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时代
2015-02-06双雪涛
序曲
(一)
小学毕业的时候,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
那时我们家住在城市的郊区,听说隔着老仇家的后墙再往外迈一步就是所谓的农村。我的父母是普通的拖拉机厂工人,每天为如何能更省力地装卸螺丝而烦恼,他们俩骑车去城里上班的时候如果我不上学就会把我锁在家里,因为在这片城市最大的棚户区里,集聚了各种各样被城市遗弃的人,有的人是不折不扣的酒鬼,每天枕着酒瓶子睡在路上,这样的人每到冬天都要死一些,东北冬季的寒冷会毫不客气地要他们的命,为他们自己省了力气;有的人是手法拙劣理直气壮的骗子,我爸的一个棋友就是专门靠着行骗为生,他的惯常伎俩是把已经被他扭断一条腿的癞皮狗放在陌生人停靠在路边的三轮车底下,然后把对方从驾驶室里揪出来,让他看看他的车是多么残忍地伤害了一只可怜的狗儿,而他恰巧是这狗的主人。我爸说,这人棋品倒是不赖,从不悔棋,也不会因为输棋把棋盘掀了,大部分时候是沉浸在上一步棋的悔恨当中,于是在我的记忆里,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骗子。还有各种各样有着犯罪前科的人是我们的邻居,有的人不但有前科,而且正在续写着自己犯罪的历史。1998年的时候,一群警察在一间狭小的厨房里按倒了一个中年男子,据说有几个警察被同伙按得死死的,以至于差点让中年男子趁乱逃掉。他毕竟没有逃掉,也许是因为他太老了。我认识他,虽然他和我家没什么往来,但是我爸妈说他是这条街上最老实的人之一,别人如果因为一个西瓜或者一个牌局而动起手来,他通常是劝架的那个,因为年纪大,又是单身,听说媳妇和一个修自行车的跑掉了,大部分时候大伙都会听他的话,把手中的刀或者锤子放下,用文明人的方式把问题解决。警察走后,他就上了新闻,原来他是这个国家里最著名的杀人犯之一,十年间陆陆续续杀死的男女老少约有十八个或者十九个,抢来的钱都藏在房梁上,警察们用他家的拖把一包一包捅下来。
我妈说:还好我们是他的邻居,兔子不吃窝边草啊。
我爸妈都是下乡的知青,从城市走的时候除了一个铺盖卷,没带走一点有用的知识,我爸说他一辈子和知识两个字搭边只有那时候的知识青年的封号,而我妈经常讲的是,他们在农村的时候吃饭和上厕所都用的是一个盆。还好我爸从小打架斗殴有一手,因为祖上是满族,所以留下点摔跤的底子,传给后人,我爸成了他们青年点的点长。我外公是某粮食局的工会主席,这芝麻大的官已经足以让我妈顺利进入这个城市里效益最好的国企——拖拉机厂并且和我爸相逢。可这样按部就班的一对幸福的工人阶级不会想到,到了我小学毕业的那个夏天,他们赖以生存的工厂已经岌岌可危,我在饭桌上听见他俩经常感叹厂长们已经纷纷开始把国家的机器搬到自己家里,另起炉灶,生产和原来一样的拖拉机,而工厂里的工人们则一批批地被通知可以休一个没有尽头的长假,这是在“下岗”出现之前出现的一个巧妙的词汇,叫作停薪留职。他们俩因为工作一直卖力,又是这个工厂的元老,所以得以薪水减半,继续留下,但是面对那些熟悉的机器和熟悉的面孔一点点消失,他俩也感觉到这一半的薪水迟早不保,可除了拧螺丝之外他俩觉得自己再没有值得谋生的技能。后来想来,那是一种被时代戏弄的苦闷,我从没问过他们,也许他们已经忘记了如何苦闷,从小到大被时代戏弄成性,到了那时候他们可能已经认命自己是麻木的蝼蚁,幻想着无论如何,国家也能给口饭吃吧。
那个外面一切都在激变的夏天,对于我来说却是一首悠长的朦胧诗,缓慢,无知,似乎有着某种无法言说的期盼,之后的任何一个夏天都无法与那个夏天相比,就像是没有一篇《人民日报》的社论能与一首诗相比一样。虽然我爸妈因为那一半的薪水加班而把我锁在屋里,可他们不会知道,现在也不知道,我会捅开后窗户,爬过一排低矮的小房子,跳在邻居的院里,再爬过一扇高我两头的木门,落在街上。那时候我没有朋友,有几个玩伴,一个因为差点被他爸打死而差点打死他爸,被送走了,去了哪儿呢?我不知道那个地方的名字,听说那都是他那样的人,就算你不是,出来的时候也是了。我一度很想念他,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经是那个胡同里最好的木匠,能做特圆的车轮,做好了就装在一块木板两边,让我坐在上面,他推着飞跑,跑累了就松手让我和木板继续滑翔,然后站在原地等着看我们人仰马翻,可每次他都能说服我坐上去,那时候我是多么轻信啊。他喜欢玩猫,他有次在我面前把猫头冲下浸在水缸里,猫嘶叫着打飞了水缸里的树叶。几次之后他说,看来是淹不死了,我爸一喝酒就爱这么弄我。还有几个,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名字,只记得夜里我们玩藏猫猫,没有路灯,我干脆躺在地上,他们有的踩在我的脸上却还是没有发现我,以为踩到了屎或者什么的,继续向另一个黑暗处找去。小学毕业之后,他们消失不见了,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后来才知道,运动是相对的,其实是我走掉了,他们还在那里,可我却以为他们向某处走去了。
那时候小学的班上有个女孩长了一双丹凤眼。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叫丹凤眼,但是第一眼看她,就知道那一对东西一定是丹凤眼了,眼角绵延不绝,隐入太阳穴附近,好像两片随时可能被吹散的云彩。她其实并不漂亮,走起路来还有些八字脚,可我还是一下子喜欢上她,因为我觉得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里好像有所指摘,我也怀着同样的情愫努力地看回去,所谓努力是让自己的眼角也绵延起来,瞳孔也努力地微微抖动。这样来回看了一年之后,班主任金老师找到我妈,说,给你儿子配个眼镜吧,要不就恶化了。多亏了那时候我家穷得可以,一锅汤能喝上一个星期,我妈也就怀着愧疚的心情向我隐瞒了老师的好意,多年之后才告诉我,我现在的高度近视是她当时力不从心所致,我当时对那时候的苦日子怀恨在心,一言不发地接受了她的内疚。适当的内疚是一切善意的基础,我曾经这样理解。
那个女孩的名字我竟然记不全了,第一字是陈,陈旧的陈,我敢肯定,第三个字是梦,噩梦的梦,我也很吃得准,中间那个字有好几种选择召唤着我,我相信最接近的应该是书,教科书的书,好吧,就叫她陈书梦吧。长着丹凤眼的陈书梦是我们班的好学生,从来不因为学习的事发愁,每天收到的纸条都上缴给老师,纸条积攒到一定规模,为奖励她的间谍行为,金老师就给了她一个三道杠挂在胳膊上,她一下子一言九鼎,拥有了每天下午站在讲台上看着我们上自习的权力,金老师就欣慰地回到办公室看报纸。也许是大家都崇拜她胳膊上的三道杠吧。从那之后,丹凤陈收到了很多纸条,这让金老师大为惊恐,如果大肆惩戒,班里一定鸡飞狗跳,那几个脾气不好发育又早的小子说不定放学之后找她的麻烦。我们学校有着许多有损师尊的历史,有一个自命清高但又极其势利的女老师就曾经在回家的路上被装进麻袋,扔进垃圾箱,据说她从此变得很公平。我们的班主任当然知道这些小坏蛋的厉害,想来想去,只好把这些写满错别字和朦胧爱意的纸条归罪于丹凤陈的不检点,肯定是她在台上搔首踟蹰,才惹得班里这么多本来安分守己的小男孩情窦初开。于是丹凤陈一下又被贬为布衣,金老师把三道杠授予了一个五官杂乱无章的女生。我记得那个姑娘的眼睛和鼻子互不相让,一味向脸庞的中路挤去,导致脸的中部浓墨重彩,而其余部分剩下大块的留白。于是下午的自习恢复了以往的秩序,每个男生都低头俯视自己的桌面,或者趴在上面睡一个好觉,没有人愿意抬起头来。
丹凤陈从此变得沉默寡言,她把她想要考取的初中偷偷地刻在自己的书桌上,每次考试她都要抱着自己的书桌去考场,好像不如此就丧失了斗志。一0八中,我记得她刻得十分清楚,我们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初中,集中了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的好学生和好老师,也就是说云集了这个城市十三到十六岁的所有天才和一群专门让天才儿童变成天才少年的老师。据说只要考上一0八,就算高中辍学了,重点大学也是考得上的。那是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简直像一所教堂一样闪耀着出世的光芒,所有有着鸿鹄之志的十三岁孩子都把这所学校当作自己起飞的跑道,因为会有一些像圣保罗一样的领路人在这三年里为你插上翅膀。而我这样的燕雀,从来没有想过和一0八中发生关系,那时候我关心的是,回家的路上要小心,不要被高年级的学生劫了钱和丹凤陈到底有没有喜欢的人呢?当然,还有就是回家生炉子的时候,是先放蜂窝煤还是先放油毡纸,才能够让自己不要每天都被呛得眼泪横流。
到了六年级下学期的时候,丹凤陈的苦功渐渐显示出效果。她的成绩开始遥遥领先,数学根本是不会丢分的,语文也就丢个一两分在作文上,这种遥遥领先在若干次大大小小的考试之后趋于稳定。丹凤陈的话却是越来越少,除了课上机械地回答问题,几乎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哑巴。而且她的学习方式有时候令人恐惧,几乎是一刻不停地写来算去,这让她在考试的时候经常是早早就进入检查的环节。而那些稍逊的好学生常常会检查一遍之后,就提前交了卷纸,然后跑到操场上跳皮筋或者争抢起水泥的乒乓球台。可丹凤陈却从来都是检查到最后一秒,她的那双丹凤眼好像要把卷纸看穿了一样,不但要看到题目,还要看到出题人背后的心机,我有几次竟发现她好像是在冷笑着的。我对丹凤眼的一见钟情从她成为第一名开始,悄然变成一种崇拜。那也许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崇拜的人,高高在上,冷峻无情,可又有声有息,就在你身边走来走去,她呼出的二氧化碳离我不过一米远,有种卓然不群的香气,这使我在每一个放学的傍晚都开始不可救药地思念她。虽然我很快就发现那只不过是一种比较难买的洗衣粉,但是那时候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种巧合。为了表示我的爱是真格的,我也把一0八中几个字刻在了书桌上,并且郑重向我爸妈宣布我准备向一0八中发起冲刺,我爸妈喜忧参半地看着我,上进总是好的,他俩一直以为我小学毕业之后上个技校是令人信服的去处,然后进到我爸的工厂,从仓库保管员开始,从清点每一个螺丝和轴承开始,一点点地成为一个合格的拖拉机厂工人,抱着铁饭碗,铁饭碗里盛着粗茶淡饭,但是从不会空。可那时候的铁饭碗已经要被溶了给别人重铸,他俩也觉得应该是时候帮我修改我的未来了。俩人咳嗽了一会。我爸先不咳嗽了,说:考上了要交多少钱?我摇头问儿:还要交钱吗?我都考上了。我妈说:九千吧。我爸说:你上次考了你们班多少名?我大声说:三十六。我妈对我爸说:他们小学从来没有考上一0八的,我记得好像。我爸赞许地点点头,说:你要是考上了,砸锅卖铁也供你,今天就说到这儿,开饭。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追随丹凤陈的愿望实现了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丹凤陈是一定会考上的,老师说她现在已经没有一个盲点,所以她现在已经基本上是一个一0八的学生;三分之二,我爸妈已经许下诺言,只要我考上,锅什么都可以不要,砸了卖铁,这让我心里很踏实;剩下没有实现的三分之三就是我自己考得上。我觉得我的人生第一次变得纯粹起来,生活被抽象成几万万分之一,我只要把这之一搞定,剩下的几万万分则尽皆归顺,虽然这种纯粹在以后变成了我的灾难,但是第一次的纯粹却让我史无前例地安静下来,开始注视手头每天侍弄的活计。学习逐渐变成为一件简单的事儿,数学只要准备好草纸,该乘除的别用加减,应用题把字儿读明白了再算数,然后注意以一个工整的“答”字开始和一个圆润的“句号”结束,就可以拿满分。语文只要背书就可以了,课文是一定要倒背如流的,然后每一段的主题和每一句话的含义也要背到一字不差。那时候我真的相信作者的每一笔都有所寄托的,而暗地里生起对于看透这些寄托的人的崇敬,这么隐晦的联想都能被你猜到,真有你的。不过没关系,尽管有些话当时不明所以,只要记住就好了。而且我开始对做作文有点爱好,因为我发现做作文和撒谎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撒谎是那个简约的数字1,而作文则是繁复的菊花,但是花出去的时候都是一块钱。缘着对于堂而皇之的说谎的热爱,我开始每天为老师写日记。现在翻看我妈妈珍藏的发黄的日记本,真是难以想象当时怎么有毅力写下这么多本连篇累牍的谎言,下面还有金老师惊愕的夸奖,夸我的正叙、倒叙、插叙、议论、抒情和最后的画龙点睛都进步神速,和五年级的时候判若两人。尤其是抒情,简直让她觉得惭愧,这么大的一个孩子怎么这么会抒情,她一个堂堂的教师都抒不出这么多。其实写故事无论如何需要一点生活的细节,就算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也得有点真材实料的骨头,但是情要是抒起来可管不了那么多,那玩意只跟想象力有关。所以我那时候真是文理兼备,一日千里,虽然有时候回家的路上还是会被莫名其妙地揍一顿。有一次一个四年级的大个子向我索要我手腕上的电子表,那是我爸为我考试买的,我断不能让其被他人掠去,就委婉地拒绝了,结果那孩子一拳把我打倒在地,对着我的手表猛踩,我拼命用没有表的手遮掩,直踩得我手指吱吱作响,那孩子看我如此执拗,照着我的面门狠踩了一脚之后,骂着向着另一个更加瘦小的孩子走过去。我到家的时候,爸妈还和以前一样,没有下班,油毡纸我昨天已经准备好了。炉子噼里啪啦地生起来,炉坑里的浓烟不出所料地扑面而来,我趁机大哭了一场,泪水冲坏了脸上完整的鞋印,因为我忽然想起来,我已经六年级了。
离升初中的考试还有大约一个月的时候,金老师把我和丹凤陈调到一桌,坐在第一排的中间,因为我俩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两个人。我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多看她一样,我爸常说,小不忍则乱大谋。那时候我势如破竹,只是不够稳定,像定时炸弹,可能炸了敌人,也可能炸了自己。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的字太潦草,那是低年级时候养成的坏习惯,反正也没人在乎我写的什么,包括我自己,没想到到了我在乎的时候,我的手又不听使唤,一笔一画地写清楚并非不能,只是时间又不够,卷纸的尾巴见不着。如果阅卷老师碰巧能辨认我的字迹,我便是数一数二的分数;如果她情绪不佳,遇见了棘手的烦心事,对于生活和眼前的卷纸都失去了耐心,那我就只能默默地自我爆炸了。
没想到的是,在我爆炸之前,丹凤陈开始出了问题,她总是莫名其妙地涂改自己的卷纸,把已经正确无误的答案改得面目全非,甚至驴唇不对马嘴了。有时候我瞄到她的表情,像被什么带刺的东西驱策的野兽一样凶狠和漫无目的。金老师几次三番找她谈话,告诉她放下包袱,还是小孩子,不要想太多,只不过是一个升初中的考试,就算失手,之后有得是机会。丹凤陈又祭出她的哑巴功,一言不发,哭也不哭,只是面带笑意,似是嘲讽。这让班主任很没面子。有次当着全班的面把她叫起来,大骂她越是关键时刻越不争气,到底是个女孩子,一见压力就没有用了,女孩子学习再好也是靠不住的,到了紧要关头一定要掉链子。她站在我身边,手指紧紧攥着,指甲把手里的铅笔剜掉一块块绿皮,脸还是温存地笑着,真是让人气不大一处来。金老师伸手扯住她的红领巾,像牵狗一样把她从座位里拽出来,开始重复刚才的话,只不过这次每说完一句,就扯一下她的红领巾,好像她叩头认罪一样。丹凤陈猛地把手中的铅笔向金老师眼睛戳去,可能是因为过于用力,没有戳准,把金老师的腮帮子戳开了一个窟窿,我赶忙拦腰将她抱住。她大喊:我恨你,我恨你。金老师托着腮上的铅笔落荒而逃,不多时,就有几个校工来把丹凤陈带走了。丹凤陈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也许也是第一句话我记得非常清楚。她回头,用丹凤眼瞄着我说:我的铅笔。之后班上乱作一团,之后又如何如何,我忘了,只记得那天回家之后,我妈说:默,你身上什么味?我说:别人家的洗衣粉。
我妈愣了一下,转过身去打开黑白电视机,开始看那时候令万人空巷的电视剧《渴望》。
后来丹凤陈再没出现。她的妈妈第二天来取走了她的书包和文具,我留意她的眼睛,不是丹凤眼,很普通的一双,眼皮有些松懈,和我妈的眼睛竟然有些相像,也和我妈一样,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几乎是悄无声息地来了又走,身上没有她的味道,是一股陈旧的机油味。
我想也许丹凤陈和我那个木匠朋友一样,也被送到了一个我无法了解的地方,不知道他们去的地方是不是一个地方。如果是一个的话,不知道他们俩后来认识了吗,木匠会不会告诉丹凤陈,有个笨蛋常坐在他的板车上摔倒,还会为一只素未谋面的猫求情;丹凤陈会不会告诉他,有个傻瓜为了她,也把一0八中这三个数字一个汉字刻在了书桌上。他俩要是能聊聊我多好啊。那能不能是我的名字第一次在别人的嘴里口口相传。
好像是两天之后,金老师出现了,右脸挡上了一块方正的纱布,好像没有看见我的左边少了一个人,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只是不敢笑,看起来异常严肃,严肃得有点滑稽。不过几天,我就发现她对我的关心双倍于以前,眼睛里的慈爱在纱布的映衬下有几分悲凉,这是丹凤陈留给我的遗产,只要我不要突然站起来在她的另一边脸上戳一个洞出来,这份遗产便会跟着我到学校毕业的那天。不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尖锐的铅笔,也不是因为我害怕与丹凤陈在另一个地方重逢,而是我确实没有什么理由像她那么鲁莽和低智,我正学着享受这种关怀,金老师唯一的希望,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也许是我的问题,我太小了点,还没有学会怎么去长情,当然在之后的若干年的某一段灵光一现的时刻,我一度掌握了长情的要领,或者说是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种恶狠狠的爱恋,并希望它长久。可大多数时候,越是浓郁的情愫越是不可靠的心血来潮,那种自以为不可或缺的人物,只要一个不和谐的夜晚就可以让我对其失去兴趣。丹凤陈是我第一个迅速遗忘的女孩,不只是现在忘记了她名字中间的那个字,不只是现在连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忘记了,只记得自己对她的一点心意,而是在那个时候,我虽然能够记得她名字中间的那个字,能够记得她在那几年是个什么样的人,可自己对她的那一点心意,迅速不见了。
考试那天,我自己骑着自行车到了一0八中。我已经享受了一个月的特殊关怀,无论考得好坏,这点关怀都不会变多也不会变少。印象里,我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没有父母陪同的孩子,工厂减员增效的风潮终于波及到了他们,工厂来朝他们要剩下那一半的薪水了。他们已经连续好多天懒得跟我说话,晚饭间的话题主要是听说那个谁昨天去给那个谁送了两瓶酒,我们要不要去,去的话是送酒还是买烟抑或水果,酒人家至少已经有了两瓶,再送是不是显得不足轻重,烟什么的,不上讲,又不便宜,水果是不是又太寒酸了些,而且吃几天就变成垃圾桶里的核和皮,可能人家吃完就想不起我们曾经送过什么了。我发现原来这个貌似重要的考试只和我自己有关,而那时候我还有一点虚荣心,如果没人注意我,这点虚荣心就无所附焉。那天我走进一0八中,发现的是一大片叫作操场的平原,大到显得教学楼有点渺小,操场的一侧有一排整齐的单杠双杠,我们的小学只有一个单杠,因为它的唯一性,周围留下了许多血泪。我马上把书包挂在其中一对双杠上,这是我们小学争抢单杠的标准动作,宣布这对双杠是属于我的,然后和这一对因为阳光直射而略带温暖的铁杠子一直纠缠到考试之前。
我最终的成绩超过了一0八中的分数线二十几分。我爸妈多次找到学校想以我成绩优异为由,减免一部分择校费,他俩的心理价位是学校应该给我这个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励,而不是我们排着队给他们送钱。双方最后以九千元一分不能少成交。据我妈绘声绘色的回忆(我爸的回忆是:这帮王八犊子),校方说,你们俩还有一个小时,离分数线差五分的学生有一百五十六个人提出了交纳三万或三万以上择校费的申请,当然我们也觉得你家孩子成绩不赖,也许将来能给我们长脸,但是我们要脸的原因也是为了以后能收这些差几分的学生的择校费。希望咱们能互相体谅,做家长的,别把自己家的孩子耽误了,你们也知道你家片区那些初中是什么样,去了就等于放弃自己子女的将来,也等于放弃你俩的晚年,我们一0八中特别不想这么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苗子被自己的亲爹亲妈毁了,也不想你们的晚年因为子女不肖特别悲凉。嗯,现在还有五十五分钟了。
我妈骑着自行车借遍了所有还知道住址的亲戚,凑足了九千块,装在拖拉机厂发工资的信封里,送到学校的财务处。她说直到那天才知道原来这个城市里有这么多富人,每个人都提着一塑料袋的钱,等着那些因为凑不足九千块钱的家长漏下的名额。
她自豪地说:人家真的没吹牛。
就在他们俩为我的学费奔忙的时候,我正在开始享受第一个镶着一种叫作成就感的金边的夏天,它虽然和以后的每一个毕业的夏天一样炎热,却尚存一些叫作童年的年华,我尚能以躺在火车道旁伴随着轰鸣声晒太阳为乐,尚能无须任何人的陪伴,跑到野外的小湖边逮鸟,然后放飞。对那些失去的朋友的想念会偶尔来袭,可那些注定要忘记的名字根本无法撼动我对自己的崇拜,我发现也许我是这个平庸的家庭里唯一卓越的人,当然我的卓越需要他们用九千元来追认,但我清楚我将成为这个三口之家的唯一希望,只要我让这种希望延存,我将拥有他们所能提供的一切,那时的我,还没法体会“一切”这个词是多么危险。
(二)
十三岁之前的教育让我对老师心存敬畏,畏多一点,敬少一点。
我们小学的班主任带我们六年,我们第一次走进教室,她也一样,她是一个新毕业的师范学生,我妈说,她送我进教室的时候,看见老师,以为是哪个学生的姐姐,梳着马尾辫,一双笑眼,让你宾至如归。可随后六年里,我眼看着她一点点地热爱上了抽我们嘴巴,心情不好的时候电炮也是有的,心情大坏的时候我们的头发就可能要遭殃,如果你赶上她那天一切都不顺意,你又是最后那一根稻草,那你可能会有幸体会一下标准的陈真式侧踹。多年以后,我在电视上看到《精武英雄》,李连杰那个雷霆万钧的动作让我一下子喊出了她的名字,并且感叹当年我们是多么结实啊。王亮,坐在我前排,每天擦特别浓的香水,呛得我闲来无事就踢他的椅子。他转过头来,我说:我受不了了,王亮。他说,如果我不擦,你会更受不了。后来我才知道有种比劣质香水更致命的味道叫作狐臭。看来金老师比我知道得早很多,她经常要找王亮的麻烦,通常是比武,当然是她主攻,王亮负责四下逃窜。一次她飞起一脚将他踢倒,不知是踢中了那个穴道,王亮倒在地上抽搐起来,她一下慌了神,脸上又露出了师范学生的模样,这表情没一会儿就消失不见,因为没一会儿王亮就从地上爬起来,惭愧地说,老师我去给你买辣白菜吧。
她是朝鲜族人。
她除了亲自动手修理学生,偶尔也要学生之间互殴。我便被王亮打过几回,他知道如果他不给予我沉重的打击,老师的侧踹就在不远处等他,他就下起狠手,抽得我以为是袭来的是我爸的右手。每次他揍完我都会扔给我一块新买的橡皮,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喜欢得我恨不得咬上一口,一想到是王亮扔来的,便作罢了。
金老师的好处是重武也不轻文,她会要我们背诵宋词,唐诗也背,三百首就可以,无须再多,她对唐诗是看不起的,觉得欠韵味,太粗粝,不如宋词曼妙,童声读起来更加摇曳,尤其是我们根本不懂得词中的意思,只凭着音律朗朗诵起,远听以为是无心的歌唱。
四年级以后的每个下午,她都不允许我们算数或者背单词,更不要说去操场上飞跑厮打或者摔啪叽,只许在教室里背宋词,若是背得不好,她便要弃文从武,因此我们都胆战心惊地背到一字不差,不说倒背如流,因为她从没要求我们倒背,从中间任何一处起头,我们是都背得下去的。李后主的词虽不属宋,可她最喜欢,他的词我们全都要背,她最爱听我们背那首《浪淘沙》,每背到“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我便觉得有些异样,一晌贪欢四个字像是一句咒语,每次背到我都心头一跳,像是让谁的手指戳了一下,不知道她对这首词的眷恋是不是也是因为贪恋这奇怪的一戳。丹凤陈的声音细小,可清澈动人,也许我喜欢她不只因为她的眼睛,还有她的声音,长大了回想起,不光有洗衣粉的味道,还有她的声音,那声音就好像在耳边,又好像是窗外面,忽近忽远地唱起,一晌贪欢,一晌贪欢。
金老师后来嫁给了一个姓马的体育老师,她的脸虽然被丹凤陈戳了一下,但是一点疤都没有,那姓马的老师人长得却不像马,有点像马的兄弟,驴或者骡子,看脸面就知道力气不小,可似乎一直找不到正确的地方使用。后来我经常幻想是不是金老师也要抽他的嘴巴,如果他该做饭的时候不做饭,该洗脚的时候不洗脚,或者背不出金老师爱听的李煜,如果是那样,我觉得我小学几年挨过的上百个嘴巴倒是不冤,毕竟是她的爱好,连像骡子或者驴的马老师都敢揍,我们这些小坏蛋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妈说,之后经常在中山广场见到金老师,跟着一个巨大的录音机跳迪斯科,不是她记忆的模样了,和其他跳迪斯科的女人越长越像,我妈说她快要没法从那一群人里挑出她了。又过了几年,我妈说看见她领了一个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很可爱,只是脸颊有些修长,小姑娘坐在她的腿上,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挥动着小手轻轻地打着老师的耳光,老师说:打妈妈?打妈妈?还打?
所以,当我坐在初一丁班的第一小组第二排第一次见到初中班主任孙老师的时候,我长舒了一口气。这女人至少有点疲态,不像是能和学生过招的样子。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可就像是在走进教室之间已经走了十几里山路,而教室又不是她的终点。我记得她的第一句话是:我管了十几年坏学生,你们是我带的第一拨好学生,我不想管你们,更不想用管坏学生的方式管你们,我这些年太累了。然后叹了一口气,好像要吹散鞋上的尘土。她接着说,我当学生的时候书念得不好,没有我妹妹好。我心里想:妹妹?她说:我妹妹念到北京去了,每天在长安街上班,我就不行,当英语老师,教了十几年坏学生,你们这些好学生不知道坏学生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们一心就想捉弄老师,但是我知道,我当学生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非得跟老师对着干,我又不能打他们,我不喜欢打人。
我想,就等您这一句话。
她说,但是你们应该能猜到,我今天能教你们,一定是我这些年教得不赖,我有办法治他们,我教过的学生没有一个回来看我的,我不难过,他们要是不怕我,我早就完蛋了。所以,还是那句话,你们都是好学生,我不想管你们,我太累了。
那天她看起来极其苗条,后来我们才知道,就在那个夏天,她怀孕了。
刘一达
刘一达是当仁不让的好学生,还是个细高挑,白净脸,有点驼背,但是不严重,只要你不要让他跑,你就不会知道他跑起来像一只受惊的鸵鸟。初一的时候他坐在我的前面,初二的时候他坐在我的后面,初三的一年他坐在我右面。但是我和他成为好朋友不是因为这三年他一直环绕在我左右,之后的很多年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一度和这个人成了不可救药的死党,也许是我们后来都成为了疯子,想必当初未疯的时候已经有些病状的前兆让我们不自觉地相互吸引,终于成为一对除了有疯病之外,毫无共同点的挚友,也可能是我们彼此需要对方在自己一无所知的领域提供一点安全感,就像是对于妇科病我狗屁不知,但是如果我的小姨曾经被这些病折磨二十年或者我的二姑是一个妇科大夫,当我认识的某一个女孩向我求助的时候,我会敢于让她扑进我的怀里,然后安慰她一切都会好起来。这不是一个凭空的比喻,为了炫耀我是多么触类旁通,妇科知识只是刘一达浩瀚生理知识的冰山一角,他的沉默寡言让老师和女孩子以为他只是一个纯洁的内向的小傻逼,他是个傻逼不假,对于他的这种认识即使在他有了后来的成就之后在我心中也没有丝毫动摇,不过在生理健康这一门,我相信以他的天赋和用功程度,在初三的时候大可以在班里坐诊,到了初三下学期,他被从清华附中的天才班遣送回来,已经可以凭借着遥远的一瞄就能知道女孩儿是不是经期紊乱或者男孩是不是已经包皮过长,我们另一个后来彻底疯掉的好友霍家麟经常会旁敲侧击地追问或者干脆直截了当地走过去验证,证明刘一达从未失手。
早在老师们发现他的才华之前,我已经知道刘一达以后也许会是一不同寻常的疯子。初一的第一堂几何课,老师是一个看似极其慈祥的老太太,只是记性不是太好,耳朵也有些毛病,所以后来很受一些学生的爱戴。她在课上问:同学们,我是你们的几何老师,我姓张,你们不用知道我叫张什么,告诉你们你们也用不上,你们就叫我几何张就行了,因为教你们代数的老师也姓张。同学们,我再问你们一遍,以后你们叫我什么?我们齐声说:几何张。她微微一笑,对,叫我张老师就对了。底下有些骚动,后排的汪洋说:这老师好,有点傻。几何张摆了摆手让大家安静下来说:同学们,在讲课之前,我想摸一次底,不用害怕,不是考试,谁知道自己站起来回答就行,你们都知道那些图形是对称的?第一排的于和美一边举手一边把自己拽了起来,几何张说:这位小同学,说。她说:正方形。几何张说:非常好,非常好,答得非常对,基础很好。还有谁?第一排的于和美又把自己拽了起来,几何张看了看她说:这位小同学说。于和美说:长方形。几何张说:非常好,非常好,基础很好,叫什么名字?于和美说:干勾于,和平的和,美丽的美。几何张说:干勾于,下个答案要留给别的同学,还有谁知道?
又有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站起来说了几个大家都知道的答案,我冥思苦想再也想不起有什么东西是对称的了,不知道语文里的对偶算不算对称,肯定不算,就是算她也不会知道,她也不是语文张。这时几何张发现了刘一达。刘一达总是一副胆怯的表情,他这点经常让老师难堪,因为就算一个问题他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他不会举手,而是装出一副怯生生的表情让别人以为他对此一无所知。对于某些老师,这种表情比高高举起手来更有吸引力。几何张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她对刘一达说:这位同学,你说一说哪些图形是对称的?刘一达哆哆嗦嗦地站了起来,我坐在他后面和几何张一样,心想这下子你可要难堪了,你看干勾于多有霸气,简直就是跳起来的。刘一达说:直线。然后坐下。教室里其他人马上陷入了一种冥想,对于我来说,这个答案太深奥了,我没法指出它是对是错。几何张的表情告诉我,她和我一样,对这个答案束手无策。过了一会儿,几何张说:下面我们来讲第一章,线段。
几何张如今是否在世已无从知晓,在2000年走出那个校门之后我从未想去验证那些在20世纪就已经开始衰老的老教师们是否健在,或者还能否记起我们这一批短暂而特别的学生。我想他们也许已经把我们忘记,也许那些温顺而杰出的孩子会占据他们回忆的顶端,而我们包括刘一达在内,已经被他们顺理成章地扫进垃圾桶,当然至少我,宁愿待在垃圾桶里也不愿意在他们的记忆中出现。刘一达也许也抱着这样的想法,更有可能的是,他不想存留在任何人的记忆里,他后来说他从小就相信,只有他自己的记忆对自己有意义,至于他对别人的影响他从未在乎过,于是别人也无从对他施加影响,他通过这种漠视其他人以换来其他人对他漠视的方式获得某种自由,他的沉默和奇异成为他的保护色,让他隐藏在自己的影子里畅快地思考他认为有意义的问题。我不相信他后来的话,关于过去的解释总是可疑的,因为你已经不是过去的你。我不相信他在那个年纪就已经如此老练,我更加倾向于是性格使然,他原本淡泊的性格也许在某一瞬间流露出激情,但是他马上意识到了危险,他的淡泊逐渐变成了冷漠,对别人也对自己,不动感情,只是要永远向前。
所以我相信在几何张的记忆里和刘一达的记忆里也许那个初一的早晨已经不复存在,而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意味着一切已经开始的早晨,在刘一达从唇齿间吐出直线两个字的时候,一条两端无尽头的线在我的面前展开,一向多虑的我发现这个空间里不会再有我那些满街疯跑、不顾后果的玩伴,有的是于和美这样有着近乎于病态竞争意识的女孩,也有刘一达这种不动声色的隐者。而孙老师和几何张的出场宣布了我面前的老师再也不会是简单粗暴指哪儿打哪儿的金老师,而是一群会动脑筋的老手,尽管几何张看起来一副老糊涂的模样,她还是让我觉得一切都在她掌控之中。我那时还无法断定这些人是好是坏,和他们一起是一段什么旅程,只是隐约感觉到,无论风景如何,这段路都不会轻松。
刘一达的答案并没有赢得老师的赞赏,不知道几何张的慌张和对这个精彩答案的冷落是不是因为刘一达他捣了乱,破坏了师生之间的某种默契。但是我知道我的前面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他坐下之后,我不断地盯着他的背影,之前还傻头傻脑的,现在忽然连头发都显得聪明起来。然后我发现,原来这个小子并没有听课,而是拿着一本上面有着“宇宙”两个字的书冒充几何书。我就用脚踢他的椅子,他微微地向后靠靠,左耳朝前,我说:看什么呢?他说:线段。我说:线段和宇宙有什么关系?他说:任何事都和宇宙有关系。然后就把身子挪走,继续看他的宇宙书。我又踢他,他犹豫了一下,左耳过来了,耳朵看起来不是很耐烦,我说:我会背词。几何张发现了我们俩,这次她机警地避开了刘一达,而是把我叫起来问:我刚才讲了一个定理,是什么,这位同学你不要晃,好的,现在不要舔嘴唇,我提醒你一下,两点之间……我又晃了起来,每当我对一个问题毫无办法的时候,我就要晃一晃好像要把答案从脑袋里摇出来,这是我从小养成的毛病,因为在小学里没有人会注意除了答案之外的事儿。这时刘一达小声告诉我:线段最短。我脱口而出:线段最短。刘一达小声补充:两点之间。于是我顺利地把两句话连在了一起:线段最短,两点之间。几何张说:两点之间线段最短,你说一遍。我说:两点之间,线段最短。几何张说:中间不要有停顿,这个定理中间没有逗号。我说:两点之间线段最短,中间没有逗号。有些人轻轻笑了起来,几何张和蔼地瞪了我一眼,说:下次你站起来再晃,我就让你去我办公室晃一上午。我笔直地坐下,顺便踢了脚刘一达的椅子,表示感谢。
下课之后,他转过头,说:词是什么?我说:我给你背一段,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然后他说,你知道宇宙是从一个大爆炸来的吗?我说,不知道,炸完了不都没了。他说,炸完了就全都有了。然后把头转过去,再没理我。
初一期中考试之前我已经彻底和所有老师交恶,每个老师都认为我野,没规矩,语文老师更是觉得我写的东西不知所云,简直就是没有主题,没有寓情于景,没有卒章显志。我的作文屡屡登上班级的黑板报,旁边写着老师用红色粉笔写的批语,比如:这就是我们写作文常犯的错误,没有中心思想。那是我刚刚相信自己懂得一点文章的作法,想写些真语言出来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作文叫作《复仇》,写一个少年千里迢迢去找自己的杀父仇人,找来找去发现仇人不是一个,而死去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不顾作文本上印好的小方格子,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地写在本子的正反面,远远超出了老师要求的字数。自以为写得不赖,结果交上去的当天,老师就把我叫到办公室,告诉我她教书几十年,从来不舍得给学生零分,可这次要把零分给我,因为这篇作文是她见过最长、最臭、最阴暗、最不知所云的作文。如果不给我零分,就是对我不负责任。我靠流利地背诵李后主、柳永、苏东坡得来的语文课代表的职位也迅速易主。孙老师更是把我列入了敌我矛盾的范畴,因为有一次她把我叫起来说:你说一下make的词性。我说:哪一个make?她说:m-a-k-e。我说:不知道。估计她肯定是误会我纯心戏弄她,和她过去十几年打交道的坏学生一样。其实我完全是心口相连,想到一句就说了一句,哪承想一下便被打入另册。听我们班消息最灵通的杨天宁说,自从她接替我成了语文课代表,就和我无话不谈。她说,孙老师调查了我家的成分。我说:成分?她说:这是我听她和别的老师说。我说:你怎么听见的?她说:你管不着,她说你家是工人阶级,扶不上墙。我说:什么叫扶不上墙。她说:我也不知道,你千万别和别人说是我说的,把你语文作业交了吧。我说:老子从小翻墙就不要人扶,你跟孔老师说,我忘带了。
在我和其他几个不受待见的矮个儿学生渐渐遭受炮火侵扰的时候,刘一达则一直隐藏在所有内向的大个儿孩子之间,孙老师有时候会忘记他的名字,她说:李默前面那个。期中考试到来的时候,我正废寝忘食地想把成绩搞好,想要证明给她看,我有个工人阶级遗传的好脑袋,可刘一达每天不是上课看宇宙星云的书,就是自习课的时候呼呼大睡,一天也说不了一句话,似乎也写不了几个字,平常的考试成绩不上不下,稀松平常,还不如我忽上忽下,跌宕起伏。那次期中考试学校故意把代数几何的题目搞得很怪,代数张说:得杀杀你们的威风,初中可不比小学,玩着念就能得个双百,告诉你们,这次你们当中得有一半的人不及格,要是没超过一半,就是我们的失职。我果然没有及格,更可气的,就算是三十分及格我也没有及格,那是我第一次尝到失败者的滋味,因为我确实努力过,之前无论是跳墙、游水、逮人、双杠、藏猫猫、乒乓球,还有升学考试,只要我卖些力气,我都搞得不赖,这次可是一败涂地,颜面无存,让那些老师可以把我作为反面教材高高竖起,这就是对抗的下场,尽管我没有想要和谁去对抗。极度的失落让我甚至忘了那次的第一名是谁,一定是某个败絮其外、金玉其中的女孩,但是我记得第二名是刘一达,这让所有人惊讶,孙老师在班上大大夸赞了刘一达的进步,说刘一达的入学成绩是全班最末几名,这次就考得如此之好,一0八中就需要这样的学生,李默就太让人失望了,进来的时候是班里的第四名,李默你说,你这次是第几?我站起来小声报了我的名次。她说:你还有脸说,下课。
其实孙老师对刘一达的表扬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刘一达的第二名虽然已经足够让许多人觉得奇怪,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他的英语和语文都没有及格,而几何和代数则是满分。这种颠三倒四的成绩竟然在总分上一人之下,其他人之上,可以说是让英语老师和语文老师可耻的胜利。我坐下之后,刘一达回头说:你家住哪儿?我说:铁西艳粉。他说:我们俩晚上一起走吧。到了晚上我们俩跨上自行车,一起驶向各自的家,我讲起来了各种各样的笑话,这时候我才发现他极喜欢大笑,浑身耸动起来,好像随时要窒息而死,不过很快又把自己救了回来。他则讲述在他的心里,圆周是多么美丽,完美的图形,每次在里面画上一个角或者连上几条难看的辅助线,都会让他觉得受罪。不过这又有什么办法,不会有任何一个老师画上一个圆,然后问你这是一个什么图形。但是对话只是我们回家过程中的一小部分活动,其余的部分是追逐。他的自行车是最老式的那种,有一条粗壮的横梁,和一个从来都不会响的铃铛,他的脚尖刚好能够到踏板,可他骑得飞快,在人流里急速穿行,经常与老太太的鸡蛋筐和老头儿的拐棍无限趋近,可一直没有相交。他有时候会把屁股坐在横梁上,胳膊肘支在车把,远看以为他要把自行车的前半部抱住。他就以这种姿势猛蹬,像雕塑一样在逐渐落幕的夜色里飞驰,我简直能听见他和风摩擦的声响,像是空间和时间偶遇在小声地耳语。我的自行车是女式的,斜梁,我妈说如果是横梁万一遇到什么状况跳下来很不方便,比刘一达的小一圈,所以刘一达一不小心就会把我落得很远。在我以为我要和他失散的时候,冲过一片市场或者一个人群,我发现他正在原地打转,陶醉在等待我的时间里,好像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是个自由自在的胜利者,虚怀若谷地和失败者相逢。
我们就这样成了无话不谈可又无法让彼此理解的朋友,每天骑车回家在暮色里肆无忌惮地对谈,说着对方不感兴趣而自己兴趣盎然的话。初二的一年,我开始经历最黑暗的时光,问了自己无数的问题,自己又给出无数不能让自己满意的答案。刘一达正如日中天,我们考试的科目适时地加上了物理和化学,又是他无法出错的两科,全校自以为聪明绝顶的孩子都开始信仰一个叫作刘一达的男孩,他内向、谦虚、从不失败,像计算机一样不会有属于人类的失误,他从不发问,也不会帮助别人解答问题,因为他简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有短促的、含糊的表述,让你觉得他讲过之后题目变得面目全非,愈发难懂。不知道为什么他面对我的时候会口若悬河,说得自己发汗,可能是他知道我根本没有认真听,或者曾经试过但是没有听懂。他的名气还因为他的英语和语文永远不会及格,他悄悄告诉我,他到了初二还记不得英文字母到底是二十四个还是二十六个,每次想到这个问题,他都要亲手数一遍,这也许是他走向实证主义的开始。他的存在让一些老师的境地变得尴尬,初二的平面几何是初中数学抽象和想象力的高峰,老迈的几何张经常会把自己绕得血压不稳,自己在讲台陷入沉思,置我们这些更加迷惑的学生为不顾,有时候她会在书的尾巴把答案找到,按着答案去思考,可有些题目让她开始怀疑答案出了错误,这让我们十分欢喜,圣经一样的答案有时候也是狗屎,这多让我们这些终日为答案卖命可又经常与答案擦肩而过的学生振奋。可她这时候会把刘一达叫起来,问道:说说你的想法。然后拿起讲台上的茶杯掩住自己的半张脸,悠长地喝上一口,眼睛却瞄着刘一达的嘴。除了那些果真出现的印刷错误,刘一达通常会借助超过两位数的辅助线和接连几个我们尚没有学过的定理,像是一个会在半空中的钢索上后空翻的杂技演员一样,成功地弥合了答案的缺憾和老师的自尊心。在我漫长的无聊的似乎永无尽头又结束得极其突然的求学生涯,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对一门学问精熟到如此程度,极其轻巧,不动声色,深刻地画出属于它的颜色,转眼间又把自己隐藏在一群无知的人中间。如果有人问我,你是否相信人的身上蕴藏着某种神性,我会回答他,在一个人发现了某些神创造万物的逻辑,在一个人罔顾自己和他人,只为追寻这种逻辑而生的时候,他就接近了神,同时也接近了神的兄弟和敌人。
初二下学期的时候,他开始系统地做实验,学校的实验室根本不会对学生开放,那是应付各种各样教育部门评估的展览品。每次上面来人之前,我们都会被撵进去帮助老师擦净试管和三脚架上的灰尘。刘一达自己买了许多实验工具,坩埚、试管、三脚架、量筒,还有一些化学药品,包括硫酸、高锰酸钾等等。那也许是他平生第一次疯狂地热爱上摆弄这些东西,简直是日以继夜,白天他一般都会在书桌上睡去,为晚上的下一步实验养精蓄锐。一天晚上他向我发出邀请,准备让我们目睹他的一个有趣的发现。我心里十分好奇,他从来不会让我去他的家,我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怎样的人,这次破例让我过去,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他的家住在一个极其破落的小区,楼房像是被福尔马林泡过,灰色的外墙爬满受潮的斑点和杂乱无章的电线,让我觉得住在这栋楼里,应该是一群被子女遗弃的老人。我家虽然偏远,可还有一些草木可以怡神,没想到城市里竟然也藏着这么令人视野难堪的去处。我去的时候,他的父亲正在努力度过卧床的第十个年头,具体是什么原因我记不得,也许是肺病也许是肠梗阻,极度消瘦的父亲说刘一达长得像他的时候,我只能通过丰富的联想才能在某个五官上寻觅到一点蛛丝马迹。他说他从工程师到看门人到终年卧床只用了三年的时间。我说:叔叔,我爸我妈已经卖了半年煮苞米了,他俩身体还行。说完我就觉得还不如不说,尤其是后一句。这时候刘一达的母亲端着一杯水走了过来,她亲切得像是认识了我好多年,而我那时一共也没有多少岁,她的第一句话是: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李默,阿姨,刘一达在我们学校特别有名。她的第二句话是:李默啊,你相信万能的主能帮助我们所有人渡过难关吗?我在想万能的主是谁的时候,她的第三句话来了:我的心脏病就是万能的主治好的,自从你叔叔去年开始信主以来,他也感觉舒服多了。这时刘一达的父亲正费力地吃橘子,用手慢慢把橘子捏烂了,然后放进嘴里。等我进了刘一达的屋子,他说:我爸妈有病。我说:啊。不知道他说的是胃病、肠子病、心脏病还是别的病。他的屋子里已经布置好了一个装置,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构造,因为我从未对这些东西发生过一点兴趣,遗忘那些无趣的东西是能记住一些有趣事情的前提。刘一达低头点燃了应该是酒精灯之类的东西,不一会儿小锅的液体煮沸了,我问他:咕嘟的是什么?他说:硫酸。我本能地退后一步,刘一达却毫不在乎地凑过去,观察他的实验品。这时意外发生了,硫酸突然从容器里跳出来,像蛇一样吐出一条滚烫的芯子,刘一达把脸歪在一旁,躲过了绝大部分硫酸,有一滴脱离了队伍,落在刘一达左侧的脸颊,我大叫一声,抓起手边的一块东西向他跑过去,刘一达也扭头就跑,我以为他要跑到外面,叫上爸妈或者跑到洗手间,用水稀释,或者径直跑到医院去,可是他跑到抽屉旁,抽出一面镜子和一块电子表,对着镜子开始计时,嘴里说:黑了,黑了。他后来告诉我,他后悔他那时候的用词,让他感到羞愧,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碳化。他说这个过程他以为只需要三秒钟,没想到持续了十秒,应该是他不经常洗脸的缘故。我说,你不疼吗,你的小白脸现在可留下了一块疤了。他说:我要脸有什么用?我说:你没看见我拿了一块抹布吗,我本来能把你的脸救下来。他说,草,你当时拿的是一块砂纸。
初三的时候,刘一达因为在全国的物理竞赛里拿到满分,成为东北三省唯一一个进入清华附中天才班的学生,老师们默许他为所欲为。他的实验走出了家门,来到城市郊外的铁道上。那时候我常躺在铁道旁边的草丛里,看天上的云变成那个女孩的模样,只要我想,那一朵朵云彩就能变成她的脸,她的躯干和她的笑容,风一吹,并没有破碎,而是婀娜地向我走来。我以为我应该在这样的时光里死去,毫无痛苦地、轻盈地结束肉体在这个世界受苦,灵魂随着肉身的消逝而升腾,直到和天上的云彩相接,从此永恒地飘浮。家麟手拿一把小锤子,沿着铁道敲打,然后指出一块地方,告诉刘一达说:这儿吧。刘一达从肩膀上背着的小麻袋里,挑选出一块石头,放在家麟选中的地方,不久火车呼啸而来,猛兽一样像要碾碎所有阻挡它的力量,包括刘一达满怀希望放在它脚下的石头。这样的实验全部以失败告终,没有一块石头能够阻挡火车前进,使其倾覆,车毁人亡。刘一达说他其实并不是想要看到人在他面前死去,或者不死,都与他无关,火车和车上的人们只是这个实验里,完美的天然外力,他只想要找到最硬的石头,而一旦这个实验成功的后果,他甚至从没想过。
每当想起当时的情景,都会感到劫后余生的心悸和随之而来的安宁,就像是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沿着一栋高楼的外梯,爬向楼顶,中途脚下一滑,险些跌落下来,是下面另一个和我比赛的孩子的脸挡住了我的脚,让我有时间再次把铁杠抓牢。如果没有那张脸,我一定会变成一摊肉酱,而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可能会死去,只是想要第一个爬上去,这样就可以向学校操场的小人儿扔石子。在我尚未终了的人生里,我不知道有几次这样的情景,也许更多的时候末日就在我身畔,而我毫无察觉,自顾自地纠结地活着,不是现在忘记,而是从未知晓,在任意的一秒死神信手一击,我们就不复存焉,我越来越确信我们的幸福依仗的是我们的无知,而不是经常被人提起的勇敢。刘一达从初一开始,渐渐习惯了受人膜拜,奉为偶像。我从没有见过他胆怯,他当然谦虚,不会向人炫耀他的学识,可他也自负,从不会承认自己的无知,他毫不怀疑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妥,他习惯于说,哦,我就是这么干的。也就是说,对错与他无关,这是他的方式。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到了最后一切变得不可收拾,因为从我认识他起,他一点点地忘记了人在很多时候应该恐惧。
临近初三毕业,刘一达突然从北京回来,不是他不够出类拔萃,而是他说他实在受不了一个宿舍竟然有人打呼噜,他从来没住过宿舍,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这个年纪就打呼噜。刘一达的母亲来到学校,求学校再次收留他,让他完成学业,考取省里最好的高中:省实验中学。学校有点犹豫,刘一达的价值是他的偏执,而那个高中需要的是全才,他已经大半年没有复习,语文和英语早已荒废不说,学校更加担心的是他已经习惯于竞赛的思维,而常规的数理化需要的是稳健和平庸。据说母亲当着学校领导的面,抽了刘一达一个嘴巴,哭喊着让他在主的面前发誓,一定要为学校争光。然后用打了刘一达的手,飞快地在胸前画了无数个十字架,让主宽恕她的易怒和暴戾。
刘一达以不可思议的分数考取了省实验中学,英语和语文的分数和数理化一样高得离谱,他证明了在初中阶段以理化思维学习人文科学也是行得通的。就在他进入省实验中学的那一刻,我们失去了联系,他就像是死去一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使我一度怀疑自己是否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卓越的朋友,霍家麟执拗地把电话打到刘一达家里,甚至登门拜访,可还是寻他不见,他的父母也像是对待陌生人一样客气而冷淡地告诉他不要再等了,他们家要开饭了,而饭前的祈祷是不喜欢有无神论者在场的。他就这么突然间没了踪影,但是关于他的传言是不会停止的,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乐于谈论自己见过的一个天才,真正的天才,听说在高二的时候,他顺利地在全国的生物竞赛中脱颖而出,并代表中国在世界上的比赛中蝉联冠军。他终于被保送进入了清华大学,那是他的理想,他曾经说要从那里起程去美国。初中三年他唯一的一次述说自己的梦想,我记得异常清楚,他没有提到他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取得如何的成就,他只说他要去美国。
在我艰难地从大学毕业,开始为自己的第一套房子累积首付的时候,从美国传来了喜讯,刘一达和我们班上一个并不起眼的姑娘王黎雪结婚了,是闪婚,从他俩在芝加哥重逢到结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而那个姑娘初中三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我的同桌,我曾经趁她睡着的时候把一个锋利的夹子夹在她的脖子上,我自以为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一个玩笑,没想到那时候女孩的皮肤真是吹弹可破,血染红校服的衣领。她尖利地大哭起来,惹得全班同学都以为我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其实只是一个有锯齿的夹子而已。幸好是下午的自习时间,没有老师在场,我为她削了十几根铅笔,并发誓我只有这一个夹子,而它现在属于你了,不会再有一个陌生的夹子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你的脖子上。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刘一达并没有和我们同行,而是早早打开车锁,悄无声息地走了,对于像他这样希望每天的生活像生产线一样一成不变的人来说,这样貌似没来由的跳脱十分罕见。
喜讯传来之后不到三个月,在美国的另一个同学,不算是我的好友,但是这么多年有一搭没一搭的没有断了联系,也许是因为她属于越长越顺眼的类型,也许是自从初中毕业之后,我又热衷上了卖弄各种各样的俏皮话,对于那些笑点低而又感情丰富的姑娘来说,时不时和我通一次电话,就像是逛了马戏团一样开心。她说:刘一达上这边的新闻了。我说:不会是诺贝尔奖吧。她咯咯地笑起来说:傻逼,他把那谁捅了。我说:谁?她说:他老婆,王黎雪,捅了三刀。他这回可真出了名了。我觉得冷和迷糊,说:死了?她说:没死,王黎雪命大,给救回来了。据说是那女孩要和他离婚。我说:刘一达呢?她说:跑了,到现在没有抓到,已经失踪了好长时间,他肯定是以为把人家捅死了。我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你俩挺好的,你是不是也有点变态啊,我要是惹你不开心,你是不是哪天也得把我捅了?也许我应该说一句暧昧的笑话来响应她的暗示,可我什么也没说就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我想起来所有关于刘一达的事情,我以为自己已经遗忘的细节又栩栩如生地出现在我眼前,就像是一部隐藏着巨大悲剧的喜剧电影。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替刘一达感到惋惜,而是因为那个女孩儿感到有些内疚,我曾经用一个夹子伤害了一个她,而她现在因为轻信、崇拜和对于人性的片面认知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睡觉的时候我梦见了刘一达的镜子和电子表,在他对着镜子,盯着自己的脸,余光看着电子表,说:碳化。
高杰
听说高杰现在当了公务员,在市政府的办公厅,短短几年下来已经是市政府里面最年轻的副处长。见过他的人说他和小时候变化很大,不但是肚子鼓了起来,好像衣服里藏了几斤猪肉,神态也好像是在官场里混了几十年,连五官都像是《新闻联播》里常出现的坐在主席台后面的领导了。
也许没有几个人知道,他到底什么地方已经变化,而什么地方从来没有变过。
初中的时候所有人都喜欢高杰,尽管高杰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同,他不像家麟,叛逆,孤僻,不顾后果地跟每一个站在讲台的人对抗;他也不像汪洋,马立业,已经厌倦了身为学生的生活,恨不得随时拿起一把剔骨尖刀到街上溜一溜,逢人就把耳边其实并不存在的发际用大拇指向后拢一拢,长得像山鸡,却要把自己扮成陈浩男;也不像隋飞飞、于和美,成绩固然不错,活动更是积极,但是会招所有人讨厌,因为她们喜欢跟所有人争,每个人嘴前的东西都要上去啄一口,就算那是你刚吐的一口痰。我相信老师大多也是讨厌她们的,只是这样的人最会打小报告,如果我是老师我也会把她们宠得不赖,能为己所用,家犬一样忠诚和勇敢。高杰和他们都不一样,他是个全才,对所有事情感兴趣,他喜欢每一门课程,珍惜每一堂课,他善写大字,会画素描的人像和水墨的葡萄。篮球打得极好,有仙道一般的潇洒和倨傲,可下了场他又是最谦虚的一个,不停地夸赞每一个防守他但又对他无计可施的人是他见过最难缠的对手。他有着浑厚的嗓音,能模仿阅兵时的希特勒,就是“伟大的士兵们,战争使我踏遍了整个欧洲,而前面就是莫斯科红场”的那一段,不但口音流利逼真,活脱那个配音演员,形体更是惟妙惟肖,举手投足不可一世的气魄和必胜的信念,眼神里,竟有一种令人目醉神迷的邪恶。初中三年他只为我表演过一次,惊得我一身冷汗,整个晚上没法看书,脑子老是盘旋他的目光,第二天上课,又看见他儒雅地给每一个向他请教的同学讲题,我才把内心里的疑问放下,他还是那个他,那是希特勒的邪恶,不是他的。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三名,年级十五名左右,从没有大幅地超越自己,也没有一下跌落到令自己难堪的地步。初中毕业他以他一直以来的成绩考取了省实验中学的公费生。虽然他不一定是成绩最好的,但是他一定是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里让老师们最放心的一个。
我们相熟是因为评书。
那时候班上的同学都爱听《童林传》《三侠五义》,反正得是单田芳说的,用汪海的话说是:那破锣嗓子,听着过瘾。我却不喜欢他,嫌他把书说得太满,什么事都得说到十分,要是再来一个更邪乎的,他没办法,再一铆劲给说到十二分。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三六九等分得清楚,一伸手基本知道谁活不了,我不喜欢这么容易猜的故事,这和我们老师是一个逻辑,给你定了性,你就别想在这部书里翻过身。那时候有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说书人,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或者她的名字,在一个偏僻的频道说了一出《薛仁贵》,我爱听得很。初二上学期的时候,父母逼我还不是很紧,每天晚上六点,体育新闻完了,我都得想方设法把《薛仁贵》听了。最爱听那段火头军,白马白袍白甲的一个伙夫,也不知是何方神圣,一到危机的时刻就天神下凡一般解救唐军于九死一生之境地。班上除了我,只有高杰听《薛仁贵》,我那时候还没有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反应尚且跟得上,一张嘴一串故事拉着手就能出来,高杰要是引你为友,也变得极为健谈,他有一种温文尔雅的幽默感,没有脏话,没有和生殖器相关的笑话和暗示,只有一些带着睿智和博学的小幽默,我很吃这一套,虽然我的脏话一直和生殖器相连,但是这种幽默我也能给予贴切的回应和必要的你来我往。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吵闹和愿意以谩骂伪装豪放的人,只是我想要保护自己,我自卑、懦弱,若是嘴上再不加把劲,我想不出什么办法让我在那个环境里免于恐惧地生存。如果那时候我的胡子和现在一样坚硬,我一定会把连鬓胡子蓄起来。
所以我和高杰因为生于一千多年的薛仁贵而成了20世纪末的一对好朋友。从评书开始,我们发现了对方身上和自己相同的地方。内心里,我和他一样是一个安静的人,只是像他说的,我的脑后有反骨,遇见不平事和对我指手画脚的人,无论我多么努力地伪装,脸上也会露出“你最好给我滚远点”的表情;他的反骨长在心里,他常说,和老师较劲有什么用啊,我一小孩,他们再不对也是我领导,现在,咱们就得利用他们,和他们打架我觉得挺愚蠢的。我们都能写大字,他直接把粉笔放扁,像刷子一样,写出的字舒展妩媚,教语文的孔老师给的评价是:长袖善舞。我是先用抹布把黑板擦湿,粉笔立起,趁黑板变干之前,一气写完,用的是双钩法,多棱角,撇那的尽处如刀,间架结构袭自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又混了一点勤礼碑的意趣,这是我自己摸索出的写法,那时候自以为是对美术字的某种革新。孔老师看了,说:哀毁骨立。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他能背整套的毛主席诗词,有时候还模仿毛主席的湖南口音,只是派头还是希特勒。我能背宋词,唐诗三百首也会,上课没事儿就在课本上默写,一次写了一首《琵琶行》,然后传给高杰看,课本传回来,他在旁边写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也是白居易的诗,看窗外,那天正下大雪。晚上我知趣地邀请高杰来我们家吃饭,我们俩推着自行车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走了好久,那时候我们都不会喝酒,一杯热水就能够让我们的小身子暖和过来了。我爸妈都很喜欢他,告诉我说,以后就应该和这样的小孩玩。
于是晚上放学我还是和刘一达一起走,可周末的时候,高杰经常来我家玩。每次进屋他都把鞋脱得整整齐齐放在门口,衣服也是,我家没有衣架,他把外衣迭成四方块放在炕头。我们常玩的游戏是把这些年我家所有的藏书,大部分是我爸从厂里图书馆借的,他不喝酒,不打牌,除了在工厂,就是在家读书看报,有时候看他拿着书的背影,我以为我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可家里挥之不去的机油味又提醒我那个背影不属于生我养我的现实世界,又之后工厂倒闭,没有人想到要把书要回去,因为确实没有人需要它们;有些是教材,练习册,通通摆在床上;随便拿起一本,找一个问题问出去,若对方答对,就换他来问。高杰渊博,我家的书也实在有限,四大名著之类他已通读,教材练习册更不在话下,只是有本《金瓶梅》,上面的奇巧淫技他一个也答不出,我却能如数家珍,每到这时他都要腼腆地怪我:不该看的书不要拿到床上来。
一天孙老师把我和高杰叫到她的办公室,那时候她刚刚生了一个儿子,休息很短的时间就又出现在课堂上,让我极其失望。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女人的胸可以变得那么可怕,好像随时要出现井喷的事故,当时还没到以胸大为美的年龄,女孩儿们的第二性征也不是十分明显,突然目睹如此硕大的前胸,又长在一向令人恐惧的班主任身上,站在她跟前,我一直有些惶恐,好像面前是一个前胸挂着两个炸弹的恐怖分子。我看见她办公桌的玻璃底下压着她和她儿子的照片,她穿着病号服,怀里抱着她生下不久的婴儿,头发乱了,显得十分疲惫,可那笑容对于我来说很陌生,这样美丽的笑容是从哪儿来的?
她说:我要搞一个墙纸。这让高杰看起来有点为难,听说有些学生家长是去她的家干活的,据杨天宁讲,因为她住在老师家的楼下,她就看见过张勋的爸爸搬着煤气罐进了老师的家,张勋的父亲是个钳工,家长会我见过一次,瘦得很,也许是很有些内力。她接着说:挂在教室里。高杰说:老师,咱们教室已经挂满了,一边是马克思恩格斯,一边是刘一达和隋飞飞。
刘一达和隋飞飞是上次期中考试全年级的第一名和第二名,这是我们班史无前例包揽年级的前两名,孙老师就用班费把他俩学生证上的照片放大,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面。这让刘一达第二次考试直接考出了年级前五十,可孙老师一直没有动静,他后来跟我说,如果再这么弄,他准备考一次倒数。刘一达一向低调的性格是他对此深恶痛绝的一个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同学们一到下课,都要指着照片和刘一达说:你们俩好般配。隋飞飞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家里遭过火,她幸运地保住了性命,而不幸的是身子一点没事儿却烧到了半边脸。
孙老师冲高杰点点头,好像我只是她办公室的一把椅子。她说:摘了。我后来想了想,觉得这样太片面,这回我们要搞一个全面的。
她说什么都喜欢加上“全面的”,我对此的理解是:一个也不要放过。
她接着说:弄一张大壁纸,具体色彩你自己想,我给你个思路,最好是白色,要素气,不要花里胡哨。壁纸的底下是人名,一个也不要漏掉,名字前面呢,画一条跑道,我只是给你个思路,具体跑道怎么画你自己想,我觉得最好就是留一条空白就行,不要花里胡哨。然后我们准备一个红花戳,一个黑花戳,每次考在前五名的,在跑道上盖一个红花,后五名盖一个黑花,这样别的老师和校领导一进咱班,就能知道谁怎么样,免得那些耍小聪明的浑水摸鱼,以为平常不努力,期中期末考得不错就一俊遮百丑。高杰你觉得我这思路行吗?高杰点头说:这张壁纸一定会把我们班的学习风气扭转过来。我在旁边有些无聊,发现孙老师的领口上有点奶渍,又发现她穿着黑色的胸罩,毕竟她坐我站,我很有些优势,怪不得汪洋说,孙老师一穿黑色胸罩就要出馊主意了。汪洋初二的时候就已经一米七八,他的优势一定比我大得多。
我正看得出神,孙老师说:黑色的。我一惊,她怎么直接告诉我了?这时我又听见高杰说:嗯,名字用黑色的笔写出来最庄重。孙老师说:我就是给你个思路,这个周末就着手吧,下周一就要挂起来。高杰说:那我走了老师。我刚要和他一起出去,他拿起老师面前的杯子,走到墙角的暖壶那儿,倒满水,放回到她的面前,原来他早就注意到老师的杯子空了。孙老师点点头说:下周一一定要挂起来。
那是我唯一的一次和高杰一起与老师单独相处,不知道为什么之后再没有过。我虽然心不在焉,但也注意到高杰的样子,很让我奇怪,他在教室里当着大家和老师讲话不是如此,不卑不亢,很让我们佩服,不知道为什么一走进办公室竟有了些于和美的神态。他倒水那一招真是吓了我一跳,恭恭敬敬,一滴水也没有流到杯沿外面,也许是常写大字,手确实稳一些。
出去之后,高杰说:我觉得字还是你写,其余的我来。我说:我不想给她弄。这东西挂起来,我这样成绩的人,脸就没了。高杰说:现在不是想不想的问题,她周一冲我们要,我们拿不出来,她一定想办法找我们不痛快。以后这些机会肯定也就没有了,你字写得再好,谁看?我说:我不怕没人看,好就是好,没人看也是好,现在你好像是跟我是一条战线的,刚才你怎么那么尊敬她?他说:我那不是尊敬,你怎么会觉得我尊敬她?这时候他的脸有些变色,嘴上也有些着急,像是受了很大的侮辱。眼睛也少有地放出些咄咄逼人的光,好像是希特勒被人说他竟然尊敬斯大林一样。他又说一遍:你怎么会觉得我尊敬她?我气馁了,说:我说重了,你是有礼貌,但是这活我不想干,不是不帮你,是不想当走狗。说完我又觉得不对,比尊敬那句说得还重,马上说:也不是走狗,就是不想当她的工具,工具你懂吧。他说:这不是互相当工具的事儿吗?默,你就是不懂这样的事。好吧,我自己来弄,回头我跟她说是咱俩一起弄的,你不用担心。
当时班上的人除了直呼大名就是叫些绰号,只有家人才叫我的单字默,高杰却经常这样叫我,每当他一说出家人的叫法,我就觉得十分语重心长,像是突然多出一个长我几岁的哥哥,自己一定是老大的不对了。我摸摸脑后的反骨,一句话也没说,高杰等了一会儿,沿着走廊向教室走去了。
周一高杰如期拿出一张令所有人瞠目结舌的大纸,连孙老师也没想到这东西能做得如此之好,完全把她素描一样简陋的想法丰富成了一张绚丽的油画。一个个名字像是在跑道上蹲着的小人儿,只等一声发令枪响,就要争先恐后地飞跑起来。每个名字先用他一向擅长的写法写出内瓤,然后再模仿我习惯的双钩法勾出外壳,如同是我们俩携手完成的作品。这张壁纸刚刚展现在大家眼前的时候,每个人都因为它的精美大气而惊叹,可当孙老师激动地说完它的用法之后,绝大多数人的眼里马上映出愤恨的内心,就像是一件做工精美的刑具,也许几千年后可以放在博物馆里供后人缅怀先祖的手工技艺,可在当时,每个犯人看见它都要不寒而栗。这张纸一直伴随我们到我们毕业那天,成为我们班的一道奇景。有些人的红花一直盖到顶棚,棚顶脱落的墙皮一度是微红的,这是孙老师的主意,既然立了规矩,就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无论如何也要贯彻到底;有些人的黑花也基本到了教室正中的白炽灯附近,像是楼上渗水,棚顶受了潮,长出黑霉;有些人红黑相见,糖葫芦一样好看;有些人到了毕业那天,无论红黑,一朵花也没有。
高杰的红花是第三个到房顶的,第一个是被火烧过的隋飞飞。我虽没有黑花,红花却也只有一个,是我戴上眼镜后的第一次考试所得,像是我的名章,盖在跑道上,证明这条路是我的。
有一次一个女生自己搞了一个红花戳,放学之后,跳回到教室里来,偷偷给自己加上几个红花,可第二天就被和她红花数在伯仲之间的另一个女生发现。那个女生委屈地向老师报告说:我每天都要数好几遍呢。于是私刻公章的女孩的跑道上在红花之间多了几个醒目的黑叉,远看好像是化学药品包装上的骷髅头。
毕业那天,大家都来拿自己的成绩条,高杰却揣来一个大塑料袋,小心翼翼地把壁纸摘下来,装走。现在想来他是多么聪明啊,那张纸和与它有关的故事是一出多么坚决而荒谬的行为艺术。
我和高杰彻底决裂是因为一张贺卡。
初二的冬天,我的右腿断了。小腿向下,劈成两半。那天我正在操场上,由远及近的向一块隐蔽的石头飞跑,目的是抢到那只该死的足球。石头等在那儿,也许每个冬天它都在那,冻在冰的一角已经许多年,不知道它是否曾经伤过儿别的可怜虫,即使伤过,也没有人在它旁边立一个牌子告诉我应该绕行。那石头虽不大,竟像是老鼠夹子一样,中间是空的,而上下都很结实,一面是石头自己,一面和冰相连,好像是某个时刻一枚石头的种子落在冰里,长出这么奇怪的一个嘴的形状。我的右脚毫无防备地钻进嘴里,身子却还是向着球跑去,惯性使我那时候还十分柔软的上身折迭下来,头掉进两腿之间,看见了一片倒立的人和楼宇,耳边传来一声脆响,然后大脑进入一片空白。听说当时高杰扔掉手里的篮球,第一个向我跑来,大多数人都惊在当场,几个人之后告诉我,以为我一下子摔死了,因为高杰把我的头从两腿中间拔出来的时候,我的脸是白的,眼睛也闭得很紧。我恢复知觉后,发现自己在高杰的背上,走进一个飘着来苏水味道的房间,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太太和另一个带着护士帽子的小姑娘说:《永不瞑目》演到哪儿了,放床上吧,欧阳兰兰死了吗,这孩子怎么了?我被她互相毫无关联的几个问题搞得以为自己的脑袋摔坏了,还好之后把脑袋到脚都拍了片子,只有右腿有事,需要打上石膏然后躺下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才能确定以后还能不能跑。
之后的几天晚上放学之后,高杰都骑车四十分钟,到我家来把老师们白天讲的东西讲给我听,我发现很多问题他讲得要比老师清楚,不单是简单地重复,而是一种融会贯通之后的翻译。我记得是第五天的时候,我的记忆深处突然涌出一件极其重要的对象,好像是一个地下党员从匪巢里全身而退之后,突然想起来裤兜里还有一张所有联络人的名单,而当时跑得匆忙,没来得及穿裤子。那是一张贺卡,是我为她准备的圣诞贺卡。那是1998年,圣诞节刚刚开始在东北几个大城市的学校里流行,几乎每个初中生都要和跟自己要好的男孩或者女孩相约,在圣诞夜的时候跑到街头,无所事事地走上半个晚上。这么一弄,似乎自己的情愫就能和耶稣或者其他什么高雅的神灵相连,镀上一层圣洁的颜色。我是不敢的,因为我既丑又穷,没有别人提点,我就已经学会识相地每天嘲笑自己:她无论如何不会和你走的。可我又心里痒痒,那几个字就像是一颗子弹,非得打出去才能安心,若是每天放在心里擦拭,迟早会嘭的一声走火,把自己打得够呛。我便接连几天在学校旁边的文具店游走,挑了一张很是素雅的贺卡,上面是一朵洁白的菊花,却是凸版,就算黑夜里送到她手上,她也能摸出是个什么图案。下面有一行英文,写着:You have a place in my heart at Christmas time and always。我觉得分寸正好。在草纸上练习了无数遍之后,我借了同桌的英雄牌钢笔在内页上写道:祝你圣诞快乐。旁边画了一颗心,画好之后我端详了许久,觉得蓝色的心怎么看都有些忧郁,不会有好结果,又向同桌借了白雪牌的修正液,把心涂掉,于是内页上就留下了一句蓝色的表白和一团白色的神秘物质。白天的时候我把这张贺卡塞在书桌的最里面,晚上我把它夹在语文书里带回家。那天断腿,毫无意识地走掉,书包高杰第二天也带给了我,那张贺卡一定已经裸露在桌膛里。同学看了倒是小事,顶多是嘲弄我几句,我还顶得住,若是落在老师手上,可非同小可。那时孙老师正在搞连坐,一旦被发现,我的下场是没什么可以怀疑的,她一定还要审出对偶犯,她的处境就危险了,我相信至少有几个人是发现了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回头盯着她看的。
高杰走进我的房间,把衣服叠成方块放在床头,说:老师把体活课停了,篮球足球都没收了,今天甲班一个哥们儿也把腿摔断了,还是那块石头。我说:高杰,有一个事儿你一定得替我办了。他一边从书包里把书和笔记掏出来,一边说:我觉得她应该把石头没收了,和篮球足球有什么关系?我说:高杰,我这有一事儿,事关重大,你说什么也得替我办了。我讲话还是很少使用成语的,所以“事关重大”几个字一说出来,高杰把头抬起来说:什么事儿?我用手拽床单,上面有些难看的褶皱,怎么拽也拽不平,说:我给她写了一张贺卡,在书桌里,可能你帮我拿书包的时候没看见,我看了,书包里没有。他说:她是谁?我说:我后面两排左边那个。他说:白衬衫?我说:嗯,你也发现她爱穿白衬衫了?他说:你贺卡署名了吗?我说:没有,我原来想亲手交给她。他回手把门关上,说:早恋分心,而且,乙班在车库里被逮到那一对儿上个月不是给记过了吗?我说:我不是早恋,就是写了一张贺卡,你把贺卡拿回来,这事儿就算完。圣诞节我已经在床上过完了,这卡我也不往出送了。他说:你刚才说,贺卡在哪儿?我说:如果老师还没发现,应该在书桌的最里面,她到现在还没找我妈,估计是还在那儿,你伸手一拿,就把我救了。他说:最近孙老师天天下午翻大伙儿书包。我说:那你就放学之前,拿完了就走。他说:如果正好被她撞见呢?我说:要不你稍微晚点走,等她下班之后?他说:她最近抓宿舍的早恋,不一定什么时候走。我有点急了说:就是一个伸手、揣兜的事儿,有那么费劲吗?他说:我不像你,我妈除了家长会,从来都没来过学校。我说:你以为你妈没来过是什么好事情,你不就是比我们会装吗?你以为老师觉得你是好学生你就了大不起,你不觉得其实你挺假的吗?他一点点把书装回书包,说:这事我替你办了,眼看着要放假了,你也落不了几节课了。说完拿上方块衣服背上书包推开门,我妈说:高杰这么早走了?今天阿姨炖的鱼。他说:不吃了不吃了,阿姨,我吃鱼卡嗓子。我妈说:那我明天给你做别的,明天来啊,高杰。他说:来,来,阿姨,我走了。我坐在屋子里,一把把墙上的中国地图撤了下来,顿时满屋的灰尘,有几只蟑螂从地图后面钻出来,仓皇失措地向我的床底下跑去。
第二天上午,我妈我爸刚刚上班,有人轻轻地敲门,我问:谁啊?没人回答,只是敲门声还在,轻轻的像是怕把门敲坏了。我没办法,只好从床上爬下来,爬到门边,贺卡从门底下钻进来,然后是脚步声渐远。我把贺卡翻开,除了我写的那六个字和一颗被涂掉的心,底下多了三个字:是我的名字,几乎就是我的笔迹。
之后的一年,我和高杰再没说过一句话。
医生说我的腿再不能跑了,下楼时都要小心,骑自行车也要慎重。我爸哆哆嗦嗦地掏出烟,又放了回去,我妈流下泪来。我却不管,还是踢球,下楼时也要故意迈起大步,剩下几级台阶的时候,一定要跳下去,然后像体操运动员一样向假想的观众扬手致意。自行车更是骑得飞快,虽然追不上刘一达,可也把霍家麟落得越来越远。一晃十几年过去,到如今我还是如此,只是刘一达和家麟已经不在身边,城市里也渐渐没了自行车道,自行车就不再骑了。可能当时医生担心的是,如果我跑得太快,我的腿会被我自己骑的自行车撞断吧。
一次我和她又谈起小时候的故事,关于那个圣诞节,她说她没有收到我的贺卡竟有点小小的沮丧,也许我之前不是在看她,只是别人发呆喜欢冲前,我发呆喜欢回头。我说,我因为那张贺卡丢掉了我最好的朋友,这么多年都没法再找回来,你怎么补偿我?她说:你又要干坏事……我说:我是真的遗憾,你们女人不会懂。她好像想起来什么,翻箱倒柜地找了一气,从一个生锈的文具盒里,翻出一张巴掌大的铅笔画,画的竟是她,简直惟妙惟肖,衬衫像是被风吹动,下摆随时要轻轻扬起,目光也如同她本人,凌厉中,藏着自怨自艾的柔情。她说:这是那年圣诞节,不知道谁放在我书包里的,这么多年我一直留着,我那时候多利落啊。
我说,是啊,我也有一个。她说,骗人。
我从抽屉里找出来,画上的我正举着打上石膏的断腿,手拿《金瓶梅》,冲着画我的人,傻乎乎地笑着。
责任编辑 王多圣
双雪涛,1983年生于辽宁沈阳。2003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7年毕业,进入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任职。2012年辞职,成为自由作者。2015年起供职于《芒种》杂志社。2009年起发表影评。2011年小说处女作《翅鬼》获首届华文世界电影小说奖首奖。获奖作品在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连载,并在台出版单行本,单行本获台北市立图书馆好书推荐奖。2012年凭借小说《融城记》获第十四届台北文学奖年金奖入围。同年《翅鬼》在大陆出版,入选国家出版署“国际出版工程”。2013年起,创作中短篇小说及评论,作品见于《收获》《上海文学》《江南》《山花》《西湖》等刊,并入选选刊、选本。2014年获第二届“紫金·人民文学之星”短篇小说佳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