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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南亚南亚国家民族理论政策聚焦问题分析*

2015-02-12钟贵峰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印度民族国家

钟贵峰

(赣南师范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江西赣州,341000)

当代东南亚南亚国家民族理论政策聚焦问题分析*

钟贵峰

(赣南师范学院东南亚研究中心,江西赣州,341000)

东南亚南亚国家大都是在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及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建立了民族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这些民族国家建立伊始就面临着复杂的民族问题。面对着多民族多文化的客观事实,有的采用了符合国情的民族理论,也实施了符合现实情况的民族政策,而有的无视客观现实情况,对民族国家经典理论进行歧解和误读,进而实施了错误的民族政策,因此效果不尽相同。

东南亚;南亚;民族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

东南亚南亚国家大都是在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及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建立了民族国家。自民族国家建立伊始,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这些国家面临着较为复杂的民族问题,如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持续不断、族际关系经常处于紧张态势等。因此,东南亚南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焦点正是对准民族分离主义问题,如何进行国族构建,如何进行国家认同建设,从而来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筑牢民族国家制度的根基。有的民族国家在治理民族问题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而有的民族国家却依然饱受民族问题的困扰。

一、从民族自决到民族自治的转变

西欧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资产阶级高举代表“全民族”的大旗向王朝国家发起了猛烈的冲击,封建专制制度最终被摧毁,取而代之的是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随着西欧民族国家的制度优势不断迸发,这种民族国家形态很快扩展到欧洲其他地方及北美地区。民族自决权随着资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民主革命,如影随形地出现在世界,它对冲击封建王朝国家,反抗外族压迫,以及建立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自从欧洲民族国家开始走向帝国之路后,全世界几乎成了原生性民族国家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亚非拉殖民地国家开展了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并在这轰轰烈烈的过程中逐渐进行了民族国家的构建。这些亚非拉地区国家的民族国家构建中,民族自决权也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旗帜演变为反抗帝国主义压迫的思想武器。正如列宁所说“民族自决权只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独立权,即在政治上从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具体来说,这种政治民主要求,就是有鼓动分离的充分自由,以及要求分离的民族通过全面投票来决定分离问题。因此,这种政治民主要求并不就等于要求分离、分裂、建立小国,它只是反对任何民族压迫的斗争的彻底表现”[1](P257)。

随着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土崩瓦解及模仿性民族国家的纷纷建立,民族自决原则并没有寿终正寝就此退出历史舞台,其内涵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民族自决以新的面貌开始出现。简言之,民族自决由原来的对外自决逐渐演变为对内自决。模仿性民族国家大都都是多民族国家,在其内部生活着多个民族,有些民族受民族自决的影响和鼓动,往往进行民族分离运动,这势必挑战民族国家的主权,也必然给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事实上,对内自决权是在尊重民族国家主权的前提下,主要是追求民族平等和自我管理。然而,在一些多民族国家内部,有些民族往往举借民族自决的旗帜谋求分离进而建立独立的国家,这显然与民族自决原则的基本内涵和价值取向并不相符。

东南亚南亚国家原来大部分都是殖民地国家,在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及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建立了民族国家。在民族主义运动的过程中,各国内不同民族团体往往结成了紧密或松散的联盟,进而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一旦民族国家建立后,各国民族不平等、民族发展差异现象的凸显,促使一些少数民族再次掀起以民族自决为口号的地方民族主义运动,甚至提出脱离多民族国家单独建国的要求,这种诉求在冷战后尤为突出。面对这种诉求,东南亚南亚国家大部分均表示强烈反对。

菲律宾是“亚洲觉醒”的先声,最早开展反抗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解放运动的民族主义运动。在民族革命的大旗下,菲律宾各民族团结起来共同反抗殖民侵略。当民族国家建立后,共同敌人不复存在,于是民族主义的矛头开始指向那些“外族或非我族的统治阶级”。由于山地少数民族的经济地位低下,而且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其民族利益在多民族国家中遭到严重的忽略或损害,对于这种现象有学者概括为“国内殖民主义”。为此,菲律宾山地民族为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由于他们是散落于全国各山区的少数民族,不可能要求民族分离或独立,只能要求实践宪法规定的民族自决权”。他们提出的民族自决内容主要有:一是尊重祖居地并使其得以继承;二是不受现实政治约束;三是民族文化自决。摩洛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边缘化状况与山地少数民族大同小异,但是他们在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下,却诉至对外自决权,试图建立“摩洛共和国”。因而他们的国家认同产生了严重危机,于是举起民族自决旗帜要求独立建国。科·阿基诺上台后,宣布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框架内同意穆斯林自决(对内自决)的要求。但此举并未得到摩洛分离组织领导人的接受,他们需要的是对我自决权。

印度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反抗英国殖民统治中逐渐建立了民族国家,它的民族问题始终影响着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印度民族国家建立以来,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就开始持续不断,西北地区的旁遮普锡克人分离运动、南方地区的泰米尔人分离运动及东北部以土著为主体的分离运动,对该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些民族分离运动情况复杂,有的争取对我自决权脱离联邦独立建国,有的争取在联邦框架内对内自决建立自治邦。对于对外自决权,印度政府不予承认,1979年印度政府在批准两个人权公约是曾对民族自决原则作了一项保留,即“自决权仅适用于处在外国统治下的各民族,对于主权独立国家或一个民族或国家一部分并不适用”。可以说,印度在民族国家建设进程中完全否定民族对外自决,而对于对内自决,印度政府逐渐认可。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实践

多元文化主义概念的提出系统的阐述,肇始于美国犹太人学者霍拉斯·卡伦(HoraceKallen)1915年发表的《民主与熔炉》一文及10年后出版的《文化与民主》著作。起初,多元文化主义的提出并未引起世人的关注和响应。但是,随着二战后亚、非、拉等地区的国家在争取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独立的浪潮中,多元文化主义开始受到世人的关注。当美国民权运动的开展以及加拿大社会内部族群矛盾的凸显,多元文化主义便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主题。加拿大为了治理国内的族群问题,开始实施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并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于是,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开始扩展到其他一些多民族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德国等国开始纷纷效仿,这些国家秉承多元文化主义价值取向,开展族际关系治理活动。“伴随着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实践,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理论也在西方学界展开,并逐渐在西方学界成为‘显学'”[2]。多民族国家“具有政治上的统一性与民族和文化上的多元性。政治统一与民族及文化的多元每每构成民族国家政治体系中的基本矛盾”[3](P90)。东南亚民族国家基本上是多民族国家,有的民族成分还相当复杂,面对政治统一与民族和文化的多元之间的张力,一些民族国家基于自身的国情,也效仿实施西方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试图消解政治统一与民族和文化多元存在的张力。

新加坡是从马来西亚的民族纷争中构建民族国家的,一开始就存在着引发族际冲突的隐忧,民族问题势必给民族国家建设带来巨大的挑战。新加坡独立之时,李光耀指出:“在新加坡,我们将是一个多元种族国家。这个国家不是一个马来人的国家,不是一个华人的国家,不是一个印度人的国家”[4](P218)。此后,新加坡秉持多元文化主义价值取向,进行族际关系治理。具体来讲,新加坡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1)4M原则,即多元种族、多元语言、多元文化和多元宗教;(2)CMIO模式,即新加坡社会由四大族群构成,它们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及其他种族;(3)“新加坡人”观念,即国族意识,倡导“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命运”,构建一个复合的国族——“新加坡人”[5]。新加坡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实施40多年以来,在治理民族问题上取得了巨大成功。在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当中,各民族和谐相处,民族认同不断淡化,国家认同和国族认同持续增强,政治整合程度相当高。由此,新加坡的民族国家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事实上,新加坡在治理民族问题方面,既秉承多元文化主义价值取向,也秉持国家主义取向,这两种价值取向的有机整合,推动了族际关系的高效治理。这从新加坡政府1991年发表的白皮书就可窥见一斑,该白皮书提出五点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念,即(1)国家至上,社会优先;(2)家庭为根,社会为本;(3)关怀扶持,同舟共济;(4)求同存异,协商共识;(5)种族和谐,宗教宽容。[6](P165—166)。新加坡实施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前提,正是秉持国家主义,并与之有机结合。在族际关系治理中,如果取向于国家,国家利益就成为优先的选择,就必然强调国家的整体性、各个民族群体的共同性和相互融合,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调节族际关系[7]。正是如此,新加坡的族际关系治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有力地推进了国族建设、国家认同建设及现代民族国家建设。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成份比较复杂,但主要有三大族群为主体,即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在马来西亚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以马来人、华人、印度人为主的各族群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外国殖民侵略。马来西亚民族国家建立伊始,就致力于建立一个“国民团结”的社会,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进行国家整合和社会整合。然而,由于马来西亚政府却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采取了民族同化的政策,由此加深了马、华两族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上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马来西亚的民族问题开始凸显,民族矛盾变得日益尖锐,族际关系一度相当紧张,最终酿成了1969年的马华5·13血腥流血事件。在20世纪70年代,马来西亚政府继续推行维持马来人在政治上的特权地位的政策,再次使国内的民族矛盾更加尖锐。事实证明,这种“扬马抑华”的政策不能成功治理民族问题,民族融合更是无从谈起,甚至导致族际关系更加恶化。在90年代,面对马来西亚多元民族和文化存在的事实及数十年的族际冲突的现实状况,前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了“马来西亚民族”的新概念,此后政府试图建立一个超越民族、又不超越国家范畴的新民族———马来西亚国族,努力促使各民族“愿意将自我的原有特质,投射到另一个新身份的象征复合,以塑造一个更符合国家利益的新兴民族(即马来西亚国族)”[8]。马来西亚政府开始推行多元民族融合的政策,跳出“马来人优先”、“马来人特权”的窠臼。在国家层面,政府以“新发展政策”代替实施20多年的“新经济政策”。这个“新发展政策”不仅突出强调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淡化民族意识,而且尊重和保护文化的多元性。正如政府强调的那样,“马来西亚多元文化是一种国家资产,多元文化的结合能够使马来西亚更加强大”[9]。此后,马来西亚在国族整合和国族建设的进程中,秉持着多元文化主义价值取向,族际关系逐渐缓和,朝着各民族相互容忍、共存共荣的方向不断迈进。当前,在东南亚各国中,马来西亚的族际关系可以说是较为和谐的,而且发展势头也相当乐观。总之,蕴含着多元文化主义取向的“新发展政策”,为各民族的利益找到了契合点,马来西亚的族际关系必将朝着更加和谐的局面发展。

三、对民族国家经典理论的歧解

印度自建立民族国家后,对于“印度少数民族”的界定,在印度学界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大部分学者认为印度没有真正意义的民族划分,只有种姓、种族和语言的划分;二是一部分学者认为印度只有一个民族,即“印度民族”;三是少部分学者认为印度有少数民族,即表列部落、部落民和表列部族[10]。印度政府则总体上持印度学界的第二种观点,即不承认印度存在着“少数民族”,不承认印度有一个“主体民族”,只承认存在“印度民族”,

秉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单一民族国家理念。与此同时,印度政府在宪法中又规定国内居民按种姓、部落把一部分人群划分为特殊群体,这些特殊群体则冠其名为“表列种姓”、“表列部落”。对于表列种姓、表列部族以及其他落后阶层,印度政府采取并实施了一种“补偿性歧视”(CompensatoryDiscrimination)[11],即给予上述三种群体在政治、教育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此方式作为提升这三类群体的福祉。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最早建立民族国家的西欧国家确实是单一民族国家,但后来的模仿性民族国家基本上都是多民族国家,如今单一民族国家毕竟是寥落星辰。西欧王朝国家取代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后,存在着一对难于调和的二元矛盾,即民族不认同王朝国家。于是,资产阶级高举代表“全民族”利益的大旗,使人们在民族的旗号下集结,共同发起了对王朝国家的冲击,并最终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对国家政权进行了宪政化改造,并确立了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由此诞生了民族国家。这些原生性民族国家起初的确都是单一民族国家,但是随着民族国家建设进程的开展,聚合与离散现象不断涌现,如今多民族国家基本上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亚、非、拉殖民地国家在反抗殖民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并最终建立了民族国家。由于这些国家的不稳定或动乱现象比较常见,大部分与民族问题和因素有关,在民族问题不断凸显的情况下,多民族国家这一概念才开始盛行并被学界作为有效分析民族问题的概念工具。可见,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并不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只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出来的,前者按历史阶段划分,而后者则侧重横向的民族构成。

事实上,印度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一点从2009年美国中央情报局网站公布的数据就一目了然,“印度总人口为11.66亿,其中印度斯坦族占46.3%,泰卢固族有8.6%,孟加拉族有7.7%,马拉地族有7.6%,泰米尔族7.4%,古吉拉特族4.6%,坎拿达族3.9%,马拉雅拉姆族3.9%,奥里雅族3.8%,旁遮普族2.3%”[12]。由此可见,印度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事实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印度政府历来推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政策,所谓的“一个民族”则是指一个统一的或单一的“印度民族”(IndiaNation)。

诚然,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抑制民族的政治分离的价值取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正如有学者认为,“印度政府从国家统一和国民凝聚力的角度刻意淡化印度各民族的差异性和民族的多样性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印度政府的民族政策不是为了民族的凝聚和融合,而是表现为一种纯粹的宗教征服和民族同化”[13]。印度政府抹杀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存在的事实,试图以国民同质化的想象来消解事实上存在的形形色色的社会异质性,力图建立一个单一民族国家的做法并不符合印度的国情,这也是对民族国家经典理论的歧解和误读,因而这注定是失败的。正如我国有学者指出,印度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为价值取向的民族政策,最终导致了“印度的种姓、语族、教族、民族矛盾和冲突之频繁,可谓层出不穷”,事实表明印度根本不可能“有效地防止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演变为民族分裂问题”[14]。从表面上看,这种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为价值取向的民族政策,似乎所有国民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相同权利,但事实上印度政府制定的民族政策是以印度教或印地语“语族”为中心制定的,实质上提高了印度教和印度教徒的地位,而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其他宗教教徒和“语族”的权益,可以说这种民族政策本身就存在着矛盾。总之,印度政府推行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民族政策,其本质是一种民族同化和宗教征服,必然导致民族矛盾的恶化和宗教冲突的激化,不可避免地阻碍印度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

四、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交织

民族与宗教原本是两个不同领域、不同范畴的概念,正如安德森指出,“如果谁试图将‘我的国家',无论对错'改成‘我的宗教,无论对错',他立刻就能明白民族主义和宗教的分野之所在”[15]。P459尽管如此,民族与宗教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宗教是民族共同体得以产生的精神纽带,它对民族文化、民族意识、民族性格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16]。民族与宗教在现实生活着是无法分开的,宗教是民族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民族分和的重要因素,“一个民族因信仰不同的宗教而发生分离,不同的民族也因信奉同一种宗教而聚合成为新的民族”[17]。当代多民族国家中,几乎没有一个不信仰宗教的民族,有的民族是全民信仰一种宗教,有的民族信仰几种宗教,有的民族部分成员信仰宗教,可以说宗教以民族文化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各民族社会生活中,与民族意识、民族心理和文化传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东南亚南亚国家的民族问题大都与宗教问题纠结在一起,有的甚至难解难分,让人们对其民族问题的认识显得迷雾重重。东南亚南亚国家的民族主义(民族分离主义)与宗教信仰的强化(宗教极端主义)相伴相生、相互作用。当一个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出现、凸显、恶化时,宗教因素如影随形,而宗教因素的介入则使民族问题更加复杂,有的民族问题中的宗教因素还具有国际性质,从而导致民族问题的复杂化和国际化。东南亚南亚大部分国家不仅民族成分复杂,而且宗教信仰多元,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各种宗教汇集于此,复杂的民族问题与复杂的宗教问题的交织,不可避免地给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缅甸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了各自的民族文化,宗教信仰不尽一致,全国88%国民信奉佛教,其中缅族佛教徒占95%以上。缅甸民族国家建立后,民族矛盾一开始就与宗教问题纠结在一起。佛教在缅甸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佛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反抗殖民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当缅甸民族国家建立后,吴努政府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佛教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为国教,试图强制实行文化同化政策。非佛教徒的少数民族把佛教国教化法案,视为“民族歧视的、为多数缅族人谋福利的措施”[18]P41,迅速点燃了民族主义情绪。于是,他们纷纷起来组建缅甸非佛教徒少数民族联盟与之对抗,各种反政府武装运动风起云涌,族际关系骤然紧张。奈温政府虽然取消了佛教国教化措施,使宗教与政治分离,取消了僧侣的各种特权和礼遇。奈温政府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佛教与伊斯兰等宗教的分歧和矛盾。新军人政府上台后后,在弘扬佛教的同时,也较为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但是,历史上佛教与伊斯兰等宗教的矛盾并未因此而消弭。在新政府上台执政不久,就发生了佛教徒与穆斯林教徒之的流血事件。2012年6月8日,在若开邦发生了一起佛教徒与穆斯林罗兴亚人之间的流血冲突事件,导致死伤数十人,近千所房屋被毁,数万罗兴亚人流离失所,引发了伊斯兰世界的强烈不满。如何解决民族矛盾、化解佛穆冲突、消除伊斯兰世界不满,考验着缅甸新政府的执政智慧和治理能力。

泰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泰南穆斯林分离分离运动由来已久,政府与分离组织经过数百次的武装斗争,但穆斯林分离主义运动依然在持续。泰南穆斯林分离运动组织曾积极通过国际伊斯兰组织寻求国际支持。2004年泰南形势恶化后,伊斯兰会议组织(OIC)针对泰南局势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谴责持续不断的暴力活动,呼吁通过和平对话来解决泰南穆斯林所面临的问题,同时呼吁保障穆斯林的所有权利,以确保他们与其他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帮助他们提高经济和社会生活水平[19]。另外,马来西亚国内的伊斯兰教复兴运动,也对泰南穆斯林影响很大,彼此之间的联系相当紧密,激发了他们的民族自决要求,加剧了他们的分离主义倾向。而且,泰南穆斯林极端组织与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的联系,进一步使泰南民族宗教问题更加复杂。总之,泰南民族分离主义与宗教因素交织在一起,像幽灵一样始终对泰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菲律宾在构建民族国家的进程中,摩洛人与北方基督徒的矛盾逐渐凸显,但摩洛人分离主义运动并没有那么明朗。但是,随着中央政府实施的不公正、不公平的整合和开发政策,激发了摩洛人的强烈不满。摩洛人经济生活水平的落后及社会的边缘化程度的加剧,他们开始逐渐转向伊斯兰世界。事实上,摩洛人意为信奉伊斯兰的摩尔人。二战后,伊斯兰的复兴很大程度上鼓舞了摩洛人的反抗斗争和分离倾向。摩洛人的反抗斗争,本质上是国内政治、经济地位不平等引发的,加上宗教冲突,才演变成为轰轰烈烈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在国际伊斯兰势力的支持下,一些摩洛人甚至走向了恐怖主义道路。经过历史上的多次冲突和融合,菲律宾已经形成了一元和多元共存的民族格局,而且“菲律宾人”这一国族概念的认同逐渐深入人心[20]。但是,民族与宗教因素的交织所造成的民族隔阂,需要长时间的弥合。

印度尼西亚建立民族国家后,政府取消了亚齐自治省地位,这让亚齐人极为不满。1953年,亚齐伊斯兰学者联合会就发动了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宣布亚齐成立伊斯兰教国的一部分。20世纪80年代后,亚齐领导人明确表示要“建立一个独立的、伊斯兰教性质的亚齐政权”。可以说,亚齐民族分离主义是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帜开展的。随着政府与亚齐的和平谈判,亚齐获得了较大的自治权,可以说当前的民族主义政党和穆斯林政党都支持印尼的民主政治发展,伊斯兰因素对国家政治生活不足以构成多大威胁,但伊斯兰的恐怖主义活动依旧存在,对印尼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发展还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印度在反抗英国殖民侵略、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构建了民族国家,这一过程中,印度伊斯兰民族主义开始兴起,并对印度民族国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印度的民族问题与教派争端密切关联,两者相互作用。“印度的教派斗争表现的频繁而激烈,最主要的冲突表现在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30]。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争端的原因,主要是印巴分治和世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影响,造成彼此的猜忌和戒备。另外,印度教与锡克教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印度教与基督教的冲突也无法避免。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交织,使得印度的民族宗教问题相当复杂,难解难分,严重影响了印度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加上印度在民族政策方面的失当,进一步加剧了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性。

结论

东南亚南亚国家大部分是在反抗殖民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构建了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建立后,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此起彼伏。面对着多民族多文化的客观事实,有的采用了符合国情的民族理论,也实施了符合现实情况的民族政策,而有的无视客观现实情况,对民族国家经典理论进行歧解和误读,进而实施了错误的民族政策,因此效果不尽相同。新加坡、马来西亚实施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并取得了理想的族际关系治理效果,而缅甸、菲律宾、印尼、印度等国,经过了长期的斗争和融合,都否定了民族自决权,纷纷给予相关的少数民族不同程度的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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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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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681(2015)02-0042-06作者简介:钟贵峰(1984-),男,法学博士,汉族,江西会昌人,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

2014-11-28

本文系国家民委课题“当前国内外民族理论政策聚焦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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