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开拓统计工作新局面
——浙江省统计局局长李学忠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5-02-12
特别关注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开拓统计工作新局面
——浙江省统计局局长李学忠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充分肯定2014年全省统计工作
(一)统计工作环境条件有新改善
齐抓共管统计工作的新局面基本形成。省领导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知识,各级党政领导日益关注和重视统计工作。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袁家军常务副省长、朱从玖副省长多次过问统计工作。省政府建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省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市、区)统计局也普遍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协调制度。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得到加强,局队工作互促共进机制进一步健全。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推进,各地在基层统计人员力量配备和统计经费、办公条件保障等方面取得新进步。在县(市、区)机构改革中努力确保县级以上统计机构独立设置,有的县(市、区)还增加了编制;出台《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推进乡镇(街道)统计示范点建设,首批设立统计示范点24个;研究制定加强村(社区)统计网络的指导意见,制定《加强和规范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浙江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加强统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与考试工作。
统计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网络改造,满足调查单位联网直报和各级统计部门统一在线数据处理的需要;完善联网直报平台功能,目前省节点的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共有12.67万家;;调查人员手持调查终端(PDA)开始应用于常规统计调查;建设同城异地灾备系统,对统计政务内、外网进行物理隔离;推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村级电子地图年度维护机制;加载了“浙江数据要情”、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年鉴的部分数据,丰富了系统内容。
(二)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有新提升
圆满完成100万家法人单位和3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工作;首次采用PDA进行现场登记,数据实现国家、省、市、县各级实时共享;各地出台了登记进度日报制、风险防控预案制等确保普查登记顺利推进;恪守普查工作“六条红线”,是少数几个不被国务院普查办公室纳为督查的省份之一。大规模严审严查数据质量;省级各专业在国家审核条件的基础上共增加91条审核条件,编制行业审核程序,保证数据真实可信;省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全面启动。
(三)统计改革和业务基础建设有新进展
修订地区GDP核算下管一级实施方案,改进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完善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建立GDP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修订核实全省和各市2013年度GDP数据;编制完成2012年浙江省投入产出表。认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试点工作;通过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做好网上零售交易平台统计工作;完成全省不在库个人卖家比例和网上零售额测算;探索网上零售商品和服务分类,测算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增加值;实施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并按月公布网络零售额数据。完善“10+1”服务业重点行业的统计监测工作;制定省级服务业
集聚示范区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方案;指导省旅游局建立乡村旅游统计制度;开展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等研究和测算工作。改进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工作,制订完善5‰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加强调查业务指导;及时发布和深入分析解读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组织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基本做到试点面全覆盖。建立和完善能源气候和环境统计制度。率先在全国建立实施了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统计科研管理和课题研究取得新成果。修订完善《浙江省统计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推进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明确了浙江大学等5个研究基地的名称、特色及建设计划;完成多项统计课题的立项和结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统计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出版《数字的魅力》;面向长三角,办好《统计科学与实践》杂志;统计学会规模扩大。
(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有新举措
制定《浙江省统计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明确10个统计专业数据质量管控流程(框架);制定《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统计调查单位的入库管理工作;开展评估和实地核查;提高审核认定情况通报频率。全年共向国家局申报单位2768家,国家审核通过率为96.7%。年度第一次向国家局申报新进入和变更相关指标的单位5069家,申报退出的单位4932家,国家审核通过率分别为96.6%和99.7%。把开展日常统计稽查作为重要手段,解决调查对象漏统低估和虚报多报问题。省局对季度投资完成额增幅列前三位的市开展投资数据实地核查,全年共检查了7个市17个县(市、区)288个项目。各市县大多也建立了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制度。积极推进依法统计。全省统计系统制订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和责任;加强统计普法工作;建立《浙江省统计工作约谈制度》;大力推进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我省已有7个市69个县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加强统计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2014年全省统计系统办理统计违法案件1599起,办结1572起。
(五)统计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制定实施由六大领域近200个指标构成的浙江经济运行与转型升级指标体系;配合省委组织部修订完善《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配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制订经济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省局《关于“调整各市粮食生产计划”有关工作的情况和建议》被省政府采纳,省政府对11个市粮食生产计划进行了调整。一年来,省统计局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统计信息226篇、统计分析109篇、统计专报62篇,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45次。省局全年采编并向国家统计局报送各类信息960篇,被采用442篇。全年组织开展民生民意调查47项,调查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次;组织开展7项专项调查,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次;组织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发展、产业集聚区等统计监测评价,发布相关监测评价报告。建成浙江统计数据库及移动客户端,目前浙江统计数据库约有40万个数据;网上公开受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和统计咨询;组织联网直报相关业务和技术培训;通过联网直报门户网站、400电话等媒介,帮助解决调查对象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六)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新成效
2013年下半年以来,省统计局和杭州、宁波市统计局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加快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省局制订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40余项。2014年全省其他市、县(市、区)统计局参加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及时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建立省局领导联系基层统计局制度;多形式开展干部警示教育;及时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2014年省局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并开展了部分市县中央级经费的审计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审核;完善统计数据
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二、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深刻分析了中国经济的九大趋势性变化。他明确提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全省统计系统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新常态的论述和要求,突出把握好“三个导向”:
(一)突出需求导向,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在工作指导上,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始终围绕党委政府总体布局来谋划统计改革和发展,要跳出统计看统计,站在促进科学发展的全局去思考问题,做好统计服务。二是在工作安排上,必须紧贴需求、突出重点。统计需求多样化,统计改革任务繁重,我们一定要有辩证法思维,始终紧扣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弹好钢琴,突出工作重点。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必须及时准确、务实高效。对于各项工作都要准确把握思路要求,及时分解落实任务,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和工作问责,确保务实高效。四是在工作方法上,必须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要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工作“十法”,积极争取领导理解和支持,善于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系统上下齐心、部门之间合力推进统计工作的格局。
(二)突出质量导向,努力形成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障机制
一是必须提高统计制度方法的科学性。统计制度设计要科学,调查内容要尽可能简单明了、方便填报,调查方法要便捷、方便、可操作,评估方法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是必须进一步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和基层基础。要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形成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减少统计环节,提升统计效能。三是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数据质量。要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强化依法提供真实准确统计数据的意识。要加强统计执法,公开曝光统计违法案件,营造更好的依法统计环境氛围。四是必须努力形成抓数据质量的合力。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不发生损害浙江求真务实整体形象的问题。
(三)突出问题导向,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畅通渠道。要长期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鼓励市县局及时向省局反映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要坚持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开展统计行风调查的好做法,汇集意见,梳理问题。要通过政务服务网络互动平台,发现问题。二是多措并举。对不同渠道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分解任务,落实整改。对于多年反映的制度方法问题、基层和调查对象负担沉重问题、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分类处置。在权限范围内能改的马上改;属于政府及相关部门权限的,要及时报告和反映;属于国家统计局顶层设计层面的,专题向国家局报告反映,提出改进建议。要更充分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多种举措解决问题。三是强化问责。要明确落实责任,哪个层级、哪个专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哪个层级、哪个专业负责解决。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肯作为,相互推诿推卸责任,敷衍了事久拖不决等,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切实抓好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
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立足“三个提高”,突出需求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精准的统计服务
及时分析把握经济运行的“形”和“势”,调查了解和分析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还要做好“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评价和“十三五”主要经济指标分析预测工作。优化统计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的统计分析研究。根据形势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监测分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民生民意调查。拓宽调查服务领域,健全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提升调查数据分析水平,加大12340调查热线的宣传力度。加强快速专项调查。创新调查方式,进一步发挥统计专项调查的职能作用。
(二)做好国民经济核算与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做好以GDP核算为重点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4)》,完善地区GDP核算制度,进一步改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GDP相关基础数据质量评估。组织开展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国家试点。积极推进投入产出模型应用研究。配合做好地区GDP国家统一核算改革有关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培育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制造等七大产业的部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统计监测。配合做好信息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探索建立以企业法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
(三)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改革完善就业和人口统计。把劳动力调查范围扩大到全省11个市,为统一使用和发布调查失业率数据打好基础。认真做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化统计工作。扎实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做好能耗总量核算改革。研究建立能源供应端统计制度,开展能源生产销售统计。加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数据及季度全社会能耗数据审核评估。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全国统一核算分地区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完善环境统计制度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做好服务业统计由季报转为月报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工作。加强统计局与调查队的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扎实推进创新统计工作,加强调查数据的分析应用研究。深化电子商务统计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逐步完善全省不在库个人卖家统计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全力抓好新增单位申报入库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入库,努力提高申报单位的通过率,及时纳入规模(限额)以上统计调查范围。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加快实现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的实时共享,加强名录库的日常维护更新。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以省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推动建立省级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建立统计诚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加强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努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五)抓好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1.4.1 镇痛效果 观察两组患者术后6、12、24、48 h的疼痛视觉模拟评分(VAS)。VAS评分范围为0~10分,0分为无痛,1~3分为轻度疼痛,4~6分为中度疼痛,7~10分为重度疼痛[9]。
认真做好“三经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做好普查数据公报的发布工作。结合浙江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展示“三经普”数据成果。完成“三经普”简要本和《浙江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年鉴》的编印。组织全省统计系统、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等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用。谋划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做好机构组建、经费预算和人员组织等各项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稳步拓展联网直报的业务应用范围,完善联网直报系统。加强对统计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等信息系统的开发。实施省局局域网升级改造,为统计数据和重要信息系统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基层统计人力、财力、物力保障。要确保市县级统计机构的独立单设。切实落实《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加强统计教育与培训。研究制订统计干部和统计从业人员培训规划,努力形成务实有效的工作机制,省、市、县局合理分工。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继续做好统计科研工作,编辑好《统计科学与实践》,按计划做好《浙江通志·统计卷》编撰等工作。
(七)大力推进依法统计
全省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坚决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是要加强地方性统计法规修改和制定工作。二是要深化统计普法,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统计法》宣传教育。三是要严肃统计执法,进一步规范各级统计机构的依法行政行为,加强层级监督,完善法制工作评价机制。
(八)进一步做好服务基层和服务社会公众工作
努力做好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工作。要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加强省级部门协调,加强数据共享,减少重复统计;要加大统计执法,取缔未经审批的非法统计报表;要努力实现系统内各专业基础数据共享,减少指标重复;要加强与地方领导沟通,帮助基层化解考核带来的统计工作压力;要加大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支持,更好地保障基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完善浙江统计数据库和数据浙江移动客户端系统,着力打造集成各级政府部门统计信息的服务系统。继续指导和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优化完善《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流程》,规范联网直报400呼叫中心的服务,丰富联网直报知识库,增强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网站功能,为调查对象提供联网直报填报流程和问题解答。
(九)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责任。一是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切实履行好统筹谋划部署、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惩治腐败等主体责任。二是要切实履行好认真组织协调、深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案件等监督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加大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明确是非界限;二是严格自律,努力做到“三严三实”;三是惩防并举,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正风肃纪各项要求。一是严守各项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规矩不放松。二是严肃党内生活。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干部管理,加强干部党性锻炼。三是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牛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