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2015-02-10赵晓东贺佳飞
□ 赵晓东 贺佳飞 李 芳
云南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 赵晓东 贺佳飞 李 芳
云南地理位置特殊,与多国接壤,边境线长,有两条候鸟迁徙通道经过;同时,动物资源丰富,病原体复杂,是中国所有省区市中发生疫情风险最高的地区之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任务艰巨。10年来,云南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监测站点协同努力,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省内未爆发流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一、领导高度重视,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云南省林业厅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把国家林业局、云南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各州(市)、县(区)。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林业单位和重点区域,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各监测站采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并通过直报系统上报,重、特大情况随时报告。云南省还建立了直报工作考核及通报制度,将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纳入保护工作考核,同时要求规范报告程序,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情况发生。红河、昆明、德宏等州(市)林业局均与各自辖区内监测站签订责任状。大理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与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大理市野生动物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岗位职责和巡护监测等责任制度。文山州提出“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二、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由于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具有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必须做好防大疫,抗大灾的人员、技术、资金和物资准备工作。2007年云南省林业厅出台了《云南省林业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等12个处室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当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发生时,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云南省林业厅采取应对措施,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为全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全省16个州市均编制了应急预案,部分监测站还制定了岗位职责。
三、科学编制规划,完善监测体系建设
2006年,在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和支持下,我省开始了国家级监测站的建设工作。为合理布局和完善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2008年,云南省林业厅编制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建设78个国家级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其中:监测管理站17个,边境一线及口岸贸易集散地监测站14个,在候鸟迁徙通道和聚集地规划建设监测站39个,通往周边省份主要交通干道监测站8个。2009年,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工作启动,截至2014年,全省共建设了58个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其中国家级监测站10个,省级监测站48个。
2011年,为规范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云南省林业厅制定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省级监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四、积极筹措资金,提供疫病监测保障
从2006年开始,国家林业局投入400万元支持云南省国家级监测站建设;云南省每年投入2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和监测工作,州市和监测站建设单位自筹部分建设资金。至2014年,全省共筹集2451万元经费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为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其中监测工作经费1231万元,监测体系建设经费1220万元。在58个已建监测站1220万元投资中,中央投入400万元,地方投入820万元。
五、明确监测重点,严防动物疫病传入
云南是我国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加之与我省接壤的周边国家出现了禽流感疫情,从而使我省成为高
致病性禽流感的高危地区。云南省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一是将鸟类迁徙通道与聚集地、边境一线与口岸贸易集散地作为我省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的重点区域。如:将昆明滇池周边红嘴鸥活动和栖息地划为重点区域,将红嘴鸥列为重点监测对象。二是密切注意自然保护区、坝区边缘、城镇居民区鸟类的动态。在监测的重点区域采取建立监测站(点),固定监测人员,加强林区巡护等措施对野生鸟类的活动进行全面监测。三是与省外有通道的丽江、曲靖、楚雄、文山、迪庆和怒江等州市,在公路、铁路等重点区域加大工作力度,严防疫情传入。四是边境各州市县加大查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力度,严禁周边有疫情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入境。五是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的执法监管工作,制止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断野生动物进入市场的非法渠道。六是进一步规范驯养繁殖、对外展出和经营利用行为,防止人与野生动物间疫病的交叉传播与感染。
六、加强养殖监管,防止疫病传播扩散
为有效防止和降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扩散的风险,确保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的健康发展,我省对野生动物园、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等单位的防疫设施在审批之初,就作了硬性要求,组织专家考察,达不到疫病防控要求将不予发放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加强对养殖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各野生动物养殖单位对所养殖的鸟类注射新城疫及禽流感疫苗;组织各养殖企业对消毒、无害化处理、人员防护、免疫、检疫、信息档案、屠宰等环节进行自检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进行整改,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消除疫病风险、防止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和扩散。
七、开展科学研究,掌握疫情发生规律
云南省林业厅长期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研究工作。2007年,委托云南大学开展了《云南鸟类迁徙路线》的研究,基本掌握了云南省鸟类迁徙现状和存在问题。从2011年起,委托云南农业大学每年定期开展云南省鸟类重大疫病流行状况调查的研究,迁徙季节在云南巍山、南涧、新平等候鸟通道及环志点采集候鸟血清、粪便、咽喉拭子、羽毛等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根据检测分析结果,结合相关疫病数据、信息,定期作出云南省疫病风险评估。
2012年,云南省林业厅委托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疫情分析评估工作。编制《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评估报告》,全面评价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现状,评估各地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的执行、应急预案制定、资金投入和物资准备等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云南省的疫情发展趋势作了科学预测,为全省下一步监测工作开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参考。
组织候鸟迁徙主要通道和越冬地的各级监测站开展鸟类环志工作,南涧、巍山、新平、镇沅等监测站共环志了鸟类15万余只,至少涵盖14目、31科、239种鸟类。
八、加强双边合作,探索建立边境联防机制
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云南省林业厅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定期开展“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边境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联防联控双边合作交流活动”,双方就加强边境地区疫源疫病监测、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开展宣传教育、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及时通报监测信息等方面达成共识,明确了双方合作和定期交流机制。
九、周密部署安排,应对突发疫情
2013年春夏之交,长三角地区突发H7N9禽流感疫情,云南省林业厅及时安排部署了加强H7N9禽流感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卫计委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联合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和指导10个国家级监测站开展野生鸟类H7N9禽流感病毒溯源排查工作,共采集野生鸟样本1115份,送检1068份,结果均为阴性,圆满完成国家林业局下达的采样和送检任务。
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防疫意识
自2005年以来,云南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和监测总站组织的培训活动,并主办了3次共6期培训班,州市级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共有1.2万余人接受了监测专业技术培训。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使监测人员和公众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每年爱鸟周宣传活动都把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作为宣传的一项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