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
2015-02-06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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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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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他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对我们党管党治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赓续从严治党的一贯方针,体现对从严治党特点和规律的深刻把握,适应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迫切需要。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在做事和为人方面都要践行“三严三实”,并贯穿改革全过程,这样才能立身以正、兴业以勤、为政以廉,成为受百姓拥戴的好干部。
大家知道,“三严三实”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生动体现了“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三严”重于“破”,即深入破除在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与党的性质、宗旨、规矩、纪律不相符合的东西。“三实”则重于“立”,即将党性修养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标准实实在在地落实到精实谋事、扎实工作和老实做人上来。许多事实表明,没有“三严”,很难做到“三实”。坚持“三严”要求,归根到底是促进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照“三实”标准谋事做事、治国理政。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以“严”的内在要求,主动改造主观世界,以“实”的行为取向,大胆改造客观世界,切实强化问题导向、深化“四风”整治、注重讲究实效,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更加适应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战略布局的需要。应当肯定,前段时间全党深入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许多党员干部在教育活动中自觉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顽疾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修养缺失、继续顶风违纪、无视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对中央八项规定阳奉阴违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因此,践行“三严三实”作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以上率下,势在必行。
践行“三严三实”关键在“心”,心不正则行邪。北宋思想家程颢、程颐有言:“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在他们看来,当政者是否具有公心,关乎国家兴亡。有了公心,可以使国家兴盛,而没有公心,一切从私心出发,就会使国家灭亡。党员领导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权力,一定要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象苏轼所说的那样,“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切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一心为公、人民至上,清廉、慎权、勤政。只有这样,才能明明白白当官,实实在在干事,老老实实做人,真正做一个“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能懈怠。当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开展,党员干部更应当弘扬苏区老区革命精神,锲而不舍抓作风,坚定不移改作风,以焦裕禄、谷文昌为榜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见贤思齐,自我净化,营造清风正气党内政治生态,涵养奋力躬行的新状态,不负人民的呼唤,不愧时代的重望。
(缪慈潮 执笔)