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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侗族文化生态保护
——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为例

2015-02-13刘冰清吴静黎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侗寨侗族文化遗产

刘冰清,吴静黎

(三峡大学民族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统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特别要加大对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1]。湘桂黔侗族地区是非常契合这个主题的。本文拟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为例,对侗族文化生态的保护问题略述己见。

一、通道侗族文化资源及特性

通道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怀化市最南端,湘、桂、黔三省(区)交界处,素有“南楚极地、北越襟喉”之称。县域面积2239平方公里,总人口23.96万人,有侗、苗、瑶、汉等24个民族,其中侗族人口占77.9%,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通道历史悠久,文化丰富多彩,具有鲜明浓郁的民族和地方特色。

(一)自然风光秀美,文化遗存丰富

通道境内群山环抱,植被丰富,山水灵动,有国家4A级生态风景区万佛山,清澈见底的龙底河,郁郁葱葱的三省坡,素有“天然氧吧”的美誉,是极佳的养生、宜居之地。鼓楼、寨门、风雨桥等富有特色的侗族建筑“三宝”遍布侗乡村寨,据调查,全县计有117座风雨桥、267座鼓楼、118座寨门、256座凉亭、92个戏台,其中芋头侗寨古建筑群等6处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横岭鼓楼等4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17日,通道侗族村寨成功入列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二)民族风情浓郁,节会应接不暇

通道侗族的语言、服饰、歌舞、习俗等文化保存都相当完整,且独具特色,魅力迷人:全县有侗族芦笙、侗锦织造技艺、侗戏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项,有侗族大歌、喉路歌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5项,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市级传承人26人;有获得“田汉新剧目奖”的全国首台大型侗族原创歌舞《哆嘎哆吔》,又有远赴海外演出的原生态舞蹈《咯啰打打》;是文化部命名的全国唯一的侗锦织造技艺国家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通道侗族一年四季节日众多,月月有节,旬旬有会,应接不暇,各有其意义和特色。其中,最具典型性的是农历十月初三的“吃冬节”和农历六月六歌会,意在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庆祝丰收的喜悦,重在聚拢青年男女唱叙友谊和情感,节会氛围十分浓郁。

(三)侗乡民风淳朴,社会安宁和谐

通道侗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构建了以“款约制”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从族规、族法到社会治安、民事、刑事诉讼、生产管理、日常生活准则等各个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款组织的长期存在和款约的长期发展,造就了广大侗族人民真诚待人、热情好客、为人纯朴的优良品格,他们讲礼仪、共分享、勤互助、重公德、重交往,款约所倡导的传播文明、摒弃邪恶的和谐理念已深入人心。至今,通道侗乡村寨社会治安秩序良好,“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安定祥和,堪称和谐社会的“原始版本”。

(四)侗家饮食独特,别具一番风味

通道侗族特别喜食糯米、腌鱼、腌肉、酸菜、苦酒和油茶,家家户户都要腌制、酿制和烹制各种美味佳肴,并受到推崇和喜爱,又以合拢宴的方式推介开来,形成了独具侗族特色的饮食文化。

虽然通道侗族文化资源保存较好,但也正在遭遇潜在的危机,民族传统文化淡化、消失的状态越来越严重,文化生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差距的扩大,大批农村青少年人口向城镇单向流动,侗族文化无法得到好的传承;二是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多元文化的交汇激荡,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侗族传统文化保护意识日趋淡薄,侗族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不断遭到损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处于濒危状态;三是伴随公共电视媒体的普及,手机、网络的流行,影响和改变了民族传统生活方式,人们自觉接受新事物新文化,使原有的文化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这些都给侗族地区的文化生态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侗族文化资源及其文化生态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通道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文化生态学是基于生态学的方法与观念对文化所进行的一种整体性把握,它是由生产生活方式、民族民俗习惯、宗教信仰崇拜等多种不断变化的文化因素构成的文化系统与其环境系统的动态平衡体系,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文化生态保护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各种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对通道侗族文化生态进行有效保护,在当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促进传承和弘扬侗族文化的最好方式

通道侗族文化是在继承侗族历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在本民族深厚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占全县人口77.9%的侗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用纯正的侗族语言交流,以独特的民族精神、意识、气质、品格、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习惯行事,创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侗族文化。这既是侗族文化能够完整保存并且流传下来的前提基础,也是得以源远流长、各方面逐渐发展壮大的重要根源。加强通道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二)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明智之举

可持续发展是当下社会的重要主题,经济的发展既不能破坏与自然资源发展的平衡,也要保持与文化资源发展的平衡。因为文化是人类生存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过度或无序开发文化资源,或以牺牲民族文化生态来换取经济发展,都是不科学的。通道侗族自治县以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但旅游业又是一个资源产业,优越的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以及民族文化生态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灵魂。在开发中,如果侗族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传统一旦流失,历史文化遗产一旦毁灭,人居环境一旦破坏,就难以再造。所以,强调人与自然、文化的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和共处共融,加强侗族文化生态保护,才能推动通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

社会现代化过程是一个符合大多数社会成员和本民族文化价值特定需要的发展过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标志不仅仅指经济的增长,也是指社会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带动下,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包括社会组织、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通道侗族的小康社会就包括侗族文化的同步发展,如果只是单纯地发展经济,而侗族文化得不到发展或受到破坏,那么这种经济发展并不是与社会现代化相一致的。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保护多姿多彩的侗族文化,促进侗族文化不断发展,形成一个良好的侗族文化生态环境。

三、对通道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几点思考

根据通道侗族文化生态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有关文化生态保护的要求,对加强对通道侗族文化生态的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全社会侗族文化生态保护意识

加强通道侗族文化生态的保护,首先是提高全社会认识,不断增强人们对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意识,聚集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氛围。教育和体验是人类文明传承的主要方式和保存创造文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意识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可以在全社会利用各种手段,做好侗族文化和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和推介通道侗族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情况,提高广大群众对侗族文化的认识;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可以采取侗汉双语教学,设立侗族文化传统保护和传承课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设工作人员业余侗族文化知识培训班,不定时举行各种竞赛活动;经常在社区、村寨开展各种侗族传统技艺的交流学习和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同时,由政府规划组织好各项活动的开展,引导全社会积极地参与,从多个层面阐发、分享、激发对侗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推动文化生态的有效保护。

(二)建立“核心文化物种”保护规划

加强对侗族文化生态保护,特别是对独一无二的侗族文化遗产和资源保护,必须确立“核心保护物种”[2],并制订好保护规划。通道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核心文化物种”主要是指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对象”是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以侗语和侗族大歌为代表的语言和音乐传统是侗族文化的标志性元素,是通道侗族最为显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通道侗族的“核心文化物种”。由于受到商业化、全球化、东西文化冲突、城镇化的扩张以及乡村衰落等诸多因素影响,通道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我们应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做好抢救工作。一是要摸清“家底”、弄清情况。通道侗族文化遗珍浩如烟海,保护工作千头万绪,要搞好涵盖各个层面的、物质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普查。二是要建立规划,即制定通道侗族“核心文化物种”保护规划;三是要落实规划,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确立文化空间,建立侗族文化数据库和侗族文化数字博物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从而,实现侗族“核心文化物种”的保护。

(三)加快推进通道侗寨申遗项目的进程

申遗是保护通道侗族古村落群、古建筑、古遗址的整体风貌的主要手段,是推动通道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侗族文化占领世界文化高地的重要措施。近些年来,通道全力争取和推进“侗寨申遗”项目建设,湖南省委、省政府把通道申遗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和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纲领性文件,省文物局高度重视和支持通道侗寨申遗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我们要继续推进通道侗寨申遗项目的进程。一是要完善侗族物质文化保护法规。根据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充分发挥自治县的立法优势,尽快完善保护侗族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深刻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侗族文化遗产,有序推进侗寨遗产地的科学保护和利用。二是要完善侗寨风貌整治措施。严格按申遗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侗寨遗产地的民居、公共设施、商业店铺、道路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完善相关规划方案的基础上,争取上级支持文物本体保护、博物馆等配套设施和水、电、路等环境整治项目。三是要完善侗寨价值研究成果。以侗寨文化景观价值研究为重点,加强与相关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合作,组织开展侗族文化国际高峰论坛、两岸侗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深入挖掘侗寨文化内涵和价值,丰富侗寨申遗理论成果,为保护与申遗工作夯实基础。

(四)正确处理侗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坚持保护优先、利用与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区分不同类型的侗族文化资源,采取不同举措,实现对各种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对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生产性方式加以保护和扶持,以促进侗族文化同现代生活的联系,修复自身传承的内在活力。当然,不能单纯为了经济利益而把一些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庸俗化,也不能过度开发和无序的野蛮开发。要让侗族文化借助文化生态保护的平台,寻找有效路径,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在创新发展中得到更好地传承与弘扬。同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有法可依的文化生态补偿机制,设立文化生态补偿基金,动员社会捐助,建立民间保护基金,对因保护而付出或牺牲的经济利益,进行有效补偿,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相关的经济行为给予减免税收方面的优惠,调动社会和民众对文化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保护与建设良性健康的发展。

(五)创建湘桂黔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湘桂黔三省(区)交界的通道、三江、龙胜、黎平、从江、榕江等县,是三省(区)侗族聚居地区的中心区域,属同一经济文化类型,是侗族原生态文化分布最集中的地区。该区域拥有大量的侗族文化资源: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侗戏、侗族萨玛节、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等,其中“侗族大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等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该区域侗族传统文化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一样,也同样面临着汉文化和现代文明同化的严峻局面,处于濒危状态。所以,凝聚合力构建湘桂黔三省区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已成为该区域发展共识:一是建立三省区侗族文化保护合作机制,成立跨省区协调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各方关系,统筹规划,共同实施,妥善处理保护区内跨行政区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问题,全面推进保护区的整体性保护工作;二是建构一支精干的专业队伍,开展区内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保护模式和方式,推动保护区建设向着科学有序的目标迈进;三是明确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重点保护对象,联合保护区内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保护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的整体保护与协调。重点关注对保护区整体工作推进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为保护区内民众自觉参与保护工作创造条件。

文化是不断发展的,具有独特性、开放性、本土性等特点,所以对于文化生态的保护只是相对的。同样,侗族文化生态保护不是一蹴而就,更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它要与自然生态、政治生态与经济生态和谐共生,协调发展,要推进侗族地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EB/OL].http://www.gov.cn/jrzg/2012-02/15/content_2067781.htm,2012-2-15.

[2]马建华.文化生态保护的理念与方法[J].福建艺术,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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