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探讨
2015-02-07陈丽品
陈丽品
新乡学院,河南 新乡453000
普通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探讨
陈丽品
新乡学院,河南 新乡453000
近几年来,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越来越频繁,我们应当对它加以重视。高校体育运动中如果出现了伤害事故,应该及时进行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要想解决高校体育伤害事故,除了进行积极的预防之外明确高校体育事故中学生本人、教师、学校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目前,高校体育事故难以确定到底谁该负责,正是因为找不到责任人,才使得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一直有着巨大的争议。在本文中将给出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着重探讨其中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并针对这个问题给出一些避免或者减少体育伤害事故的一些建议。
高校体育;事故处理;法律问题
目前,高校体育教学秉持着“健康第一”的教学理念,促进学生身体的健康发展。即使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高校的体育伤害事故仍然经常发生,这些事故的频繁产生,极大的影响了高校的体育教学活动。广大高校应对体育伤害事故给予高度重视。由于体育活动本身具有的风险性,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比较大。
一、高校体育伤害事故
(一)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类型就是高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高校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致力于学校的体育教学活动,并且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活动。体育伤害事故主要指因为学生自己或他人过失行为而产生的一种人身伤害行为。
(二)普通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几种类型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上课时间即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中的体育伤害事故;非上课时间学生自己参加体育活动发生意外;学生因他人过失发生体育意外事故;学校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对学生造成伤害;体育老师教学方式不当致使学生发生体育教学事故等。
(三)普通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产生原因
从学生个人来看,有些体育伤害事故是由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在学生参与高校体育教学活动时,不能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听从老师的教学安排;不遵守体育课的课堂纪律是发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绝大部分原因。还有一些同学身体素质不好,或者身体患有疾病,不能剧烈运动,却没有及时告知老师从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些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相当缺乏安全意识,有时在体育活动中一味逞强,最终导致产生意外。比如,在打篮球时,一些学生想要通过“大灌篮”炫耀自己的篮球水平,然而有些时候他们抓不到篮筐,以致摔成了骨折。这种事情在高校中屡见不鲜。
树立高校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是远远不够的,保证学校的硬件设施的安全也很必要。学校进行体育活动的场地及器材使用较为频繁,如果这些场地、设施不能及时进行检修,将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另外,学校也应该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使一些身体不好的学生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尽量减少或避免体育活动。
二、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
高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防不胜防,那么在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中谁该为它买单,这是大家非常看重的问题,也是本文着重研究探讨的内容。
(一)学校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对学生的保护,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学校需要在体育意外伤害中承担责任。一是高校进行体育教学活动时,由于场地或者活动设施具有不安全性,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二是高校没有对体育活动采取相应的安全性措施,比如高校没有在篮球场外加筑围栏,使一些路过的学生无端受害;三是学校的教学任务安排的不合理,超过学生自身的承受能力;还有当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学校置之不理等。这些情况,学校都应当承担责任。
(二)教师承担责任
老师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老师有义务保障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体育活动。以下几种情况,老师需要对发生意外的学生负责。第一,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活动时,没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教师存在主观过错,对学生进行言语上或者身体伤害,导致学生在参与活动时心神不宁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学生承担责任
因学生个人原因自己发生意外或者造成他人意外伤害,学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责任情况
如果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因不可抗力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教师、学校均没有过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他们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三、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建议
当体育伤害事故发生时,首先要根据相关法律,明确学生、教师、学校在事件中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学校应该以体育意外伤害事故为教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重视意外事故的预防处理,从而保障广大学生、教师以及学校的利益。
四、结语
在进行高校体育活动时,我们应该做好积极的预防工作,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如果体育活动中意外事故不可避免的发生了,高校、学生、老师应承担自己应付的法律责任。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高校不能因噎废食,为了避免承担责任就不进行体育教学活动。如果高校、学生、老师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体育伤害事故可能就会大大减少,体育活动也将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1]孙建芳.浅谈普通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J].黑河学刊,2011(5).
[2]徐豪君.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4(4).
D922.16
A
2095-4379-(2015)13-0269-01
陈丽品(1980-),女,河南荥阳人,本科,新乡学院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