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治化管理与实践之思考
2015-02-13单玉涛张钰熊天威
单玉涛 张钰 熊天威
◆医院管理
医院法治化管理与实践之思考
单玉涛 张钰 熊天威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尧野依法治国冶基本国策的全面推进尧新医改方案的逐步实施袁必然要求医疗卫生事业走向法治化发展道路袁而依法治院就成为了医院生存和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遥本文通过阐述依法治院的必要性尧重要性袁明确依法治院的实现路径和医院管理的实践要求袁分析和展望医院法治化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袁其目的在于推进医院管理法治化进程袁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遥
医院法治;依法治院;管理;实践
继1999年3月“依法治国”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国家法治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2014年10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提出,将国家法治化建设推向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全社会建设法治化国家的要求日益高涨。医院作为国家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各项医疗及管理活动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循民主法治原则。因此,强化依法治院是医院生存和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1]同时,为解决目前医院安全管理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适应全面推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医院管理工作必须树立依法治院观念,实现从单纯行政管理向依法行政管理转变,使医院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进行。因此,加强医院法治化建设,推行依法管理和经营,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一、医院法治化的背景
(一)国家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一方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以宪法为核心,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已基本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任何组织、团体、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范的要求,依法办事,保证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以来,我国在医事立法方面取得了很大发展,形成了以医事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体,以医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司法解释为分支的医事法律体系。[2]其内容涉及医务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传染病管理、输血管理、精神卫生管理、患者安全管理、医疗侵权行为管理、病历管理等方方面面,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具有国家强制性,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因此,国家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的日益健全为医院管理法治化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面临着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社会资源配置带来的新挑战,其中涉及人事制度改革、药品政策改革、经营管理模式改革等各个方面。同时,为了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国家必然将在政策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制定出台新的法律规范,防止市场主体趋利性带来的资源分配严重失衡和公益性服务淡化,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因此,作为改革主体的医院需要进一步适应改革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医院法治化建设,调整和规范医院管理行为和经营行为,对各种可能带来的影响医院发展的潜在风险进行控制,方能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方向。因此,医院管理法治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三)医院内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发展,医院的规模正在不断增大,工作量显著增加,加上医院内部门设置和人员繁多、固定资产量大、社会经济活动面广等自身特点,医院在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考验。因此,为了使管理活动能够取得预定的成效,医院管理者必须致力于实现医疗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程序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实现法治化。同时,通过医院法治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法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不合法的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能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医院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医患关系紧张袁医患矛盾突出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2013全国发生医疗纠纷约7万件。[3]以2013年北京市法院系统为例,法院共受理一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990件,一审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62件;共审结一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896件,一审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48件。其中一审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患者最高索赔金额71776310元,最高实赔金额259268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患者最高索赔金额5048492.77元,最高实赔金额250万。[4]
中国医院协会曾组织开展“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调研”,调研对象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316家、医务人员8388名和患者8204名。该研究调查显示:医务人员遭到谩骂、威胁较为普遍,发生医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90%上升至2012年的96%;医务人员躯体受到攻击、造成明显损伤事件的次数逐年增加,发生医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47.7%上升至2012年的63.7%。[5]
可见,在现阶段,我国医疗领域的医患矛盾突出,医患关系较为紧张,医疗诉讼案件数量和赔付金额也呈逐年增加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医院正常运营秩序。因此,作为医院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工作,重视建立医疗纠纷处置的合法渠道,妥善解决医患矛盾,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二、新时期依法治院的实践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命健康的生理需求日益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升,但现有医疗市场资源相对短缺,配置不均衡,医患关系在一定程度和时期内也难以调和。因此,医院必须走依法治院的道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院各项事务进行管理,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从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一)依法管理
医院行政管理活动主要是医院行管部门拟定医院发展战略和制定各种临床科室有序运转不断拓展医院发展空间的一系列行为,主要包括党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医务管理、护理管理、教学科研管理、感染管理、后勤管理、基建管理、设备药品耗材管理、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贯穿于医院运营活动的始终,关系着医院整体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传统医院管理实行院长制管理,管理行为往往带有个人的随意性、主观性、独断性,容易造成权力滥用,滋生腐败,严重影响医院经营发展。同时,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政策的调整、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颁布,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医院运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甚至直接决定医院发展的方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医院用人合同管理方面提出新的法律要求,医院需要依法执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以减少劳资纠纷,提高医院整体凝聚力。因此,作为医院行政活动的主体——医院管理者,必须把现行的党和国家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与医院管理的经验结合起来,增强对法律规范的熟悉度和国家政策的敏感度,规避医院发展可能带来的政策风险,同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使医院管理能够尽快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依法行医
医疗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由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完成的高风险活动,其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疾病的多样性和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手段方法的复杂性、医疗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患方认识、社会环境等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的医疗风险存在危害患者健康或生命的可能性。因此,除了通过医疗行业内部的职业道德规范外,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必须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加以规范和约束,才有可能降低医疗风险,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我国法律法规既规定了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履行合理诊疗、医疗告知、谨慎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等基本义务,还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侵犯患者权利和违反法定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医院及其医务人员须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和尊重患者的权利,确保医疗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要求,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安全。这是医院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三)依法维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医院作为独立法人参与市场活动,在横向联系与交往中会形成契约(合同)关系,[6]如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础建设、设备保养、清洁、物流等,在交易或合作过程中,要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交易活动安全,在出现违约时,医院要善于运用现行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在医疗争议和医疗纠纷处置过程中,对任何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以及恶意欠费、霸占床位等不法行为,一定要寻求公权力救济,切实维护法律赋予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财产等权利;对于新闻媒体不实的报道,如:“走廊医生”事件、“缝肛门”事件、“八毛门”事件、“保温箱烤死婴儿”事件、“湘潭产妇羊水栓塞死亡”事件等,医院管理者要善于运用法律应对媒体危机,通过合法方式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此外,医院还应当注意对医院名称、网络域名、服务品牌、药品制剂、专利产品、医院文化识别系统等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7]
三、依法治院实践中的挑战
(一)全社会法治精神有待培育
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法律制度日臻完善,但由于全民法律意识教育缺失,司法机制不公开透明,执法不严等人为因素的存在,司法权威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国民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欠缺,加之“公权力”救济途径不通畅,人们更愿意选择“私权力”救济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整体法治化的进程。特别是对于扰乱医疗秩序和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国家执法部门难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医院在法治化建设中难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二)医事法律制度建设亟待完善
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疗卫生立法方面还相对滞后,客观上影响制约了日新月异的新医疗技术发展,如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脑死亡、安乐死、临床试验应用等,不利于促进人类生命健康,改善人们生活质量。同时,由于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等立法不完善,医务人员执业风险相对增加,患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医患矛盾无法得到进一步缓解,医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受阻。
(三)医疗市场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医疗市场国际化接轨趋势日益明显,外资、中外合资性质的医疗机构相继进入中国医疗市场,我国国内医疗机构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面对国外先进的医院管理模式、管理服务理念和国际化的法律环境,医院在现代经营管理和法治化管理方面必将面临诸多困难,有待进一步探索解决诸如“去行政化”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院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市场运营等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寻求医院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总结
推进医院管理法治化是新时期我国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医院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的需求。但是,除了医院本身重视法治化管理外,国家政府部门更应重视法治化管理,不断建立和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同时,每一个公民都应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培养法治理念,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参与共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1]李佳,席仁刚,全晓明.依法治院在医院风险管理中的作用[J].医药产业资讯,2005,2(21):97-98.
[2]张新华,王素芳.论医事卫生法学的创立[J].中国卫生法制,2013,21(2):39-43.
[3]国家卫计委主任.2013年医疗纠纷7万件[EB/OL].(2014-03-06)http://www.chinadaily.com.cn/hqzx/2014qgliangh ui/2014-03/06/content_17328294.htm.
[4]陈特.当前北京市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总体情况介绍[EB/OL].(2015-02-05)http://lawyer.ruc.edu.cn/html/lvshijie/ 20150205/3309.html.
[5]贾晓莉,周洪柱,赵越,等.2003~2012年全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研究[J].中国医院,2014,18(3):1-3.
[6]张宝珠,朱士俊,张恩军.依法治院促进医院建设[J].中国医院,2002,6(9):12-14.
[7]杨平.论医院法治管理的重要性[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11):677-679.
(责任编辑:罗刚)
想让痛苦成为真相的熔炼炉袁似乎不幸者的筋骨和皮肉中蕴藏着检验真相的尺度遥
——贝卡里亚
任何国家部门都不比法院更为重要袁也没有一个国家部门会像法院那样受到公民那么彻底的误解遥
——德沃金
Reflection on Legalized Management and Practice in Hospitals
Shan Yutao Zhang Yu Xiong Tianwei
Along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the comprehensive advancement of the basic national policy of"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the law",and the gradual implementation of new medical system reform,it has become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that the medical and health undertakings should develop legally,and managing the hospitals according to the laws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the hospitals in order to survive,innovate and develop.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governa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makes clear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governa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the practical demand for the hospital management,analyzes and prospects the problems in process of governa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with the purpose of advancing the process of governa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in hospitals,and promoting the sustain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hospitals.
legal management in hospitals;hospital governa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management; practice
单玉涛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袁主要研究方向为医事法学尧医院管理遥张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遥熊天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