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育改革创新为例
2015-02-13林嫦娥
林嫦娥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福建泉州362500)
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育改革创新为例
林嫦娥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福建泉州362500)
[摘要]本文基于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实施现代学徒制实践,从改革的目标、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方式可以很好地协调教育和就业体系的关系,通过学校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联合培养学生,能够高效率又不失个性化地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从业人员,降低从学校到工作单位的门槛,从而降低青年失业率,为个人发展提供与传统学校教育不同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大师班教学;工作室教学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对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明确现代学徒制教学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主要模式,是高职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作为高职院校,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学校的发展目标,推行现代学徒制是学校培养人才发展的方向。一是为了更好地推动适应产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当前由于高职院校的生源基础参差不齐,学校教学与实践脱节,导致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已经跟不上国家的发展、产业的升级和制造水平的提高的需要。二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传统工艺传承人才的培养。许多传统民族工艺在发展中普遍面临着传承危机的问题,而传承人才的培养是关键。三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校精品人才的培养。就学校来说,逐年发现、挖掘和培养一批有潜力的学生,通过实施现代学徒制,打造能充分体现学校自身特色和水平的具有适应地方产业发展技术技能的精品人才队伍,将成为提升办学水平、凸显办学特色、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的必由之路。
二、现代学徒制
在我国学徒制有着悠久历史,早在商周时期在官营手工业中就产生了学徒制度。最晚至唐代就有了规范的“艺徒制度”。宋承唐制,进一步明确了规章制度。直至明清,中国行会制度渐兴,学徒制度走向完善。为人们所熟知的诸子百家中的墨翟、木工的鼻祖鲁班和传授纺织技艺的黄道婆都是很有名的师傅。而在西方,学校教育诞生之前,学徒制一直是人类社会技术传承的主要手段。18世纪工业革命后,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教育取代了学徒制,然而学徒制并没有消亡,而是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在德国和瑞士等国,人们在其基础上建立了最早的现代学徒制度——“双元制”职业教育,将整个培训过程都安排在工厂企业和国家的职业学校进行。
现代是相对于传统提出的,在有些国家也称为新学徒制。它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的培养为核心,以课程为纽带,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的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的培养目标在传统学徒制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发展,即从单纯培养熟练技术工人发展到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从单纯的经验学习或者理论学习到实行工学交替式培训和学习,一部分时间用于在企业接受培训,另一部分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学成之后,学徒大多都能直接被所指导老师推荐或直接吸收为创作单位的员工。
三、个案经验介绍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三大古瓷都之一的福建省德化县,承担了为地方产业培养千年技艺传承人、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的重任。为培养高技能的产业人才,近年来该学院一直在探索“专业与产业相融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重点从人才培养目标、模式、方法等方面深化教学改革。
1.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
大类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即在高考录取时按大类进行招生,不分专业,大一时共同完成基础专业课学习,进入大二阶段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学生再根据其兴趣爱好和就业情况等选择具体专业,进入大三再根据学生是创业还是进一步深造进行分类培养。
学院陶艺艺术系按雕塑艺术设计专业(美术专业雕塑方向)与陶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招生。其中雕塑艺术设计专业设置瓷塑(泥塑)、漆线雕、3D雕刻美术等大师班;陶瓷艺术设计专业设置瓷画与器皿、日用陶瓷、手工茶具与茶席、手工花器与插花、陶瓷首饰、釉药与器皿等大师班。
2.大师班教学,育未来大师
2013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借鉴原有的办学经验,开办雕塑艺术设计与艺术设计(瓷画方向)二个专业的“陶艺大师班”,为德化陶瓷产业发展培养更多的具有大师素养的陶瓷艺术创新型、创业型人才。
“陶瓷大师班”聘请一批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雕塑瓷画大师担任专业教师,大师参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陶瓷大师班”学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师与大师共同完成专业基础课教学;经学生与大师双向选择,学生进入各个大师的工作室或企业学习,业余时间、寒暑假可到大师的企业实训;最后阶段,正式举行拜师仪式,到大师的企业实习,完成毕业创作;毕业后,可到大师的企业就业,在大师继续培养指导下成长为新一代陶瓷艺术大师。
(1)教与学个性化。教师“因材施教”,根据学生个人情况与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因需择师”,根据教师专业特长与自身兴趣爱好,选择自己的导师,可以更进一步深入研究学习、求教。
(2)教与学职业化。教师是大师也是企业家,将自身企业的产品创作于研发设计项目,分解为学生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作为学生训练技能的载体、毕业创作形式;在教师引导、训练下,学生完成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实际上是完成企业生产任务或产品研发项目。
(3)教与学终身化。教师与学生不仅是短暂的师生关系,而且是长久的师徒关系,未来可能是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3.工作室教学,开放式办学
通过在实训工场和企业设立“教授工作室”,把课堂搬到企业去,教授在工作室带领学生参与企业产品创意设计、产品釉料新配方研发、烧成技术难题攻关等,在企业车间进行现场教学、操作,让学生开阔视野,拓展思路,迅速提高实践技能水平,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推进“学研产销”一体化。
(1)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建立教授工作室后,优化整合企业产品研发部的人力资源,建立新的产品研发团队。对企业来说,团队是产品研发部门,承担企业的产品研发任务,可减轻企业产品研发的人力成本;对学校来说,是师生实践与合作的基地,根据研发项目需求,导师团体组织部分学生参与新产品设计与制作工作,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器。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授工作室一方面促使学院办学从封闭走向开放,人才培养从学院单方教学走向校企合作培养。另一方面,师生研发的产品,由企业负责版权登记,作品署名权归师生,作品使用权归企业。利用企业把师生研发设计,转化成产品实物,进而又转化成社会需求的商品。
(3)创新教与学方式建立导师负责制。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根据项目需要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导师小组带若干个学生。以产品研发项目引领学生学习,让学生提早认识市场需求,更加明确学习方向,技能水平与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积极提高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力促进产品研发水平的提高。
(4)创新实习与就业渠道。一年级下学期,学生自主选择工作室;二年级的专业课程,全部在教授工作室完成;三年级上学期,学生可到工作室学习与参与研发;三年级下学期,学生可到工作室实习,参与研发,完成毕业设计;毕业后,学生可选择留在企业工作。
经过几年来的先行先试,学院现代学徒制成效凸显,学生专业技能、创作能力提高较快,创作的作品有560多件在国家级、省级行业评比中获奖,申请版权76件投入生产61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96%以上,毕业生获用人单位好评率达95%以上,一大批学院毕业生中已成为行业的新生代领军人物,成为未来陶瓷艺术大师的重要储备力量。
四、完善建议
当前国内很多高职院校都进行了现代学徒制教学实践,但是我们也看到很多在推行中存在共性的问题,诸如师资薄弱、学校热企业冷、相关建设配套不健全等,推行现代学徒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笔者基于泉州工艺美术学院的教学实践,尝试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1)政府要加大推动与支持力度。《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校企合作上,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管理、协调、评估等职能作用,把推行现代学徒制作为一项地方发展战略,设立专门机构,拨付专项经费,提供相关资源,减少校企双方推行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并出台相关规定政策给予制度保障。
(2)企业要转变观念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企业要积极参与推行现代学徒制,健全参与制度,丰富“双元”教育内容,凸显企业“一元”教育主体作用,真正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来。如到学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学生提前上岗提供岗位等形式,让毕业生更好更快地进入工作岗位,夯实产学研基础,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与升级。
(3)学校要加大力宣传推广力度。学校要对推行现代学徒制进行及时总结与宣传,从课程体系、“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全面深化改革,为社会经济和科研开发培养更具适应性、针对性、实用性人才。一方面促进社会对于高职学校培养人才的认可;另一方面激发企业新的合作需求进行更深入的合作,形成良性、快速循环发展,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谢会敏.近代北京学徒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1.
[2]陈家刚.认知学徒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3]赵志群,陈俊兰.现代学徒制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补充[J].北京社会科学,2014(1).
[4]胡秀锦.“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046(2015)6-0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