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积极探索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
2015-02-10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局
□ 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局
大理州积极探索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
□ 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局
2005年6月,大理州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全州广大干部群众5年来的艰苦努力,主体改革全面完成。目前,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大理州是云南省的主要林区之一,全州林业用地面积3058.68万亩,林地成为农村和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大理州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山区林农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靠山致富的愿望更加迫切。到2013年,全州核桃挂果面积423.20万亩,产量20.70万吨,产值66.20亿元,农民人均核桃收入2142元。核桃产业已成为了大理州覆盖面最广、带动性最强、受益面最大的惠民产业。2010年,大理州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核桃第一州(市)”,确定了大理州核桃产业在全国排头兵和领跑者的地位。为深化林业配套改革,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切实增强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能力,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有效破解林农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2010年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支行、州金融办、州林业局、州财政局、州银监局、农行大理州分行、省联社大理办事处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参加的大理州林业与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推进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工作。
二、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及抵押贷款成效显著
为深入推进全州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切实增强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能力,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针对大理州林业配套改革中凸现出林农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大理州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在全省首家推出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新举措,取得了重大突破。2011年9月,大理州在全省首家推出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先后在南涧县、永平县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暨抵押贷款试点。通过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工作,真正实现了“青山变金山、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的目标。有效破解了银行给林农提供贷款支持的技术性障碍,为全州全面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暨抵押贷款工作提供借鉴和经验。在总结南涧县、永平县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暨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10月21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工作的意见》。从2013年1月起,全州全面铺开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及抵押贷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2〕95号)精神,州林业局制定了经济林木(果)权证和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及其相关表格格式(样本),下发了《大理州林业局 大理州农业局关于推进全州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大林联发〔2013〕10号),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及抵押贷款工作。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州已成立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及抵押贷款工作领导机构143个,制定县市级工作方案17个、乡镇级工作方案99个,投入经费903.07万元。全州已完成经济林木(果)权证登记17.96万户、面积241.91万亩,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17.3617万本,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6.87亿元;2014年1月以来,完成经济林木(果)权证登记2.23万户、面积48.66万亩,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26717万本,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3.88亿元,有效破解了林农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