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食主产区利益法律补偿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2015-02-07李晓雨
张 俐 李晓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453000
中国粮食主产区利益法律补偿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张 俐 李晓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453000
粮食主产区是我国商品粮生产、供应和储存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承担着核心作用。中国粮食主产区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更是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全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但我国粮食生产区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还是制约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本文主要从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优势、面临的主要问题上对建立和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法律补偿机等方面提出法律对策。
粮食主产区;法律补偿机制;对策
一、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优势
黑龙江、内蒙古、湖北、吉林、山东、江西、湖南、四川等8个省区,它们的结构和生产布局以粮食为主。因此,种植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粮食生产呈规模化。因为这些主产区粮食生产规模庞大、技术先进等特点,所以往往这些种植物产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在我国粮食生产中具有重要地位。
自然条件优越。粮食主产区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相关政策又给予支持,因此相关产业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且初步形成了优势产业带。
粮食生产具有成熟经验。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粮食生产区积累了成熟的经验我国先后实施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商品粮基地、农业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良田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经验。
粮食产业具有很大潜力。我国是人口大国,对粮食的需求量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加快对粮食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对粮食产业来说是巨大的机遇,在这种情形下,粮食产业更要抓住机会,适应市场需要,大力促进自身的产业结构调整,发挥自己的潜力。
二、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匮乏
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我国耕地只占国土面积的13%,占世界总量的8.4%,人均仅有1.4亩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也的速度也迅速加快,耕地面积更是大量减少,且大部分是良田减少。
(二)土壤肥力下降
我国的耕地资源极为贫乏,西北地区、东北地区的荒漠化随着人类足迹的扩张愈演愈烈,西南地区的水土流失也使本来就不充沛的土壤支离破碎。造成我国现有的耕地面积减少,土壤肥力更使得不到保障。
(三)水资源紧缺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众所周知,我国面积辽阔,人口众多,像偏远地区和山区的地势更是陡峭,其贮存的淡水可供人利用的资源就少之又少。随着当今工业化的推进,经济高速发展,温室效应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影响也显现出来,全国各地的暖冬现象已经司空见惯,而连续几年酷热的夏天也让人不能忍受,因此缺水的现象更加严重。
(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程度低
一是生产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较少了,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服务更新较慢,不能适应社会的迅速变化提供新品种和新内容。三是服务缺乏针对性,有关组织向农民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空泛。
(五)粮食生产成本较高
当今粮食生产的成本包含的内容有许多,诸如运输的成本、储存粮食的成本、生产的成本。是我国粮食的市场竞争力也大大降低。据调查,国内粮食从生产区运到销售区的流通费用,占粮食销售价格的比重很高。
三、我国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
我国人口数量处于世界第一位,且人口增加和消费结构也在变化。我国粮食产量还是不能满足相应消费增长的需要,同时产销自给率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累计减少约1500万平方米。所以建立合理有效长期的粮食供应补偿机制,对于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
目前我国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保证粮食的供给安全,是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借助补偿机制等相关政策措施,有利于保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播种结构。
四、对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法律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与完善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制度
我国需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政府财政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来保障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商品粮食基地更加需要政府财政的高度重视。因为这些粮食产区的产量高,加大对其的财政支付转移力度,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使广大群众更加积极地投入劳动生产中,提高这些重点区域的粮食产量。
(二)完善我国耕地保护法律补偿制度
国家需要给农民一个合理的诉求渠道,利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耕地保护,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每年对于基本农田要加大保护力度,制定相应的投入制度,严格限制和占用,对符合条件确需占用的,必须加强法律监督。
(三)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大户补偿制度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大户补贴制度。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对粮食增产的贡献将越来越大,要对他们实行更有力的奖补政策,并在信贷、科技推广、农业机械等方面给予扶持,切实保证农民收益,提高种粮的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普惠型农村金融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大力推进惠普型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制定相关惠农金融政策,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成果,推动覆盖面广的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
[1]尹成杰.粮安天下——全球粮食危机与中国粮食安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蒋和平,吴桢培.建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转移支付的政策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09(12).
F326.11
A
2095-4379-(2015)13-0239-02
张俐(1995-),汉族,河南南阳人,河南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