们一鳞半爪的形体描述,使后人得以窥视她们外在美的特点或者说是时人的审美标准——硕、颀、长。《卫风·硕人》这样描述齐国公主的美丽:“硕人其颀”。 硕即大之意。《 毛传》云:“颀,长貌。”体态修长、丰腴不仅是对贵族女性的审美规范,同时也适合一般女子。《陈风·泽陂》谓“有美一人,硕大且卷”、“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唐风·椒聊》中赞美女子“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同于后世古人对弱柳扶风、小鸟依人之类女子的审美趣味,这种以身体高大健壮为美的女性审美观的形成与人们现实生存状况有着直接的功利联系。人类的历史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族的繁衍。后种生产自不必说,在生存环境恶劣、人口死亡率较高的先秦两汉时期,繁衍人口无疑是家庭、国家从生死存亡到绵延发展的大事。而平民女性对前一种生产的参与度也是极深的,辛苦的劳作需要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可见,这两种生产都需要女性拥有健壮丰满的身体,于是便形成了“以硕为美”的人体审美观。
三、先秦两汉文学作品中“健妇”形象的审美特征之二——独立美
先秦两汉时期的平民女性在文学作品中呈现出的“健妇”形象展示了一种开朗、豁达的独立之美。首先,她们不仅勇于独自挑起家庭的经济重担,而且能够承担救父、复仇之类这些在世俗观念中属于男性责任范畴的重任。《饮马长城窟》里的征人之妻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丈夫劝其改嫁、不受其累的要求——“明知边地苦,贱妾何能久自全”——试图凭借一己之力支撑住整个家庭。类似“缇萦救父”之事亦非罕见。赵简子的夫人原为河津吏之女,其父获罪于简子,夫人愿以己身易父之死,简子怜悲其意,遂释不诛。《河激歌》即其为简子渡河掺楫时所发之歌。《秦女休行》为三国魏人左延年所作,讲得是女休为宗报仇、终以赦宥的故事。汉魏时期这类为父或为家族复仇、手刃仇人的事情屡见不鲜,如《东观汉记》记载的缑氏女玉、皇甫谧《列女传》中的酒泉烈女庞娥、《后汉书》中的吕荣等都是典型的例子。《秦女休行》当是文人根据史实创作的。
救父性命或为父、为夫报仇是一种比较罕见的遭遇,通常情况下绝对属于男性应该承担的责任——晋人皇甫谧指出“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这类寄于男子却由女子为之的忠义果敢之举充分表现了先秦两汉时期平民女性有勇有谋、不输男儿的特点。她们“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党之凶言,奋剑仇颈”,这种胆识“近古已来,未之有也”,最大程度地展现了其“健妇”形象里蕴含的大胆、强健、勇敢、独立的精神面貌,并得到了班固这样的史学大家的衷心赞美——“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其次,先秦两汉时期的平民女性努力追求独立的人格。妇女们不仅大多能自食其力,经济独立,且在情感方面也甚少依赖男性。反映在文学作品中,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她们向往纯粹的爱情、感情专一的婚姻。例如金钱作为婚姻爱情中的异质遭到排斥——“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白头吟》)对情断义绝的婚姻也绝不留恋、勉强——她们“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甚至毁掉精心准备的爱情信物以表示“勿复相思”之意,只因“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对薄情寡义的负心汉没有不成偶便成仇的情况,只是懊悔自己将满腔真情错付他人,悲叹自己溺于往日的爱河而不能自拔,自嘲为何不能早点挣脱出情感牢笼;最后,她们大多能够彻底洒脱地结束这种没有感情的“及尔偕老,老使我怨”的痛苦生活。总之,女性们在情感世界保持着一种独立、健康、充满生机的心态。第二,健妇们企盼获得尊严以及独立人格。《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即是典型。她与丈夫焦仲卿情深意切、恩爱不疑。其悲剧的根源在于她不肯放弃对独立人格和个人尊严的追求。焦母用七出之一的“不顺父母”逼子休妻,宣称“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也就是说她想要一个“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唯唯诺诺、逆来顺受的奴隶式儿媳,完全无视其作为“人”的权利和价值。刘兰芝却不愿一再地委曲求全,苟且度日。她对婆母的欲加之罪进行了坚决、有力的反击:自己家教良好,素质优秀,无失德之举,非懒惰之人,且“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这是对“不顺父母”的休妻理由的直接驳斥。“大人故嫌迟”里的“故”字表明了她对婆母刻意刁难的强烈不满。独守空房,“相见常日稀”的孤单寂寞;“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的超负荷劳作,这些都不是跨不过去的坎。“妾不堪驱使”的是长辈蛮不讲理的让自己过着毫无尊严、忍气吞声的生活。刘兰芝追求独立人格和他人尊重的决心是异常坚定的,面对丈夫的深情厚谊也没有妥协、退让,自遣回家也决不接受莫须有的罪名,这番层层深入、有理有据的自辩正是女性对封建家长粗暴践踏自己人格、尊严的最激烈的反抗。
文学创作往往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女性的主要职能调整审美视角。例如,对贵族女性虽然也有纺织活动的描写,但目的却是为了展现她们的道德美。《相逢狭路间行》里描写了一个“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的贵族家庭,三位贵妇日常生活是“大妇织罗绮,中妇织流黄。小妇无所作,挟瑟上高堂”。大妇中妇的织作显然不是出于经济收益的考虑,小妇弹琴乃是出于孝道的角度——“丈人且安坐,调丝未遽央。”如果贵族女性为了金钱而劳作反而会被视作极不体面的事情,如史籍载公仪休“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因此,先秦两汉文学中平民女性的健妇形象之所以呈现出明显的两种审美特征——劳动美和独立美,是因为平民女性的日常生活就是由操持家务、生产劳作等活动构成的,她们的生活目标是创造财富并养育后代。文学作品往往会描写她们采桑、养蚕、纺织之类的活动,以突出这些可爱女性在勤快劳作、增产创收的过程中形成的劳动之美,以及无论身处何境都能保持着开朗、豁达、自信的心态,言行举止不卑不亢、柔中带刚,充满勃勃生机的独立人格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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