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对“三公”经费管控的影响*1
2015-02-07梁潇
梁潇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453002
电子政务对“三公”经费管控的影响*1
梁潇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453002
科技的快速发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体现在方方面面,本文针对“三公”经费的管控,从电子政务的角度出发,结合电子政务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探究电子政务机制的建立对“三公”经费开支的影响。
“三公”经费;电子政务;信息公开
一、“三公”经费公开现状
社会公众对“三公”经费关注度不断提高,一方面是因为中央政府层面持续强调依法行政,推动政府部门的行政体制改革,要求中央及各地方政府部门要廉洁行政、依法行政、办事高效,另一方面在于随着社会发展、公民受教育程度、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使民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三公”经费公开程度与民众的需求度之间是否平衡,可以说是衡量民众知情权现状的一条有力标尺。在新颁布的预算法的助力之下,“三公”经费从源头上开始得到有效控。但也不能忽视我国“三公”经费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数据显示,2013年各地“三公”经费都呈现出大幅度的下降,与同期相比,甘肃省下降了20%以上,武汉市下降16.5%,海南省文昌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3.7%。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三公”经费公开的过程中术语专业,民众难懂,普通民众面对这一数字产生的疑问还不能得到详细的回应。要提高“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效率,使数据清晰、准确、全面,提高“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的科学性,关键在于改进“三公”经费的记录、整理、公开等的方式。
二、网上公开的必要性及制度设想
政府对“三公”经费公开的目的在于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保障公民的权利,强化社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使政府行为呈现在阳光下。实现这些目标的前提在于公众能够了解政府行为及政府信息,尤其是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信息。一些专家指出的,依靠指标来衡量“三公”经费,限制其增长的科学性还有待商榷。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从源头上使“三公”经费的使用趋于合理,关键在于“三公”经费分配的合理性,分配合理,严控资金流出,自然能够遏制政府的不合理消费。与此同时,加强对其的监督,把经费的使用过程全面记录,从源头上管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系统已经到可以满足电子办公的要求。在电子政务下,“三公”经费从决策、分配、使用、记录上传、整合、公开整个过程都能够全面、细致且真实的实现公开。
首先从决策和分配角度看,在电子政务能够实现对“三公”经费支出的即时记录,通过定期的数据整合分析,能够预测社会资源、民众需求等的动向,及时的优化资金配置,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其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结合公务卡随时使用随时记录的特点,通过月报制度,减少隐性的不合理支出。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高速路,使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通畅,沟通效率更大提高,使民众的知情权能够有效保障,减少因政府部门的拖延或不作为而使民众知情权不能及时实现的现象。
三、对电子政务的思考
从知情权的地位及对政府行为的作用而言,二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知情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前提和保障。知情权的概念最早产生与美国,由新闻界人士提出,在当时这一概念是与出版自由结合在一起的。电子政务是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网民人数急剧增多的背景下产生的,目的在于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度、公民的参与度。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提供的是社会公共信息,民众行使的是知情权这一宪法性权利,同时公民的监督权也在获取信息的同时得到了保障。与传统的政府行政方式相比,电子政务更多的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与主动履行,而非被动经民众申请后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能。这种转变体现了以人为本,社会本位的理念。
当前我国在信息公开上争议的焦点之一在于公开的界限。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其目的是在于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笔者认为实现国家信息安全需要“软铠甲”和“硬铠甲”的双重保护。“硬铠甲”就是对核心技术的掌握、研发。在电子政务下,实现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公民知情权,都需以技术为前提。当前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对电子政务核心技术的研发显得重要而紧迫。
“软铠甲”即制度构建。知情权与信息公开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原因在于公共信息作为国家信息的一部分关系国家的社会、经济、军事等的安全。我们在要求知情权得到保障的同时,也有义务使国家安全得到保护。知情权与信息公开二者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等的,要实现二者的和谐共存、相互促进,关键在于确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对国家秘密进行具体界定。为电子政务的良性存在提供法律依据、制度保障,改善当前信息公开混乱的状况。
[1]新华网.三公经费支出的压缩比例能说明什么?[EB/OL].http:// 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4-01/22/c_119065998.htm.
[2]杨凤春.论政府的服务性[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4(04).
[3]朱艳,李文学.新媒体语境下政府信息公开与制度建设[J].新闻传播,2011(08).
[4]李辉,李海丽.国内外政府信息化建设经验及启示[J].信息化建设,2011(04).
F812.3
A
2095-4379-(2015)13-0056-01
梁潇(1993-),汉族,河南荥阳人,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我国政府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化问题研究;项目类别: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31047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