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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鍾書《〈老子〉王弼注》《〈列子〉張湛注》評議

2015-02-07陸永品

诸子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王弼列子老子

陸永品



錢鍾書《〈老子〉王弼注》《〈列子〉張湛注》評議

陸永品

《〈老子〉王弼注》《〈列子〉張湛注》歷來稱善,本文通過摘録錢鍾書先生在《管錐編》中對二注的評議,展示了錢先生融貫古今中外的學術視野與深湛的修辭學造詣。錢先生的評議廓清了《老》《列》研究中許多懸而未決的疑點,為今天的《老》《列》研究者指出了一條光明的新路。

關鍵詞 老子 列子 王弼 張湛 錢鍾書 評議

中圖分類號 B2

錢鍾書先生學貫中西,學識淵博,享有世界盛譽。錢先生的《管錐編》對《〈老子〉王弼注》《〈列子〉張湛注》諸多問題的研究,旁徵博引,貫串古今中外,詮釋分析極為透徹,對後學研讀《老子》和《列子》頗有裨益。其所涉及的諸多問題,對讀者亦有良多啓迪。錢先生有關《〈老子〉王弼注》《〈列子〉張湛注》的評議甚多,這裏僅概括數題,以饗讀者。

一、 《〈老子〉王弼注》評議八題

《老子》之書,深奥玄通,微妙難識。錢先生的《管錐編》對《老子》諸多問題的研究,論述極為透徹。《〈老子〉王弼注》評議凡二十則,今僅概括如下八則:

(一) 對《老子》不同版本的鑒别

錢先生研究《老子》,采用魏王弼《老子》注本,並參用唐中宗景龍二年易州龍興觀碑本。他説王弼《老子》注本:“詞氣鬯舒,文理最佳,行世亦最廣。”並認為:“晉、唐注家於馬遷所謂‘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者,各逞私意,陰為筆削。欲洗鉛華而對真質,涴脂粉以出素面,吾病未能。”(《管錐編》第二册《〈老子〉王弼注》,下同)

對此問題,我與錢先生頗有共識。我也認為,諸多行世《老子》注本,仍以王弼《老子》注本為佳,漢代河上公《老子道德經章句》次之。尤其是,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老子》(甲、乙兩種版本),1993年湖北荆門郭店出土的戰國時代楚簡《老子》(不足兩千字簡抄本),皆錯訛殘缺甚多,更不足為據,只能作為訂正《老子》版本的參考。我認為,至今行世的《老子》皆為手抄本,真本《老子》到目前我們尚未看到。詳參拙文《為老子〈道德經〉正名》(2009年5月14日《社會科學報》),恕不贅言。

(二) 對老子“道”與“名”的詮釋和評議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王弼注:“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錢先生説: 《韓非子·解老》解首二句,略謂物之存亡、死生、盛衰者,“不可謂常”,常者,“無攸易,無定理,是以不可道。”王注亦其意,特未逐字詁釋耳。

錢先生特别指出,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二云:“《老子》此二語‘道’、‘名’,與他語‘道’、‘名’異。此云‘道’者,言詞也;‘名’者,文字也。”錢先生認為,俞氏所謂“名者,文字也”,是不正確的。他説:“名皆字也,而字非皆名也,亦非即名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曰:‘鳴而施命謂之名;名之為言,鳴與名也。’其言何簡而雋耶!俞氏等‘名’於字,蓋見有‘鳴’而不見有‘命’也。曰‘字’,謂聲出於唇吻、形著於簡牘也;曰‘名’,謂字之指事稱物,即‘命’也。”又曰:“《道德經》稱老子,白叟亦稱老子,名之所舉大異,而書文道字同也。呼老子曰‘李耳’,或曰‘猶龍氏’,或曰‘太上道德真君’,名之所舉批一也,而文字則三者迥異也……‘名’之與‘字’,殊功異趣,豈可混為一談耶?”錢先生對“名”與“字”的辯證,真是涇渭分明,清除了《老子》學史上的浮塵雜音。

錢先生説: 道可道,非常道。第一“道”字,為道理之“道”;第二“道”字,為道白之“道”,如《詩·牆有茨》“不可道也”之“道”,即文字語言。錢先生説老子之“道”,不可説,無能名。即意謂只可意會,不能言傳也。他又用“談藝時每萌此感”予以説明。他説:“聽樂、讀畫、睹好色勝景,神會魂與,而欲明何故,則已大難;即欲道何如,亦類賈生賦中鵩鳥之有臆無詞。……柏拉圖早謂言語文字薄劣,故不堪載道,名皆非常;幾可以譯注《老子》也。”其實,莊子早就闡明老子“道不可道”、只可意會而不能言傳的道理。莊子曰:“大道不稱,大辯不言。”(《莊子·齊物論》)尤其《莊子·天道》説得更加明白:“世之所貴者,書也。書不過語,語有貴也。語之所貴者意也,意有所隨(按: 寓也)。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而世因貴言傳書。世雖貴之,我猶不足貴也,為其貴非其貴也。故視而不見者,形與色也;聽而不聞者,名與聲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聲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聲,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則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豈識之哉?”莊子唯恐世人不懂此理,他又用“輪扁斫輪”的寓言故事,生動形象地闡明個中道理。

錢先生説: 老子“名可名,非常名”兩句,申説“可道”。第二十五章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二章云:“道常無名”;第四十一章云:“道隱無名”,可以移解。“名”,名道也。“非常名”,不能常以某名名之也。“無名,天地之始”,復初守静,則道體渾然莫可名者也。“有名萬物之母”,顯迹賦形,則道用粲然而各具名也。第十四章云:“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見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第二十五章云:“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此乃“非常名”之示例。錢先生最後又概括説:“道之全體大用,非片言隻語所能名言;多方擬議,但得梗概之略,迹象之粗,不足為其定名,亦即‘非常名’,故‘常無名’。”

《老子》開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四句,為解讀《老子》的最大難點,注家衆説紛紜,莫衷一是,經過錢鍾書先生詮釋和論述,便讓讀者豁然開朗,迎刃而解。

(三) 對老子“無為”之道的詮評

老子主張“道法自然”、“無為”而治,也是老子著書立説之綱。諸如:“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老子》三十六章)“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四十三章)“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名,不為而成。”(《老子》四十七章)“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四十八章)“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老子》四十九章)“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老子》五十七章)等等。因此,世人皆知“清浄無為,老子之學也”(清李景星《史記評議》)。由於老子之書深奥玄通、微妙難識,致使世人對老子所謂“無為”而治的内涵不够知曉,甚至還作了錯誤的詮釋或誤讀誤解。

20世紀五六十年代,討論問題、研究學術皆以階級鬥争為綱。基於此,一般讀者或學人,只是膚淺地從表面上看到老子説“我無為而民自化”和“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老子》六十四章)等類似的話,就認為老子“無為”而治的思想是消極的。其實並非如此。錢鍾書先生對老子“無為”而治的深邃哲理,即給予了明確的詮釋和論述。錢先生在20世紀70年代末出版的《管錐編》(第一册)評議《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時,就對“老子所貴道,虚無因應,變化於無為”的内涵,作了極其正確的闡述。錢先生説:“‘因應’者,因物而應之也。”他並徵引司馬遷之父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曰:“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術以虚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亦正符合王弼注《老子》“不為而成”所謂:“明物之性,因之而已,故雖不為而使成之矣。”河上公對老子“以至於無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幾句的詮釋亦曰:“當恬淡如嬰兒,無所造為。取,治也。治天下,常當以無事,不當煩勞也。及其好有事,則政教煩,民不安,故不足以治天下也。”《廣雅·釋詁三》曰:“取,為也。”奚侗《老子集解》亦曰:“為”,“治也”;“無事”,猶云“無為”。《莊子·天道》曰:“帝王之德,以無為為常。無為也,則用天下而有餘;有為也,則為天下用而不足。”可見,老子所謂的“無為”,即“無所造為”,不要妄為也。所以,老子的“無為”而治,即順應自然,“無所造為”,“因循為用”,是符合自然發展規律的,藴含着積極的内涵。

錢先生唯恐讀者還有困惑,又徵之《老子》來論述這一問題。諸如,《老子》二十七章曰:“善行無轍迹,善言無瑕謫,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謂王弼注曰:“順自然而行,不造不始……順物之性,不别不析……因物自然,不設不施。”《老子》三十七章曰:“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謂王弼注曰:“順自然也。”《老子》四十九章曰:“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謂王弼注曰:“動常因也。”等等。把老子“虚無因應,變化無為”的思想,用以老注老,並加上王弼之注的方式,詮釋和論述得明白如話。

同時,錢先生指出,“非道家者流,亦每標‘因’為要指。”諸如,《孫子·虚實》曰:“因形而錯勝於衆。”曹操注曰:“因敵形而立勝。”《史記·孫子吴起列傳》記孫臏曰:“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吕氏春秋·決勝》曰:“凡兵貴其因也。因也者,因敵之險以為己固,因敵之謀以為己事,能審而加,勝則不可窮矣。”《吕氏春秋·貴因》曰:“故因則功,專則拙,因者無敵。”《管子·心術》曰:“因也者,舍己而以物為法者也。”尤其《文子·自然》曰:“所謂無為者……循理而舉事,因資而成功,推自然之勢。”行其所無事即無為之也。錢先生旁徵博引,左説右説,把老子“無為”而治的哲學思想,辨析論證得淋漓盡致。

莊子作為老子的後學,正如司馬遷所説:“其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錢先生又列舉《莊子·齊物論》曰:“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亦因是也。”“無適焉,因是已。”“聖人不從事於務。”《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曰:“臣之好者,道也,進乎技……依乎天理……固其自然。”皆説明“舍己法物”、“服從自然”之旨。並説,16、17世紀英國哲學家培根亦有名言曰:“非服從自然,則不能使令自然。”謂“服從”,即順也,因也。即把老子為“道法自然”鼻祖的赫然地位,牢固地彪炳青史。

(四) 對老子“反者道之動”的詮評

《老子》四十章曰:“反者,道之動。”王弼注曰:“高以下為基,以賤為本,有以無為用,此其反也。”錢先生説: 《老子》第十六章曰:“夫物云云,各歸其根。”王弼注曰:“各返其所始也。”第二十五章曰:“字之曰道,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王弼注曰:“不隨於適,其體獨立,故曰反。”第30章曰:“其事好還。”王弼注曰:“有道者,務欲還反無為。”第六十五章曰:“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王弼注曰:“以其真也。”錢先生認為《文子·道原》雖曰“反者,道之常也”,不似《老子》之重言申明。他認為王弼以上所注“語皆膚略,未窺徼妙”。他説《老子》所用“反”字,“乃背出分訓之同時合訓”。“反”有兩義: 一者,正反之反,違反也;二者,往反(返)之反,回反(返)也(“回”亦有逆與還兩義,常作還義)。《老子》之“反”,融貫兩義,即正、反而合,觀“逝曰遠,遠曰反”可知,與黑格爾所謂“否定之否定”,理無二致也。老子“反者,道之動”此五字約辯證之理,《孟子·盡心》曰“無恥之恥,無恥矣”,為七言示辯證之例,皆簡括弘深也。把老子所用“反”字,闡述得十分清晰。

老子所謂“道”,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在運動之中向相反方向變化的。故《老子》首章即開宗明義地説:“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亦正是因為“反者,道之動”之故。顯而易見,老子所謂“反者,道之動”,其中藴含有深邃的哲學規律,即“矛盾對立統一”。

(五) 對老子“正反相成,盈缺相生”辯證哲理的闡述

《老子》二十二章曰:“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老子》四十二章曰:“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老子》五十八章曰:“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錢先生認為,《老子》這些文字,藴含有辯證的哲理,即申述了“正反相成,盈缺相生”之旨(《管錐編》第一册《周易正義·繫辭》)。錢鍾書先生對《老子》書中此等文字,所總結歸納出的“正反相成,盈缺相生”的辯證哲學思想,正是哲學的“矛盾相互轉化”的規律。之所以過去學術界没有將這種“矛盾相互轉化”的規律歸功於老子,大抵原因有二: 一是因為《老子》深奥玄通,微妙難識,世人“不識廬山真面目”之故;二是好像東家有佳麗,藏在“深閨”人不知。其實,在我國文學或哲學領域,並不乏其例。有的理論,並非是舶來品,我國早即有之。例如,關於文學的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問題,王國維在其《人間詞話》裏就論述過。王國維説:“自然中之物,互相關係,互相限制。然其寫之於文學及美術中也,必遺其關係、限制之處。故雖寫實家,亦理想家也。又雖如何虚構之境,其材料必求之於自然,而其構造,亦必從自然之法則。故雖理想家,亦寫實家也。”王國維所謂“寫實家”,即所謂“現實主義”;其所謂“理想家”,即所謂“浪漫主義”,只是説法不同而已。

(六) 對老子“正言若反”的評議

《老子》七十八章曰:“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强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强,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聖人云:‘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正言若反。”清代高延第《老子證義》評議“正言若反”曰:“此語並發明上、下篇立言之旨。凡篇中所謂致虚守静、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柔弱勝剛强、不益生則久生、無為則有為、不争莫與之争、知不言、言不知、損而益、益而損,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奚侗《老子集解》)應當説,高延第能够總結出老子的“正言若反”中藴含有“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的深邃哲理内涵,是功不可没的。不過,高氏的評議還是顯得有些抽象。對此,錢鍾書先生評議得比較詳盡而清晰,對於老子“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正言若反”,錢先生認為:“‘正言若反’,乃老子立言之方,《五千言》觸處彌望,即修詞所謂‘翻案語’(para-dox)與‘冤親詞’(oxymoron),固神秘家言之句勢語式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錢先生用外國修詞所謂“翻案語”與“冤親詞”來評議老子“正言若反”,亦能一語中的。錢先生又用《老子》原話來説明“翻案語”,《老子》四十五章曰:“大成若缺,大直若屈。”錢先生指出:“世人皆以為其意相違相反,例如‘成’與‘缺’或‘直’之與‘屈’,翻案語中則違者諧而反者合也。”

錢鍾書先生仍唯恐讀者不能明白以上所説之意,他又對老子“正言若反”之語,作了更為具體而詳盡的分析。他説:“‘正言若反’之‘正’,乃反反以成正之正,即第六十五章‘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第七章云:‘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非以其無私耶?故能成其私。’夫‘自生’,正也;‘不自生’,反也;‘故長生’,反之反而得正也;‘私’正也;‘無私’反也;‘故成其私’,反之反而得正也。他若曲全枉直、善行無轍、禍兮福倚、欲歙固張等等,莫非反乃至順之理,發為冤親翻案之詞。”以中為體,洋為中用,中外比較研究,則把問題論述得更加明白清晰。

(七) 對老子“有身”與“無身”人生哲學的探究

老子“有身”與“無身”的人生哲學,出自《老子》十三章,錢先生只就其中“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何有患”四句,予以探討。因為此章此四句,與其全章有關聯,故將全章援引如下:

寵辱若驚,貴身若大患。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何謂貴身若大患?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我無身,吾有何患?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 愛以身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

據考,王弼本“貴大患若身”,為“貴身若大患”之倒文。“寵為下”句,為“寵為上,辱為下”(奚侗《老子集解》)。

“吾所以有大患者”四句,意謂我所以會遭遇大禍,是因為我不能忘身;若我能忘身,我哪裏會有禍患?錢先生認為此四句,藴含有“超越”凡人,脱離塵網之微言大意。具體地説,他認為其中藴含有三層人生哲理。

其一,欲“吾有身”而又無“患”。老子如此“貴身”、“愛身”,又怎能無害呢?言外之意,即要重“養生”。錢先生説,莊子於“養生”,“不以害其生”,即“略標旨趣”。他認為,唐代詩人白居易似乎亦窺見老子個中“養生”之信息曰:“何況玄元聖祖五千言,不言藥,不言仙,不言白日升青天。”(《海漫漫》)

其二,謂“於吾身損之又損,減有而使近無,則吾鮮患而或無所患”。錢先生説: 《莊子·山木》曰:“少君之費,寡君之欲,雖無糧而乃足。”禁欲苦行,都本此旨。心為苦役,性與物移,故明心保性者,以身為入道進德大障。憎厭形骸,甚於桎梏,克欲遏情,庶幾解脱。他又能援引《莊子·在宥》説“長生”曰:“目無所見,耳無所聞,心無所知,慎汝内,閉汝外。”又《老子》三章曰:“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老子》十二章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莊子·胠篋》曰: 絶竽瑟、滅文章、塞瞽曠之耳、膠離朱之目等等,皆是此旨。

筆者認為,後來,孔子又用魯桓公廟中欹器: 虚則欹(傾也),中則正,滿則覆,“明君以為至誡”,來説明“損之又損之道”。孔子曰:“聰明睿智,守之以愚,功被天下,守之以讓;勇力振世,守之以怯;富有四海,守之以謙。此所謂損之又損之之道也。”(《孔子家語》卷二《三恕》第九)顯然,孔子這種人生哲學,是從老子“損之又損之之道”的謙卑退讓思想脱化而來。

其三,謂“雖有身而不足為吾患,能為吾患者心也,身亦外物而已”。筆者認為,這正是老子“貴以身為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若可托天下”,“雖有身而不足為吾患”的真諦所在。老子主張“無為而無不為”。所謂“無為”,即順應自然,不違背自然規律而妄為。後來,莊子為老子“貴身”、“愛身”而又能“寄天下”、“不足為吾患”的辯證人生哲學,作了非常圓滿的詮釋。《莊子·在宥》曰:“故君子不得已而臨蒞天下,莫若無為;無為也,而後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可以寄天下。”

《老子》七章曰:“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此章亦藴含有“損之又損之之道”的辯證人生哲學。

(八) 説他書與《老子》“不期而同者”,“未必出於蹈迹承響”

錢鍾書先生説: 《老子》第二十八章曰:“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與其第六十一章“大國者下流”,第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第七十八章“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均同斯旨。“知其雄”六句,河上公詮釋得比較準確,他説:“雄以喻尊,雌以喻卑。人雖自知其尊顯,當復守之以卑微,去雄之强梁,就雌之柔和。如是,天下歸之,如水流入深溪也……榮以喻尊貴,辱以喻污濁,人能自知己之有榮貴,當復守之以污濁。如是,則天下歸之,如水流入深谷也。”(《老子道德經章句》)“大國者下流”,王弼注曰:“江海居大而處下,則百川流入;大國居大而處下,則天下流之。”而“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亦正如上引王弼所詮釋然也。“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者,垢,污濁也;“不祥”,謂不祥之殃也。謂,叫也,或釋為“為”也。河上公詮釋這兩句曰:“人君能受國之污濁者,若江海不逆小流,則能長保其社稷,為一國君主也;人君能引過自與,代民受不祥之殃,則可以王天下。”(同上)所以,奚侗《老子集解》曰:“《莊子·則陽》:‘古之君人者,以得為在民,以失為在己;以正為在民,以枉為在己。’皆此所謂‘受國之垢’與‘不祥’也。能受垢與不祥,而後可以為‘社稷主’、為‘天下王’。”

錢先生認為,其他書中與以上所引老子所説意思相同者,並非承襲老子之言,是“不期而同者,又未必出於蹈迹承響也”。

接着,錢先生又用史實,並以生動形象的比喻,闡明不能把“歸趣偶同”的現象視為“淵源所自”的道理。他説:“倘以歸趣偶同,便謂淵源所自,則類《魏書·釋老志》載世祖詔、《新唐書·李蔚傳贊》等謂佛經乃竊老、莊之餘緒而附益,或清季學者謂西洋之宗教、科學胥本諸《墨子》,而其政典國制盡出於《周官》。乍睹形貌之肖,武斷骨肉之親,與以貓為虎舅、象為豕甥、而鴕鳥為駱駝苗裔,何以異乎?”出於對學界同仁或晚輩的愛護,錢先生發自肺腑的一席話語,的確值得晚輩學者引以為戒,以避免發生誤會或誤傷。

不過,在當今信息网絡化和文化全球化的時代,的確有些學者不能嚴以律己,學風不端,沽名釣譽,急功近利,不擇手段,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這已經遠遠超出錢先生所説“歸趣偶同”的範圍,那就應當予以揭露和批評了。

二、 《〈列子〉張湛注》評議六題

(一) 《列子》與《莊子》比較之評議

錢鍾書先生説:“列國衆作之有滋味者,祝莊徐行稍後。列之文詞遜莊之奇肆飄忽,名理遜莊子精微深密,而寓言之工於叙事,娓娓井井,有倫有序,自具一日之長。即或意出撏撦,每復語工鎔鑄。”(《管錐編·〈列子〉張湛注》,下同)

(二) 與王弼《老子注》郭象《莊子注》相比的評議

姚鼐《惜抱軒文後集》卷二《跋〈列子〉》云:“出於張湛,安知非湛有矯入者乎?”錢先生説:“余觀張之注《列》,似勝於王弼之注《老》,僅次郭象之注《莊》。然王與郭於不可知者置之不論,張則時復揚言不知為不知。不特此也,王之於老,以順為正之妾婦也;郭之於莊,達心而懦之囁嚅翁也;而張之列,每犯顔讜論,作諍臣焉。頗乖古注常規,殊為差事。”

錢先生之所以説“郭之於莊,達心而懦之囁嚅翁也”,他在注中舉例説: 例如《逍遥遊》堯與許由節,成玄英疏即曰:“然觀莊文則貶堯而推許,尋郭注乃劣許而優堯,何耶?”然郭之“優堯”,乃謂堯較許更符莊旨,故前“當塗者”之“若謂”云云,而後復稱“堯實冥矣”,譏世之莫“識”。蓋異於莊而不敢質言,貌若申莊者也。又如《胠篋》聖人利天下少而害天下多節,郭注:“信哉斯言!斯言雖信而猶不可無聖者”云云,欲匡正莊而必先將順焉,所謂“唯唯否否”也。又如《秋水》落馬首、穿牛鼻節,郭注“人之生也,可不服牛乘馬乎?”云云至“則天理滅矣”,實駁詰而復曲意彌縫也。

(三) 對“神遊”注的評議

《列子·黄帝》:“蓋非舟車足力之所及,神遊而已。”張湛注:“舟車足力,形之所養者耳。神道恍惚,不行而至者也。”錢鍾書先生按:“《周穆王》:‘吾與王神遊也,形奚動哉?’注曰:‘所謂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全取《易·繫辭》上:‘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三國志·魏書·何晏傳》裴注引《魏氏春秋》記晏品目朝士有曰:‘唯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聞其語,未見其人。”蓋魏、晉人喜用之語。

(四) 對“疑於神”注的評議

《列子·黄帝》:“用志不分,乃疑於神。”張湛注曰:“專意則於神相似者也。”錢鍾書先生按曰:“此節全本《莊子·達生》,《莊子》‘疑’字作‘凝’;《列子》此處之‘疑於神’,正如《天瑞》之‘不生者疑獨,疑獨其道不可窮’,亦‘凝’之意。蓋‘疑’通‘擬’(如《檀弓》曾子責子夏‘使西河之人疑汝於夫子’,《漢書·谷永傳》論改作昌陵‘費疑驪山’),亦通‘凝’。張湛注兩處。一從字面釋為疑惑,一本通假釋為擬比,皆不切當。俞樾《諸子平議》卷一六乃欲改《莊》從《列》,並舉《莊》下文梓慶節削木節為佐證,於義亦墮。夫言非一端: 梓慶節‘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歟’,承‘見者驚猶鬼神’來,明指旁觀者之心事而言,作‘疑’是也;此節‘乃凝於神’,承痀瘻丈人自稱‘有道’而能‘不反不側’,蓋當事者示人以攝心專一之旨,正當作‘凝’。《管子·形勢》篇:‘無廣者疑神’,‘無廣’即‘不分’,‘疑神’亦即‘凝於神’矣。《列子·周穆王》:‘百骸六藏,悸而不凝’,正‘凝於神’之反;《黄帝》:‘心凝神釋’,張注:‘神凝形廢,又可移釋‘凝於神’。‘執臂若槁木之枝’,非‘形廢’而何?故《列》之‘疑於神’,宜解於‘凝於神’之意,而《莊》之‘凝於神’,不必改作‘疑於神’之文也。”

(五) 對“朝三暮四”注的評議

《列子·黄帝》有則寓言曰:

宋有狙公者(注曰“好養猿猴者,因謂謂之狙公也”),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匱焉,將限其食,恐衆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衆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衆狙皆伏而喜。物之以能鄙相籠,皆猶此也。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之以智籠衆狙也。名實不虧,使其喜怒哉!

錢鍾書先生評議曰:“‘宋有狙公者’一節。按本《莊子·齊物論》‘何謂“朝三”?狙公賦芧曰’一節,而叙事較具首尾。《列》取《莊》文,皆條理之,此即一例,相形之下,《莊子》突如其來,大似狙公事先見《列子》,莊用其語而説明來由矣。‘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所以明‘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蓋三四、四三,顛之倒之,和仍為七,故‘實’不‘虧’而‘名’亦未‘虧’。《百喻經》之三四:‘昔有一聚落,去王城五由旬,村中有好美水。王勑村中人日日送其美水,村人疲苦,悉欲遠移。時彼村主,語諸人言: 汝等莫去,我當為汝白王,改五由旬作三由旬,使汝得近往不疲。即往白王,王為改之,作三由旬。衆人聞之,便大歡喜。’與賦芧事劇類。改五作三,則不虧‘實’而祇虧‘名’,亦能回‘苦’作‘喜’也。”

錢先生説《列子》“宋有狙公者”的寓言,“叙事較首尾”,頗有“條理”,相形之下,顯得《莊子·齊物論》“狙公賦芧”的寓言,“突如其來,大似狙公事先見《列子》,莊用其語而説明來由矣”。的確如此,似乎能給人這種感覺。

“宋有狙公者”的寓言,寓意遥深,正如列子曰:“物之以能鄙相籠,皆猶此也。聖人以智籠群愚,亦猶狙公之以智籠衆狙也。名實不虧,使其喜怒哉!”錢先生説《百喻經》中“昔有一聚落”中人,不知“改五作三”之理,亦能回“苦”作“喜”,其中亦寓有“以智籠群愚”之意。

其實,《莊子》與《列子》中“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之寓言,其中内涵並非相同。今人謂“朝三暮四”為朝令夕改,已是《莊》《列》之轉意。

(六) 對“至人居若死”的評議

在評議《列子·力命》時,錢先生對“至人居若死”有如下的評議:

“黄帝書云:‘至人居若死,動若械。’”按參觀前論《湯問》篇偃師節。此亦神秘宗要義也。《老子》二〇章:“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莊子》出以比喻,《齊物論》:“形固可使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庚桑楚》:“兒子動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徐无鬼》:“形固可使若槁骸,心固可使若死灰乎!”已强聒不捨。《天下》論慎到曰:“推而後行,曳而後往,若飄風之還,若羽之旋,若磨石之隧。全而無非,動静無過,未嘗有罪。是何故?夫無知之物,無建己之患,無用知之累。……故曰: 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無用賢聖,夫塊不失道。’豪傑相與笑之曰:‘慎到之道,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適得怪焉!’”尤大放厥詞。

王夫之《莊子解》卷三三釋此節曰:“此以略似莊子,而無所懷,無所照,蓋浮屠之所謂‘槁木禪’者。”“塊”即《仲尼》篇“聚塊積塵”之“塊”;“死人之理”即“居若死”;有知之人“至於若”無知之物,生人“至”死人之“理”即“反以至大順”。

《老子》十章、《莊子·庚桑楚》以“能嬰兒”、能“兒子”為“玄德”、“至和”。然嬰兒、兒子雖不識不知,尚非無識無知,仍屬“生人”,勿同“死人”或“無知之物”,猶不得為謂極則。遂進而取死灰、槁木、械、塊、羽、石之倫,以譬息心念,忘形骸之境。

從上面錢先生對“至人居若死”,形如槁木、心若死灰云云的評議,可以看到,錢先生認為為“神秘宗要義也”,即《列子·湯問》“偃師”節寓言所謂“人之巧乃可與造化者同功”也。此其一。其二,所謂槁木、死灰、械、塊、羽、石之倫,皆為譬喻,以喻人之息心、忘形骸之境。换句話説,也就是錢先生於《〈列子〉張湛注》第七則“槁木死灰”下所説人之“達觀”也。

錢先生的此等評議及其見解,皆能為研讀《老子》《莊子》《列子》的後學,起到指點迷津的作用。

[作者簡介] 陸永品(1936— ),男,安徽宿縣人。1963年畢業於復旦大學中文系,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主要從事先秦兩漢和唐宋文學研究,著作有《老莊研究》《莊子通釋》《莊子詮評》(合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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