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部女真覆議
2015-02-07孫昊
孫 昊
三十部女真覆議
孫 昊
三十部女真是10—11世紀東北亞地區極具特點的一支女真人,亦是理解遼代女真史不可或缺的問題。但是直接相關的史料不超過10條,且所記述的史事分散在多個時段與地域,很難構成較爲完整的證據鏈,這决定了對三十部女真的研究多集中於族群源流、社會性質,以及對外交往活動等幾個點進行討論。總的來看,前人研究對這些問題都有一定的梳理,但對於關鍵史料的理解仍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已有觀點有待於重新認識。本文擬結合前人研究,在重新釋讀相關記事的基礎上,圍繞三十部女真的來源、族群離散等問題進行再討論,嘗試勾勒出該族群由出現至離散、消亡的變遷歷程。
一、三十部女真非“黑水”後裔
学界多認爲三十部女真與新羅末高麗初期的黑水、達姑、鐵勒諸族群存在淵源關係。[1]其主要依據是《高麗史》中存在“黑水”與“女真”族稱混用的現象,並且卷九《文宗世家》的小字註文亦稱“東蕃黑水人其種三十,號曰三十徒”[2], 所以他们認爲女真即是“黑水”的後裔。本文以爲,朝鮮半島東北部的民族格局錯綜複雜,又時逢9—10世紀東北亞政治格局的變動期,族群遷徙分化頻繁,佀不能將三十部女真簡單地視作“黑水”的延續,其形成過程應更爲複雜。
“黑水”是新羅末、高麗初常見於東北邊界的族群名稱,其第一次出現於朝鮮半島國家的史籍中,是在新羅憲康王十二年(886):“狄國人入鎮,以片木掛樹而歸,遂取以獻。其木書十五字云:‘寶露國與黑水國人共向新羅國和通。’”[3]史書上並沒有留下關於“黑水”、“寶露”較爲確切的記載。目前學界對“狄國”、“黑水”人族屬的認識主要有兩說並存。津田左右吉認爲羅末麗初的黑水、達姑、鐵勒等部族都是原居於江原道的濊人,後來靺鞨人出現,高麗史家又以“靺鞨”、“黑水”之名稱之。[4]另一說則以小川裕人等人爲代表,認爲“黑水”即南遷的黑水靺鞨人,達姑、鐵勒也都是渤海西北境的達盧古、鐵利的後裔。[5]近年以黑水靺鞨說影響較大,持此說的學者多認爲《三國史記》的編撰者能夠看到較爲詳盡的新羅文獻資料,區分北方部族的身份,“黑水”當是黑水靺鞨。
“黑水靺鞨說”通過分析渤海與黑水靺鞨的複雜關係,論證了黑水靺鞨在8—9世紀被強制遷徙到渤海南海府的可能性[6],但是,他們並沒有令人信服地闡明濊貊人的最終流向。楊軍通過對渤海境內濊貊人分佈的考察,認爲濊貊一直居於朝鮮半島東北部,沒有融入渤海民族。[7]天顯元年(926),遼太祖滅渤海,駐蹕忽汗城,有“高麗、濊貊、鐵驪、靺鞨來貢”[8]。濊貊在渤海滅亡後仍作爲一支族群存在,應沒有問題。那麽新羅末的“狄國人”中也應該存在濊貊人的成分。
新羅憲康王十二年記事中與“黑水國”並稱的是“寶露國”。“黑水靺鞨說”視“寶露”爲“勃利州刺史”之“勃利”的對音, 將其與“黑水國”一同當作南遷後的黑水靺鞨。[9]此說無法解釋“黑水”、“勃利”兩個不同層次的族稱並列使用的緣由,未免有牽強之感。另一種可能,“寶露”與《高麗史》卷二八《兵志·站驛》瑞谷之奉龍驛音近,池內宏據此認爲“寶露國”居地在今朝鮮安邊西30里處(即高麗登州)[10], 則“寶露”是本地族群,又與黑水人的稱號有別,其族應由濊貊人一部構成。南下的黑水靺鞨與當地濊貊人雜居新羅北界外,才形成“黑水”、“寶露”的不同族稱。這樣的認識,似乎更符合實際情況。
乾寧四年(897)新羅真聖王的《讓位表》[11]稱:“是以直至臣兄贈大傅臣晸(憲康王),遠沐皇澤,虔宣詔條,供職一終,安邊萬里。而及愚臣繼守,諸患並臻。始則黑水侵疆,曾噴毒液,次乃綠林成黨,競簸狂氛。”[12]從文中可知,在國王憲康王時期“安邊萬里”,“黑水侵疆”主要是從真聖王即位以來開始的。“寶露國與黑水國人共向新羅國和通”事恰好發生於憲康王末年。“黑水國”在憲康王十二年剛進入新羅北界外不久,需要本地如寶露國之類的族群作爲中介與新羅建立聯繫。從“寶露國”在前的表述順序看,當是寶露國人代爲書寫木牌上的漢字。此後的12年內,黑水人逐漸壯大,成爲新羅東北邊界的最大威脅,才會有《讓位表》中“黑水侵疆”的表述。而憲康王十二年所見“寶露國”曇花一現,之後再也不見於史冊,或已被蓬勃發展的“黑水”人所吞并。
新羅末期見於文獻中的“黑水”人是在9世紀中後期逐漸南徙至新羅東北界,與當地濊貊人雜居。“黑水”應源自黑水靺鞨,但在南下活動中,經歷族群分裂與重組的複雜過程,吸收了本地其他族群,形成新的“黑水”人範疇。“黑水”南徙朝鮮半島東北部只是9—10世紀北方族群南下潮的一個縮影。渤海末年內外交困,逐漸失去了對內部族群以及邊疆地區的控制,其西部的一些族群也開始南下朝鮮半島。新羅景明王五年(921)二月,“靺鞨別部達姑衆,來寇北邊,時太祖將堅權鎮朔州,率騎擊大破之,匹馬不還”[13]。達姑,即唐代的達姤,遼代的達盧古部,其居地在今吉林扶餘嫩江與松花江合流地附近[14], 地處渤海西部邊界地帶。此段史料稱達姑爲“靺鞨別部”,一定是達姑剛剛遷徙至東北界,報告者特地標出其來源。
在北方族群南遷浪潮愈演愈烈的同時,新羅松嶽土豪王建建立高麗王朝,開始進行統一朝鮮半島的戰爭。向北拓展疆域,打擊所謂的“北狄”,成爲高麗王朝戰略重要構成部分。《高麗史》卷九二《庾黔弼傳》:“太祖以北界鹘岩鎮數爲北狄所侵,會諸將議曰:‘今南兇未滅,北狄可憂,朕寤寐憂懼。’”[15]同書卷八二《兵志·鎮戍》:“太祖三年(920)三月,以北界鹘巖城數爲北狄所侵,命庾黔弼率開定軍三千至鹘巖,於東山築一大城以居,由是北方晏然。”[16]鹘巖鎮,應在鐵嶺、三防兩關外的安邊境內,今朝鮮新垈里山城。[17]北狄是新羅末對北方族群的泛稱,此處主要指黑水人。高麗對北部邊疆附近的黑水人進行打擊,成功地瓦解了北界黑水人的威脅。太祖十九年(936)秋九月,南征甄宣治下的天安府,“大相庾黔弼、元尹官茂、官憲等,領黑水、達姑、鐵勒諸蕃勁騎九千五百”[18]。文中“黑水、達姑、鐵勒”應是新羅末期威脅東北邊界的黑水勢力的一部分,在庾黔弼經略北疆時歸附高麗。
高麗太祖的北進政策爲後代國王所繼承。光宗二十年(969),“城長平鎮五百三十五間……二十四年城和州一千十四間,門六,水口三, 重城一百八十間。城高州一千十六間,門六”[19]。和州,在今朝鮮永興,地鄰龍興江。光宗時期在今龍興江一線開始構築城堡,設立州城,將高麗東北界由登州(即安邊)一帶向北推進至龍興江流域。疆域的北拓,勢必將居於登州邊外的黑水、達姑等族群吞併或者驅散,新羅末期的“黑水國”、“寶露國”地域也被納入高麗的統治範圍,只是因史料所限無法獲知其具體情況而已。在高麗靖宗以前,高麗的東北部邊界一直穩定在龍興江沿線,和州成爲東北界對北方族群交通的邊防重鎮。經過高麗持續的軍事高壓,在新羅末期活躍的“黑水”人已失去原有的活動地域,部族離散分化,逐漸淡出歷史;取而代之的則是渤海滅亡前後,在各地興起的女真人。
《高麗史》中使用“女真”一詞,最早見於《定宗世家》“定宗三年”秋九月條:“東女真大匡蘇無蓋等來獻馬七百匹及方物。”[20]這並不能說明女真在定宗以後才出現於高麗北方邊境,只是高麗對北方族群知識的更新速度要略晚於實際情況。《高麗史》卷一《太祖世家》:“平壤古都荒廢雖久,基址尚存,而荊棘滋茂,蕃人游獵於其間,因而侵掠邊邑爲害大矣,宜徙民實之以固藩屛爲百世之利。”[21]成宗元年(982)崔承老上書稱:“自新羅之季至我國初,西北邊民每被女真蕃騎往來侵盜,太祖斷自宸衷,遣一良將鎮之,不勞寸刃,反令蕃衆來歸,自是塞外塵清,邊境無虞。”[22]高麗太祖元年(918)西北界平壤一帶已有女真人活動,只是當時“女真”的族稱還沒有爲高麗人所知曉而已,事後追述時才稱女真。
聯繫上述事實可知,女真最初是在朝鲜半岛西北部較有影響力,這部分女真控制鴨綠江口,發展爲《遼史》中所見的鴨綠江女真。而在東北界,因有黑水勢力的存在,直至定宗以後才見到“東女真”來獻土物的活動。此後“女真”的族稱出現在高麗人的官方記錄當中,主要被分爲“東女真”、“西女真”兩大類。這種劃分的標準主要是根據女真通過東西兩界轄境進入高麗的不同方向而定的,通過東北界轄區者即被稱爲“東女真”,與此相應則被稱爲“西女真”。[23]
高麗顯宗22年間(1010—1031),在東北界外活動的族群除女真外,還有15次黑水或者黑水靺鞨來投、來朝、獻方物,同期有“女真靺鞨群豆等七十餘人來獻土馬”[24],表明此時高麗人還將“女真”視作與“黑水”不同的靺鞨分支。顯宗時期距光宗北拓疆域的時間不到50年,見於記載的黑水靺鞨應是前述黑水人餘部,與女真分屬不同族群。黑水人與高麗的聯繫在顯宗朝以前應一直沒有中斷,只是高麗顯宗以前的官方記錄毀於兵火,《高麗史》太祖至穆宗時期的記事是根據顯宗時期黃周亮撰集的太祖至穆宗三十六卷事蹟[25], 前代國王的黑水記事有缺漏之處亦在情理之中。文宗三十五年(1081),禮賓省奏曰:“舊制,本國邊民曾被蕃賊所掠,懷王自來者,與宋人有(木)[才]藝者,外若黑水、女真並不許入。”[26]“舊制”區分黑水、女真,亦可證明高麗曾經區分對待黑水、女真人。
三十部女真第一次與高麗接觸就在顯宗時期。顯宗三年(1012),“女真酋長麻尸底率三十姓部落子弟來獻土馬”,並通告高麗30個姓氏之名。同年閏十月,“女真毛逸羅、鉏乙豆率部落三十姓詣和州乞盟”[27]。高麗應是第一次獲知“三十姓部落”的情況,才詳細地記錄了30個姓氏的名稱,不可能將其與長期接觸的黑水人混淆。另外,鉏乙豆在顯宗二年(1011)已率其屬70人至高麗獻方物,被稱作“東北女真”。[28]毛逸羅之名於1012—1030年間凡6見,其中被冠稱東女真5次,西女真1次,或有重名女真酋長,但足可以證明毛逸羅、鉏乙豆所代表的“三十姓部落”是女真人,與“黑水靺鞨”屬於不同族群。
《高麗史》卷九《文宗世家》,西北面兵馬使奏報引平虜鎮近境蕃帥(女真酋長)之语稱“告諭化內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等三十徒酋長”,後附小字註文 “東蕃黑水人其種三十,號曰三十徒”。[29]從字面上看,註文似乎認定三十部女真即黑水人之後裔,不支持本文的看法。然而,考察顯宗至文宗時期“黑水”概念的轉換,即可以對此作出圓滿的解釋。
顯宗時期,已有“東女真”與“黑水”連用、混用的現象。顯宗九年(1018)有“東女真仇陁囉”來獻土馬的記載,次年則記作“東黑水國酋長仇突羅”。[30]“仇突羅”、“仇陁囉”屬同名異寫,“東黑水國”、“東女真”都是對同一人的冠稱。“黑水國”原居地在高麗東北界,其前加“東”字沒有實際意義。顯宗十二年(1021),有“東女真黑水酋長居蔚、摩頭蓋來”[31]的稱謂方式,可知“東黑水國”應是“東女真黑水”的省稱。“黑水靺鞨”、“東女真”混用者主要有三例:十二年的“黑水靺鞨蘇勿蓋”與二十一年(1030)的“東女真奉國大將軍蘇勿蓋”,十三年(1022)的“黑水酋長沙逸羅”與十九年(1028)的“東女真酋長沙逸羅”,十八年(1027)的“黑水靺鞨歸德大將軍阿骨”與十九年(1028)的“東女真歸德將軍阿骨”。連用、混用者都是對“東女真黑水”的不同體現方式。
三上次男、日野開三郎都認爲咸興平原的黑水餘部被視作東女真的一部分,才有女真與黑水混用的現象。[32]然而遍檢《高麗史》,正式記錄黑水人來朝、來獻的,以及與東女真混用者皆集中在顯宗二年至二十一年之間,顯宗以後已無可證實的黑水、黑水靺鞨活動的記錄,很難認定“東女真”與“黑水”連用、混用是規律性的。“東女真黑水”從文字表述看,義指東女真內的黑水人,應是部分黑水人剛被融合到女真人內部,同時保留了兩種身份一種過渡狀態。“黑水靺鞨”與“東女真”混用的三例,都是由前者轉變爲後者,也是身份轉換過程中的特殊現象。顯宗之後,“黑水”、“黑水靺鞨”來朝、來獻土物之類的正式記錄消失,表明高麗東北界外的黑水餘部向女真的融合過程基本完成。“黑水國”或“黑水”正式退出朝鮮半島的歷史舞台。
顯宗以後使用“黑水”之例凡4見,其中三條在文宗二十七年(1073),一條在肅宗八年(1103)。見於文宗二十七年者,一是上述五月丁未條的小字註文;二是七月丙午的制書,“黑水譯語加西老諭東蕃爲州縣,可授監門衛散員賜名高孟”[33];三是十一月辛亥,“設八關會,御神鳳樓觀樂。翼日大會,大宋、黑水、耽羅、日本等諸國人各獻禮物名馬”[34]。“黑水”之名消失50多年後又集中於一年閃現,表明此時“黑水”的概念已不再像顯宗以前那樣,作爲常見族稱而爲人所熟知,其內涵已發生變化。
通過肅宗八年記事可以獲知其意義:
有本國醫者,居完顔部,善治疾。時盈歌戚屬有疾,盈歌謂醫曰:“汝能治此人病,則吾當遣人歸汝鄕國。”其人果愈,盈歌如約遣人送至境上。醫者至言于王曰:“女真居黑水者,部族日强,兵益精悍。”王乃始通使,自是來往不阻。[35]此段文字是對“甲辰,東女真太師盈歌遣使來朝”條的補充說明。完顏部盈歌是金皇室先祖,他在位期間,按出虎水完顏部已經基本統一長白山以北的女真各部。此處稱完顏部爲“女真居黑水者”,應是根據宋人記事中女真源於黑水靺鞨的傳聞而敘述的,文中“黑水”與“女真”相對應,與顯宗以前的“黑水”意義完全不同。文宗二十七年與肅宗八年相去不遠,認知概念近似,可以認爲出現於文宗二十七年之內的“黑水”是“女真”的別稱。小字註文“東蕃黑水其種三十,號曰三十徒”之“黑水”,與新羅末期的黑水人並無直接的淵源關係,僅是“女真”另一種表述方式。
綜上可知,高麗顯宗以前的“黑水”是中國東北地區的黑水靺鞨在8—10世紀,經過多波次的南徙,定居於朝鮮半島東北部的分支族群,在9世紀末對新羅、高麗構成嚴重威脅。因高麗的北拓政策的打擊,“黑水”日漸式微,在顯宗以後融入其他族群之中。女真人與黑水人存在親緣關係,但两者并非像學界通說所認定的那樣,屬於同一族群的不同名稱。10世紀渤海滅亡前後,女真人才由西向東,佔據了高麗東北部原黑水人的地區。三十部女真應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登上歷史舞台的,其早期歷史應從9世紀末開始,但因相關文獻匱乏,已無法了解三十部女真興起的詳情。從最早記錄三十部女真活動的宋人文獻,或可以尋得早期發展的軌跡與流變狀況。
二、三十部女真早期記事辨析
對女真三十部最早的記述見於北宋文獻,但北宋人往往進行泛化性的理解,多將其視作整個女真的狀況來敘述。這嚴重地誤導了女真史學界,使得相關研究出現了兩種錯誤傾向。第一種是將文獻中的女真皆看成是發源於朝鮮半島,那麽據宋人記述就會認爲10世紀至宋朝貢的女真都是三十部女真,至此又可以存在兩種不同的結論:其一,三十部女真衍生出其他地區的女真,具有女真母體的意義[36]; 其二,其他地區的女真獨立發展,但興起時間較晚[37]。第二種错誤傾向是完全採信宋人之說,將文獻中的相關記述都視作是女真的整體,認爲女真曾經歷唐初三十部落的發展階段。[38]這兩種傾向的共同之處是相信北宋人的泛化記述,認定“三十部”在女真發展史中的源初地位。本節欲釐清北宋記事中相關史事,進而對其早期流變狀況進行探討。
《宋會要輯稿》蕃夷三之二,“宋太祖乾德五年(967)”條:“女(貞)[真]來寇白沙寨,掠官馬三匹,民百二十八口。詔止其貢馬者,不令還。未幾,女真酋長渤海郍三人入貢,奉木(該)[刻]言三十東部落,令送先被爲惡女真所虜白沙寨人馬。”[39]《續資治通鑑長編》將女真酋長渤海郍來貢事係於宋太祖開寶五年(972):“首領渤海那(即郍)等三人復來貢,言已令部落送先所掠白沙寨民及馬。”[40]兩段記載均有含混之處,晁說之對此事的解讀爲:“在祖宗時,嘗來寇我白沙寨路,掠官馬三疋,民一百二十八口。適其貢馬之使在京師,遂執之,不得還。無幾何,渤海入貢,而渤海之酋爲謝女真之過。遂詔還女真之使。”[41]晁說之雖將女真酋長“渤海郍”之名誤作渤海人,但據此已能理清基本事實。宋乾德五年,“惡女真”寇掠白沙寨,宋人將其他部族的女真人視作責任者,扣押於京師。五年之後(開寶五年),女真酋長渤海郍歸還“惡女真”寇掠人口。渤海郍對宋人自稱“三十東部落”,同寇掠白沙寨的“惡女真”進行區別,以證明自身無辜。
宋初多有女真通過鴨綠江口寇泛海經登州,進行朝貢貿易活動,其中與宋交往最爲頻繁的是遼東至朝鮮半島西北的鴨綠江女真人。[42]渤海郍強調“東”字,是要表明其居地偏東,與位與西部的鴨綠江女真撇清關係。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契丹封鎖鴨綠江口,五年(994),與高麗瓜分鴨綠江女真地域[43],切斷了女真經由鴨綠江口通往宋朝的交通線。淳化二年,女真首領羅野里鷄至宋求兵,上言:“契丹怒其朝貢中國,去海岸四(伯)[佰]里置三柵,柵置兵三千,絕其貢獻之路。故汎海入朝,(來)[求]發兵與三十首領共平三柵。”[44]結合上下文語境可知,前來求兵者是面臨被分割瓦解的鴨綠江女真人,他們計劃要聯繫的“三十首領”是之前的“三十東部落”。從表述的語境看,至宋求救兵的女真人與“三十東部落”顯然分屬不同族群。
自991年各部女真失去鴨綠江口的控制權後,再也不能獨立至宋朝貢、貿易,《續資治通鑑長編》在野里鷄(即羅野里鷄)至宋求兵事後稱“其後遂歸契丹”[45],女真與宋的交往被迫中斷。需要注意的是,宋人並不了解女真內地的情況,將遼東半島至鴨綠江口附近地區的女真歸附契丹作爲女真整體的事件來記述,易使讀者造成整個女真民族都已歸屬契丹的誤解。
實際上,圣宗时期遼人對女真的經略行動才剛剛開始,其控制的女真地是有限的。因渤海遗民勢力占据鸭绿江中上游地区, 使得辽人无法順利東進。[46]直至遼統和、開泰之際,才解决了這一問題。統和十三年(995),奚王和朔奴、東京留守蕭恒德討伐兀惹不利,回軍過程中“掠地東南,循高麗北界而還”[47]。十四年(996)夏四月,“奚王和朔奴、東京留守蕭恒德等五人以討兀惹不克削官。”[48]《遼史》卷八八《蕭恒德傳》:“和朔奴不得已,進擊東南諸部,至高麗北鄙,比還,道遠糧絕,士馬死傷者衆,坐是削功臣號。十四年,(蕭恒德)爲行軍都部署,伐蒲盧毛朵部。”[49]池內宏認爲此處“高麗北鄙之東南諸部”即指蒲盧毛朵部[50], 無疑是正確的。蒲盧毛朵部的居地雖有一定的爭議,但一般被認爲是在今延邊海浪河以南地區。[51]可證,遼人的勢力在此時方深入到長白山地區,還談不上對當地部族有穩定的控制,宋人“其(女真)後遂歸契丹”的說法並不準確。
北宋與女真的直接聯繫被遼朝所阻隔,直到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女真跟隨高麗使團再次入貢。時年十二月丁卯,“權知高麗國事王詢遣奏告使尹證古及女真將軍大千機已下凡七十八人,以方物來貢”,高麗王詢即顯宗,上表言:“契丹阻其道路,故久不得通。請降皇帝尊號、正朔。”[52]次年(1015)十一月,“高麗進奉告奏使、御事民官侍郎郭元與東女真首領何盧太來貢。”[53]《宋會要輯稿》蕃夷三之二将此事係於八月,同書“歷代朝貢”與《長編》同,“八月”係“八年”之誤。由“東女真”這種典型特徵的用語來看,高麗在對宋朝貢活動中主導了話語權,自然給宋人造成來貢女真從屬高麗的印象。天禧元年(1017),高麗徐訥率女真首領梅詢至宋朝貢[54],稱“昨高麗國定以爲蕃長兼從名目,望許令敢赴殿宴及賜予如蕃長之例”,宋真宗“許之”。[55]這種做法是要向宋朝宣示高麗對女真的統屬關係,並獲得了成功。
北宋史臣將女真歷次朝貢活動的記錄編纂形成官方文獻,但在成文過程中卻多夾雜主觀判斷,對女真的各支族群指涉不清,其後的文獻又以訛傳訛,對後代治史者產生了負面的影響。此處有必要系統檢討北宋女真民族志的形成過程,以澄清一些長久以來被學者視爲定論的誤區。
《宋會要輯稿》蕃夷三之二:“女(貞) [真],東北別國也,蓋渤海之別種,本姓孥。唐(正) [貞]觀中靺鞨來朝,中國始聞女真之名……今有首領三十,分領其衆。地多良馬,常至中國貿易。舊隸契丹,今歸於高麗。”[56]省略號部分主要抄自胡嶠《陷虜記》,因與本文關涉不大,不予展開。這段文字是《宋會要·女真門》的開頭,行文邏輯連貫,當出自同一文本。“今有首領三十”、“舊隸契丹,今歸於高麗”等帶有明顯的時代特徵,應是宋人大中祥符、天禧之際受到高麗影響後的認識。後文則追溯宋太祖、宋太宗、宋真宗三朝歷年女真朝貢的記事,這些記事多在《續資治通鑑長編》等文獻中可以找到,當抄自於宋官方記錄。其中宋太宗淳化二年女真求兵記事後附文字“其後遂歸高麗”[57],與《續資治通鑑長編》記事的“其後遂歸契丹”不同。可以認爲,在行文過程中,文本作者爲了與時代相合,對前朝實錄略作修改,《宋會要·女真門》的主體部分本於宋真宗時期的文獻無疑。
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二月癸未,“著作佐郎、集賢校理陳寬上《高麗、女真風土朝貢事儀》二卷”[58]。這是宋人第一部系統介紹女真風土與活動的官方文獻。從書名可以看出,該書是因高麗、女真復通宋朝而作。《宋會要·女真門》的主要部分應是出於陳寬之書,其信息來源主要是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的檔案文獻,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編輯加工,形成前後邏輯完整的女真民族志,在內容上更側重於對宋真宗時期來貢女真的記錄。聯繫前述文字可知,“今有首領三十,分領其衆。地多良馬,常至中國貿易。舊隸契丹,今歸於高麗”之語當指三十部女真人。關鍵是宋人還分不清女真內部族群的劃分狀況,將其從各處得到的信息綜合起來,泛化爲女真整體的情況來敘述。
這種錯誤爲北宋的文獻所沿襲。宋仁宗時期成書的《武經總要》亦稱,“女真者,渤海之別種也,契丹謂之虜真。地多山林,俗勇悍善射。後有首領三十,分領其種”[59]。至南宋成書《三朝北盟會編》卷三的女真記事列舉女真三十個姓氏,後附小字註文云:“唐時初稱姓拏。至唐末部落繁盛,共有三十酋領。每酋領有一姓,通有三十姓。”[60]通過比照文字不難看出,《三朝北盟會編》小字註文是對《宋會要·女真門》進行的改編,但刪掉了“有首領三十”前的“今”字,以及“舊隸契丹,今歸於高麗”之語,不僅延續了北宋史臣泛化記述的錯誤,還通過刪字將三十首領事蹟置於唐末。由此形成的唐末女真有三十部落之說,在女真史學界影響極大,普遍被奉爲信史,但當代學者並沒有意識到這種說法在南宋已經失去了市場。
《三朝北盟會編》小字註文“唐末部落繁盛,共有三十酋領”與同篇正文“五代時始稱女真”之說不合,兩句並非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五代始稱女真”之說最早見於《松漠紀聞》[61],該書多是洪皓被囚金朝15年的見聞。洪皓曾教授女真上層貴族子弟,有機會獲知女真的史事。《松漠紀聞》並沒有採信唐末女真有部落三十的觀點是有一定根據的。《東都事略》[62]、 《資治通鑑》胡三省注[63]、 《文獻通考》[64]不僅皆因襲“五代始稱女真”說,還刪掉“三十酋領”的文字,可知宋元之際因對女真了解增多,逐漸在更正北宋的一些看法。《會編》小字註文的觀點完全是傳抄北宋文獻,以訛傳訛所致,不足爲徵。當代學者多沒有考慮到宋人對女真認識的信息來源與文本的傳抄過程,才出現了一些普遍性的錯誤。
至此,基本可以認定北宋關於“三十東部落”、“三十首領”的記事僅是三十部女真早期活動的一些片段,並沒有證據能證明該族群曾北向發展,成爲其他地區女真的祖源。北宋記事的意義在於指示了三十部女真早期活動的時段與範圍,與《高麗史》、《遼史》、《金史》等文獻相結合,可以探知其發展軌跡。
北宋文獻記錄的三十部女真是經由鴨綠江至宋朝貢的,其居地應臨近鴨綠江。遼聖宗開泰元年(1012)正月癸未,“長白山三十部女直酋長來貢,乞授爵秩”[65]。可見10—11世紀之交三十部女真已在長白山鴨綠江源不遠處定居、發展。金世祖劾里鉢曾對星顯水紇石烈部酋長阿海說“吾與汝等三十部之人,自今可以保安休息”[66]。劾里鉢平定烏春所部後旋即去世,其時間是遼大安八年(1092)[67],这段對話應在1092年之前不久。星顯水紇石烈部即三十部之一,且星顯、禪春、統門諸水在遼金時期已被視作長白山區內的河流。[68]可以認爲三十部女真在長白山區居留時間較爲穩定,近100年的時間內沒有大的遷徙活動。
高麗方面見到三十部女真時,是在遼封鎖鴨綠江21年後,遠遠晚於北宋記事。1011年有酋長毛逸羅、鉏乙豆“進獻”方物,次年即顯宗三年(1012),閏十月,才以“三十姓部落”的名義至高麗和州“乞盟”。[69]上文已經指出,高麗人在這次活動中第一次獲知“三十姓部落”的情況。對其較爲合理的解釋是三十部女真的一部分在西向發展受遼阻遏之後,轉向南擴張,進入高麗東北界外地區,與高麗建立聯繫。此後見於《高麗史》中的三十部落都是在文宗年间出现的,分别是文宗元年(1047)“蒙羅骨村、仰果只村等三十部落蕃長”[70]、文宗二十七年(1073)“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等三十徒酋長”。蒙羅骨村、仰果只村、三山村都地近高麗東北界外。經過若干年的發展,三十部女真已在當地定居、發展,此時才能說三十部女真的分佈地域到達高麗東北界外。
由以上論述可知,因史料匱乏,無法清晰地說明三十部女真的早期活動狀況,從文獻中可以析出的史事大致如下:10—11世紀之交,三十部女真在長白山地區形成勢力,沿鴨綠江而下,與其他地區的女真一起至宋進行朝貢貿易活動,其間對外自稱三十東部落。遼朝在統和年間切斷了女真獨立泛海入宋的唯一渠道,並且進軍長白山地區。三十部女真在遼的壓力下南向發展,分佈地域北達長白山南至高麗東北界外。目前學界傳統觀點多受北宋史臣的泛化敘事誤導,沒能對宋代文獻記事中的女真進行準確的定位與區分,將三十部女真視作女真民族的母體看待。經過對宋人記事的辨析,已證明這種觀點毫無根據,應當重新思考三十部女真的族群流變問題。
三、 三十部女真的族群與社會
10世紀初是“三十部”集中出現的時期,這顯示此時該族群正處於一個發展的高峰期。進入11世紀以後,三十部、三十姓的族稱逐漸消失於各方視野之中,亦表明族群離散與消亡的趨勢。本節即從族群與社會內部結構的角度分析三十部女真變遷的動因所在。
“三十部”是《遼史》、《金史》的記述方式,宋人則記作“三十東部落”、“三十首領”。高麗人有“三十姓部落”、“三十徒”的表述。這些詞彙都是對女真語不同的漢譯形式,展現了族群的一些特徵。目前來看,高麗人留下了對三十部女真最爲詳細的記述,可以由此進行釋讀。
《高麗史》卷四《顯宗世家》載,“女真酋長麻尸底率三十姓部落子弟來獻土馬”,文後附有30個姓氏之名,是據女真自述而得。學界已認定這三十個姓氏與《金史》中的部分姓氏音譯相合[71],符合女真的實際情況,“三十姓”當是目前所見最爲接近女真本義的譯法。女真人最初沒有姓氏觀念,他們意識中的“姓”多爲所屬氏族或部落的族姓、部姓,平時稱名而不稱“姓”。在女真語中應有一個專有名詞來指代“姓”,只是因存世遼金女真語文獻極其匱乏,尚沒有發現这個詞彙。滿語中與此相當的應是hala,且其指涉範圍多涵蓋金代已有的女真姓氏[72],該詞是否在遼代女真語中就已存在,還無法得到證實,本文暫以“姓”稱之。
從理論上講,女真的“姓”是從某一原始氏族的名號發展而來,後因頻繁地遷徙分化,氏族的各個分支在各地獨立發展,保留了原始的名號,成爲部姓、族姓,但因記載早期女真情況的文獻闕如,已不能通過實證來復原詳細狀況。文獻記載的時段內,女真部族單位異地同名的現象已經十分普遍,他們之間失去了明確的譜系傳承關係,僅保留共同的部姓或族姓。完顏勗《祖宗實錄》:“凡部族,既曰某部,復曰某水之某,又曰某鄉某村,以別識之。”[73]這是對女真具有共同部姓的部族單位分佈各地,形成獨立的活動主體的現實反映。《金史》卷一《世紀》中記述各地的完顏部之間多有敵對關係,如昭祖石魯時期[74],與按出虎完顏部敵對者有孩懶水完顏部(居地在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75];世祖劾里钵時期,則與婆多吐水邑屯村完顏部發生大規模戰爭。[76]共同部姓並沒有引起社會的,甚至是情感上的認同關係,當時女真社會中,以部姓爲團結紐帶的胞族、聯族意識已經消失。蔣秀松認爲“遼代女真的部姓,不再是某個居住在同一地區的血緣集團獨有的名稱,而是一些源於共同祖先,可早已分處各地、親疏不一的氏族部落所保持的共同名號。”[77]共同名號已經向姓氏的意義轉變,“姓”不再與特定的部族相對應,這反映在時人的意識中,就是“姓”作爲相對獨立的範疇被稱呼、理解。
《高麗史》卷九《文宗世家》“告諭化內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等三十徒酋長”中“三十徒”後,附小字註文“東蕃黑水人其種三十,號曰三十徒”。[78]“種”是“姓”的另一種表述方式。從《金史》的記述情況看,在統門水流域有星顯水紇石烈部、星顯水烏延部、蝉春水烏延部的部族,較遠的地方,有阿里門忒水紇石烈部。“紇石烈”、“烏延”都是“三十姓”之一,即“種”。“徒”字有“衆”、“黨”、“類”之義,代表群體、類別。在此處語境中,“三十徒”與“三十種”可以互換,那麽可以認爲“徒”即“姓”的引申義,是指代冠稱某一女真姓氏(如“紇石烈”、“烏延”等)的所有部落單位的總和,本文稱爲姓氏群體。三十個姓氏群體統稱爲“三十姓”或者“三十徒”。
女真使用“三十姓”這一詞彙時,指涉範圍大於部姓、族姓所統攝的部落單位,多是對30個姓氏群體內部落的泛稱。“三十姓”在10—11世紀已被三十部女真用於對外交往過程中的自我標識,與其他女真族群進行區分,成爲族群身份認同的符號。同時,其他地區的女真人也承認“三十姓”的獨特身份。除鴨綠江女真承認“三十姓”與他們有別外,朝鮮半島北部的女真亦是如此。前述稱“三十徒酋長”者,正是“平虜鎮近境蕃帥”。平虜鎮即今朝鮮寧遠東北13邦里處的古城[79],屬於西北面兵馬使轄境,居於附近的女真也使用“三十姓”稱呼該族群。三十姓已成爲族群內外所認可的族稱,通過三十部女真的對外活動而散見於各方史籍之中。但是,三十姓及其背後的姓氏群體在女真社會中發揮的整合作用有限,其族群的發展主要是由內部的社會結構所决定的。
“三十姓部落子弟”中“部落”一詞的用法可見《高麗史》卷三《穆宗世家》[80],“東女真寇登州,燒州鎭、部落三十餘所”, 《高麗史節要》將“部落”記作“村落”[81]。此處義指具有一定居住人口的居處群體。又高麗仁宗答宋使楊應誠語錄書,“女真之始也,分居部落,未有定主”[82],用法與此同。高麗人還將“部落”引申爲部落的住戶,如“骨夫率部落五百戶來附”[83]之例。“部落”標識的居處群體是與聚居的部落單位相聯繫,在女真語中可以直接找到與之對應的詞彙(fama)。
女真的部落與代表姓氏群體的“姓”完全屬於不同範疇的語彙,兩者不可隨意替換。“三十姓”與“部落”連用的譯法當出自女真“譯語”,用於泛稱三十姓族群內的部落單位。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往往出現省稱現象。如“蒙羅骨村、仰果只村等三十部落蕃長”之例,即省略“姓”字,全稱當作“三十姓部落蕃長”。宋人記事中的“三十東部落”、“三十首領”都源於女真自述,那麽亦應符合省稱的對譯原則,已略去“姓”字。北宋史官在編纂女真傳時,不懂女真語用規則,望文生義,將“三十首領”誤解爲“今有三十首領,分領其衆”。從北宋文獻中所能讀取的信息僅是三十部女真的酋長至宋朝貢而已。另外,《遼史》、《金史》中“三十部”的“部”是對譯“姓”,但該詞用法較爲靈活,用於“部人”、“部衆”時,即對譯上述的“部落”()。
在“蒙羅骨村、仰果只村等三十部落蕃長”中存在“部落”與“村”兩個層次。前述“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等三十徒酋長”中亦是如此記述。“部落”應屬於較爲抽象的範疇,而“村”則是“部落”下具體的聚居單位。“村”在女真語中作(ga ſa),金光平、金啟孮將其釋爲“村”。[93]金史》中有“曷懶兀主猛安敵骨論窟申謀克”[94],“大名府海谷忽申猛安”[95],“窟申”、“忽申”即之音譯。《高麗史》中記載“東蕃大齊者、古河舍等十二村蕃長昆豆、魁拔等一千九百七十戶”[96],則平均每村爲164戶。三山地區有由戰村、海邊山頭以及羅場村。在與覓害村、那復其村、骨面村以及三山村谷中尹(高麗鄉職階)夜西老等聯軍作戰過程中,“賊(海邊山頭)一百五十戶築石城于川邊,置老小男女財產於城中,以步騎五百余人逆戰”[97],其內共計150戶,大體與十二村的平均數等同,這應是“村”的平均規模。
“村”內有“里”。如“小支櫛前里蕃長阿反伊”[98],小支櫛爲村名,“里”爲村下一級單位,既稱“前”,可知村內之里或可按方位排定。高麗靖宗四年(1038),“威雞州女真仇屯、高刀化二人與其都領將軍開老爭財,乘其醉歐殺之……况其鄰里老長已依本俗法出犯人二家財物輸開老家以贖其罪”[99]。 “威雞州”實爲女真的一村,“都領”是歸附高麗的女真歸化州最高首領的稱號,即一村之長。[100]開老被殺,有“鄰里老長”作爲協商仲裁者出面協調。“里”之內還有首領,則一村之內存在多個蕃長式的人物。
據以上分析可知女真的部落存在部落、村、里三級結構,每個層級都有相應的酋長存在,但是這樣的層級結構僅是地域意義上的,並非上下隸屬的科層式等級。如上述一村的首領開老被殺案,里的“老長”具有同等的權威。女真稱酋長作“孛堇”,從《金史》的記述情況看,一部之內有多個孛堇,若有能夠“統數部”者,則稱“都孛堇”。景祖烏古乃雖然稱都部長(孛堇),但對他部主要依靠“爲人寬恕,能容物,平生不見喜慍。推財與人,分食解衣,無所吝惜。人或忤之,亦不念”,其次是“得鐵既多,因之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前後願附者衆”[101]。女真酋長完全是靠個人行能團結他人,缺乏強制性的權威約束“願附者”。如斡勒部盃乃,“自景祖時與其兄弟俱居安出虎水之北”[102],加入按出虎水完顏部,後與烏古乃之子劾里鉢交惡,“徙居吐窟村,與烏春、窩謀罕結約”[103]。一個部落或村內的酋長及其部屬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自由遷徙,而不受其他酋長的約束。
同時,部落能夠獨立决定自身的政治行爲,不必受制於族群內的其他部落。高麗文宗元年(1074)八月己巳,“蒙羅骨村、仰果只村等三十部落蕃長率衆內附”,同年冬十月丁未,“東女真蒙羅等村古無諸等三百十二戶來附”。[104]“蒙羅”即“蒙羅骨”,前者八月己巳應是蒙羅骨村等酋長至東北界扣關,而後者則是來附酋長至高麗京城的記錄。可知,“三十部落蕃長率衆內附”實爲包括古無諸等多位酋長在內的320戶,其規模僅爲兩個村大小的部落,而不是“三十部落”的整體。部落事務應是由內部的酋長共同决定,但缺乏絕對的權力中心。與之同理,遼太平元年(1021)夏四月戊申,“女直三十部酋長請各以其子詣闕祗候”[105],其原因仍是沒有一個酋長能夠起到絕對的代表作用。
女真“分居部落、未有定主”,缺乏中心協調的社會特徵,决定了三十部女真族群內各部落間無法實現有效的集中,族群成員對三十部的認同僅停留在身份識別的層面,還沒有上昇到共同體意識的層面。在周邊複雜的政治形勢下,族群內部展現出較強的不穩定性和離散性,使得三十部女真的族稱在10世紀閃現後,迅速地消失在各方的視野之中。
四、 三十部女真的離散與消亡
1012年三十部女真同時與遼、高麗進行聯繫,向遼稱臣,乞授爵秩,對高麗“乞盟”,體現出三十部女真北南分途的發展趨勢。
北部長白山區是三十部女真的主要聚居區,其酋長多受遼冊封,發展成遼朝的屬國、屬部。較爲著名者就是星顯水紇石烈部,據《金史》卷六七《阿疎傳》載,金世祖劾里鉢平定阿跋斯水溫都部烏春後,在回師途中見到星顯水紇石烈部酋長阿海,並稱“吾與汝等三十部之人,自今可以保安休息”[106]。阿海之子即阿疎,在宋遼文獻中或稱阿鶻產[107],《遼史》卷二八《天祚帝紀》稱其爲“順國女直阿鶻產”[108],《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所列女真與遼議和之條件第十條就是“送還女真阿鶻產、趙三大王”[109]。阿疎是遼末順國女真大王,順國女真大王的起源可以前溯至遼統和八年(990)冊封女真阿海爲順化王。[110]星顯水紇石烈部是遼所封部族大王,在地區內具有相當的影響力,應是長白山地區三十部女真較具代表性的部落集團。除此之外,還應有其他部落集團,但因文獻匱乏,尚不能獲知10—11世紀初該地區三十部女真的發展狀況,直至金朝在記錄先祖功業時,才提及11世紀末按出虎完顏部攻打長白山地區時的一些部落集團的情況。
11世紀末,按出虎水完顏部已吞并了長白山以北的大部女真地區,穆宗盈歌開始經略長白山地區,與以星顯水紇石烈部爲代表的三十部女真發生戰爭。按出虎水完顏部撒改在進軍途中,烏延部斜勒勃堇曾獻計稱:“聞國相將與太師會軍阿疎城下,此爲深入必取之策,宜先撫定潺蠢、星顯之路,落其黨附,奪其民人,然後合軍未晚也。”[111]撒改聽從其建議,進攻位於阿疎城之南的鈍恩城。
潺蠢、星顯兩路,以及鈍恩城都屬於星顯水紇石烈部的勢力範圍,但這並不意味着紇石烈集團能夠掌控地區內所有部落。“阿疎既爲勃堇,嘗與徒單部詐都勃堇爭長,肅宗治之,乃長阿疎”[112],可见在紇石烈部之外,還有諸如“徒單部詐都”之類的部落勢力存在。
《金史》卷六七《留可傳》:
留可,統門、渾蠢水合流之地烏古論部人忽沙渾勃堇之子。詐都,渾蠢水安春之忽沙渾之子也,間誘奧純、烏塔兩部之民作亂。敵庫德、鈍恩皆叛,而與留可、詐都合。兩黨揚言曰:“徒單部之黨十四部爲一,烏古論部之黨十四部爲一,蒲察部之黨七部爲一,凡三十五部。完顏部十二而已。以三十五部戰十二部,三人戰一人也。勝之必矣。”[113]統門、渾蠢、蘇濱水流域諸部起兵抵抗按出虎完顏部,是在穆宗盈歌佔領星顯水流域,圍困阿疎城之後,大體是穆宗四年至七年(1097—1100),距金建國之時(1115)相去不遠。該段文字應是據當事人的記憶寫進《祖宗實錄》,反映金建國前當地女真的實際狀況,是第一手資料。這段傳說被當成穆宗盈歌的主要業績上昇爲官方記憶 ,《皇統五年增上祖宗尊諡》:“穆宗孝平皇帝,法令歸一,恢大洪業,盡服四十七部之衆。”[114]所謂“四十七部”即上述“徒單”、“烏古論”、“蒲察”、“完顏”部數之和。而自元代史官起,就誤讀金人的這段記述,將“兩黨揚言曰”中的部族之數理解爲整個女真社會的情況。如《金史》卷五九《宗室表》序、《金史》卷六六《宗室傳》贊皆稱“金人初起完顏十二部”[115]、“完顏十二部”[116]。當代學界皆認可元代史官的觀點,認爲遼代女真完顏部有12個分支,徒單部、烏古論部各有14分支,蒲察部有7個分支。雖然對“徒單部之黨十四部爲一”的兩個層次的“部”的理解有一定差異,但普遍傾向於將兩個“部”都釋讀爲血緣性質的氏族或氏族分支。[117]
然而,聯繫這段記事的前後背景,即可發現元代以來的理解屬於以訛傳訛,不足爲徵。金人已經指出穆宗盈歌“盡服四十七部之衆”,其指涉範圍已經明確,是指穆宗時期的活動,並不包括其前代酋長的功績。那麽其在位期間主要事件就是經略圖們江流域,“四十七部之衆”當是圖們江流域的部落。從史事上看,11世紀末的按出虎水完顏部在進取長白山地區之前已經吞併了北至今呼蘭河、東至牡丹江流域、西至拉林河、南至長白山脈的生女真大部地區,並對圖們江流域形成戰略包圍之勢。留可等人所能號召和鼓動的部族力量應不超出圖們江和綏芬河流域(統門與蘇濱),則所謂“徒單部之黨十四部爲一,烏古論部之黨十四部爲一,蒲察部之黨七部爲一”,實際上應指當時區域內以徒單、烏古論、蒲察爲首的三個較大的部落集團。其中钝恩爲阿里民忒石水紇石烈部人,原是星顯水紇石烈部集團的“黨附”,參與到這三大集團的反抗活動中。另外,本文已指出,女真社會的氏族組織很早以前即已消亡,演化爲姓氏群體,同姓無法形成各部團結的紐帶。留可等人的形勢分析中提及的兩個層次的“部”不可能指氏族及其分支,而是能夠形成戰略聯盟,對抗區域外完顏部強大勢力的部落()。留可兩黨的敘述邏輯與《海龍女真國書摩崖》有相同之處,即11世紀末女真在進行政治、軍事活動中,往往以作爲行動單位,而不是姓氏群體。
按照此段文字敘述者的邏輯理解,“完顏部十二”即完顏部之黨十二部爲一的省稱,是指按出虎水完顏部用於攻打圖們江流域所徵調的12個部落,其中包括區域內依附於完顏部者。“當是時,惟烏延部斜勒勃堇及統門水溫迪痕部阿里保勃堇、撒葛周勃堇等皆使人來告難……既而以其甲來歸。阿里保等曰:‘吾等必不從亂,但乞兵爲援耳。’”[118]文中所見烏延、溫迪痕都屬於完顏部之黨。此外,較爲著名者還有朮吉水斜卯部,穆宗時,“鶻謀琶內附”[119],鶻謀琶侄斜卯阿里,“年十七從其伯父胡麻谷討詐都”[120]。朮吉水斜卯部自歸附穆宗以來,一直是完顏部在該地區有力的支持者。
由以上梳理可知,長白山地區的三十部女真人在定居之後,形成了多個小的部落集團,其中以星顯水紇石烈部集團最爲強大,但這些集團並沒能進一步集中與整合,即已受到北部更爲強勢的按出虎完顏部的打擊,分崩離析,最後被吞併,融入按出虎完顏部所主導的生女真集團之中。
南向發展的一部在顯宗三年(1012)與高麗盟誓,隨後的十年(1019)即有“東女真毛逸羅率衆來朝,增階職”[121],十六年(1125)“女真酋長毛逸羅來朝。以有功邊圉,加授大匡,優賜衣物”[122]。“大匡”即高麗所增的“階職”,屬於二品的鄉職。江原正昭認爲高麗沿襲太祖對歸順豪族的處置辦法,對“貢獻”、“質子”、“來朝”,但沒有被編入歸順村、歸順州的女真人授予鄉職階。[123]鄉職階對女真的意義主要是針對酋長個人的,並不代表女真酋長本人或者所代表的部衆歸屬於高麗,這一點從高麗對待契丹治下的女真部族酋長的處置方式更能明顯地看出。
靖宗二年(1036),“東北女真首領太史阿道閒等五十九人來朝,有司言:‘太史,契丹職名也,阿道閒今既歸化,請改授正甫。’”[124]“太史”在《金史》中稱“太師”,是遼朝冊封的女真部族節度使的別稱,對所在部族具有相當的權威,“正甫”是高麗五品鄉職,僅是授予女真酋長個人的一種象徵性的虛職,兩者並不存在對等性。阿道閒屬於遼朝冊封的女真部族節度使,其“來朝”僅僅是與高麗建立一定的聯繫,沒有脫離遼朝而歸屬高麗,只是被高麗人記作“來朝”、“歸化”而已。
文宗時期西女真骨於夫及覓害村要結等酋長稱:“我等曾居伊齊村爲契丹大完,邇者再蒙招諭,於己酉年(1069)十一月赴朝厚承恩賚,且受官職,不勝感戴。顧所居去此四百里往復爲難,請與狄耶好等五戶引契丹化內蕃人內徙覓害村附籍,永爲藩屛。’”[125]伊齊村的骨於夫、要結等酋長被遼授予大王稱號,在1069年曾受高麗官職,若如阿道閒例,可稱爲歸化或化內。“契丹化內蕃人”即指契丹管轄下的,曾至高麗接受鄉職階的女真人。這段話中的女真酋長想脫離契丹歸附高麗,則需要南徙高麗北界附籍。可見,當時的高麗人並沒有認爲“來朝”,受鄉職階的女真人受其統屬。
由此可知,顯宗至文宗以前,三十部女真的一些部落南下至高麗東北界後,欲與高麗建立一定的聯繫,部分酋長以個人身份接受高麗鄉職,但這些酋長及其部衆仍然有自主行動的身份,因此,三山村內的“化內”女真酋長才保留了“三十徒”的族稱。
高麗靖宗十年(1044),“命金令器、王寵之城長州、定州及元興鎮”[126]。據池內宏考證,長州,今朝鮮定平西約三邦里半,金津川左岸的豐陽里古城;定州,今朝鮮定平郡治;元興鎮,金津川河口左岸的道興里古城。高麗於此年以定州爲中樞修築了新的長城。[127]這實際上是將東北邊界由和州(永興)龍興江一線北拓至鼻白山一带,與咸興平原相鄰。
此後的文宗時期出現了女真較大規模的內附活動,其中就有三十部女真。高麗文宗元年(1047),“蒙羅古村、仰果只村等三十部落蕃長率衆內附”。“內附”意味着附籍於高麗,接受“朱記”、歸順州號,向高麗繳納賦稅[128],但保留社會管理方面的自主權。實際上等於在政治上歸屬高麗,很多情況是“化內”女真發展爲“內附”,三山村地區的三十部女真是其中之一。
文宗二十七年五月,三山村谷的“化內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等三十徒酋長”率部與平虜鎮的西女真擊敗了本地區的由戰村、海邊山頭以及羅竭村。其中“中尹”與“大匡”同屬鄉職階,三山村的三十部女真與顯宗時期的毛逸羅情況等同,所以被稱作“化內”。此役之後的六月,東北面兵馬使奏:
三山、大蘭、支櫛等九村及所乙浦村蕃長鹽漢、小支櫛前里蕃長阿反伊、大支櫛與羅、其那、烏安、撫夷州骨阿伊蕃長所隱豆等一千二百三十八戶來請附籍。自大支櫛至小支櫛、褭應浦海邊長城凡七百里。今諸蕃絡繹歸順不可遮設關防,宜令有司奏定州號且賜朱記。[129]同年九月甲辰,翰林院奏:“東女真大蘭等十一村內附者請爲濱、利、福、恒、舒、濕、閩、戴、敬、付、宛十一州各賜朱記,仍隸歸順州。”[130]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爲代表的三十部女真也應在此次“請附籍”的部落之中,由“化內”變成高麗的附屬部落。三山是一個範圍較大的地區,西與西與平虜鎮臨界,東至海邊長城方圓700里。津田左右吉認爲三山地區即元代的三撒,今朝鮮咸鏡南道北青平原。[131]按三山之地當地鄰“褭應浦海邊長城”,池內宏通過實地探查,已確認城址在咸興平原退潮灣一帶,由此認定三山村在咸興平原城川江河口附近[132],應更符合實際。可知文宗時期通過對定州的經略,將其東北界長城外包括蒙羅古村、三山村等地的三十部女真在內的女真諸部,吸納爲歸順州,這使得南遷至高麗東北界的一部與其他地區的三十部女真離散,其身份轉變爲高麗歸順州的編氓,此後再也未見其以三十部之名出現於高麗史書之中。
綜合上述分析可知,閃現於《遼史》、《金史》、《高麗史》中的三十部女真因其自身的分散性,各部落散居於長白山至咸興平原之間的區域,形成南北兩向的發展態勢,無法構成較爲統一的力量去應對遼與高麗,以及後來崛起的按出虎完顏部的壓力。因此在11世紀末,長白山地區的三十部女真被按出虎完顏部吞併,融入統一的女真政權之中,而居於咸興平原的一部分成爲高麗的附庸。康宗烏雅束時期,統一的女真勢力與高麗發生曷懶甸之戰,這場戰役遏制了高麗的北進勢頭,將女真與高麗的邊界穩定在定州長城之外。自此,三十部女真居住地皆成爲女真政權的統轄地域,域內居民在阿骨打時代被按照國家的行政機器進行組織與管理,原有的三十部認同意識亦隨之消失。
五、 小結
本文通過對9—10世紀朝鮮半島東北部族群變遷的分析,認爲這一時期存在頻繁的遷徙浪潮,打破了原有的族群構成,促成新的族群認同意識。有“黑水”和“女真”前後不同的族群出現在長白山至高麗東北邊界的地區。三十部女真即是以姓氏觀念爲依托而形成的一支女真族群,興起於9—10世紀之交,並在長白山地區穩定居住。三十部女真在10世紀初蓬勃發展,頻繁至宋朝貢、貿易。此後遼朝開始經略鴨綠江流域,迫使西向發展的三十部女真轉而南向發展,進至高麗東北邊界之外的咸興平原。女真傳統社會結構缺乏集中機制協調族群行動,使得三十部女真出現了南北分途的發展趨勢。11世紀中後期,南向發展的部分逐漸以村爲單位歸屬高麗;居於長白山的部分出現一定程度的集中,形成幾個較大規模的部落集團。此時亦是女真社會由分散向集中發展的時期,北方的按出虎完顏部逐漸統一了長白山以北的女真地區,成爲權力集中度更高的部落集團,南向吞併了長白山至咸興平原的女真部落。至此,三十部女真的歷史結束。
注釋
[1] 小川裕人:《三十部女眞に就いて》,《東洋學報》巻24第4號,昭和十二年(1937),第579—590頁;三上次男:《新羅東北境外における黑水·鉄勒·達姑等の諸族について》,《高句麗と渤海》,吉川弘文館,1989年,第246—247頁。[原刊《史學雜誌》,巻52第 11號,昭和十六年(1941)]
[2] [朝鮮]鄭麟趾:《高麗史》卷九《文宗世家》“文宗二十七年五月丁未”條,國書刊行會,明治四十一年(1908),第128頁。
[3] [高麗]金富軾:《三國史記》卷一一《新羅本紀》“憲康王十二年春”,奎章閣本,第11頁。
[4] 參見津田左右吉:《〈三國史記〉高句麗紀の批判》,《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第九,東京帝國大學文學部,大正十一年(1922),第10頁。
[5] 注[1]小川裕人文,第579—590頁;三上次男文第250—251頁;赤羽目匡由:《新羅末高麗初における東北境外の黑水·鐵勒·達姑の諸族——渤海·新羅との關係において》,《朝鮮學報》197輯,平成十七年(2005),第4頁。
[6] 參見注[1]三上次男文,第251頁;注[5] 赤羽目匡由文,第25—34頁。
[7] 楊軍:《渤海國民族構成與分佈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56頁。
[8] 脱脱:《遼史》卷二《太祖本紀》“天顯元年二月丁未”條,中華書局,1974年,第22頁。
[9] 金毓黻:《渤海國志長編》卷一九《雜考》,遼陽金氏千華山館,1934年,第40頁;馬一虹:《靺鞨、渤海與周邊國家、部族關係史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186頁。
[10] 池内宏:《眞興王の戊子巡境碑と新羅の東北境》,朝鮮總督府,昭和四年(1929),第59頁。
[11] 注[5]赤羽目匡由文,第13頁。
[12] [新羅]崔致遠:《讓位表》,《東文選》卷四三《表箋》,“朝鮮群書大系”続続第9輯,朝鮮古書刊行會,大正三年(1914),第387頁。
[13] 注[3]所引書,卷一二《新羅本紀》,第5頁。
[14] 津田左右吉:《遼の遼東經略》附《渤海の東平、懷遠、鐵利三府について》,《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第三,東京帝國大學文學部,大正五年(1916),第276頁。
[15] 注[2]所引書,卷九二《庾黔弼傳》,第54頁。
[16] 注[2]所引書,卷八二《兵志·鎮戍》,第652頁。
[17] 池內宏:《高麗太祖の経略》補考《鹘巖城の所在》,《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第七,東京帝國大學文學部,大正九年(1920),第92頁。
[18] 注[2]所引書,卷二《太祖世家》,“太祖十九年秋九月”條,第24頁。
[19] 注[16]所引文,《兵志·城堡》,第662頁。
[20] 注[18]所引文,《定宗世家》,“定宗三年秋九月”條,第30頁。
[21] 注[2]所引書,卷一《太祖世家》,“太祖元年九月丙申”條,第15頁。
[22] 注[2]所引書,卷九三《崔承老傳》,第63—64頁。
[23] 注[1]三上次男文,第246頁。
[24] 注[2]所引書,卷五《顯宗世家》,“顯宗十四年夏四月”條,第67頁。
[25] 注[2]所引書,卷九五《黄周亮傳》,第100頁。
[26] 注[2]所引文,“文宗十九年八月己未”條,第138頁。
[27] 注[2]所引書,卷四《顯宗世家》,“顯宗三年春二月甲辰”條,第55頁。
[28] 注[27] 所引文,“顯宗二年五月乙亥”條,第54頁。
[29] 同注[2]。
[30] 注[27] 所引文,“顯宗九年四月辛巳”條、“顯宗十年十二月庚寅”條,第61—63頁。
[31] 注[27] 所引文,“顯宗十二年七月癸巳”條,第64頁。
[32] 注[1]三上次男文,第247頁。日野開三郎據“東女真黑水”,認爲居於朝鮮半島咸興的“黑水”是東女真的分支,與三上次男的理解略有不同。參見氏著:《宋初女真の山東來航の大勢とその由來》,《朝鮮學報》33輯,昭和三十九年(1964),第40頁。
[33] 注[2] 所引文,“文宗二十七年七月丙午”條,第129頁。
[34] 注[2] 所引文,“文宗二十七年十一月辛亥”條,第130頁。
[35] 注[2]所引書,卷一二《肅宗世家》,“肅宗八年秋七月甲辰”條,第172頁。
[36] 參見注[1]小川裕人文;李東馥:《東北亞細亞史研究——金代女眞社會構成》, 一潮閣,1986年,第23—114頁;韓世明:《遼金時期女真氏族制度新論》,《東北亞論壇》1994年第2期。
[37] 孫進己:《東北民族史研究》(一),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32頁。
[38] 參見王可賓:《女真人由血緣組織到地緣組織的演變》,《遼金史論集》第2輯,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214頁;氏著《女真國俗》,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93—95頁;程民生:《海上之盟前的宋朝與女真關係》,《社會科學戰線》2012年第3期。
[39] 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蕃夷三之二,中華書局,1957年,第7712頁。此文亦見於《文獻通考·四裔考四·女真》,唯所掠官馬數不同。參見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三二七,點校本,中華書局,2011年,第9005頁。
[40]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三,“宋太祖開寶五年六月”條,點校本,中華書局,2004年,第285頁。
[41] 晁說之:《嵩山文集》卷二《靖康元年應詔封事》,四部叢刊續編本第380冊,第12頁a面。
[42] 程妮娜:《女真與北宋的朝貢關係研究》,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編:《鄧廣銘教授百年誕辰紀念論文集》,中華書局,2007年,第941頁。
[43] 參見拙文:《遼代的遼東邊疆經略——以鴨綠江女真的變遷爲中心》,《貴州社會科學》2010年第12期。
[44] 同注[39]。
[45] 注[40]所引書,卷三二二,“宋太宗淳化二年”條,第728頁。
[46] 參見和田清:《定安國に就いて》,《東洋學報》6卷1號,大正五年(1916),第114—141頁。
[47] 注[8] 所引書,卷八五《奚王和碩奴傳》,第1318頁。
[48] 注[8] 所引書,卷一三《聖宗本紀》,第148頁。
[49] 注[8] 所引書,卷八八《蕭恒德傳》,第1342—1343頁。
[50] 池內宏:《完顏氏の曷懶甸經略と尹瓘の九城の役》附《蒲盧毛朵部について》,《満鮮地理歴史研究報告》第九,大正十一年(1922),第236—238頁。
[51] 《吉林通志》認爲其地在今長白山以北、琿春以西的海蘭河。參見(清)長順修,李桂林纂 :《吉林通志》卷十一《沿革一》,影印光緒十七年(1891)刻本,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194頁。池內宏則認爲在咸興平原(同注[50])。
[52] 注[40] 所引書,卷八三,“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丁卯”條,第1906頁。
[53] 注[40] 所引書,卷八五,“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癸酉”條,第1957頁。
[54] 注[40] 所引書,卷九〇,“宋真宗天禧元年十一月癸亥”條,第2087頁。
[55] 注[39]所引書,蕃夷三之三,第7712頁。
[56] 注[39]所引書,蕃夷三之一,第7711頁。
[57] 同注[39]。
[58] 注[54] 所引文,“宋真宗天禧二年二月癸未”條,第2101頁。
[59] 曾公亮等:《武經總要前集》卷二二《北蕃地理》,影印明萬曆金陵書林唐富春刻本,解放軍出版社、遼沈書社,1988年,第1127頁。
[60]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政宣上帙三,影印許涵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8頁。
[61] 洪皓:《松漠紀聞》卷一,豫章叢書本,豫章叢書編刻局,1915年,第1頁。
[62] 王稱:《東都事略》卷一二五,宋史資料萃編第一輯,文海出版社,1979年,第1921頁。
[63]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二七四,後唐紀三,“明宗天成元年正月戊辰”條,點校本,中華書局,1956年,第8956頁。
[64] 注[39]所引馬端臨書,第9004頁。
[65] 注[8]所引書,卷一五《聖宗本紀》,“開泰元年正月癸未”條,第170頁。
[66] 脫脫:《金史》卷六七《阿疎傳》,點校本,中華書局,1975年,第1585頁。
[67] 注[66] 所引書,卷一《世紀》,第10頁。
[68] 注[66] 所引書,卷四六《食貨志》,第1034頁。
[69] 注[27] 所引文,“顯宗三年春二月甲辰”條,第55頁。
[70] 注[2]所引書,卷七《文宗世家》,“文宗元年八月乙巳”條,第97頁。
[71] 參見注[1]小川裕人文,第564頁;陳述:《金史氏族表初稿八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5本第3分冊,1935年;王民信:《高麗史女真三十姓部落考》,《政治大學邊政研究所年報》,1985年,第16期。
[72] 金啟孮:《滿族的哈喇(hala)和冠姓》,《愛新覺羅氏三代滿學論集》,遠方出版社,1996年,第188頁。
[73] 注[66]所引書,卷六六《完顏勗傳》,第1558頁。
[74] 昭祖石魯之子景祖烏古乃生年是遼太平元年辛酉歲(1021),1021年前後是其生活的時代。
[75] 其事參見注[66]所引文,第1573頁。
[76] 學界多將邑屯村完顏部與按出虎水完顏部視作同一部落。筆者已經指出邑屯村完顏部位於婆多吐水附近,與按出虎水完顏部爲不同的部落,此處不予展開論述,詳見拙文《完顏部邑屯村考略》,《通化師範學院學報》2010年第9期。
[77] 蔣秀松:《遼代女真諸部芻議》,《學術研究叢刊》,1992年第4期;蔣秀松:《東北民族史研究》(三),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1頁。
[78] 同注[2]。
[79] 池內宏:《朝鮮高麗朝に於ける東女真の海寇》,《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第八,大正十年(1921),第273頁。
[80] 注[2]所引書,卷三《穆宗世家》,“穆宗八年春正月”條,第49頁。
[81] [朝鮮]金宗瑞纂:《高麗史節要》卷二,亞細亞文化社刊,1972年,第64頁。
[82] 注[2]所引書,卷一五《仁宗世家》,“仁宗六年六月丁卯”條,第230頁。
[83] 注[24]所引文,“顯宗十九年春正月”條,第70頁。
[84] 《海龍女真國書摩崖》文本見於金光平、金啟孮:《女真語言文字研究》,文物出版社1980年,第328頁;烏拉熙春認爲該國書摩崖初刻于天會元年(1123)。見愛新覚羅·烏拉熙春:《女真大字石刻総考前編》,《愛新覚羅烏拉熙春女真契丹学研究》,松香堂書店,2009年,第76頁。
[85] Wilhelm Grube, Die SPrache иnd Schrift der Jиčen, LeiPzig, 1896, P.3.
[86] 注[84]金光平、金啟琮書,第330頁。
[87] 愛新覚羅·烏拉熙春:《明代の女真人 <女真訳語>から<永寧寺記碑>へ》,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9年,第179頁。
[88] Denis Sinor, “the Origin of Turkic balïq ‘town’ ”, central Asiatic Joиrnal XXV, 1981, PP.95-102.
[89] 注[66] 所引書,卷八六《獨吉義傳》,第1917頁。
[90] 注[87] 所引書,第170頁。
[91] 注[66] 所引書,卷二四《地理志》,第549頁。
[92] 注[60]所引文,第16頁。
[93] 注[84]金光平、金啟琮書,第340頁。
[94] 注[66] 所引書,卷八二《顏盞門都傳》,第1844頁。
[95] 注[66] 所引書,卷一六《宣宗本紀》,第365頁。
[96] 注[2] 所引文,“文宗二十七年六月乙未”條,第129頁。
[97] 注[2]所引文,“文宗二十七年五月丁未”條,第128頁。
[98] 注[2]所引文,“文宗二十七年六月戊寅”條,第129頁。
[99] 同注[25]。
[100] 参见江原正昭:《高麗の州県軍に関する一考察—女真人の高麗軍への編入を中心にして》,《朝鮮学報》28輯,1963年,第59—72頁。
[101] 注[67] 所引文,第6頁。
[102] 注[66]所引書,卷六八《歡都傳》,第1592頁。
[103] 注[66]所引文,《烏春傳》,第1579頁。
[104] 同注[70]。
[105] 注[8]所引書,卷一六《聖宗本紀》,第189頁。
[106] 同注[66]。
[107] 唐長孺:《〈遼史〉天祚紀證釋》,《山居存稿》,中華書局,2011年,第468—470頁(原刊國立師範學院史地學會編:《史地教育特刊》,1942年)。
[108] 注[8]所引書,卷二八《天祚皇帝本紀》,第333頁。
[109] 注[60]所引文,第22頁。
[110] 注[48]所引文,第139頁。
[111] 注[66]所引書,卷七〇《撒改傳》,第1614頁。
[112] 注[66]所引文,第1585頁。
[113] “安春之忽沙渾之子也”,百衲本、南北監本、殿本皆同。施國祁以爲“九字當削,作安春之子也”,中華書局點校本《金史》亦以爲“忽沙渾之”四字衍,迳刪。按《金史》卷一〇四、一二一有“按春猛安”,“安春”即“按春”,作地名。又上文有“留可,統門、渾蠢水合流之地烏古論部人忽沙渾勃堇之子”,可證渾蠢水地區有兩位酋長同名爲忽沙渾,此處在人名前加居地名以示區別。諸本無誤,從百衲本行文。參見《金史》卷六七《留可傳》,影印百納本,台灣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659頁。
[114] 张暐:《大金集禮》卷三,廣雅書局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第17頁。
[115] 注[66]所引書,卷五九《宗室表》,第1359頁。
[116] 注[73]所引文,第1570頁。
[117] 參見注[71]陳述文,第375頁;陶晉生:《金代的政治結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41本第4分冊,1969年,第568頁;注[38]王可賓文,第213頁、王可賓書,第89—92頁;注[37]孫進己書,第422頁。
[118] 注[66]所引文,《留可传》,第1584頁。
[119] 注[66]所引書,卷八一《鶻謀琶傳》,第1815頁。
[120] 注[66]所引書,卷八〇《斜卯阿里傳》,第1798頁。
[121] 注[27]所引文,“顯宗十年八月壬子”條,第62頁。
[122] 注[24]所引文,“顯宗十六年正月辛亥”條,第68頁。
[123] 注[100]所引文,第54頁。
[124] 注[2]所引書,卷六《靖宗世家》,“靖宗二年夏四月乙丑”條,第82頁。
[125] 同注[2]。
[126] 注[16]所引文,《兵志·城堡》,第663頁。
[127] 池內宏:《咸鏡南道咸興郡に於ける高麗時代の古城址 附定平郡の長城》,《大正八年度古蹟調查報告》第一冊,朝鮮總督府,大正八年(1919),第58頁。
[128] 注[100]所引文,第59—72頁。
[129] 同注[98]。
[130] 注[98]所引文,“文宗二十七年九月甲辰”條,第130頁。
[131] 津田左右吉:《朝鮮歷史地理》第二卷,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大正二年(1913),第110—112頁。
[132] 注[79]所引文,第264—281頁。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朝鲜半島古代史研究”(13&ZD105)、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宋會要》的復原、校勘與研究”(14ZDB033)階段性研究成果。]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Hei-shui Mo-ho emigration to the northeast of the Korean Peninsula in the 9th-10th centuries, I argue that there were several waves of emigration which broke uP the original ethnic comPosition and accelerated the identity of a new one. Two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Hei-shui” and Jurchen, successively emerged in the region from the chang-bai mountains to the north-eastern frontier of Koryo. San-shi-bu (Thirty surnames) Jurchen whose name derived from the clans’ surnames rose uP in the waves of emigration, and settled down in the chang-bai mountains. I don’t agree that San-shi-bu were the original Jurchen, because most historians were misguided by the mistake of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recorder’s knowledge of the Jurchen who travelled to the Song caPital for commerce.Actually, the San-shi-bu Jurchen didn’t emigrate northwards from the chang-bai mountains, but via the north-eastern frontier of Koryo.
The ethnic identity of the San-shi-bu Jurchen originated from thirty surname grouPs which had no function of social integration. The social corPorate grouP was the fama (tribe) that often was comPosed of several settlements like the gasha (village) consisted of smaller one named li. The lack of a centralizing institution in Jurchen sociality brought about the ethnic grouP’s division into many tribes with those living near Koryo being annexed by Koryo. The main Part living in the chang-bai mountains were finally annexed by the northern Jurchen military Power which came from An-chu-hu river. Then the ethnic grouP named the San-shibu disaPPeared during the last 20 years of the 11thcentury.
A Re-examination of the Jurchen Sanshi-bu [Thirty Surnames]
Sun 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