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近代学校体育的兴起与发展
2015-02-12陈英军
陈英军,陈 园
近代湖南人才辈出,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的作用自然功不可没。从1897年谭嗣同、熊希龄创办时务学堂到新式学堂遍布湖湘大地,近代湖南的教育事业发展非常迅速。近代湖南在开办新式学堂伊始就注重体育教育,体育(体操)课在各学堂逐渐普及,体育的价值和意义也得到了广大湖湘有识之士的重视。毛泽东1917年在《新青年》上发表的《体育之研究》一文就深刻地阐述了他对体育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与当时学校体育的开展是密不可分的。近代湖南的学校体育从无到有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笔者拟以历史为脉络,对学校体育在近代湖南的兴起和发展进行梳理,旨在为现行体育教学提供参考。
1 湖南近代学校体育的兴起
因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和清廷的腐败无能,近代中国国弱民羸,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而此时的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却日益强盛,湖南一批思想先进的留学生和知识分子仿效日本,希望通过办教育培养人才来救中国。中日甲午战争后,在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维新变法主张影响下,谭嗣同、熊希龄等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在长沙创办了湖南时务学堂。学堂课程中开设有体操科(体育课),聘任杨褔严为教习;每周授课两节,教材内容以兵式体操为主。这是湖南近代兴办新学设立体育教育的发端,也是湖南首次引进外国(日本)的学校体育。光绪二十八年(1902),湖南抚院决定在长沙、宝庆、永州、岳州、常德、辰州、沅州、永顺等九府及郴州、桂阳、澧州、靖州等直隶州设中学堂。省内有识之士胡元倓、周震鳞、龙绂瑞等也分别创办了明德、修业和民立第一女学堂等私立学堂。这些新办的学堂均开设了体操科。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廷公布《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将体操纳入教学内容。规定各级各类学堂须开设体操课,并以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学校体育为模式。该学制一直沿用至宣统三年(1911)。这一时期的体操科内容分为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普通体操教习准备法、矫正法、徒手操及哑铃、球竿、棍棒操等;兵式体操教习小队教练、柔软体操、轻器械体操以及中队教练、枪剑术、野外演习、兵学大意。”[2]因为体操教习人员不足,而且大多教习为退役官兵(大多不懂体操知识与技能),所以,这时的体操教学随意性很大,而留日回湘留学生如黄兴(1903年在明德、民立第一女学任教体操)、陆鸿仪、柳午亭、蒋保三、王经武等,也基本上是参照日本学校体操进行教学。
为尽快解决体操教习缺乏的问题,光绪三十年(1904),湖南学务处指定武备学堂兼办体操研究所。湖南体操研究所借用“游击衙门箭道”为操场,招正科生徒二百人,附学速成科生徒一百人。不论本籍客籍、官绅兵弁以及农工商贾,但有确实保证之人,均准入学。正科一年毕业,速成半年毕业……毕业后考列优等者,给予文凭,准充各学堂教习(《教育世界》第七十三号甲辰五期)。通过这种速成教育,湖南不仅解决了部分中小学校的体操教员缺乏的当务之急,而且推动了体操科在全省学校的开设。宣统元年(1909)《大清教育法令》规定,各学堂应设内外体操场,添置体操器具。学生上体操课须穿统一样式的衣服和鞋子,戴统一样式的帽子。湖南各地学堂遵令执行,学生在入学时必须交体操衣帽鞋费,或照样式自备。可见当时学校体育教育是严格规范的[3]。
湖南从兴办新学起就把体育教育看作学校教育的重要部分,但由于受历史因素所限,在引进日本学校体育教育时未能结合湖南实际,也没有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把日本兵操列入体育课程并不受学生欢迎。正如毛泽东在《体育之研究》中指出的:“教者发令,学者强应,身顺而心违,精神受无量之苦,精神苦而身亦苦也,盖一体操之终,未有不貌瘁神伤者也。”[4]加之缺少称职的教员,退役军官多以操练士兵之法教习学生,使得体操课单调、枯燥。这不仅引起学生反感,而且还败坏了体操教习的名声。近代体育家徐一兵1920年发表在长沙《体育周报》特刊的文章《二十年来体操谈》中指出:“一般无知识、无道德的营弁之士兵,竟一跃而为学校教师”,“既不知教授为何物,又不知学堂为何地,酗酒狂赌,好勇斗狠,无所不为,不一年学校之名誉扫地,社会之信仰尽失,学生父兄,多仇视体操一科。”[5]
2 湖南近代学校体育的发展
2.1 学校体育制度不断完善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政府学堂改称学校。民国元年(1912)9月,教育部公布了教育宗旨、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教育令、大学令等。体育教育宗旨是使学生身体平均发达,增强体质,养成活泼、守纪律的精神。男生周授课三节、女生周授课二节;教育内容沿袭旧制,仍以兵操为主。湖南因谭延闿督湘(1912—1914年)热心教育,1914年全省学校由清末的739所猛增至7 129所,学生人数由30 199人增至287 940人,学校体育盛极一时。据李惠迪《十年来之湖南体育》载:“中华民国元年(1912),体育研究会创办体育学校于长沙雷祖殿,专聘留日回国的江西人王公诚任教。民国二年(1913)周召南办湖南第一体育学校于长沙坡子街;吴作霖办湖南第二体育学校于长沙席公祠;王公诚办精武体校于长沙通泰街。还有杨兰介办的尚武体育学校,常德士绅梁君锐开办的体育学校,湖南高等师范办的体育科等。后因袁氏称帝、政体变更、经济困难等,这些体育学校陆续停办。”[6]同时,长沙市基督教青年会体育干事夏可义(挪威人)在长沙办体育教师短训班,并在长沙长郡中学等学校义务教习体育。他以田径、体操、游泳、户外游戏等为教学内容,深受学生欢迎,于是很快被袭用到全省各学校。这是欧美体育传入湖省之始,兵式体操也因此逐渐淡出学校体育的教学内容。民国三年(1914)后,在汤芗铭、张敬尧、赵恒惕主湘期间,因其大削教育经费或侵吞、克扣教育经费,使湖南公立学校濒于无法维持的境地,学校体育教育也深受其害。民国十一年(1922),据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壬戌学制》,学校体操科改为体育科,废除兵式体操。湖南依照全国教育联合会拟定的《中、小学体育课程纲要》及《体育教授细目》的要求,重新确定教学内容以田径、球类、器械体操、游戏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增开游泳课。教法也开始按“开始、活动、结束”的三段式进行。与此同时,体育考试也在尝试改进。如湖南省立一中规定体育考试为五项,除体操外,每人从跑、跳、投、球四类中择一项进行测验。考试分平时考试与期终考试两种,各项运动成绩按学生身体强弱、高矮、年龄、勤惰与技术决定。
民国二十二年(1933),湖南部分中学执行教育部规定,中学生体育不及格不能升学与毕业。如岳云中学规定:本校体育以发展全体学生体能技能为依据,学生体育不及格者,一律不准毕业;明德中学亦规定:体育不及格不能升级。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湖南体育实施报告》载:学生体育考试成绩考查计分三种:(一)正课成绩;(二)早操及课外运动成绩;(三)国术成绩。三种成绩平均即为全期体育成绩。同年,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的《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但因日本入侵,湖南沿铁路线的城市学校迁往山区,教育经费困难,场地器材简陋等条件所限,无法实施。于是,省教育厅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又在《大纲》中选择简单易行、经费不多的体育项目加以提倡,如竞走、远足、登山、赛跑、跳绳、踢毽子、滚铁环、拔河、打秋千等,通令各校实行。
2.2 学校体育竞赛成绩优异
随着体育师资的充实以及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这一时期的学校体育教育得到加强。从民国十二年至十四年(1923—1925),由湘鄂赣皖联合举办的三届华中运动会中,湖南学生均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全国第三届运动会(1924)上,湖南夺取游泳总分第一、田径团体总分第三。其中岳云中学马祥波得跳高第一、标枪第二和三级跳远第三;兑泽中学傅启述获50米自由泳第一、400米自由泳第三;龙翥获1 500米自由泳第一、100米和400米自由泳各第二;兑泽中学还夺得200米接力泳第一。
这些成绩的取得引起湖南各界的强烈反响,尤其是办得较好的公私立中学校长更为重视,纷纷从江浙、华北一带不惜重金聘请一批国内享有盛誉并具有田径、球类专长的体育教师来校任教。如岳云中学聘有朱恩德、金兆君、祝家声、蔡泽荫、周敦夫等;长沙市一中聘有魏树桓;省一师聘有王鉴五;明德中学聘有杜荣堂;长郡、兑泽、省一女中、稻田师范等学校均聘有江浙一带的体育教师。此举为湖南学校体育教育充实了一批较强的体育师资,对提高体育教育质量和运动技术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2.3 体育师资培训工作得到重视
民国十七年(1928),省立一中校长吴剑中在师范部设艺术体育科,学制二年,学生30余人;民国十八年(1929)湖南私立日新美术学校设“图、音、体速成科”,招收二年制女生二班,学生40余人,后均因经济困难等而停办;民国二十六年(1937),湖南一师校长陈奎先生提倡体育,设音体科,学制三年,学生40余人;民国二十七年(1938),国立师范学院增设三年制体育童子军专修科和一年制体育师资培训班,民国三十四年(1945)再设四年制体育系。又据1948年12月出版的《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载:民国三十三年、三十六年、三十九年,分别有湖南一、六、七师范学校和湖南五、八师范学校及湖南二、三师范学校先后设体育选修科,选修学生共374人[7]。特别是长沙师范学校在校长柳午亭、徐特立主持下,重视体育教育,为湖南培养了不少中、小学体育教师,如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体育教师黄凤歧、盛国俊、袁荣生、唐力修、杨大展等,均是毕业于长沙师范学校。此外,民国十七年(1928)和二十年(1931),湖南省从京、津、沪各大专院校体育系科毕业的两批湘籍学生共计30余人返乡在各地学校任教体育,如陈奎生、阎家笃、皮灿、陈嘉钧(女)、何泾渭、李婉华(女)等。抗日战争中,又有一批京、津、沪一带的体育专家、学者和有丰富经验的体育教师来湘避难,被聘任在国立师范和有关中学讲学或执教体育。这些教师对湖南学校体育教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在职体育教师的培训主要是利用寒暑假组织体育研究会,学习体育基本理论和体育技术。如民国元年(1912)省教育会聘请王经武、张保初等,于6月1日至8月底,借长郡中学校址,开办湖南第一次体育研究会。会员有蒋宝三、徐荣甲等73人,每天的学科和术科教研达9小时之多;民国二年(1913年)7月,又办湖南第二次体育研究会。会员有陈奎生、周维箴等80余人,分作新旧两班;民国十一年至十三年(1922—1924),由湖南省府及省教育会,先后举办千人的暑假学习会三次,内设体育学程;民国十四年至十五年(1925—1926),由体育界组织了体育研究会;暑假女子体育研究会由彭泽沛、邓中枢、陈奎生等主持,借长沙高小校址,招女体育教员30余人,会期40余天。学习体育理论与方法、生理卫生、国术、柔软体操、田径、球类、游戏、舞蹈等,同时举办游泳讲习会;湖南金工厂厂长李待琛热心体育,邀集陈奎生、黄醒等举办游泳训练,吸纳中小学体育教师及游泳爱好者参加,地址设在长沙便河边一水段;民国三十年(1941),湖南根据教育部《中等学校各科教学研究会组织通则》精神,成立了体育科学研究会。其研究工作要点是:课程标准实施结果之探讨;教学方法之研究;每学期教学进度之预定;乡土教材收集等。这些研究会对提高体育教师的素质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 湖南近代体育兴起与发展的原因
3.1 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为近代体育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近代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屡遭侵略,有识之士莫不痛心疾首,努力寻求救国兴邦的途径,从而掀起了学习西方的热潮。爱国思想家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并编著《海国图志》以期达到“以夷制夷”之目的;以挽救垂危的封建王朝为目的的“洋务派”首领曾国藩,提倡学习西方进步的科学文化以图强,并向清廷提出“师夷智”的主张。他们这种向西方学习的思想,对湖南接受西方体育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以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戊戌变法”运动,提出引进西方“新学”来改良社会,使中国走上富强的道路。湖南籍的维新运动中坚分子谭嗣同,将“武学”列为教育内容之一。他在光绪二十三年负责开办湖南时务学堂时,将体操、步式等列为必开的西学课程;梁启超在长沙担任时务学堂的总教习期间也积极宣传其“新民说”思想,从“尚武”强国的军国民思想上提倡体育。维新思想的传播,为湖南近代体育的传人和兴起提供了理论依据。
3.2 迅速培养和聚集了一批学校体育人才
光绪二十九年(1903)公布《奏定学堂章程》后,长沙、衡阳等城市先后兴办的一批官私立学堂,均设置了体操科,但体操教员一时奇缺。为解燃眉之急,湖南有关部门首先采取自办速成体操学校的办法培养体操教员。如湖南创办的“体操研究所”,招正科生200人,一年毕业;速成班100人,半年毕业。毕业生考试优良者发给文凭,准予担任各府州县学堂体操教员。这也是我国近代体育师资培训的开端。为了培养高一级体操教员,湖南从1902年开始输送优秀青年学生至日本学习体育,如学成归来的黄兴等成为推动湖南体育发展的骨干力量。
3.3 兼容并蓄地处理中西体育文化关系
湖南近代学校体育的兴起实际上是“西体东渐”的过程。湖南的有识之士,视西方近代体育为救国图强的先进科学文化组成部分。他们认为“东西各国运动会之设,所以显精神之活泼,起学术之争竞”。因此,西方体育在湖南近代学校体育的传入过程中未遇到多少阻力。同时,传统体育的重要性也得到了湖南有识之士的充分认识。如1906年由岳麓书院改名而来的湖南高等实业学堂主办了长沙校际运动会。项目除兵式体操、田径等外,还有武术表演。湖南各学校也先后将国术作为体育课的内容之一。
[1] (美)周锡瑞.改良与革命[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2] 崔乐泉.中国近代体育史话[M].北京:中华书局,1998.
[3] 罗兴国.湖南近代体育的兴起与规范化[C].湖南体育史论文选,1991.
[4] 毛泽东.体育之研究[J].新青年,1917(2).
[5] 徐一冰.二十年来体操谈[N].体育周报,1920-01-05.
[6] 李惠迪.十年来之湖南体育[N].体育周报,1914-08-15.
[7] 朱家骅,等.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M].上海:商务出版社,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