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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参与·受益

2015-02-06王宗忆

关键词:篇文章裁判审判

●王宗忆

品读·参与·受益

●王宗忆

品读:我与《山东审判》“一见钟情”

初识《山东审判》,那是1996年的深秋。我大学毕业后刚刚进入法院工作不久,虽然没有亲历她的创刊,虽然与她初次邂逅时,她已经走过年少青涩的11个年头,但一次偶然,让我“一见钟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刚刚走出象牙塔的我,虽有一定的法学理论,但缺少审判实践经验。工作中,好多问题无法从书本中直接找到现成的答案,而法院又不得拒绝裁判,此时,法官们必须运用法理作出分析判断,有时也会出现意见不一、分歧较大的情形。当时,我在行政审判庭工作,正为手头一个案件如何处理而犯愁,不经意间,翻阅到一期《山东审判》,一篇文章进入了我的视线,她有理有据的观念引领,她深入浅出的分析论证,她铿将有力的独特视角,顿时,让我眼前一亮、茅塞顿开。我采纳了文中的观点,判决书很快就形成了,该篇裁判文书在后来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得三等奖。从此,《山东审判》这块“新大陆”开启了我心灵之扉,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为解决更多的实践问题,更好地开阔自己的视野,无论工作再繁忙,我都会想办法腾出时间认真品读每期的《山东审判》,从这块法学的沃土中汲取养分,滋润我更好地成长,尽快成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

《山东审判》作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刊物,就这样闯入了我的心田,激起了我的求知热情。随后,我如饥似渴地吮吸着她带给我的新鲜雨露,如梦如幻地享受着优美文字带来的高雅,如痴如醉地丰满着我当时稚嫩简单的思想。她激情挥洒的文字,既优美生动,又蕴意深远;她慷慨展示的观点,既立足实务,又超凡脱俗。读她在字里,品她在行间,多少次,我沉浸在她优美的意境里而不能自拔;又有多少回,我被她睿智的思想熏陶着、影响着、鼓舞着。

参与:我既是读者又是作者

品读《山东审判》,读的是美文妙语,悟的是司法真谛。有了与《山东审判》的“一见钟情”,我便再也爱不释手。她无声无息,却用精神的力量引领着我徜徉在法律的海洋里;她不言不语,却用高超的智慧引领着我呼吸着法律的清新空气;她无怨无求,却用独特的视角引领着我探索着攀登的制高点。她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官上的愉悦,更是心灵上的启迪;她教给我的,不单单是一篇篇文章的字面涵义,更是一点点思想上的凝练与升华。

起初不谙世事的我,只看到光鲜的外表,只知道外表的欣赏,只懂得为办案“取其精华”,只晓得“拿来主义”,而不去深层次考究其中的内涵及创刊的真正价值所在。《山东审判》,以其独有的魅力带给我以及我们法律人的,不仅仅只是成为一名忠实被动的读者,更要成为一名灵性主动的作者;不仅仅只限于轻松的阅读,更要探其内部的究竟。从阅读中发现“火花”,从思想上引起“碰撞”,既要“继承”,又要“发展”,这才是一个法律人阅读的真正价值。作为一名法官,不能单单只会办理案件,不能让自己简单的成为办案的机器。要学会从办案中捕捉夹缝中的“漏网之鱼”,要学会用调研来指导审判实践。

于是,我尝试着开始写作、投稿。不知熬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也不知写出过多少篇不同体例的理论文章,更数不清投过多少次稿件。每次,都是满怀希望投寄出去,而后便是信心十足的等待,最后都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打击,逼着我开始静下心来反思自己,反思自己文章“落榜”的原因。我发现,《山东审判》的文章大多注重应用性,而我的文章偏偏太空洞,与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凑,实用性不够强。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我试着改变写作思路,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或困惑,现实中无明确的法律援引、实务界又无“前车之鉴”的判例,积极思考,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路径,用实践作为素材,用理论作为支撑,用法律来“自圆其说”。一股“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韧劲和倔劲驱使着我,要坚持,不能轻易言弃。就这样,我在写作的道路上摸索着、前行着、坚守着。有梦想,就会有希望;有坚持,就会有成功。在我的坚持下,8000余字的《浅论行政赔偿范围的渐进扩展》一文,终于在2005年第1期的《山东审判》上刊发。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晰记得当时难掩的喜悦和成功之后的兴奋。也许,这一辈子,我都忘怀不了那是怎样一种感觉,从一名“忠实被动”的读者质变为一名“不安分主动”的作者,我用了整整10年。

受益:《山东审判》让我理论研究成果不菲

还依稀记得,2006年我去省法院培训,闲暇之余,与省法院领导交流,其中一位说“王宗忆”这个名字很熟悉,问我是不是经常在《山东审判》发表文章,是不是多篇裁判文书在全省获奖。听了这些话,我深知,我的“出名”应该感谢《山东审判》。是《山东审判》,才让我平凡中透出一抹亮色;是《山东审判》,才让我学会了真正思考;是《山东审判》,才让我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

有了第一篇作品的“光鲜出炉”,有了“风雨之后终见彩虹”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也让我继续写下去的信心倍增。后来,我紧扣审判实践,撰写的《和谐视角下的国家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之建构》、《自由心证在国家赔偿审判中的导入》、《取信方能树威——以诉讼检察监督权的克制抑或能动为视角》3篇文章,相继在《山东审判》发表,从此,让我信心百倍,更加激励我在审判理论研究领域笔耕不辍、潜心研究。在《山东审判》的引领下,我先后有20余篇调研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其中,1篇文章荣获全国法院第24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1篇文章被最高法院收入《国家赔偿办案手册》,3篇文章在《中国审判》发表。一路走来,有了这样的成绩,这一路上所有的辛劳,也就值得了!

忆往昔,从相识到相知,从懵懂到感悟,从感知到受益,从1996年初识,并与你预约了一段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心灵之旅,到2005年的第一篇作品的“问世”,再到2015年的今天,我与《山东审判》已经携手走过了整整20年。我与《山东审判》从开始的“情窦初开”到如今的“如胶似漆”,从开始的选择性阅读到现在的广泛式涉猎,从开始的粗放式接受到现在的精心雕琢,从读者变为作者。因为受益,所以整整20年“不离不弃”。

与《山东审判》相知相伴、一路走来。值此《山东审判》创刊30周年之际,衷心祝愿《山东审判》:开出更加灿烂的花朵,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作者单位: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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