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eech的语言学研究管窥
2015-02-13陈满华
陈满华
(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2)
G.Leech的语言学研究管窥
陈满华
(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2)
主要以Geoffrey Leech的三部重要著作《语义学》《现代英语语法》和《当代英语语法新介》为例,结合其相关文章,讨论Leech教授在语义学、语法学及语用学方面的部分重要主张,在此基础上分析其语言学研究的三个特点:(1)广阔的研究视野,众多的研究领域;(2)始终以语用为核心和主线;(3)坚定不移的描写主义。
Geoffrey Leech;语法;语用;语义学;特点
【主持人的话】本栏目由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理论和教学专业委员会协办
■中国人民大学陈满华教授,讨论了Geoffrey Leech的语言学研究特色,认为他对人们动态把握语言规则有突出贡献。
■沈阳师范大学于全有教授,认为索绪尔的语言本质观念是从自然角度提出的,现在应该从语言实践角度认识语言本质。
■南通大学李杰教授,研究新闻语篇话题推进的模式,认为羡余成分依次复现,有利于信息接受。
■长治学院梁永红副教授,认为交通越来越发达,大量有关的词通过隐喻的方式泛化,形成通用的新词义。
(关彦庆,彭泽润)
一、引言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荣休教授Geoffrey Leech 1936-2014)是当代著名语言学家。他的学术研究视野异常宏阔,于多个领域都是开一代风气者,影响巨大,其学术思想和研究特色很值得学界探讨、总结。然而,Leech是当代世界著名语言学家中少有的多面手,其涉足的众多领域包括英语语法、语义学、语料库语言学、文体学、语用学等,因此,要全面总结其学术价值,并非易事,需要不同领域的学者合作。本文仅以Leech的三部重要著作(《语义学》。《现代英语语法》和《当代英语语法新介》)为中心,结合其相关文章,分析其在语义学、语法学及语用学方面的部分重要主张,以及其语言学论著的某些特色。笔者无意于、也难以全方位评述博大精深的Leech的学术思想,仅为管窥蠡测,系个人学习大师著作之点滴劄记。①Geoffrey Leech于2014年8月19日不幸辞世,谨以此文纪念这位语言学大师。
二、Leech的几部代表作有关语文学、语法学及语用学方面的重要主张及其影响
1.《语义学》
《语义学》是Leech的代表作之一,早已成为语义学方面的重要经典。该书初版于1970年代,1981年做了重大的修改。作者并不是为研究语义而研究语义,语义与人类交际的关系是本书关注的焦点,其所论及的很多语义问题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这部著作将过去基本上是词汇和语法附庸的语义问题摆到了与语法、词汇学、音位学等并列的地位,语义学能成为语言学内部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在很大程度上有这本著作的贡献。
Leech的《语义学》在许多方面都有创获。例如,本书在词义的组成、语义成分、句子的语义结构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见解。作者对预设(presupposition)、蕴含(entailment)等概念的论述都很有新意和深度,对我国的汉语语义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对而言,笔者更加关注其语义研究中的语法视角。本书第10章专门阐述“语义学和句法学”之间的关系,在其它地方的很多论述也体现了作者对二者融合的关注。例如,第15章关于叙实性(factuality)的阐述就充分体现了语法与语义的不可分割。Leech在这一章首先通过句例说明句法对叙实性的影响,其中有:
(1)They’ll send us postcards of the interesting places they visit.
(2)Please send us postcards of any interesting places you visit.
(3)If you enjoy history,Rome is the European city for you to visit.
Leech 指出,句子(1)预设(presuppose)了“他们将参观一些有趣的地方”,句子(2)(3)并不预设“他们将参观一些有趣的地方”。(1)就是叙实性的,而例句(2)(3)不是叙实性的,可见句法因素(句子结构、时态、语态、语气的选择等等)对命题的叙实性有影响。 在此基础上,他又指出:在多数情况下叙实性取决于相关动词和形容词的词义。他选择了三个例子说明这一点:
(4)Marianrealizedthat her sister was a witch.
(5)Mariansuspectedthat her sister was a witch.
(6)Marianpretendedthat her sister was a witch.
各句由于动词的不同,其后面的从句虽然表述完全一样,但是所述是否为真就出现了不同的情形:例(4)预设了“玛丽安的妹妹是个女巫”,例(5)既不预设“玛丽安的妹妹是个女巫”,也不预设“玛丽安的妹妹不是个女巫”,例(6)预设了“玛丽安的妹妹不是个女巫”。 因此,例(4)是叙实性的(factive),例(5)是非叙实性的(non-factive),例(6)是反叙实性的(counterfactive)。“realize”“suspect”和“pretend”这三个动词分别代表叙实性、非叙实性和反叙实性三类谓词。
显然,Leech在这里讨论这些句法、词汇问题,是围绕句子语义问题进行的,但是从语法的角度看,这里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还可以从与叙实性的关系的角度探讨句法的作用以及对词语进行再分类,从此出发,可以建立句法和词法的新范畴。Leech教授在语法和语义、语用之间搭建了一座美丽而坚实的桥梁,很是诱人。受这部著作的启发,我国学者也开始关注研究这种现象,并以此考察汉语的叙实性情况。一些学者进一步揭示了语法因素对叙实性的影响,特别是汉语句法、词法与叙实性之间的关系,发掘出了我国传统语法研究未能注意的现象和规律。[1-3]
2.《当代英语语法》
Leech与Randolph Quirk等其他三人合著的《当代英语语法》(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是当代英语语法方面最权威的著作。虽然Leech是第三作者,人们提及GCE时通常会称之为“Quirk等的《当代英语语法》”,然而这部1120页的巨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Leech的英语语法思想和语言研究观,当时有人称此书为“Quirk和Leech等编写的《当代英语语法》”[4]。这种指称跳过了第二作者,与通常的习惯不符,按理对第二作者也不公平,可是有人有意或无意这样称呼,足以说明Leech名气之大,同时也与该书的整体思路与Leech本人的语法研究取向相当吻合有关。②Leech(2009)在其《学术自传》里曾提到,他撰写此书时投入了极大的精力。
本书第一章33页的篇幅都用于对英语这门语言的综合介绍,信息量异常丰富,其中对英语的重要性、英语的变体、标准英语的发音、英语国际化特征等等的阐述极富启发性。例如,作者明言:“国际语言或法通语(international language,or lingua franca)的选择,从来不是建立在语言学或美学的标准基础上的,而总是建立在政治、经济和人口(demographic)基础上的。”[5]3这实在是很有见地的结论。常有人说,英国英语里没有所谓的“标准音”(Standard Pronunciation)之说,类似的概念是 RP(Received Pronunci-ation);但是不少人(包括笔者)过去对RP的背景情况了无所知,往往想当然地认为那是伦敦一带的口音。阅读此书,可以发现意想不到的解释:“在英国英语(BrE)里,有一种发音差不多享有‘标准’的地位,它是与英国公学相关联的一种口音,即‘通用发音’(Received Pronunciation)或‘RP’。[5]20原来 RP 的基础是来自公学里通行的发音,这种发音与伦敦口音可能还不完全是一回事。我们知道,有的公学(如与伊顿公学、哈罗公学齐名的温彻斯特公学)并非在伦敦,所以说,RP的选择与地域其实是无关的。诸如此类的内容往往能令读者茅塞顿开。
这本书虽然尚有规定语法 (prescriptive grammar)的痕迹,但是常常以描写语法(descriptive grammar)的笔调讲述鲜活的英语语法。例如,在讲情态助动词(modal auxiliaries)时,有这样一条“说明”(note,或译“注”):
ought通常跟带to不定式,但美国英语(AmE)的否定句和疑问句里偶尔带光杆不定式 (bare infinitive,即不带to的不定式——引者)(虽则在这两种情形下用should更加普遍):
You oughtn’t smoke so much.
Ought you smoke so much?
书中这类notes比比皆是,这些以小号字排印的内容并非是最不重要的,它们极具描写派特征,往往是最接近当代语言事实的客观而细致入微的说明。
《当代英语语法》在一系列问题上都有对前人(特别是规定派)成说的突破,提出了许多基于语言事实的、富于新意的结论。例如,GCE将“determiner”这个概念作为独立范畴提出,其中特别强调“前置限定词”(predeterminers)的作用和地位。[5]136-140作者辩证地、详细地阐述静态(stative)词和动态(dynamic)词与四大类开放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之间的对应关系,通过大量事实说明这种对应关系是相对的,名词里也有动态性的,动词里也会有静态性的,以此说明为什么某些动词不能用于进行体(*he is knowing),反倒是某些名词、形容词可以与进行体连用,例如:He is being a nuisance/naughty again.因此GCE实际上得出了一个基于事实的结论:通常被认为是静态的、不能用于进行体的动词to be,只要后面所跟的表语具有动态性,就可以用进行体的形式。①GCE 区分 “时”(tense) 和 “体”(aspect)。 (Quirk et al.1972:90,92)后者在汉语里也称“动态”(简称“态”)、“体貌”、“貌”。[5]47-47,93-94该书又指出,许多双音节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除了可以用外加词汇more、most这样的形式表示,还可以像单音节形容词那样,用屈折形式-er-est表示, 例如 funny,friendly,hollow,narrow,gentle,feeble,clever,mature,common,polite等。[5]292-293这样的据实说明还有很多,都是依据当今的语言事实得出的描写性结论。总之,该书的确在许多方面体现了其基于使用、基于事实、基于描写的原则,因此Leech(2009)本人也称此书是“一部详尽的描写语法”。可以预计,它的详尽描写的原则将会长久影响英语语法乃至整个语法学未来的走向。
3.《当代英语语法新介》
Leech毕竟不是《当代英语语法》唯一或第一著者,那么,以此书讨论Leech的学术思想,似乎代表性很有限,至少不宜单独以此来观察Leech的英语语法思想。那么,再看看另一本书:《当代英语语法新介 》 (English Grammar for Today:A New Introduction),Leech是该书的第一作者 (另外两位是 M.Deuchar和R.Hoogenraad),从此书中一些内容的安排看,Leech显然是统摄全局的作者,他于本书的地位有点类似于主编。这是一部可作为教材使用的著作,适合英国高中生(作者在前言里注明特指sixth forms)和大学生阅读。该书注重语法知识的应用,谈语法问题时与演讲、写作、修辞紧密结合;书中设计了很多练习题,书末还附有答案,这些都与纳氏英文法(Nesfield ’s English Grammar Series)很相似。[6]但是与纳氏文法不同的是,本书完全抛弃了规定语法的写法,其描写语法的特征比《当代英语语法》更明显。或许因为其显著的实用性特征,在一些人的眼里,可能其学术性不够强,因此通常不列为Leech的主要著作,但是,在Leech本人心目中,这本书仍然有其重要地位。据他本人说,这本书诞生在一个许多英国学生并不觉得学习语法有多少必要的时代,事实上这本书在世界其他地方比在英国本土上更为成功。(Leech 2009)作为一个“世界其他地方的人”,笔者确实认为这本书既不缺乏学术性,也十分耐读。举两个例子:
关于悬垂分词 (dangling participle,Leech也称其为‘misrelated’ or‘unattached participle’)问题。 一般的语法书上说,悬垂分词是一种错误的用法,笼统地要求读者不要使用,并不考虑其中的复杂情况。而本书虽承认这个规定的合理之处,但是也指出:有时候,悬垂非限定小句(dangling non-finite clause,主要指悬垂分词短语和悬垂不定式)也并非不可以接受,例如,
(7)Using this new technique,more accurate results have been obtained.(P 181)
因为在这样的句子里,分词短语的逻辑主语可以被暗示是主句所描述的行为动作的施事或行为者。
至于下面这样的句子,更是很地道的说法:
(8)Considering how much it costs,this machine is a failure.
(9)To cut a long story short,they got married.
现在一般认为以上两句里这样的分词状语和不定式状语已经虚化(如句子8)或习语化(如句子9),甚至认为“没有逻辑上的主语”。[7]172于是,Leech等得出结论:“就悬垂非限定小句的情况而言,似乎有不同程度的不可接受性,某些对‘规则’的明显违犯显得相当正常。”[5]181据杨鑫南[8]195-196,在此书之前,已经有人 (如G.Scheuweghs 1961,H.W.Follett 1966)提出了类似的思想,但是,基本只注意例(8)、例(9)这类已经逐渐公认的情况,而Leech参与编写的《当代英语语法》在此基础上则明确提出了例(7)这类情况的可接受性。在《当代英语语法新介》里,Leech等又一次深入讨论这个问题,提出以上主张,在传统语法(大致属于规定派)往往占上风的学校教科书中这样处理此问题,并设置练习题有意引导学生在传统语法的教条外寻求灵活、自然的突破[5]182-183。这说明作者在英语语法研究上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态度之坚定,可以说,Leech已彻底摒弃了规定语法的模式,成了描写语法的代表性人物之一。Leech等对悬垂分词的描写主义态度引起了国内学者的注意,笔者曾受其启发,由悬垂分词问题引入到由背景化触发的非反指零形主语小句的研究。[9]
再如代词使用与人称一致的矛盾问题。先看书中(P178)的例句:
(10)Everyone can vote as they wish.
这个说法是可以接受的,但严格地说,是违反了语法一致(grammatical concord)原则的。假如要规避对这一原则的违背,可以有两个选择:
(10a)Everyone can vote as he wishes.
(10b)Everyone can vote as he or she wishes.
然而两者都有风险:(10a)使用了通指阳性(generic masculine,即 he既指男也指女),可能被有人(特别是女权主义者)指责为对女性的歧视;(10b)又常常令人感到别扭、拖沓。一般的规定派语法著作要么不谈这个问题,要么按照传统习惯,要求用(10a);即或在某些描写派那里,也顶多是把三个都列出、摆出各自的优缺点后,采取由读者看着办的和事佬态度,到此为止了。但是,Leech等更深入地观察和思考了这个问题,接着还在考虑其他方案。他们建议,为了规避所有的以上三种不足,最好有意重构表达形式,都用复数的概念和形式,特别是在正式的写作中,并且给以示范,譬如可以说:
(11)All citizens can vote as they wish.(Leech et al.1982:178)
这着实是个很实用的好方案。在这里可以看出,作者的视角不是纯语法的,他们的脑子里总是有应用、实用这根弦,于是在这里语法就与语用又一次交汇、融合了。这大概就是一个语法学家兼语用学家主导编写的语法著作的特点吧。
本书的耐读还表现在有时会有很幽默的表述。例如,作者说,当抛弃以上所举例句(10)而转用句子(10a)时,“我们从语法一致的煎锅跳出来掉入了女权主义(燃起的)烈焰”!(we jumped out of the frying pan of grammatical concord into the fire of feminism)(Leech et al.1982:178)这种诙谐的调侃、生动的比喻,在学术著作里出现,是饶有趣味的。
4.《语用学和辞典》及其他
权威的《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英英、英汉双解,1998,商务,朗文)的编者邀请Leech和J.Thomas写了《语用学和辞典》,放在正文前,这表明Leech在语法、语用相结合的领域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该文指出,近来语言教师关注的“不只是语言使用要正确,还要使用得得体。”作者从语用学角度出发,强调“句子本身的意思和说话人想表达的意思之间可能有很大的区别。”所选例子都很有说服力。例如,当人们说Is that your car的时候,实际表达的可能有几个很不相同的意思,分别表示“抱怨”(车挡路了)、“羡慕”(别人的车好)或(对某车)“看不上眼”等。又如,By the way从字面看是“顺便说、附带说”的意思,字面暗示你要顺便补充某一并非重要的信息,但是,“事实上它常被用来引出一个其实对你十分重要的话题。”譬如,“By the way,I wonder if we could discuss my salary some time?”作者还指出,“please”固然是用来表示有礼貌的请求,但是其“表示礼貌的程度是轻微的,在某些情况下,用它反而不如不用它来得礼貌!”例如,“Will you please sit down?”,与其说是用来招呼到办公室来的重要客人,倒不如说更适合说给不守规矩的小孩。[10](利奇,G.,J.托马斯 1998:F17、18)这两个例子都在该词典里出现了,有可能采用的就是Leech等的建议,至少受了Leech等的将语用融于语法描写的理念的影响。
2009年,我国的《外语与外语教学》上发表了一篇对Leech的采访记,题目是《Leech教授的语用文体观》(Prof.Leech’s View on Pragmatics&Stylistics),在本文中他对几个问题的回答合在一起基本就是一篇独立的、颇具学术性的长文,所以也可算是他的比较特殊的“著作”吧。①该文通篇绝大部分内容是Leech本人的言论 (答问原文),采访者的工作是设计几个提问,没有任何评议,甚至也未翻译,而该文发表时却标明三位采访者为文章作者,Leech本人是否也应该算是本文的作者之一?甚至是第一作者?试想,如果本文的题目改为“《关于语用学和文体学一些问题的看法》”(或诸如此类的表述),那么作者当然就应标为“Leech”,那样的话,其他人就是“采访、整理者”了。
在本文中,Leech承认乔姆斯基是语言学领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但是,“他的方法是非常趋向于理论而非语料的 (very theory-oriented rather than data-oriented)。事实上,他相当排斥应用中的语言材料的重要性。”[11]Leech说,自己早年到美国时,在乔姆斯基所在的麻省理工学院工作,曾经想追随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学派,但是后来放弃了,他不但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英国,而且也回归到了自己的国家传统上很倚重的研究派别——经验学派(empirical school)。这个传统以依赖可观察的证据作为其哲学观。从此,他跟随亦师亦友的同事、著名语法学家R.Quirk开始了他的倾力于描写和实用的语言学研究。在谈到乔姆斯基1960年代提出的语言研究的“三个充分”(观察的充分性、描写的充分性和解释的充分性)时,他明确表示他不同于乔姆斯基:乔姆斯基认为解释的充分性才是最高的层次,并且如果没有解释的充分性,描写的充分性和观察的充分性是很有限的。“但是我试图成为描写语言学家。我需要仰视理论(乔姆斯基称之为解释的充分性),也俯视语料。这就是我所处的位置——于中间层次,上下通观。”[11]Leech自信地说,现在越来越多的语言学家投入基于事实(语料)、基于描写的语言学,其中语料库语言学就是研究语言的一个很有效、很有力的手段,可是这些都是乔姆斯基所彻底摒弃的。在这方面,Leech旗帜鲜明站在乔姆斯基的对立面:“他 (指乔姆斯基——引者)说你不能凭着研究语料库来建立理论,但是对我们、对我而言,它是语言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段。”[11]
本文最后一段(即最后一个问题)谈的是有关中国语用学研究的,他高度评价了他的学生、我国学者顾曰国的语用学研究工作,鼓励中国从事语用学研究的学者仿效榜样,奋力开拓,祝愿中国语用学在未来能得到蓬勃的发展。②本访谈的采访者是中国学者,而且当时也应该是正师从于Leech。从访谈中可知这位英国学界大师多了一层与中国的关系,这也是Leech本人以及他的著作能牵动更多中国学者的原因之一。
三、研究特色
Leech教授还有很多重要学术思想和学术著作值得在我国推介,但是限于篇幅和笔者的专业能力,本文暂且只分析以上著作。仅从上文的介绍和分析看,Leech的语言学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至少有以下三点:
1.广阔的视野,众多的领域
Leech在少年时曾就读于文法中学,自然熟悉规定语法;大学时代在伦敦大学学院(UCL)里受训的是英语语言文学,所以他有良好的英国“国文”底子,这也是他后来的研究始终未脱离英语这门具体语言的背景因素之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读大学时, 有幸聆听到了弗斯 (J.R.Firth)、 琼斯(D.Jones)、吉姆森(A.C.Gimson)等语言学大师的授课,在学术素养上受到了多个领域的良好熏陶。大学毕业后,作为一个初入道的讲师(novice lecturer)③当时的这个讲师职位相当于后来的助理讲师。(Leech 2009),他开设过“修辞学”的课程;之后,他到过美国研修语言学,遇到已声名鹊起的乔姆斯基并曾钻研其理论,之后回到英国,成为韩礼德和Quirk的同事,既受到了系统功能语法的影响 (主要是早期的系统语法的影响)④Leech在晚年仍对韩礼德早期的系统语法倍加称许,他说韩礼德1960年的 “级阶和范畴语法”(Scale and Category Grammar)“是最令人满意的”。(刘风光等2009),又受到了基于使用的语言学流派的熏陶,参与了语料库语言学的早期探索和理论积累。他还间接受到了哲学家格莱斯 (P.Grice)、(赛尔)J.Searle和奥斯汀(J.L.Austin)的影响,他们提出了在当时的语言学界显得格格不入但是很新颖独到的理念,如言语行为(speech act)、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等,因而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与语用学紧密相关的思想启发。(Leech 2009;刘风光等2009)由于拥有如此厚实、广阔的专业和学术背景,Leech的语言学研究视野相当开阔,既有雄厚的理论作为指导,更有扎实的语言事实作为支撑,使他最终能成功地跨越英语语法、语义学、语料库语言学、文体学、语用学等多个领域,披荆斩棘,创造学术奇迹。
2.始终以语用为核心和主线
Leech早在大学时代就对文学与语言的关系很感兴趣,后来独著或与人合作出版过《英语诗歌语言指南》(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小说风格:英语小说散文之语言谭概》①该书名里的“散文”是广义的,指与诗歌等韵文相对应的文体,包括小说。(Style in Fiction: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Fictional Prose),研究生时代(也在UCL度过),专攻英语在公共媒体的应用问题,侧重电视商业化语言,即电视广告语言。(Leech 2009)作为这项工作的产出,他出版过《广告中的语言》(English in Advertising), 这些都是语言应用方面的工作。1970年代中叶与J.Svartvik合作完成的《英语交际语法》更是他长期关注语言运用问题的总结,聚焦交际中的活语法,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再到后来,他水到渠成,直接研究语用学,出版了《语用学原理》(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Leech 2009)这些研究领域方面的背景深深影响了他的研究风格。本文所述事实表明,Leech在具体的研究中特别注意语法和语用的结合、语义与交际的关系等等,这些实际上是由一条主线主导的,那就是他的研究始终紧紧扣住交际或语用,可以说,围绕语用或交际展开研究是Leech学术研究的核心和主线。
3.坚定不移的描写主义
实际上,这个特点是第二个特点的衍生品:对语用的重视意味着对现实语言生活 (言语交际)的重视,而对言语交际的重视必然导致对现实的、真实的语言现象和材料的关注,而抛弃规定主义、秉持描写主义就是这种关注的必然结果。在这方面,Leech的著作还体现了鲜明的批判和超越精神,如对乔姆斯基过于看重思辨和理论而忽视活生生的语料表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其描写主义、基于事实的理念坚定不移,并产生了跨学科的辐射效应。可以说,Leech的语料库语言学在相当程度上是其描写主义的延伸产物。
四、结语
毋庸置疑,Leech是现代语义学的奠基人之一,是当代最有建树的语法学家和语用学家之一。其《语义学》修订版在我国语言学界与J.Lyons的同名著作《语义学》齐名,都是对中国现代语言学产生了重要影响的著作。他的《语用学原理》也成了该领域早期经典,书中提出的礼貌原则是对语用学的一个重大贡献。他本人都认为,有关内容“或许是这部著作里最为人所知的一部分”。(Leech 2009)他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在我国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11]
在这里,笔者想着重提一下其在语法研究上的崇高地位。英语语法是Leech倾力最多、成果最丰的领域之一,在当代英语语法研究的最顶尖人物里,Quirk和Leech可以说是一对耀眼的双子星座。上述《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在正文前的“语法和辞典”里专门对两位语法学家表达谢忱,他们就是Quirk和Leech。可以说,在当代英语语法研究的影响和地位方面,英国的Quirk和Leech类似于我国赵元任和吕叔湘(对汉语语法的研究),退一步来说,也相当于吕叔湘与朱德熙。或许有人会发问:还有韩礼德(Halliday)呢?是的,韩礼德的名气不在Quirk和Leech之下,在某些领域甚至更大一点,不过,韩礼德的成就主要是系统功能语法。他虽然对英语语法也有一些很精到的论述,但是通常是为其构建理论服务的,因而显得相对零星些,其专门探讨英语语法的著作不多,这一点与Quirk和Leech在英语语法领域有大量的、专门的、系统的研究成果不一样。笔者认为,在20世纪的英语语法研究和普及领域,于O.Jespersen和H.W.Fowler等之后,Leech教授与Quirk等又一次立起了一块气势恢宏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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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刘风光,林晓英,徐珺.Prof.Leech’s view on pragmatics&stylistics[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9(1):17-21.
Reading Notes on Prof.Leech's Linguistic Research
CHEN Man-hua
(School of Literature,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On the basis of his three major works Semantics,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and English Grammar for Today:A New Introduction and some other related articles,this paper analyzes Professor Geoffrey Leech's main views on semantics,grammar,and pragmatics.The styl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Leech's academic research are summed up in three aspects:(1)broad academic perspective and crossdisciplinary research domain,(2)language use as the core of his academic concerns,(3)the longstanding persistence of descriptivism.
Geoffrey Leech;grammar;pragmatics;semantics;characteristics
H0-06
A
1008—7974(2015)01—0022—07
2013-11-20
陈满华,湖南安仁县人,语言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章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