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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生的实习研究

2015-02-07陈文杰

法制博览 2015年13期

陈文杰

重庆大学,重庆400000

全日制法律硕士是各大政法院校都设置的一个专业。也是很多立志成为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学生力争去考取的专业。但是进入专业后,如何在增长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强自身的实务能力,待迈出校园那一刻,不负于法律实务精英的名头也是非常值得深思的。对学校而言,将这群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既是使命,又是社会的急切需求。本文针对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生在实习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和建议。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生的实习提供参考。

一、法院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实习现状及问题

对于没有进过法院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实习生而言,成为一名法官,行使审判权,维护公平正义是其心中的梦想,也渴望参与到案情中,开眼界长见识,了解案件在法院的办理流程。事实上,却有落差。

首先,新到的实习生会被固定地分到某个庭就行实习。要么是立案庭,要么是民庭,要么是刑庭,要么是执行庭。从分配到固定的庭开始,就意味着实习期间都是在一个庭里面负责相应的实务。在刑庭的实习生和民庭的实习生以及立案庭的实习生,都会面临做着相同的事情,没有机会进行轮转,了解其它庭的运作情况。其次,实习生进入法院后,往往处于办案的外围环节,案件的询问、调查、法律法规的调研,纠纷的调解,法官对案情的系统性论证,查明案件实情的方法,法律文书的写作、探讨和推敲,这些环节实习生都很难参与。这些环节是办案的核心环节,不能学到是很大的遗憾。再次,实习生是扮演辅助书记员的角色,从开始的法律文书的打印、复印、盖章。到填写邮单,快递法律文书,联系当事人,卷宗的编码,整理,扫描,上传,装订,归档,调卷,还卷。光整理卷宗,但这个卷宗如何一步步从事实落实到文书,从文书又还原到事实的过程却无法剖析。最后,理论上在法院实习,能够给观摩庭审创造了很多的机会,事实上,很多实习生往往要协助几个书记员的工作,因此固定在办公室里,没有机会去听现场庭审。

二、检察院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实习现状及问题

不同于法院的是,实习生直接跟随的是检察官,所以往往能够了解到案件办理的很多环节。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参与庭审,到派出所提讯。但是也面临着,和法院实习相同的经历,尤其是在那个办公室之前没有来实习生的情况下,整个办公室的卷宗的整理往往就由一个实习生来负责,以一个办公室平均两名检察官的情况来统计,一个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平均要整理200到300份卷宗,实习时间大部分用于整理卷宗,确实有点本末倒置。

三、律所实习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实习现状及问题

在律所实习,实习的特点是不确定性。首先,实习生的指导律师是否具有长年的办案经验以及足够的案源。其次,案件办理时间不同,也会导致实习生对案情的接触受限。有些案子诉讼周期长,只能参与其中的部分工作,难以将流程完整地梳理下来。最后,律所的实习管理更为松散,缺乏有效管理,也缺乏实习进度的安排。

四、全日制法律硕士实习问题的解决

为了能提高实习质量,让全日制法律硕士在实习中有所收获,根据以上的现状及问题,将提出以下的建议。

(一)全日制法律硕士在法院实习问题的解决

首先不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固定在一个庭中。应当在实习中期的时候根据学生的意愿和法院的安排,将学生进行轮换。让实习生能够对各个庭的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其次,高校应当与法院积极沟通,将实习基地搭建地更科学、合理。对学生实习的现实情况和法院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有效地接洽,让实习生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办案的具体环节中,动手去操作案件,协助法官进行法律法规的调研,旁听法官对案件的事实问题、法律问题的看法。再次,应当将实习生定义为法官助理的角色,而非书记员辅助者的角色。在学习并掌握了法律文书的送达、打印、复印的工作后,应给实习生教授进一步的办案知识。最后,实习生的工作范围也应当明确。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在检察院实习问题的解决

针对检察院的实习,首先不安排实习生以装订卷宗作为主要工作。而应针对他们是否通过司考,办案工作的重要程度,应流程让学生实习。卷宗的整理固然重要,但出现一个实习生一个月都在装订卷宗也实在令人惋惜。

(三)全日制法律硕士在律所实习问题的解决

首先,指导实习生的律师,应当具有较多的工作经验和足够的案源。其次,以办案量来作为实习生的实习成果考察。让实习生能够充分参与到案件办理的环节,充分接触案件。最后,针对管理相对松散的问题,给每个实习生对应一个实习老师,由这个老师专门进行考评。

综述,全日制法律硕士实习安排得合理化,实习效果地提高需要学校和实习单位,乃至实习生本人的共同努力。要培养出优秀的高级法律应用型人才,还需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