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者应给子孙留什么
2015-02-12王丹誉
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2015年4期
文/ 王丹誉
为官者应给子孙留什么
文/ 王丹誉
《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诸葛亮去世之后,后人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的家产确实只有他在遗表中列出的两笔——一是成都郊区的八百株桑树,二是贫瘠之田十五顷,据测算这仅相当于当时中等人家的财产。但他却感到子孙后代靠这些家产不仅能维持基本生活,肯定还有些富余。
人们不禁会问:堂堂蜀汉丞相,家产何止这么点?实际上却恰恰如此。他出将入相,执掌朝政数十年,南征北战大半生,除随身衣物和日常伙食由国家供给之外,再没有任何开支,也没有做其他营生谋半点私利。作为相父,他有足够的地位、权力和能力,给自己置办丰厚的家业,自己享用终生,再留给子孙继承。然而,他却用清白的一生、微薄的家产兑现了他“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盈财,以负陛下”的庄严承诺。诸葛亮给子孙留下微薄家产的同时,还有一篇“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诫子书》。
古往今来,像诸葛亮这样给子孙留薄产,甚至不留遗产者,却是大有人在。
诸葛亮的后代虽然没有从祖先那里得到丰厚的家产,却继承了他丰富的精神财富。在讲究荫袭制度的封建社会,不少为官者在临死之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自己毕生享用、积攒的荣华富贵再传给子孙后代,以求福禄绵延,恩泽后世。
而明智的人却并没有那么做,他们或是用更高尚的操守,或是用更高明的处世哲学,把自己的精神财富传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种名传千古的祖训家风,留下一种淡泊宁静的优良传统,留下一种安贫乐道的处世哲学。这才是他们留给子孙们弥足珍贵的遗产。
(资料支持:中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