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德育中的“人伦日用”及其当代启示
2015-02-07王易张泽硕
王易张泽硕
中国传统德育中的“人伦日用”及其当代启示
王易张泽硕
“道在人伦日用间”是儒家伦理日常生活化的重要表现,它体现在老百姓把道德原则与规范贯彻在个体生存、家庭生活、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体现出重复性、人情化、注重礼仪教化、日用而不知等特征,从而对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在目标设立的内隐性、教育途径的多样性、教育机制的长效性以及教育过程的生活化方面具有重要启示。
传统德育“人伦日用”思想政治教育
“人伦日用”是中国传统伦理型社会的特定表征,从特定角度而言,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便是一部深刻的“人伦日用史”。中国数千年的封建历史能够长久延续的深层原因不仅仅取决于传统社会的经济发展,也不完全依赖于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社会控制,其更为深刻的意蕴在于百姓日常生活模式的稳定,在这种模式下,伦理道德规范早已深深内化到百姓日用之中,百姓在日常生活举手投足间便已维护了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安定,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超稳定型社会结构。
一、“人伦日用”的概念阐释
“人伦日用”的明确提出最早现于宋代朱熹,他在《论语集注》中说到“道在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1],并对“人伦日用”做了具体的阐释:“人言匹夫无可行,便是乱说。凡日用之间,动止语默,皆是行处。且须於行处警省,须是战战兢兢,方可。若悠悠汎汎地过,则又不可”[2]。朱熹言语明确,指出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言行的每一个细节都值得认真思索和践履,要以谨慎的姿态面对生活,不能不负责任地过活。同时他又说道“日用之间,只在这许多道理里面转,吃饭也在上面,上床也在上面,下床也在上面,脱衣服也在上面,更无些子空阙处。”[3]也就是说传统社会中的“道”蕴含于百姓的生活之中,百姓的日用常行,人伦关系本身体现着深刻的伦理道德内涵,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人伦日用”起初便是直指百姓生活,而这种生活是一种以“道”为指引,处处警醒,贯彻伦理道德规范的生活。
随后至明代,作为泰州学派鼻祖的王艮,很大程度上丰富和充盈了“人伦日用”思想,成为古代对“人伦日用”思想进行论述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主张“百姓日用即道”,“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凡有异者皆谓之异端”[4],“圣人经世,只是家常事”[4],即是认为圣人所主张和宣扬的各种“道”,其实质便是百姓的日用日常,而百姓生活本身便是存于世间最高的“道”,简言之,“即事是学,即事是道”[4]。明代李贽同王艮一脉相承,主张“穿衣吃饭,既是人伦物理……故举衣与饭而世间种种自然在其中,非衣饭之外更有种种绝与百姓不相同者也”[5],其所强调的是物质生活与仁义道德的一致性。其实在此,李贽与王艮所认为的“人伦物理”与“百姓日用”等内容便是“人伦日用”,它们所代表的也是日常生活,比朱熹所更加明确的是将“道”与百姓日常生活等同,认为百姓日常生活本身便是“道”,便是“理”,无论“自然”还是“圣人之学”与生活同质同理。由于时代的特殊性,李贽和王艮并没有拘泥传统学术理路,其所指认的“道”和“人伦物理”与传统学术中的正统道德思想有所不同,但是从深层次而言,他们所强调的“道”或“自然”仍然是一种对生活的指引,是对生活本身的一种规范。
至清代,朴学兴起,其代表人物戴震从唯物论角度较为完整地阐述了“人伦日用”的内涵,他说“古圣贤之所谓道,人伦日用而已矣,于是而求其无失,则仁义礼之名因之而生。非仁义礼有加于道也,于人伦日用行之无失,如是之谓仁,如是之谓义,如是之谓礼而已矣。”[6]认为仁、义、礼、道德是从日常生活的具体事物中概括出来的,“人伦日用,其物也;曰仁,曰义,曰礼,其则也。专以人伦日用,举凡出于身者谓之道,故曰‘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合物与则言也。”[6]在戴震看来,“人伦日用”是“物”,“仁、义、礼”是“则”,各种伦理道德观念是在生活的具体要求下演化而来,而作为日常生活本身的“人伦日用”也反之在“则”的指引之下开展,百姓通过自身的“修道”而内化“则”,体现为一种道德化的生活,成就一种道德化的百姓。
通过对“人伦日用”在历代圣贤笔下的考察,思想家们对“人伦日用”的看法虽然稍有不同,但是不难发现,“人伦日用”都是指代日常生活本身。一方面,在传统社会中,“人伦”(人际次第关系以及维持这种关系的行为规则)作为调节社会秩序、家庭规约的必备条件,已内化为百姓日常生活中,与百姓日用一道作为日常生活的本体存在,因此“人伦”与“日用”成为代表百姓生活的最重要内容,以“人伦日用”的面貌指称百姓生活的整体,这也可以称作静态的“人伦日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在历代圣贤笔下的考察,从一开始的百姓“道在人伦日用间”到“百姓日用即道”再到“物则之辨”的历史发展表明,在我国历史上诸多思想家眼中,“道”始终都一直存在于百姓生活之中,代表百姓生活的“人伦日用”不单单是生活,而是一种合乎“道”的生活,从伦理型社会角度而言,这种“道”便是指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观念,而“人伦”从广义上本身又是调节社会关系,实施道德教化的绝对外在规约或是内在要求,因此,“人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道”,代表着传统社会的伦理道德根基或是伦理道德本身。因此“人伦日用”虽然在传统思想家眼中只是指代日常生活,或是道本身,但是从深层意蕴而言,百姓的“人伦日用”是一种将“人伦”实施于“日用”的生活,是一种自觉将伦理道德或“道”贯彻于日常生活本身的一种过程或者状态,正如《伦理学大辞典》对其进行的界定,“道德贯串于日常生活的事事物物之中”[7],这也可以称之为动态的“人伦日用”。
因此,综合古代思想家论述和现代解释,我们可以这样界定“人伦日用”:“人伦日用”就是指在传统生活中,老百姓自觉地将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系统贯彻于他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化于日常生活之中,使之成为引导百姓生活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一种过程或生活状态。在传统社会中,百姓自觉将伦理道德观念贯彻到日常生活之中,这构成了传统社会百姓生活的基本面貌。传统德育的贯彻除了直接的道德宣传之外,更多的是百姓生活的各个角落,衣食住行、日常交往,无不体现着伦理道德观念和日常规范,这是传统生活,也是传统德育的最基本的面貌。
二、“人伦日用”的基本内容
传统德育中的“人伦日用”化显现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小至百姓日常起居,大至经国治世,都具有丰富而深刻的表现形式,百姓的生活总是处于伦理道德规范指导之下,展现出合乎礼法的外在状态,百姓这种伦理道德生活构成了“人伦日用”最为深刻的文化内涵。
1.个体生存:衣食住行
在传统社会中,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一方面作为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个体生命得以延续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个体的衣食住行活动都深深体现着伦理道德观念,与传统宗法制度紧密相关,是传统社会进行道德教化的重要手段,展现出“人伦日用”特色。
古语云“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舞,制庶事”(《资治通鉴·卷一·威烈王二十三年》),深刻说明传统社会是一个礼法社会,日常生活中处处体现着“礼”的标识与形式,“礼”成为衣食住行的文化内涵与外在约制,并已自觉形成一种潜在的人文秩序,这种人文秩序下的百姓生活具体表现为:第一,“足以合礼”(《易·乾》)的日常服饰——一方面,在传统社会中,个体衣着整齐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它作为“合礼”的前提而存在,“大抵为人,先要身体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凡着衣服,必先提整衿领,结两衽……凡脱衣服……”[8],这种着装规范是规定个体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它通过生活细节要求培养起百姓的规范意识;另一方面,与普遍注重衣饰整洁相对的是衣饰的尊卑有等,传统社会中“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后汉书·舆服制》),人们十分重视通过衣饰的材料、形制、色彩、装饰来区分个体之间的尊卑贵贱,维护等级秩序,以此作为教化百姓、治理社会的重要手段。因此,衣饰具备了除物质生存以外的政治统治和道德教化等多重功能;第二,饮食成礼的日常饮食——“夫礼之初,始诸饮食”,饮食作为个体最为重要的维持生存的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饮食规范,如“食不言,寝不语”、“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等,这些具体的规则都通过规定饮食过程中的具体规范来约束个体的行为方式,其结果实现了饮食与“礼”的完美结合,使个体在饮食过程中接受“礼”的教化,内化“礼”的要求;第三,尚中对称的日常居住——中国传统社会追求着特定的居家理念,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建筑要遵循“尚中对称”的基本要求,这其实是深刻体现了传统儒家文化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讲求“执两用中”、“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追求均衡和谐,这成为建筑外在的形制的核心理念,因此,建筑与伦理观念紧密结合起来,构成了传统建筑的独特表现形式;第四,但求安稳的日常交通——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出行更多地秉承一种求稳不求快的心理,如相比之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乘坐“四平八稳”的轿子进行出行,“这大概与传统中国人的‘中庸心态’及排斥竞争、冒险的社会文化心理存在着一定的关联”[9]。
2.家庭生活:日用器物
传统社会中,十分注重家庭生活,将人际交往自觉视作与家庭成员的交往和非家庭成员的交往,家庭人际间的交往特色鲜明地反映于家庭的日用器物之间,“人伦日用”正是通过日用器物的设定和使用而体现出来的。
古语云“器以别致,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资治通鉴·卷一·威烈王二十三年》)器物通过自身表现出的器形、材质、色彩差异而对整个传统社会起着维护尊卑高下,促进等级名分延续的重要作用。这一重要作用同样体现于家庭之中,正所谓“无其器则无其道”,家庭之中通过对长幼使用器物的不同设定,规定处于家庭某一特定地位的成员只能使用相对应的器具,地位低的成员则没有资格接触超过他等级的器具,以此体现了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的区别,这确定了对家庭内部等级规范和教化的作用。
同时由于传统社会生产力不发达,日用器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百姓在自己的生活中进行自我劳动和生产,因此日用器物的制作体现于家庭中是一种父传子的关系,长辈将日用器物的制作方式和使用经验通过“手把手”的方式传递给后代,一方面通过生产资料的传承维持了家庭的延续,另一方面,也使得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了以经验传授为基本内容的“师徒关系”,促进了家庭内部的等级秩序与和谐共融。
3.人际交往:礼尚往来
传统社会的交往体现于社会生活与普通人交往的方方面面,这构成了传统社会主体交往的重要内容。从社会结构而言,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冶出来的结果”[10]。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个体之间必须维持以道德规范为准则的私人道德网络之间的和谐,才能实现个体的人生目标,因此,礼尚往来以潜在设定百姓交往形式的方式实现了对百姓的道德教化,体现出“人伦日用”的特征。
礼尚往来是传统人情社会的最鲜明特征。所谓“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记·曲礼上》)这是传统社会最为简单的交往逻辑,建立在“太上贵德”的前提基础下的种种交往,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赠与或者施惠,并且受惠方也接受了这份馈赠或者施与,则受惠方在当前或今后必须要对施与方予以回报,否则会被施与方甚至周围没有直接交往的人看做“不通人情”,无法生存于所在的生活圈子,这一过程也就是“施——受——报”的过程,以此形成了“投桃报李”的生活习惯,并构成了中国社会的人情意蕴。在这种人情社会下的“礼尚往来”规定了百姓日常生活交往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总体性道德原则,体现出典型的“人伦日用”特征。
4.社会活动:节日庆典
在传统社会中,各种社会活动构成了百姓生活的重要内容,其中尤以节日庆典活动最具代表性,历久亘古形成并具有定时性的传统节日和代表百姓生活重大事件的婚丧嫁娶活动在百姓生活中成为生活的重要节点,它们以自身所具有的文化功能自发调节社会生产生活,并自觉地对百姓进行了道德教化。
在通常节日中,人们遵守特定的风俗习惯而融入节日的喜悦之中,但当这种庆典随着年复一年的不断开展而演化为普通百姓内在固定的心理机制时,它们便具有了对百姓逐渐加强的约束力,成为百姓所尊崇的绝对力量,人们据此不断培养和塑造自身品行并促进社会风气的改良,使社会成为一种可以依靠风俗习惯进行自我管理和运行的有机社会。与具有固定节点的节日相同,在各种婚丧嫁娶活动中,人们一方面依照活动本身所要求的礼节行事,尊崇婚丧活动的约制,另一方面参与活动的人们相聚一堂,一同感受家族内部和熟人社会之中的温情或悲伤,通过庆祝或哀悼的方式获得除却事件本身所带来的心理期冀和慰藉,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凝聚。因此婚丧嫁娶活动本身所代表的社会活动是一种加强社会集体规范意识和增强社会有机联系的形式,集中体现了传统社会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价值观念。
节日庆典从文化意蕴而言,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外在表征和精神特质的集中展现,它对于民族文化的塑造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种节日庆典活动,百姓自觉维护了社会之间的有机联系,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强化了彼此之间的共同记忆和心理认同,对于整个社会的维护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三、“人伦日用”的基本特点
日常生活作为延续个体生命、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依托,在中国传统社会下由于伦理道德的主导性作用而显示出了其独特的生活面貌。在这种生存状态下,百姓生活以伦理道德为支撑,将其内化为个体生命的基本活动方式,显示出了百姓生活的独特面貌。
1.重复性思维和实践的生活方式
传统社会中,“人伦日用”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是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传统社会中小农经济物质生产方式重复性,决定了传统社会中围绕各种伦理道德观念和日常行为而开展的个体思维和实践活动的重复性,在这种模式下的日常生活只需原原本本地遵守社会运行过程中自发给形成的各种经验习惯、风俗传统、礼仪规范,模仿前人生活方式进行思维活动和生产实践活动便可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生活。
在物质活动领域中,人们依照生理需求和伦理道德规范进行着各种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存活动,这些活动循环往复,表现出现实个体生活和整个传统世界中群体生活在时空双重维度下的动态性和重复性,同时“依礼而行”的不同的风俗和日常生活中的约定俗成,更加强化了这种重复性的延续。
在交往领域中,传统社会是一个封闭的社会,在这个封闭的社会中,人们遵照已经形成的交往规则——熟人社会式的交往进行已“固定配对”的交往行为,局限于具有“差序格局”特征的家庭关系、宗族关系、扩大范围的乡民关系以及极少量的“生人社会”的交往,同时,这些交往在时空上均集中于家庭生活、婚丧嫁娶、礼尚往来等风俗活动所代表的固定时空节点的交往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决定了这一重复性思维和实践活动的确定性。
在思想观念领域中,“日常思维基本停留于自在的水平,一代又一代日常生活主体往往是靠自发模仿、类比而自在的习得传统、习惯、风俗等日常生活规则和图示、解决问题路数和生存方式”[11],在传统社会中这种思维表现出鲜明的伦理道德色彩,形成区别于西方和现代中国的伦理性思维。
2.人情世界的生活图式特征
在传统中国社会视域下,“人伦日用”展现出了鲜明的人情特征,是一个完整的人情世界。在伦理观念支配下的百姓生活,注重人伦关系,推崇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为了实现生活的有机运作和良好运行,人们之间以特定的人伦关系为基础进行着不同形式的人情交往。传统社会中通过这种交往,人们即可寻求到一种归属和安慰,“产生出一种‘在家’的感觉,使情感有所依托,而且心灵也会感到安然无忧、自满自足”[9]。
其一,人情世界的根基在于以血缘制为基础的宗法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际交往是传统社会最重要的交往形式。传统社会所倡导的“五伦”,即“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中,更多强调家庭关系,说明了传统社会中家族的交往构成了主要的交往内容。在这种具有强烈的血缘情感特征的家族空间下,家族成员自觉建立了以血缘关系以及以此构造的“人伦关系”为基础的情感式交往,这种交往以满足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情感需求与心灵寄托为主要目的,所以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同时,这种关系反之又加深和巩固了家族之间的亲缘关系。
其二,人情世界在社会层面同样具有生存空间,表现为“熟人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传统社会中,百姓生活的思想观念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遵循儒家所倡导的“仁爱”思想,以“爱有差等”的原则处理自身对外界的情感亲疏,以此构成的是一个特殊的人情社会,这一人情社会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是一个独特的“差序格局”社会,“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10]。在这种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人际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家族中,而是延伸至了家族以外的社会群体,但其不可能无限延伸,只能按照“爱有差等”的原则延展至与其相识的人物并发展关系,整个个体交往的范围只限于熟人世界,形成了中国社会独特的“熟人交往”,构成了个体进行交往的外延。
3.注重礼仪教化
传统社会中,“礼”与百姓甚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深深内化于百姓生活之中,成为其自觉遵守的日常行为准则,因此,“礼”成为一种实践伦理。同时,“礼”也构成了传统社会最为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通过“礼”的内容和形式,个人或群体确定了自身在生活中和社会中的自我定位,以此作为其生存的基本价值保障,在一定意义上说,“礼”已经成为传统社会中规制百姓有限生命存在的基本生存方式,将普通百姓的理想置于超越有限生命的无限之中。
传统社会中,礼仪规范的内在自我学习培养和外在教化实施从少儿起便开始,首先,他要进入的是以血缘关系构建的家族家庭网络,在这个血缘网络中,个体需要从幼时开始便要通过饮食穿着、语言学习等方面接受长辈所要求的尊亲敬长和个人规范的塑造,如“凡为人子弟,当洒扫居处之地,拂试几案,当令洁净。文字笔砚,凡百器用,皆当严肃整齐,顿放有常处。取用既毕。复置元所”[8],其目的便是从幼时起便对孩童进行礼仪规范的培养,使之能够适应整个社会的整体性要求。
在成长过程中,礼成为个体内在修养的重要内容和外在表现,个体需要“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雍也》),在“食饮、居处、动静”方面都符合礼仪规范的要求,这样便会“由礼则和节”,否则“不由礼则触陷生疾”(《荀子·修身》),在“容貌、态度、进退、趋行”方面,“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荀子·修身》);在人际交往方面,秉承特定的礼仪规范,遵承人伦等级,讲求“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礼记·曲礼上》)的观念,与人和善。
即使个体死亡,仍不忘对规范的追寻,逝去的个体在生前也往往会注重死后的归宿,让亲属谨遵其遗愿,而遗愿的表现形式则又是回归到礼仪规范之上,这也就意味着死者之死不仅仅代表个体生命特征的消亡,也代表着家族成员对其情感的怀恋和遗愿的尊重,因此会根据礼制进行形制复杂的丧葬仪式,寄托对死者的哀思。
4.日用而不知
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数千年的历史传承,这一传承过程中,各种伦理道德规范的“日用而不知”是在百姓生活层面发挥的重要性因素。统治阶层所推崇的伦理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准则成为全体百姓的潜在的心理共识和行为自觉,由此,这种状态下的社会组织运行也显示出一种“敦礼以崇化,日用以成俗”(王坦之《废庄论》)“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状态。
传统的封建社会是一种典型的“礼治社会”而并没有形成“法治”的稳固根基,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礼”作为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和超越性要求,对人们进行了最为广泛和深刻的约制,这使得社会处于“礼制秩序”之中。礼制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所起到的是一种类制度性作用,其主要功能是类似于法一样调节社会主体的基本行为规范,由于这种规范设定本身是与生活高度契合的,使得作为核心的伦理道德以及作为其表现的礼仪规范真正实现了与生活的并轨,因此这种调节超乎了其原本的意图,超越了规范和约束行为的原有设定而成为百姓最为深刻的思想观念、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心理追求。
如此,伦理道德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百姓的生活的进行便起着绝对的调控和支配作用。而当这种规范运行已久,成为百姓的生活自觉,此时,礼仪规范已不作为外部形态的约束对百姓进行控制,而是深入百姓脑髓,内化为其自身的思想观念,内化到百姓生活,成为其最基本的思想意识形态,百姓的行为习惯都据此开展并忘乎所以成为自身自觉,使得“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利,而是在身内的良心”[10]。
四、“人伦日用”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现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困境,其中之一便是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来源于生活并回归到生活的初衷,伴随着“科技理性”的倾向而使得自身不断忽视教育对象实际生活的问题,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很好地生活化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可以借鉴和参考中国传统德育中“人伦日用”思想的丰富资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做出新的理论贡献。
1.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设定的内隐性
在传统中国社会,伦理道德教育实质上也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但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有明显区别的是,封建社会的道德教化的目标设定并非直接表现于封建统治阶级的道德说教,而是隐含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这对于现今思想政治教育不无启示。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设定内隐性的的前提条件是目标设定要符合百姓的生活需要。传统社会的道德教化,其所呈现出的是一种“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状态,但事实上,这一设立的目标却是阶级立场鲜明,其取得成功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目标设定与百姓生活在运行层面的高度统一,百姓只需遵照传统生活本真的状态进行原原本本地生活,就能够符合统治阶级所设定的目标。因此,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中,其目标设定要符合百姓生活需要,即使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必须要通过宣传教育才能够实现的工作,但这种宣传目标的设定有需符合百姓生活,与百姓生活保持统一,在满足百姓生活需求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设定的内隐性要善于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在传统社会中,日常器用不仅具有单纯的功能性属性,日常礼仪不仅具有单纯的交际属性,日常节日庆典不仅具有单纯的纪念属性,他们都增添了等级、伦理和教化属性,这些实物或事实的设定遵循了“道器之辨”的总体性约制,体现了先民的崇高智慧。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设定,有必要借鉴传统,将教育目标的设置和实现隐含于生活中诸如器物、礼仪、节庆等具体的事物中,以隐性的方式使教育对象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使日用礼节和器物都显示出教育的意义,使教育对象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实现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
最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设定的内隐性要注重分层目标的设定。传统教育中,按照百姓的生活层次和生活水平,不同层级的百姓因经济基础的不同而决定了所接触的显性教育制度和隐性的器物、礼仪规范等的约制不同,进而致使所受教化的差异,处于较高层级的人更多地关注的是经国济民,而处于较低层次的人则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因此,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有必要吸收传统教育的精髓,通过目标层次的设定来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就是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层次性,着眼于教育对象的主客观,主动承认差异,以此为依据,对受教育者因材施教,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使具有不同阶段的、不同特征的教育对象都能发展。
2.增添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多样化
传统社会中百姓生活是一种“人伦日用”,百姓自觉将伦理道德观念和日常行为规范贯彻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个体自觉的身心修养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人伦日用”生活的形成,离不开传统社会完备的教化体系,正是在多种教化途径的综合教育下,传统社会才能形成优良的社会风气,因此当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必要借鉴传统,采用多种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对象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
首先,传统社会的“灌输教育”仍应为当今思想政治教育所继承吸收并加以发扬。如同传统社会统治阶级将蕴含符合时代要求的思想《论语》、《大学》、《中庸》等经典著作或是体现其思想的观念意识灌输于百姓头脑之中一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有必要将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论传授于教育对象的头脑之中,促进其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促进其全面发展。但这种灌输区分于古代社会的灌输理论,它并非是一种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所进行的灌输,而是一种无产阶级内部为促成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而进行的灌输活动。
其次,充分发挥家庭的德育作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提高。传统社会“人伦日用”的总体性特征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制的基础之上,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自发结构体系是整个封建社会得以延续数千载最为牢固的根基,百姓的伦理意识和道德思维的培养都起始于传统的家族之中。事实上,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对家庭教育进行新型开发,无论何时何地,家庭都始终是个体生存的最初场所和最坚实的物质和精神支撑,具有其他途径所不具备的优势,如其具有家庭血缘的亲情、处理问题的针对性和教育过程的权威性等优势,都能够也应该为思想政治教育所发挥和利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3.建立和维护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传统社会中的“人伦日用”特征所显示的是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从全方位、多角度对百姓的生活进行了规范化引导,使得百姓生活安定,社会秩序稳定,传统社会自发形成了制约机制和引导机制,并反之促进了中国封建社会道德长期稳定。立足于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和维护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则成为必要。
首先,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而言,首当其冲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运行规律。传统社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其自身也有诸多规律,但这种规律作用的发挥是一种自发的状态,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日用而不知”的运行状态,规律潜藏于这种运行之中而不致显露。在现代社会中,关于规律的摸索已经转化为自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够探寻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运行规律,自觉运用规律并以是否符合规律监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和检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果,进而做出工作的转变。
其次,在建立和维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中,要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沟通机制、优化激励机制、整合保障机制、完善评价机制等机制来保证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好运行。传统社会的人伦日用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而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百姓所受到的是全方位的教化,在各种隐性或显性的机制综合作用下,百姓生活井然有序并且日用常新。现代思政应结合传统社会的经验方法,在总结规律的基础上为思政实施过程建立起全方位的运行和保障机制,促进自身工作的良好开展。
4.强调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生活化
整个封建社会中的伦理道德教化都是以生活化形态出现的,这些道德教化源自于生活并回归于生活,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倘若失去生活根基,就不能称之为名副其实的“人伦日用”。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全有必要也有能力借鉴传统德育以获得启示,实现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人伦日用化。
在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化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要以“人本化”价值取向为理论基点。传统社会的道德教化是一种培育个体在生活中个人品行的活动,抛开其阶级立场而言,是一种十分注重“人”的地位的活动。现代社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应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在切实植入教育过程的方方面面,教育对象的地位应置于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主体地位,要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在生活中尊重和满足教育对象的精神需求,实现生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互动。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要以“生活化”主导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传统社会的“人伦日用”所显示的最主要内容便是百姓的日常生活,伦理道德观念通过生活化的方式注入到日常百姓头脑中,因此,现今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将日常生活转换成为自身的教育内容,一方面有必要扩大教育容量,规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不仅包含有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还应结合时代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吸收生活中的精华思想,将源于生活中有利于教育对象思想发展的理论与理念吸收、融合于思想政治教育,让思想政治教育充满生活化气息,建立起当今社会的“人伦日用”。
[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明]王艮.明儒王心斋先生遗集[M].东台袁氏,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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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2
A
1671-9115(2015)05-0045-07
2015-07-05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传统文化与中国文化软实力”(12JJD710008);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多样化社会思潮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NCET-12-0533);北京市教育工委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大学生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工作室”项目
王易,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导师;
张泽硕,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现就职于中国建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投资发展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