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的分裂与分裂的评价
2015-02-09朱剑
朱剑
(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江苏 南京 210093)
20世纪90年代,专业评价机构及其定量评价产品的问世,标志着同行专家“垄断”评价的“一统天下”被打破了。随着“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评价机构的定量评价产品不断应用于期刊评价和学术评价实践,其受关注的热度也在持续升温,极力赞扬者有之,猛烈抨击者有之,围绕学术评价问题的争论不断升级,经历了从评价方法之争到评价主体之争,再演变为评价种类之争的过程。新兴的专业评价机构的定量评价与传统的同行评议究竟孰优孰劣成为争论的焦点。争论迄今虽然没有结果,但却形成了对这样一个界定的承认:似乎同行专家所从事的只能是定性评价,而定量评价只能由评价机构来完成。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在现实中俨然已成为两种独立乃至对立的评价。然而,人们在争论不休的时候,却忽视了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原本统一的学术评价为何以及如何被撕裂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这两个不同的评价种类的?循着这个问题,我们还应该追问: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到底是不同的评价方法还是不同的评价种类?评价如此分裂又会对学术研究造成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不解决,学术评价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
一、评价的分裂:缘起
(一)资源分配:行政权力对学术评价的介入
今天为人热议的所有的评价问题,几乎都可归入行政权力部门组织或主导的评价活动领域,在此之外,对于传统的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学术评价或学术批评,并不存在多大的争议,或者说大多没有进入讨论评价问题的人的视野。之所以如此,与政府对学术活动的强势介入是分不开的。学术研究必须为国家战略服务,由政府出资组织或主导学术和科研活动,是当代学术的一个显著特点,无论中外,概莫能外。政府行政权力部门对评价的介入只是组织和主导学术活动的一个必要程序,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分配来源于国家财政的学术和科研资源。
当代学术和科研的精细分工、协同合作、巨额投入等诸多特点,都决定了只有国家才具有调动资源和主导科研的能力。当来自国家的资源不是按人头平均分配而是以工程和项目的形式有选择地投入时,就离不开评价。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价,才能对各种工程和项目的最合适的承担者(机构、团队或个人)作出正确的选择,使来自国家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用。这样的评价的组织者或主导者当然是能够掌握和调配以及管理资源的行政权力部门。因此,行政权力对学术研究和评价的介入是必然的。本文所涉,仅限于这样的由行政权力部门组织和主导的评价。
(二)行政对评价的赋权:评价权力的形成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对学术和科研的投入即来自国家的学术科研资源也在成倍地增加,投入的不均衡性也越来越明显。因为国家已逐渐具备了在国际学术前沿和尖端领域投入巨量资金进行研究的能力,而能进入前沿和尖端的毕竟只是、也只需要是少数科研单位或少数科研团队。谁最前沿?谁最尖端?必须由评价说了算。
这样的评价与传统学术批评意义上的评价相比,已发生了本质上的改变:由学者个体从事的批评活动演变为代表国家意志、集合多数意见的评价行动,而这个“多数意见”在现实中并不仅仅来源于学术批评,甚至主要不是来源于学术批评。决定资源分配结果的评价行动如何完成集合多数意见这一必要程序,其实取决于代表国家意志的行政权力部门对评价取向的偏好。在这样特定情境下,学术评价极易逐渐脱离学术研究而成为一种新的权力形式——评价权力。
(三)对评价权力的角逐:为分裂埋下伏笔
评价权力的形成是缘于资源和利益分配关系的权力与评价的结合。资源与利益是分不开的,在分配资源的同时,也在分配着利益,不管学术资源的总量如何巨大,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平均分配,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必然导致学术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所以,谁握有评价权力,谁就参与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源分配,再辅之以一套以此为标准的学术管理办法,足可以向学术界和学术期刊界发号施令。与此相对应,研究者和期刊人对学术批评的关注则让位于对学术评价的重视,评价权力对学术研究和传播的“指挥棒”效应日益显现。权与利的诱惑,极易引发对评价权力的争夺,从而也就为评价的分裂埋下了伏笔。
二、评价的分裂:过程
(一)同行评议:逐步异化
评价与资源和利益的关系如此紧密相连,要让无需平均分配的学术资源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评价的科学与公正就显得格外重要。合理的评价离不开科学的标准,由于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这个标准通常只能由行政权力部门选择的专业人员来制订和执行,谁被选中来制订和执行这个标准,谁就握有了学术评价的权力。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这个标准的制订和执行主要来自各学科的著名专家,这样的评价也被称为“同行评议”。然而,由于利益的纠葛,同行评议逐步陷入利益的泥淖,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这些起源于欧美、并且长期行之有效的东西,却在中国发生了变异,甚至是‘异化’。其中‘异化’最明显、危害最严重的,莫过于‘同行评议’。”“权力支配,人情主导,标准缺失,三者只要居其一,都会使学术评价的意义受到严重损害”,“在我们当前的学术评价中,往往是三者一起发生作用,多路夹击,来自欧美的同行评议,怎么可能不水土不服以致彻底变质呢?”①李剑鸣:《自律的学术共同体与合理的学术评价》,《清华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其实,在这三者之中,“权力”是核心,当变了味的同行评议扭曲了学术评价之时,同行专家垄断评价权力之路也就走到头了,分权和制衡势在必行,对评价权力的争夺也就不可避免地展开了。
(二)专业评价机构:应运而生
当同行评议这种带有明显主观性、经验性的判断在恶化的学术生态之下无法履行神圣的评价职责之时,学术界对公正、客观评价的呼唤之声渐渐响起。在这样的情境下,专业评价机构应运而生。“不断问世的专业评价机构都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其一是几乎均由从事文献情报工作的人员组成,除了其本专业以外,不是任何学术共同体的成员;其二是在明里或暗里都以为政府服务或被政府认可为主要目的;其三是通过采集各种形式数据,以量化评价的‘客观’、‘公正’、‘公平’相标榜;其四是其主打产品即对学术期刊进行分等分级(如所谓‘顶级期刊’、‘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等)的排行榜和排名表。尽管专业评价机构的第一个特征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是学术评价适格的主体,直接采信这样的机构的评价结论已完全违背了只有同行专家才是最合适的评价主体这一学术评价的基本原则,但后三个特征正是行政权力部门最需要的,在同行评议痛遭诟病之后,专业评价机构终于得到了行政权力部门的青睐而上位。”①朱剑:《科研体制与学术评价之关系——从“学术乱象”根源问题说起》,《清华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
客观地、历史地来看,最早的专业评价机构问世之初,并无意颠覆在资源分配领域同行专家评价的权威地位,而只是为图书馆订阅期刊作适当的引导。②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专业团队因编制《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一般被视为最早的专业评价机构,亦被视为国内“核心期刊”评选的始作俑者。关于评选“核心期刊”的初衷,《总览》主编蔡蓉华曾在多个场合反复解释是为图书馆订阅期刊提供参考(参见《谁念歪了核心期刊这本经?》,《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5日)。当同行评议痛遭诟病,学术界和行政管理部门迫切需要新的评价替代产品之时,专业评价机构的产品恰逢其时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定量评价的“客观”、“公正”、“公平”和排行榜的清楚简单、童叟无欺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其实,除了排行榜外,评价机构都还拥有自己的数据库,但因不够直观、使用复杂而被各方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于行政权力部门来说,以排行榜为标志的评价机构产品不啻提供了一个屡遭诟病的同行评议的替代产品,这样的排行榜在行政权力部门组织或主导的评价实践中的直接应用,事实上使其成为一种独立的评价而存在,并得以与同行评议分庭抗礼,共享学术评价权力。至于采信哪一种评价,则取决于行政权力部门。当然,从事实上的独立到理论上的成立,再到为各界所承认,还要有一个过程。
三、分裂的评价:对峙
(一)两种评价理念和两个评价主体
在一个开放时代,学术评价主体和方法的多元是毋庸置疑的。多主体的评价是评价者个人意志的表达,某个具体评价方法(比如量化分析)也不是某个评价主体的专利,至于评价结论,往往是对同一评价对象,褒扬、商榷、否定的意见都可能同时存在,主体的多元与方法和意见的多元同时存在,是多元评价的显著特征。正是这一特征使多元评价难以为行政权力部门直接采信,行政权力部门主导的学术资源分配需要的是一锤定音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既要博采众长,又要对评价对象有准确的定性和预判(这更多地取决于评价者自己的判断),还要使人信服。这就是权威的体现。显然,要成为这样的权威,专业性是首要条件。因此,学术共同体通常被视为最合适的评价主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专业性是外行无可企及的。
但是,专业评价机构的问世对这一关于评价主体的传统理念提出了挑战,并昭示了新的评价理念:第一,学术评价不再是单纯主观的经验判断,而是可以有精确计量的客观标准的;第二,这个客观标准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数据的搜集、综合、运算等数据处理的技术手段得到具体落实,这一号称为“量化分析”的过程即为定量评价;第三,定量评价是一门专业技术,需要具有文献情报学专业素养的人来从事和完成;第四,由文献情报学专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评价机构是从事定量评价和结果发布的最合适人选。换言之,专业评价机构因擅长于定量评价也应该是得到认可的权威评价主体。③评价机构所宣示的理念散见于各类介绍评价机构产品的宣传文字中,在一些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论文中也有所表述(参见姜晓辉:《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与作用》,《澳门理工学报》2012年第1期;蔡蓉华、何峻:《论期刊评价之目的、方法和作用》,《澳门理工学报》2012年第2期)。上述四点是笔者根据这些资料归纳的。这样的理念在评价机构的反复宣传之下,渐渐深入人心,成为一种“常识”而为学术界、期刊界和管理部门广为接受。
(二)两种评价标准和两类学术评价
如果仅从评价主体的身份来看,专业评价机构似乎远不足以与同行专家抗衡,因为权威评价主体必须具备高度的专业水准。评价机构的文献情报学研究人员无法越过专业的边界而深入到内容层面对其他学科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价,这是他们难以弥补的缺陷,也是他们无法得到各学科专家认可的原因。因此,他们要争夺评价权并成为权威的评价主体,只能另辟蹊径。他们依靠的是另外一种“专业性”,即把文献情报学的评价标准泛化为具有一般意义的学术评价标准。换言之,就是要抽去各学科专业的特殊性而以形式数据这样的并不直接反映学科内容的标准作为普遍标准。这样一来,他们不仅可以为各学科制定客观的量化的评价标准,而且也成为这一标准的唯一制定者和实施者,并以此确立其评价主体的身份。
在评价机构确立其评价主体身份的同时,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发生了,那就是排行榜对评价标准的替代。如前所述,科学的评价离不开科学的标准,而标准的制定恰恰是评价权力的体现。同行评议的标准在很多时候只是参与评价的专家心中的那杆秤或那个天平,存在着相当大的主观性;定量评价的标准则是各种形式数据和可以验算的公式,一般被认为是客观的;又由于数据和公式具有一定的文献情报学专业性,非一般学者所熟知,据这个文献情报学标准计算出的排行榜遂直接被视为了评价的标准性结论。这一标准的替换对学术评价影响至深。
由此可见,以排行榜为标志的定量评价产品一旦被引入资源分配的评价中,首先是评价机构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图书情报专业的研究机构变身为对所有学科进行评价的“合法”机构;其次是评价理念的变化:定量评价已有了一套完整的评价理念而使其得以成为独立的评价种类;再次是评价标准的变化:标准不再是主观的、复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简单的,具体体现就是排行榜;最后则是评价本身的变化:权威的评价不仅限于同行评议这一种,定量评价同样可以成为独立存在的权威评价。
在经过了如此这般的演变之后,量化分析实际上已从评价方法之一种上升为可以独立完成和独立存在的评价种类——定量评价,而原本可以采取包括量化分析方法在内所有合适方法的同行评议则被与单纯的定性分析划上了等号,成为定量评价之外的另一个评价种类——定性评价。同行专家不再是唯一的权威评价主体,专业评价机构跻身于权威评价主体的行列。这样的变化为评价机构对评价权力的获取铺平了道路。后起的评价机构,无不直奔评价权力而去,而不再满足于其本学科的研究。
四、分裂的评价:后果
(一)定性与定量对峙下残缺的评价
所谓权威评价,实则意味着唯一、排他和不容置疑,这是涉及资源分配的权力运作不可或缺的。显然,这样的评价只能出于一个评价主体。但是,自从专业评价机构跻身于评价主体的行列,并得到行政权力部门事实上的认可及在其主导的评价中的广泛运用,自从评价标准有了主观和客观之分,两个评价主体和两个评价标准的并峙终于撕裂了原本统摄于同行专家的学术评价。
评价的分裂实际上是异化了的同行评议垄断评价权造成的种种不公平、不公正的必然结果,当人们宁可相信不懂本专业的评价机构依凭形式数据而制作的排名表,也不愿相信本专业专家的评价之时,评价的权力即已发生了转移,由同行专家转向了评价机构。但是,分裂后的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都已变成了单一方法的简单评价而残缺不全。同行评议不仅未因评价的分裂而有所改善,相反因缺失了量化分析的方法而在原先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大有被完全逐出评价领域之趋势;而学术评价也远非排行榜那样简单,定量评价“客观”、“公正”、“公平”的神话已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限于篇幅,不再展开论述,只是指明一个事实:现今就连评价机构也都不再宣称其产品能够完全替代同行评议,尽管大多仍坚持其定量评价应该独立存在的理由。
(二)残缺的评价与难以遏止的学术不端
真正动摇评价机构权威地位的是大量学术不端行为背后定量评价的影子。量化分析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数据的客观,即不能受到任何人为的干扰,但在人们熟悉不涉及学科内容的形式数据的由来后,在数据上弄虚作假并不是难事,面对利益的诱惑,在突破学术操行的底线之后,以数据造假为标志的学术不端行为就会泛滥开来。可见,学术生态的恶化使得分裂后的学术评价,无论是同行评议还是评价机构的定量评价都无可避免地陷入了危机。
以上我们简要分析了学术评价分裂的缘起、过程、现状和后果,从中不难看出权力的任性所造成的恶果。如果说应用于资源分配中的评价权力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是不可或缺的。正是缺失了对评价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才造成了对评价权力肆无忌惮的角逐,最终撕裂了评价,使评价走入了歧途。评价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对评价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让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都回归其方法的本位,让因角逐权力而人为造成的分裂乃至对立不复存在,如此,科学和合理的评价机制才有望真正建立起来,而这一切皆有待于学术民主体制这一基础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