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微信平台在反腐倡廉中的监督功能
2015-02-13蔡华玲
蔡华玲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发挥微信平台在反腐倡廉中的监督功能
蔡华玲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从网络最新科技产品—微信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其集中表现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群众缺乏信息互动,以致于阻碍了我国廉政法治社会的建立;以即时通讯工具微信为例,论述其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出现的正功能和负功能,并作出反思后的积极探索;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行政效率的监督、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网上税务的缴纳等方面进行了简要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建立普遍适用于全国各地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专属政务微信平台软件的建议。
微信;监督;功能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遵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构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四风建设,为了是努力的营造一个廉政环境氛围。各个地方政府也积极相应党的号召,为建设廉政法治政府,改善法治技术创新理念,进一步营造一个四风清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以此为契机,我们需要鼓励广大的民众积极的参与到反腐倡廉的建设队伍中去,充分发挥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的重要作用。微信作为当前网络终端服务市场的主导产品,以其快速便捷的特点颇受广大网民的青睐。微信平台的建设为人民大众参与当前的反腐倡廉和法治社会的建造提供了便捷的沟通渠道,而且在实际的案例中微信的监督功能均取得积极成效。因此,应大力利用微信这一平台,加强和完善其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功能,促进廉政法治社会的蓬勃发展。
一、当下微信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微信发展的现状
在2014年1月左右,在位于北京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报告显示微信发展的现状是:截至2013年12月底,“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微信用户数已经突破6亿大关。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接近我国人口总数的二分之一。而且国内外月活跃用户已经达到了2.719亿。”[1]自从微信这一即时通讯开通之后,平均每天都有超过亿条的信息交流。
(二)微信是为大众监督的新平台
微信是踏着微博的余温、伴随着时代化赋予的灵活性的通讯手段。它作为电信系统的集大成者,有着通讯、网络、媒介具有的优势功能,以图片、语音、视频、文字等等为载体,同时方便快捷。从发展前景来说,微信之所以能够决定我国未来政务的命运,是因为具有有效地利用政务平台,提供实质性的办事功能的潜力。微信利用自身的优势,可以为政府办公构建一个良好的平台。我国政府在公共领域职能里,“不仅作为扮演者,揭露权力的弊端角色,同时又提供升高或降低、或破坏支持意见交流或与阻碍公共辩论。”[2]35-65所以需要构建微信这一新型技术作为监督的平台,把群众与政府连接在这一大舞台上,彼此可以形成有效的互动,建立信赖关系,同时也为人民参与到当前社会反腐倡廉的运动提供了契机。
(三)微信的作用
我国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强调构建“政府推进型”的平台。但是,政府不能孤立无援,在建立“国家主导体系的同时,需要重视权力资源的开放和公众参与问题,特别是公众和政府应该形成有效的合力。”[3]专属政务微信平台软件,实现微信服务价值的理念,而公众作为廉政建设的监督主体,法治技术手段日新月异,不断创新之中,利用新型互联网技术,在政务信息逐步公开的过程中,需要完善监督的手段。
微信就是这一过渡阶段的产物,凭借其具有即时通讯及时与便捷的共性,发挥微博所没有的功能特点,成为政务开展公开透明的新服务平台。在QQ好友、微信朋友圈等等社会网络圈中,数据信息时时共享。社会民众基于社会道德底线的视角,去认识和了解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吐露自己的看法,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及时有效的反馈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开通微信,接受社会受众舆论压力,可以有效的提升政务办公的效率,同时又可以通过社会正面的导向功能,控制社会基层的不良情绪,对于社会维稳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二、微信在廉政法治社会建立中的具体功效
21世纪是一个网络信息社会的时代,当前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社会管理的手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网络虚拟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无疑对传统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与此同时网络的发展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反腐倡廉形势为微信添加新内容使微信内容增加了反腐倡廉功能
时代赋予微信新的使命,要求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正能量内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反映了法律制度与人民群众生活问题破解的统一占居主流地位,若有非主流内容,即可反馈上级监管部门,这其中包括腐败问题。进而可以曝光负面问题,揭露问题更为便捷,以其发挥微信的反腐倡廉的监督作用。
微信作为公众情感驱动力的技术实施手段之一,同时在当前国内也最具很深影响力的信息交流平台,正有人说它是属于一对一发送,接受性能好,可以展开针对性的深入交流与沟通。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微信的优势功能,解决群众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有学者曾经说过,国家的治理不是达到政治上的效果,因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它需要的是持续的互动。”[4]这样它才能持有长久的生命力。而国家的治理是刚性要求,不容改变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坚持依法治国。但是,社会需要长治久安,仅仅依靠政治驱动力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不够的。民主是广大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政治组织活动中去,这是情感驱动力,是人们当家作主灵活性的体现。一项制度真正的伟大之处,是在于它能将“那些需要以某种刚性与灵活性、具体的和妥协的方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的法律制度。”[5]424因此,将刚性的政治驱动力与灵活柔性的情感驱动力,结合在一起,形成“推进法治政府”的驱动力合力。
(二)微信在政府反腐倡廉中的正面功效
由于网络带来的技术变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以利用微信平台,群众在献计献策的过程中,也起到监督的效果,对政务做出及时的回应,从而提高廉政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办事能力。例如,我国上海市的青浦区大胆创新,构建微信群平台。在2013年2月正式开通微信互动平台,编辑们策划编制各种动漫视屏、图片、发送文字等等。时刻提醒着大家要坚守岗位、严格要求自己为普通民众办实事、办好事,高效率完成任务。政府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利用这种“微信圈”、“微阵地”、“微触角”的新型监督方式,取得了瞩目的成效。同样的贵州省凯里市“在2013年八月底正式开通“公众监督”微信平台,群众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用微信进行监督、投诉,方便对全市各窗户、各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进行动态监督,发挥公众监督的正能量。”[6]
不同于以往的反腐的传统,如写匿名的举报信,或是用公共电话举报,或者是更为直接的监督腐败形式——上访。往往消耗时间与财力,同时又程序复杂,领导反馈的信息又缓慢,不利于监督政府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工作。然而,微信的开通,便捷而又快速。社会民众在线编辑信息,瞬间发至政府工作部门的接受平台,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可以有效的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接到举报信息机关,可以通过微信直接与举报者交流互动,有效提高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
(三)微信在政府反腐倡廉中的负面效应
微信作为即时通许工具呈现出来的快捷、便利等特点,提升了社会信息传播的效率。但与此同时,微信作为一项网络新技术所引发的负面效应也在不断的开始显现出来。我国著名学者张惠中教授有曾指出,“人们滥用网络、微信、微博、QQ等等互联网的手段,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官员进行诽谤、骚扰等等。”[7]比如,捏造官员生活作风混乱,虚构政府工作部门官员的贪污、受贿、行贿信息,以至于损害官员的名誉权、隐私权。然而现实生活中,发展甚为严重的是已经涉及到了政府工作部门官员的家属现实生活的具体信息,极大的扰乱其家庭正常的生活。这已经侵犯了政府工作部门官员的个人隐私权。因此,如何平衡即时通讯工具微信的反腐监督与个人隐私权,是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普通民众一味的滥用手中监督的权利,利用微信功能进行商业炒作,转发微信信息,吸引更多的民众关注,从而获得自己期许的目的,最终只会导致商业和社会秩序受到极大的创伤。
三、微信构建政务平台的新思考
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而社会经济迅速的发展所体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是“表面的亢奋和实质是沉睡,各种类型的实践问题在转型中国的轮番上场。”[3]117-128微信作为政务拓展监督的新平台,同时也是法治技术管理的创新,需要注重地方的特色化,因地制宜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微信的监督作用,对于建设“廉政法治”的社会是积极有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将其不利的影响因子纳入到我们可以思考和控制的范围内,迸发其积极向上的潜能。
(一)微信技术需要完善的制度规范
微信利用网络在虚拟社会成长,避免不了会存在盲区,从而会泄露了个别重要、隐避的信息。如何处理在涉及监督、举报反腐问题中,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在廉政法治建设中,公民有权要求政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民在监督政府工作人员工作的作风、办事效率、纪律监督的问题上,不能肆意捏造事实。利用微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妨碍和影响政务的正常开展。所以这需要我们有关部门及时研发新技术,完善微信功能。同时,建立网络信息防范制度。任何事物发展都是双向性发展的过程,在建立反腐倡廉的社会清风正气中,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也是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各级政府的主管部门,对于公民网络的积极参与,必须要加以规范和引导,合理合法地进行网络参与。 ”[8]
(二)研发专属政务微信平台软件,实现微信服务价值的理念
不同于社会流通领域的微信功能,国家与地方政府政务的开展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政务微信这一平台,业务不仅仅局限于职能部门工作的公开与群众的互动监督,它已经深深拓展其领域,例如,网上办理出入境签证预约、交通罚款缴纳等。人们可以不用亲自到政府职能机构大厅去办理业务,利用网络的便利,以微信为载体,将办公业务直接纳入微信窗口,真正做到便民原则。微信网民不能肆意利用微信,必须构建一个良好的微信平台,积极的献计献策,让政府了解民生民意,所以微信的专业化非常重要。微信的开发商需要开发适合政务办公的微信软件,对于合理有用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政务工作平台,对于肆意捏造事实,自动屏蔽与过滤,建立微信黑名单,及时有效的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
(三)全国各地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普及构建微信服务平台
微信因有着通讯、网络、媒介具有的优势功能,所以它不同于微博,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们的追捧,成为通讯风尚届的佼佼者。而各个地区因为经济水平发展的差异,政府职能部门并未全部开通政务微信平台,与地区群众缺乏沟通与交流的机会,这不利于当地社会的稳定。鉴于具体地区的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东部沿海如广东、上海多地早已积极开通微信政务平台,也都取得了相应显著的成绩。清华大学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社会化媒体实验室在这一方面做了大量的社会调查,截至2013年5月2日,最新的研究统计表明:“我国各个地区政府职能部门的政务微信的开通总量已经有1000多个了。”[9]对于微信服务平台的开通,各个地区应该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阶段和分层次逐步推进。
(四)打造政务微信服务品牌
如上所述,微信从研发到诞生之日起,三四年的时间里已经积累了6亿多用户,超过了以往任何即时通讯工具。微信凭借其自身的影响力让各级政府开始意识到政务信息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性。微信与微博不同之处在于,“微博具有主动性拓展,而微信更多的是来自用户对微信推送内容的自主的需求判断。在公众平台版本优化之后,微信强大的后台管理工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用户需求。”[10]故此,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着重打造微信服务品牌,让政务微信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利用微信品牌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政府在出台每一项新决策提供有效的监督。同时,结合大众传播媒介,如论坛、新闻、影视剧等等,积极拓展微信的覆盖面,对于社会时事新闻提出创新的解析。
四、结语
微信在方便人们交流、联系和体验指尖轻轻划动的同时,还可以作为技术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发挥群众的监督力。但是任何的技术规范制度的运行,需要长期的过程,个别的规章制度只不过是“穹隆的一根支架。”[11]62唯有风俗才能成为穹隆顶上的那个不可动摇的拱顶石。”所以构建法治廉政型政府是一件复杂而又长远的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法律一种手段,因为法律的作用不是万能的,法治不会立竿见影。当然,微信作为新型的技术手段,所构建的公众平台并不是获取政务信息的唯一或重要手段之一。社会需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理念创新,所以要充分发挥社会上各种丰富的资源优势,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中,提出行之有效的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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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景时)
Supervisory Function of WeChat Public Platform in Anti-corruption Bid
CAI Hua-ling
(School of Law,Anhui University,Hefei,Anhui 230601,China)
From angle of the latest network technology products-WeChat analyzed the existing weakpoints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the law-based government,shown as the lack of information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masses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governance,that hindered the establishment of our incorrupt government and law-based society.Taking WeChat for example,this paper discussed positive and negative functions in the process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and actively explored after the introspection,analyzed som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anti-corruption bid construction,such as the super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emergency events processing,online tax pay and so on, then proposed to build the exclusive government affairs WeChat platform software which widely applicable to the district governments and its functional departments.
WeChat;supervision;function
D632
A
1008—7974(2015)03—0075—04
2015-01-20
蔡华玲,女,安徽六安人,安徽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
10.13877/j.cnki.cn22-1284.2015.0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