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晋水流域水母信仰及水母祭祀圈思考
2015-02-11卢晓娜,郭岩,李永福
明清晋水流域水母信仰及水母祭祀圈思考
卢晓娜1,郭岩2,李永福3
(1.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2.天津大学 建筑学院,天津 300072;
3.太原理工大学 人文素质研究与教育中心,山西 太原 030024)
摘要:形成于宋金时期的晋水流域水母信仰在明清两代达到大盛,并借助神亲链形成了水母祭祀圈。这与当时晋水流域生态环境变迁、人口增长,以及造纸业发展导致的用水紧张、村际关系恶化有密切联系。水母信仰同以张郎为例的个体村落水神信仰大异其趣,后者发挥的作用多是证明自身水权的合法性,目的是争夺水权;而水母信仰更大的作用是协调村际用水矛盾,维系、整合整个晋水流域。水母信仰覆盖整个晋水流域,并借助神亲链发展成为了祭祀圈,成为晋水流域一种文化认同,对和谐村际关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关键词:晋水流域;神亲链;水母信仰;祭祀圈;村际关系
中图分类号:K892.4
收稿日期:2015-01-06
基金项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晋商公馆与晋商文化传播研究”(2014SSK11)
作者简介:卢晓娜(1991-),女,山西河津人,兰州大学硕士生,研究方向:中西文明交流史;郭岩(1984-),女,山西河津人,天津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宗教建筑与文化;李永福(1966-),男,山西运城人,太原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民间信仰对乡民而言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慰藉,更有着实用的价值。民间信仰中的神圣象征是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掌握这种资源的个人或集体往往能在社会空间里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水利社会史发展呈勃兴之势,晋祠的水母信仰研究成果颇为丰硕,但学者们多关注水母信仰在村际水权争夺中所发挥的作用,却忽略了水母信仰在协调村际关系中的作用。神圣象征固然可以成为争夺公共资源的工具,但与此同时,它亦可起到调和村际关系和凝聚社区力量的作用。
一、明清晋水流域社区生态
《山海经》云:县雍之山……晋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汾水[1]。县雍山即悬瓮山*县, 读作“悬”时,有悬挂、公开揭示,悬殊、距离遥远,秤锤、称量之意。雍,晋代郭璞注《山海经》曰:“雍音甕”。“甕”即“瓮”的异体字。,位于太原西南,紧邻晋祠。晋水便是源自晋祠的三眼泉水。三泉均位于圣母庙附近,左为善利,右为难老,中为鱼沼。三泉流出晋祠后分流成北河、南河、中河、陆堡河。四河均非自然河流,而是开凿于不同年代用以灌溉的沟渠。北河最早为公元前403年智伯攻打赵襄子引水灌晋阳时所凿,东汉元初三年(116年)时疏浚重修;中河、南河为隋开皇四年(584年)所开;陆堡河为南河其中一段。四河所覆盖区域即晋水流域,历史时期包括36个自然村[2]。晋水与当地民生休戚与共,诚如清乾隆碑刻所记:“晋之水其为利于太原之人春博,县多膏溉而岁无旱歉,庶几养人之德焉”[3]。不仅农业仰仗于此,水利产业亦赖以维系。清代晋水流域造纸业、水磨业颇为盛行,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中便有相关记录:“吾乡人众,务农者十之一,造纸者十之九”[4]。
明清时期晋水流域人口增长迅速,这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亦带来了用水紧张的问题,导致村际关系因水利秩序的维持与重建而趋向紧张,水案不断,甚至时有人因此丧命。对此,刘大鹏在《晋祠志·河例》中写道:“管水者乘间舞弊, 用水者行贿紊规。彼绌此优, 衅端频启, 雀鼠相争, 经年累月, 甚且酿成命案”[5]。学者张俊峰结合《晋祠志》,对照碑刻资料,整理出现已佚散的《晋水志》第10卷中所记载的15起水案。整体来看,水利纠纷贯穿明清两代,至清中叶后尤为剧烈:明代2起,始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清代13起,其中雍正年间2起,乾隆年间3起,道光年间4起,光绪年间4起,终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6]。这一时期的油锅捞钱传说其真实性虽难以考证,但也从侧面说明水资源争夺的激烈甚至残酷。
用水紧张、水案频发使得如何分配水资源、和谐村际关系成为乡民和政府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传统社会中,信仰的神圣象征是社会稀有资源,掌握这种资源的个人或群体往往能在权力及资源分配中取得优势。在这种文化心理下,各种村落水神应运而生,其功用是维护本村水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如花塔村的张郎神,他跳进沸腾的油锅捞起七枚铜钱后壮烈牺牲,从而为本村赢得了七分水。该传说进一步在国家意识之外强化了三七分水法及花塔村张姓人北河都渠长的地位[7],但这样的神圣象征在巩固自身利益的同时却有使矛盾更加激化的危险。当冲突发生,各村社便会以各自信仰为武器向其他村社“发难”,进一步导致村际关系恶化。因而许多村落便以共同信仰为纽带,建立起较为和谐的关系,晋祠水母崇拜及水母祭祀圈的形成便成为协调村际关系的重要媒介。
二、晋祠水母信仰
在范围较广的水母信仰产生之前,晋祠的主神是唐叔虞及昭济圣母。清乾隆碑刻对主神变迁亦有记载:“乃叹夫运会之迁移,非独人事然也。虽鬼神亦有代相盛衰者焉。方在唐时,叔虞之祀尤烈。自昭济之号隆,而桐珪受封报功崇德者乃渐而泯之矣。”[3]叔虞即晋祠最初的主神,唐代李渊起兵太原时曾在此向他祈祷,其后叔虞祭祀达到巅峰。故唐代及之前晋祠所祀诚如碑刻所载:“谓之祠者,祀晋侯非祀晋水神也。”[3]宋初,赵光义水淹火烧晋阳,此后叔虞信仰衰微,圣母崇拜逐渐勃兴。关于圣母的产生,咸丰碑刻记载:“惟圣母之发祥兮,肇晋室而开基”。官方多认为圣母是叔虞之母邑姜。关于圣母庙的建立,学者考证多为北宋天圣年间在原有女郎祠基础上建成,但参考晋祠康熙、乾隆年间的两通碑刻,其年代渺不可考,似乎是与叔虞庙同建*清康熙二十七年《游晋祠记》:“圣母庙不知所自始”;清乾隆二十八年《太原晋祠记》:“庙故为女郎祠,不知所以始”;清咸丰六年《晋祠圣母庙辨》:“是圣母乃邑姜,古碑曾载其建庙之由矣……古碑今不复存,宋人曾读而记之”。,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即宋代对圣母的极力推崇是由于她“岁旱有祷辄应”[3]。宋代不仅为圣母冠以“显灵昭济”的封号,还对其庙宇进行修葺,使得圣母庙的规制远远超越了叔虞祠。圣母亦取代叔虞,成为了地方正祀。因圣母祈雨灵验,寻常百姓也视圣母为晋源水神。圣母取代叔虞成为主神,其间不仅有着国家意识的变动,也有着民间信仰所特有的功利色彩。水母信仰肇始于何时已渺不可考,可以确定的是大范围的水母信仰产生于明代,嘉靖年间水母楼的建立便是明证。
圣母与水母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圣母与水母与当地社会都有着密切联系,在乡民心目中同属晋祠水神,是人们对附会以超自然力的人物的崇拜*台湾学者乌丙安在《中国民间信仰》中将信仰划分为四类:第一类,对自然力、自然现象及自然物的崇拜;第二类,对幻想物的崇拜;第三类,对附会以超自然力的人物的崇拜;第四类,魔力崇拜。[8]。不同之处在于二者身份悬殊,圣母属传统神灵,水母属平民神灵*美国学者韩森曾提出过传统神灵与平民神灵的概念。他认为,传统神灵与平民神灵都是生前与某地有特殊关系者,但前者社会地位较高,通常是官员、君王,为前代所认可;后者则多是普通人物,因灵验而受到祭祀。[9];圣母是官方“致祭”的正祀,而水母则属杂祀范畴。两者相较,水母在民众中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与缥缈。诸神当中,往往是最接“地气”者能为百姓所普遍接受。圣母虽然尊贵,但她高高在上,逐渐显得虚无缥缈,更重要的是,她代表了官方利益。水母则不同,传说中她是金胜村普通女子柳春英,人们更客易对她产生亲近感,且在传说中,她挺身坐翁正是为了捍卫乡民的利益。柳春英就这样被塑造出来,成为新的偶像水母。如此,对同一职司的神灵,民众与官方便有了不同的祭拜对象。王守恩先生在《诸神与众生》中便介绍了这种差异:“(官方与民间所信仰的神灵)两者身份从贵族到平民,有着天壤之别。这种差异显示了民间信仰的民间性。”[10]
虽然水母楼的建立必然经过官方许可,但就其造像和神坛来看,水母信仰最初当属淫祀。她的造型令官府难以接受——“楼中所塑水母像,座位翁型,一派农庄少妇装饰,红颜淡妆,青丝半垂,头发上还挂着一只蓖梳,呈未梳妆完毕之状”[2]。官方对此亦无可奈何。民间信仰具有强大的散在性和公众性,任何个人乃至集体甚至国家力量均无法通过权力运作使之消失①王守恩先生在《诸神与众生》中就举出了这样的例子:光绪年间,太谷知县吴匡修葺水母洞,却将“水母洞”匾牌更换成“龙泉洞”,这等于仍将水母娘娘视为淫祀,并且试图借助修洞彻底革除之,但是吴匡的举动遭到了民众的坚决抵制。吴匡后来去职,光绪十二年的县志将水母洞收入“寺观附”中。这说明,清政府最终承认了太谷水母洞的杂祀地位。。随着民间对她的崇拜日益升温,官方也会做出一定让步[11]。毕竟这样的信仰与国家意识并无根本冲突,其不具备独立组织,不会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而危及国家及地方的权力结构。更重要的是,水母象征了主要自然力,是与农事生产有关的神灵,因此水母信仰便升格为杂祀。水母信仰的确立与合法化也恰好替官方昭示了圣母的身份,圣母并非水神,而是叔虞之母邑姜。与此同时,水母信仰也成为国家权力运作的良好工具。国家按人们的身份地位分配了祭祀神灵的权力,水母信仰与圣母信仰的并行也厘清了祭祀的权力分配问题。是后,圣母仍是官方认可的晋祠最高神灵,享受隆重致祭,而百姓则崇拜水母,但同时并未完全抛弃圣母,每每祭祀水母必兼祭之。水母信仰的兴盛与圣母信仰的保留反映出国家与民间在权力与文化上存在着微妙互动。
三、神亲链与水母祭祀圈的建构
以往的研究多注重水母祭祀在村际水权争夺中的功用,认为它是“现实社会中晋水北河中心村落花塔、古城营与下游村庄金胜村争夺晋水水权的一种反映”[2]。这种观点透视到了传说中金胜村为水母娘家的内涵,逻辑上当然成立,亦很有道理,但却受到了“争水”这一现象的桎梏,未注意到水母信仰在整个晋水流域的作用。水母之所以异于村落水神,便在于后者是争水的信仰工具,而前者则是维系村际关系的纽带。水母信仰并非是松散的,它借助神亲链在晋祠36村中形成了稳固的祭祀圈。
王守恩先生在《诸神与众生》中对神亲及神亲链作出了详细分析。他认为,神亲是村落之间以共同信仰为基础,将世俗亲缘引入信仰领域从而结成的一种长期、稳定、和谐的村际关系。神亲关系并不局限于两三个村落之间,有时甚至有十几个村落共结一门神亲,它就像链条,将村落之间联系起来。有神亲关系的村落通过定期的祭祀活动又进一步密切了彼此的世俗联系[10]。祭祀圈与信仰圈相对,林美容教授在研究台湾妈祖信仰时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勘定。她认为,祭祀圈是指地方居民因共同信仰发展出来的义务性祭祀组织,而信仰圈则指以一神为中心的区域性、志愿性的宗教组织[12]。对应到水母信仰上,可发现水母信仰并不能严格地划归于两个概念中的任何一种。水母确实是以一神为中心的区域性信仰,亦是村落间出于明晰水权、协调村际关系等共同目的而建立的。然而有一点不容忽视,即水母信仰并非完全是志愿性的,在组织原则上,这是一种地缘结合,是晋水这一纽带将36村联系起来,村民共居一地,利益纠葛不断,有义务举行共同祭祀以维持稳定。水母信仰兼具祭祀圈、信仰圈的双重色彩,究竟该使用哪一概念?钱杭先生给出了答案。他巧妙地借助祭祀圈的社会学意义对其进行重新定义:“在对某一共同对象进行祭祀的过程中连接而成的一种地域性的相互关系。”[13]反观晋祠36村对水母的信仰,确实如此。故而此处使用祭祀圈这一名词。
在传说中,金胜村是水母娘娘的娘家,晋祠村是水母娘娘的婆家。金胜村在晋水下游,晋祠村在上游,故神亲链联系的并不仅是这两个村落,而是晋水四段36村。在神亲链的联系下,晋水流域形成了以水母为中心的祭祀圈。这个祭祀圈的世俗目的就是维持水权分配的平衡,这种利益平衡反过来会更加促进区域社会秩序稳定,秩序的稳定也会彰显水母的威仪,这毫无疑问是一种良性循环。
水母祭祀有很严格的规章。《晋祠志·祭赛》有专门的“祭水母”条,详细地规定了祭祀水母时各个村落的分工以及抬水母出游时所遵从的路线[5]。祭神分工体现了各个村落在晋水四段中的利益比重,获利较大者自然应当承担大部分的花销并举办时间更久的酬神活动,同时,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村落也会通过信仰资源的开发来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以达到平衡。信仰资源的开发以金胜村宣称自己为水母娘娘的娘家为范例,这种人神之亲为其在36村中争取了较高的地位。在水母祭祀中,若金胜村人不到,祭祀活动便不得开始,金胜村也因此得到了一些水权,改善其被动处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平衡作用。水母出游的仪式遵行特定而严格的路线,“明确了社区范围的界定及各个宗族生活空间的划分,重申了社区内外的空间秩序。这样,无须国家强力的介入,村落区域的礼治即可实现,其生活运行的秩序就得以构建并保持稳定”[10]。除此之外,在精神上,这样明确的仪式过程、路线,使得各个村落之间加强了彼此地位的认同感,增进了个体对集体的归属感,既成秩序因此更加稳定。
四、结语
晋水流域村落间的用水矛盾通过“油锅判案”可见一斑。村落水神在水权争夺中发挥了制胜作用,但却往往使得矛盾更加激化。水母信仰借助神亲链组成了祭祀圈,将36村以一种更加和平的方式联系起来,让村际水权争夺处在“神明监督之下”。共同的信仰使村际关系由原先单一的利益斗争转变成更加亲密的神亲关系,各个村落变为同属于一个祭祀圈之内彼此相依的个体。以水母娘娘为核心的祭祀圈实际上维持了晋水流域村落之间的关系,使之保持相对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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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ng on Shui Mu Belief and Sacrifice Circle in the Jin River Basin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LU Xiao-na1, GUO Yan2, LI Yong-fu3
(1.SchoolofHistoryandCulture,Lanzhou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20,China;
2.SchoolofArchitecture,TianjinUniversity,Tianjin300072,China;
3.ResearchandEducationCenterforHumanisticQuality,TaiyuanUniversity
ofTechnology,TaiyuanShanxi030024,China)
Abstract:Formed in the Jin River basin of the Song and Jin period, Shui Mu (the Mother of Water) belief was prosperou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developed into Shui Mu sacrifice circle by virtue of god’s relative chain, which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change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growth of population, the water shortage and the deterioration of relationship among villages caus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paper making industry. Shui Mu belief differed greatly from Shui Shen (the God of Water) belief of individual village such as Zhang Lang. The latter was to prove the legality of one’s own water right and to fight for it while Shui Mu belief was to coordinate the water conflicts among villages and to maintain and integrate the whole Jin River basin. Shui Mu belief involved the whole Jin River basin, developed into Shui Mu sacrifice circle and cultural identity by virtue of god’s relative chain, which played a key role in building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among villages.
Key words:Jin River basin;god’s relative chain;Shui Mu belief; sacrifice circle;relationship among villages
(编辑::赵树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