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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控制机制研究

2015-02-12史宪睿王喜闻葛丽丽

经济师 2014年10期

史宪睿 王喜闻 葛丽丽

摘 要:提出对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的控制机制:联盟稳定性的正式控制机制和联盟稳定性的非正式控制机制。其中,联盟稳定性的正式控制机制包括:利益分配机制、技术交互机制、组织学习机制和管理发展机制;联盟稳定性的非正式控制机制包括:文化协同机制和交流机制。

关键词:核心企业主导 技术创新联盟 稳定性控制模型 稳定性控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021-03

一、引言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技术产品的研制逐渐表现为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技术、人才及组织形式等各方面的要求逐渐提高,技术的突破与创新越来越依靠学科间和产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联盟模式,仍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未得到迅速的发展,联盟未达到预期目标而解体的比率高达30%~50%,我国联盟的失败率还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研究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控制问题,对该联盟今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目前,许多学者对技术创新联盟的稳定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关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研究文献尚不多见。Hennart率先应用交易成本理论对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内生交易费用的存在使得技术创新联盟与直接投资或并购相比更有可能失利,投入的资产会对联盟稳定性产生极大的影响作用。Inkpen对技术资源的投入和共享与联盟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指出在竞合之间做出选择对于联盟稳定性的有重要作用。Das和Teng提出合作与竞争、长期定位与短期定位、刚性与灵活性三组重要的对抗力量彼此互相作用,将会对联盟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陈菲琼、范良聪从合作与竞争的视角分析战略联盟稳定性。蒋樟生、胡珑瑛研究了不确定条件下知识获取能力对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影响。邢乐斌、王旭等研究了基于资源投入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稳定性问题。

二、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控制内涵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要求联盟成员之间能够实现技术上的互用和互换,在此基础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合作。因此,可以将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看作是一种知识产权契约型的联盟。对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稳定性进行控制主要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与非正式、内部与外部制度安排来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该联盟决策的科学性,从而维护每个联盟成员的利益,进而使该联盟得以稳健运行。

(一)重视盟员之间的交流协商

对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这种契约型的网络组织而言,在联盟稳定性的控制中,一方面,虽然联盟成员之间有着合约关系,但同时也有市场因素的介入或者其他社会关系的潜入,所以,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研发活动除了要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盟员彼此之间也要在联盟治理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调整和适应,以保证联盟动态的稳定;另一方面,由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缺乏一个正式组织的权威结构,因此,无法对盟员参与者的权、责、利发挥作用,这就需要盟员在合作与依赖中协调盟员参与者的权、责、利关系,在冲突或矛盾中维护盟员的利益以及该联盟的整体功效,进而保证联盟的稳定性,使盟员在联盟稳健发展的同时分享合作所带来的收益。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成员关系是建立在有意识的协调努力基础之上的,需要盟员之间进行努力的协调,若没有这种努力,该联盟将不稳定甚至会发生解体的现象。同时,在该联盟中的资源配置、利益分配都需要盟员之间进行交流协商来解决。所以说,该联盟稳定性的控制重在盟员之间的交流协商,而不是互相之间的权利制衡。

(二)重视该联盟稳定性的控制机制

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情况来看,要保证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得以稳定、有效的运行,必须要有稳定性的控制机制来加以保障。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能否得以稳定运行,关键在于其稳定性的控制机制能否保证联盟各个成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契约的条件下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能否保证联盟各个成员之间能够持续保持同步互动且稳健有效的合作。联盟稳定性的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阻止盟员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而缺乏有效的联盟稳定性控制机制则易导致盟员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破坏联盟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破坏联盟的稳定性。因而,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控制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是保持联盟稳定运行的核心。

三、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控制模型

(一)控制的主体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控制主体不能仅仅局限于核心企业,它应该包括政府、核心技术的所有者及联盟的利益相关者。许多技术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国家政府政策的支持,当然也离不开政府等部门的资金支持,所以我们说政府也成为了控制该联盟的主体,代表着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了避免出现核心技术这种专用性资产被套牢等机会主义行为,政府可以授权于核心技术所有者部分控制权以维持该联盟的稳定。

总之,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控制主体主要还是那些对联盟进行了专用性资产投资的利益相关者,即包括其他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在内的非核盟员。

(二)控制的客体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控制客体指的是该联盟控制的对象以及范围,也就是控制主体作用的对象,严格来说是联盟内部各种经营管理活动,只有对各种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控制,才能保证联盟正常、稳定的运行,解决在联盟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其稳定性。

(三)控制模式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一种网络组织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它包括合作研发、技术学习以及技术交易等多种形式。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一项新技术、新产品的合作研发可能要持续数年,其强度较强一些,所以我们可以采用垂直联结的模式,在上下游的关键技术方面进行协作。

垂直联结对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要求比较高,而且每个盟员所掌握的技术是该项技术创新、研发链条上的不同环节的关键,那么在这个链条上,联盟控制模式的关键便要取决于核心企业的实力,特别是核心企业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实力,核心企业通常都会以自身的技术能力、技术基础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力对其他非核盟员进行内部化。而进行水平联结的盟员之间的联系更多的体现在成本分担,风险共享上。此时,联盟的控制模式是一种市场交易,尽管联盟成员的技术实力有强弱之分,核心企业掌握该项技术开发链条上的关键、核心技术,但是盟员之间更多的是进行利益的均分,共同控制联盟的运作。

(四)控制模型

基于上述对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控制的理论分析,建立了如图1所示的模型。

四、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控制机制

(一)基于联盟稳定性的正式控制机制

1.利益分配机制。在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中,体现了核心企业的核心地位,核心企业掌握着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资源与信息的优势,其他成员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而参盟,归根结底还是想学习核心企业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因此,对于利益分配方面,其他联盟成员相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处于的是一个弱势地位。而已有的研究多数都在假设联盟中的各个盟员都处于平等地位的基础上进行建模研究的。但由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特殊性,在联盟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容易出现强权管理或权利控制的现象。这样一来,在强权管理的机制下容易导致联盟利益分配不均,进而影响了盟员之间的和谐关系,引发冲突和矛盾。所以,为了保持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能够稳定的运作,一般来讲容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导致联盟某成员所得的额外收益源自于联盟另外某成员的额外支出;二是联盟某一成员总是提供无偿服务,进行积极配合,却没有收到相应的收益。

以上的分析中告知我们,要想解决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收益分配公平性的问题,关键在于该联盟中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必须要清醒地意识到这个联盟是由各个盟员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它的建立是为了赢得基于分配公平的利益,因此,联盟成员之间需要建立某种机制来进行协调,以谋求更多的收益。组成该联盟的成员之间是彼此依赖、彼此扶持的关系,因此,单个盟员的利益最优化是不能够代表联盟中每个盟员的利益最大化,若联盟的整体未能达到利益最优化,那么单个盟员的利益最大化也是难以实现的。为了保证联盟整体利益的最优化,联盟的各个成员特别是强势的成员都必须要有局部利益服从总体整体利益这种观念。

2.技术交互机制。构建该联盟的技术交互机制能够使盟员之间能够进行技术的传播、交流和学习,以促进联盟内盟员之间的技术信息的流通性,增强技术的获取性,从而增强盟员对该联盟的信任感,对联盟的稳固具有一定的作用。

在联盟中,盟员之间的技术交互是一个能够让知识获取得以进行的渠道。一方面,核心企业与非核盟员之间进行的是一种特殊资源的交易过程,核心企业具有的核心技术能力具有异质性,而非核盟员所拥有的技术对于新技术的研发提供配套服务。盟员之间为了共同的目的进行技术资源的交换,实现有效的吸收并掌握对方技术知识。当知识发生转移时,就为盟员获取知识提供了一个技术知识传播、交流、学习的平台。

技术知识交互机制对联盟的稳定性乃至成功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对于该联盟中技术转移的研究关注点在于技术知识传播方与技术知识接收方的特点。核心企业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是内嵌,所以需要非核盟员在技术知识接收之后进行有效的实践,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理解核心技术。

3.组织学习机制。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组织安排是两种趋势聚合的结果:第一是盟员开始意识到技术的创新对盟员之间的关系有重要的影响;第二是盟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在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有了新的革新,开始交流知识较为丰富、质量较高的内容。技术创新的速度十分快速的,因此,盟员所面临的环境不确定性越来越大,直接影响了联盟的稳定程度。为了确保该联盟的稳定性,我们需要在联盟中设立学习机制,通过彼此之间的学习,进一步产生联盟成员之间组织学习的协调性。

组织学习是对全体盟员、全体部门的要求,并不是针对某些人或者某些部门。知识只有掌握在更多人的手中,才能使其效用最大化。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知识在联盟中的流通,对所学知识进行评判、选择和重构,使联盟内的成员能够在知识共享的同时对知识加以有效的使用。一方面,每个联盟成员都要对自身内部的知识进行整合,在未来与他人合作时具备知识溢出的能力;另一方面,联盟内部各个成员应互相配合,协同努力,将自身的知识与他人的知识融会贯通,增强联盟整体的知识储存量,为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

4.管理发展机制。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管理发展机制,指的是在该联盟这个组织中其管理具有的结构性、系统性及其运行的机理。该联盟的管理发展机制本质上是其管理系统的内在联系、功能、运行及发展的原理,是决定该联盟管理功效的核心问题。任何组织的内部结构、功能都是既定的,必然要产生与之相应的管理机制,联盟也不例外。该联盟的管理机制一旦形成,就会按照一定的秩序能动的、自发的诱导和决定该联盟的今后行为。联盟成员本着研发出新产品、新技术的目的,同时要增加各个盟员高层管理者之间的沟通频率,鼓励盟员进行协商以解决影响联盟稳定性的问题。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管理发展机制是由该联盟的结构决定的,联盟在发展过程中改变了其基本构成方式或结构,就会相应改变管理发展机制的作用效果,应当建立关于该联盟的管理和发展的合作部门,改变以往的体制,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采取创新形式的组织机构进行较为弹性化的管理,联盟所隐藏的不确定性要求强化联盟管理发展机制的建立,以此加强盟员之间的沟通合作,同时也要增加各个盟员高层管理者之间的沟通频率,鼓励盟员进行协商以解决影响联盟稳定性的问题,使联盟在运行中尽量降低风险,确保该联盟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要强化联盟在管理发展中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