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
2015-02-09王海兵
王海兵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0)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及重要作用
会计集中核算是企业集团在集团层面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下属各单位原财务自主权的基础之上,取消各下属单位的银行账户,仅设保账员,而各下属单位的日常业务、资金使用等会计核算工作则由集团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处理,并由其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国有企业集团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可以编制合理的财务预算,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使企业科学地制定资金计划,更有利于下属企业完成预算任务,从而降低财务风险。二是有助于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有效抑制腐败行为。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在制度和操作程序上规范集团下属企业的财务行为,有效监督企业的收入分配,从而遏制乱报、乱支现象,从源头上抑制腐败行为。三是可以提高集团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各下属单位的会计业务,使集团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同时,能够全面掌握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从而提升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水平。
二、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认识不够深刻
现阶段,大多数国有企业对会计集中核算的认识不够全面,未能深刻地理解会计集中核算的现实意义,更不用说如何将会计集中核算方法运用到企业集团的账务核算中。集团层面未能明确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有些甚至认为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账务上的集中处理。而一些下属企业认为会计集中核算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财务自由,因而产生了消极或抵触情绪,这必然会抑制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性,难以充分发挥其优势,不利于集团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会计管理弱化,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脱节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下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转至集团会计结算中心,但各单位实物、资产等仍由单位管理,存在账与实物管理相分离的问题,使得企业集团难以及时掌握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等的变动情况,无法进行账实核对,为日后管理工作埋下隐患。集团结算中心会计人员未能参与到下属单位的经营活动中,无法接触下属单位资产的管理,最终会导致会计管理职能弱化。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既违背了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初衷,又容易导致国有企业资产流失,腐败问题加剧。
(三)会计核算中心与其他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
国有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后,使企业原财务会计工作格局发生了变化,并且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也转移到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之上,而财务管理、审计等部门却未能予以有效配合,势必导致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缺乏完整性,影响企业会计管理效率。此外,国有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尚不完善,缺乏对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易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而相关制度中也未明确提及审计等部门的对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职能,造成监管力度不够,集团整体运营效率偏低。
(四)企业集团内部制约机制尚不完善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下属各二级、三级单位取消了会计、出纳岗位,而是设立了报账员岗位,专门负责与集团会计结算中心工作的对接,主要负责日常经费收支的记账、报账工作,以及各种票据的领用、财务印章的保管等,这样使得原先不相容职务变为由一人负责,因而减少了内部制约环节。此外,下属单位的会计审核工作改由报账员完成,而报账员也是经济事项的经办人,这显然缺少了本级单位的会计监督环节,造成集团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确认下属单位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也使内部监督无从入手。
三、加强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企业集团要转变观念,提高会计集中核算意识
企业集团各层级人员应转变观念,采用适合集团发展的会计管理模式。要正确认识会计集中核算在集团中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学习会计集中核算的新方法,并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有效结合。一方面,企业管理层应大力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会计集中核算知识,使其深刻理解会计集中核算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管理体系,提高各部门对其的认同感,并切实落实各部门及人员责任,确保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此外,集团上下级各部门之间应通力合作,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多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促使企业集团会计集中核算不断完善。
(二)强化会计管理职能,加强实物资产管理
企业集团应强化会计管理职能,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同时,做好下属单位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首先,应明确下属单位具有履行辖内资产监管的职能,这也是国有企业集团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尽管会计核算已经由下属单位剥离,但下属单位仍对自身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资产的保值增值等负有责任。最后,针对国有企业集团会计结算中心长期无法接触下属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问题,可以采用会计委派方式,委派会计人员入驻下属单位,从而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同时,下属单位会计人员对资产等信息的真实性也负有责任。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其相互间配合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明确财务、结算中心等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并将其履职情况纳入部门及人员的绩效考评当中,这样才能实现统一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有机结合,增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出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在制度层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上明确列示相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管理方式及奖惩措施等,以帮助企业把握好集权与放权的尺度。同时,要加强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工作,规范各业务流程,并不断加强会计核算中心与国家审计中心、企业集团相关部门等的相互配合,确保资金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四)建立健全企业集团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各级下属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日常会计管理和结报等基础工作,这也是建立健全集团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的保障。一是要规范会计核算中心、下属各级单位财会工作流程,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加强各级部门的自我约束与管理,提高操作风险的防控能力。二是由集团内控部门牵头,成立审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计核算中心等部门的人员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审计,以确保经济事项及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三是从制度层面改变报账员多项工作集于一身的现状,同时,充分利用外部审计与监督的工作成果,并针对问题及时做出整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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