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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力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5-02-09

时代金融 2015年3期
关键词:简政放权行政政府

吴 非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概况

2001年,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据统计,从2001年到2013年3月本届政府成立,经过前后六轮改革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97个,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9.3%。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为今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的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定位,具体的内容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当好市场秩序的“ 裁判员”,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已保留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要着眼于行政审批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建设“ 有限”政府。要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中小微企业

当前广大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但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过重、行业垄断与限制等因素阻碍着其经济活力的进一步释放。为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突破口。通过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注入新动力。

(一)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历经数十年的探索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但政府与市场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

改革有利于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消除相关垄断行业的准入限制,对中小微企业“ 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打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激发了他们的市场主体的活力,参与与大型国企的竞争,有效释放改革红利。

改革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放融资。通过压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等手段,进一步放宽国际市场,构建和优化市场化的国际投资环境。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外商投资企业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6月底,新设企业数207户,总数达1245户,是去年同期的8.6倍。

(二)有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可以降低经济成本。政府简政放权,削减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事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100亿元,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的进行。政府清理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许可认定,有利于削减中小微企业办理资格认定需要的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节约成本。

可以降低时间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 大瘦身”,最大限度的精简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这对节约中小微企业的办理时间,增强企业灵活性,适应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可以降低灰色成本。以往由于审批权掌握在相关部门手中,中小微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巴结行政部门,不少政府工作人员借审批徇私舞弊,贪污腐败。加快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审批管理的“ 灰色地带”,既有利于减少中小微企业的额外成本,又能有效防治腐败。

(三)有助于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改革有利于行政部门厘清职责,提升宏观调控能力。政府转变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后,各部门腾出了更多精力抓大事、议长远,提升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占据经济结构重要地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给其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源帮助。

改革有利于行政部门提升优质服务,方便企业审批。在项目审批、缴费方式等具体改革中,降低审批门槛,取消不合理收费,能够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优化公共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在审批过程中,办事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更好地满足其对政府服务的需求。

改革有利于行政部门发挥监管职能,维护企业利益。改革建立了配套的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真正形成放管结合的新机制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于不按法定程序审批、伪造审批文件或谋求通过“ 灰色地带”取得便利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维护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公开透明的政务市场。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我国要继续深化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中小微企业的市场活力。

(一)强化基础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制度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能够向区县、镇街下放就全面下放,避免群众“ 门难进、事难办”。规范有关行政流程,地方和部门应明确承接主体,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清理和政府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在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同时强化监管,规范服务,根据基层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确定人员编制、经费划拨等支撑政策,形成人、事、钱相匹配的运行机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基本服务需求。

(二)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完善电子政务

推进实施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项目,加快办事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自动化,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逐步实现“ 不见面审批”,为群众和中小微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加强电子监察,运用网络的公开性、透明性,鼓励社会群众广泛参与,设立监督和举报窗口,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监管的力度,减少权力寻租机会,提供给中小微企业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将“ 权力清单”“ 权利清单”和“ 负面清单”作为组合拳

“ 权力清单”详细规定权力究竟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一种公开形式。“ 权利清单”,就是详细列举公民与社会组织最重要权利的一种公开形式。而“ 负面清单”体现的是“ 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将“ 负面清单”管理推广到我国市场,平等地适用于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内资与外资企业各类型企业,着力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利用和完善三种清单的组合,是落实简政放权的有效手段,这样既能让中小微企业清楚自身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办事效率,也能形成社会监督,规范政府职能。

[1]李晓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释放新的改革红利.[J].中国经贸导刊.2014.(9):34-36.

[2]蒋才勇.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J].乌蒙论坛.2014.(1):57-59

[3]杨晶.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4-8-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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